广西桂林市邮政管理局招聘公告

  桂林市邮政管理局招聘公告

  
桂林市邮政管理局是中央和地方双重管理的国家行政机关。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名,专业不限,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品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具备积极进取团结协作精神;且符合岗位工作的基本要求。

  
(三)同等条件下,有驾驶证、熟练驾驶技术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调查的

  
(二)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过程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31日~2020年9月7日。

  
2.报名要求: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快件信函或现场提交等方式报名。

  
应聘者需填写《桂林市邮政管理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同身份证、近期生活照一张(不得使用艺术照)发送电子邮件到公开招聘办公室。电子邮箱:376563121@qq.com。

  
(二)资格审查:由公开招聘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面试时间。应聘者应按面试通知如实提供材料,经核验材料与实际不符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与考核

  
面试地点:桂林市秀峰区凤北路一号桂林市邮政管理局。时间待定。

  
(四)体检

  
根据资格审查、面试等综合情况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经体检合格的,予以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五)聘用办理: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一)聘用期间薪资待遇:面议。

  
(二)按规定享受双休日、国家法定节日以及公休假。

  
本次招聘为辅助岗位人员,不属于机关行政及事业编制。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珂 电话:15676396016

  
邮箱:376563121@qq.com

  
地址:桂林市秀峰区凤北路一号

  
邮政编码:541001

  
六、本方案由桂林市邮政管理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桂林市邮政管理局招聘报名登记表

  

广西桂林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招聘编外聘用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聘用岗位

  行政辅助岗位1名。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二)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四)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档案管理、中文、行政管理、文秘等相关专业,能够熟练运用电脑办公,有档案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有犯罪记录或受纪律处分及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

  3.违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人员;

  5.其他不宜招聘的人员。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 8月10日,咨询电话:0773—3556839。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邮箱地址:rjk3557993@163.com,

  1.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名人员,请填写《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名登记表等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填写或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我单位根据报名审查情况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在2023年8月16日前电话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五、招聘流程

  通过面试、体检,确定聘用试用期人选。面试时间由我单位另行通知,面试地点:桂林市临桂区万福路鼎晟大厦,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并提交如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3、报名登记表(一份)。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我单位指定医院的体检合格报告,体检未通过则按面试得分高低顺序递补。经双方协商后,签订劳动合同。

广西桂林市自然资源局招聘公告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等有关法律和文件精神,现决定公开招聘市自然资源局及局属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辅助岗位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聘用单位简介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为桂林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本次聘用单位为市自然资源局及局属二层事业单位。

  三、聘用范围

  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四、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止到2022年3月31日);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不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法律、中文、规划、建筑工程、土地管理、地质矿产类等相关专业优先。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知识、工作能力及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能够熟练运用电脑;

  5、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沟通协调能力者优先。

  五、聘用人数及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计划聘用6人,参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和落实薪酬、社保福利等待遇。

  六、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聘用等环节进行。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本公告在桂林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发布聘用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具体发布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算。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3月23日

  联系电话:0773-2860351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名条件要求的人员,请填写《桂林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报名邮箱:glgtrsk2017@126.com。

  八、面试名单确定

  由市自然资源局人事科组织资格审查,并从已报名人员中按拟招聘人员数一定的差额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人员,要按相关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九、面试

  面试形式为公共面试。

  面试由市自然资源局人事科统一组织。

  面试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时报名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1、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2、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3、个人各类荣誉证书等。

  十、聘用审批

  市自然资源局人事科根据招聘面试结果,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提交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审议。拟聘用人员提供我单位指定医院的体检合格报告。体检未通过者按面试得分高低顺序递补,聘用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市自然资源局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拟聘用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和调剂。

  附件1:桂林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辅助岗位计划表

  附件2:桂林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8日

  

广西桂林市本级事业单位2023年直接面试招聘224名人员

  

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以2023年8月1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8月17日前取得学历、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7日至2005年8月17日期间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岗位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7日-18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3或附件4)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国外学历、学位须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认证证明材料。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职位计划表》(附件1、2)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职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确因需要补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对报考职位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而取消开考岗位的报考人员,须在8月23日上午9:30-12:00改报符合本人条件的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改报。

  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视情拆分考场,考场拆分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按照该职位招聘人数的1:2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分为专业面试、公共面试两种形式。每个职位只采取其中一种面试形式,具体面试形式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实名编制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选派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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