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桂林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招聘编外聘用公告
桂林人事考试网2022年03月19日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等有关法律和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产品质量检验所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工作,计划招聘专业技术辅助人员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专业技术辅助人员岗位3人
三、招聘岗位要求及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3、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知识、工作能力及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能够熟练运用电脑;
6、具有大学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理工科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生物科学及技术等专业优先)。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3月18日-2021年4月30日
咨询电话:0773-3133157、0773-3133205。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请填写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报名邮箱:glqti@sina.com,报名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附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毕业证、身份证等材料电子版。
五、招聘流程
面试:由办公室通知面试人员,由考核组对其学习情况、专业、工作技能、经验等方面进行面试。
六、聘用
入职聘用手续及工资待遇严格按照桂林市编外聘用管理规定执行。
七、聘用人数及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计划聘用3人,被聘用者,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和落实薪酬、社保福利等待遇,月工资2444元/月(缴纳五险一金,五险一金个人部分按规定从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
八、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有犯罪记录或受纪律处分及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人员;
5、其他不宜招聘的人员。
(二)聘用人员到岗前需提交近提供我单位指定医院的体检合格报告及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桂林市产品质量检验所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docx
桂林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2022年3月18日
2022年广西桂林市叠彩区妇女联合会招聘公告
2022年桂林市叠彩区妇女联合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区委批准,桂林市叠彩区妇女联合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面试招聘工作人员1人。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职位
综合管理岗位1人。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吃苦耐劳,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5.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及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6.有5年以上机关工作经验及社区工作经验者优先;
7.中国党员优先考虑。
四、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由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5月11日,逾期不再报名。应聘者请将电子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131297153@qq.com。
五、录取办法
我单位将于2022年5月13日前通知应聘人员进行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初定为2022年5月16日至5月18日(具体考试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确定录取人选。
逾期未收到面试通知的人员视为不予录用。
六、福利待遇
按《叠彩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中技术行政辅助岗位人员工资待遇执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1955元/月(含五险一金);转正后2444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存部分)。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3—8985200 联系人:黎女士
桂林市叠彩区妇女委员会
2022年4月29日
2022年广西桂林市临桂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2022年桂林市临桂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为满足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稳步提升伍灭火救援战斗力,桂林市临桂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一线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担负基层消防站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消防战斗员
1、面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人民服务,为消防事业做贡献。
2、学历:中专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政府专职员为18周岁至26周岁(有特殊专业岗位或大学本科以上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条件:男性,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165(含)厘米以上,体重不少于50千克,两眼裸视力4.4(含)
5、本人自愿:保证签订合同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工作,发挥专长。
6、其他条件:有汽车维修、篮球、通信等专业特长或其他灭火救援特殊技能的优先考虑;退伍老兵或有体育特长者可适当放宽条件录用。
(二)消防车驾驶员
1、面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人民服务,为消防事业做贡献。
2、学历:中专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政府专职员为18周岁至26周岁(有特殊专业岗位或大学本科以上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条件:男性,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165(含)厘米以上,体重不少于50千克,两眼裸视力4.4(含)
5、本人自愿:保证签订合同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工作,发挥专长。
6、其他条件:熟练掌控货车,掌握开车技术,具B2、A1、A2驾驶证(3年以上驾龄),有熟练汽车维修等特长或其他灭火救援特殊技能的可优先考虑;在驾驶历程中没有交通事故记录;消防车驾驶员需从战斗员做起,考核合格后才能换岗驾驶员。
(三)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面貌为中国党党员的;
2、大专以上文化毕业生、解放军和部队退役士兵以及地方政府、企业专职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3、获得招聘岗位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的;
4、拥有消防、文学、法律、计算机、化学、物理、电工、体育、文艺等专长的。
二、工资待遇
(一)(1)工资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的工资待遇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专职消防人员岗位设置及工资待遇保障标准》(桂消〔2021〕117号)文件)
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聘用制度。工资待遇按照岗位性质进行发放。(政府专职员实习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者,薪酬按本单位工资执行。根据学历和工作履历情况,工资约为4000元(含绩效加五险一金以及执勤补贴,备注:执行24小时备勤任务的政府专职消防人员享受每天40元的执勤补贴)。另参与重大火灾扑救、抢险救援、重大活动消防安保任务和跨区域演练的政府专职消防人员享受现场救援补贴。
(2)福利待遇
1、社会保险的缴纳:入职起即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2、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正式入职后可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伙食、住宿和服装。政府专职员伙食和住宿由支队做统一安排,政府专职员着统一规定的制式服装,由支队按广西消防总队统一标准供给。
(三)工作与休息时间。政府专职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二十四小时在营区待命,每月轮休8天。政府专职员享有法定节假日的休息权利,探亲假和婚丧假等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因伍的特殊工作性质,未能按法定节假日休息的节假日过后安排补休。
(四)其他福利待遇。具体福利待遇按照《劳动法》执行,受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严格保障。
(五)详情在正式劳动合同上进行约定。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面试、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到桂林市临桂区消防救援大队(桂林市临桂区洋田北路三元东路交叉口)三元站二楼站务室提交附件1《招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政府专职消防员基本信息统计表》,同时递交个人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个人简历、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报告、退伍证、各类资格、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1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或将以上材料发至邮箱:2457278471@qq.com。
退伍证丢失的可提供原服役部队出具的退伍证明或《退出现役登记表》,具有企业专职工作经历的须出具单位工作证明。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所有证书(件)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考试
考试包括面试和体能测试。
1、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档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能测试。
面试时间:具体以电话或短信通知时间为准。
具体地点:桂林市临桂区洋田北路三元东路交叉路口(临桂区消防救援大队临桂站)。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具体标准详见附件3《桂林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考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试时间:具体以电话或短信通知时间为准。
具体地点:桂林市临桂区洋田北路三元东路交叉路口(临桂区消防救援大队临桂站)。
四、聘用者要求
(一)凡聘用者在工作期间出现以下情形的,依法依规给予解聘。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队伍的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的;
2、在聘用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因吸毒、被采取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
3、工作不负责,不服从命令,组织纪律观念淡薄,自由散漫的,受党纪政纪处分不宜继续留队工作的;
4、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5、绩效管理考评连续2个月为不称职的;
6、旷工造成影响的,或正常工作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点名、一个月内累计五次无故不参加点名的;
7、被聘者患病或者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在没有单位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以单位名义进行不正当行为,影响消防救援队伍形像,或造成重大影响的。
五、报名地点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洋田北路三元东路交叉路口(临桂区消防救援大队临桂站),联系电话:0773-5592119。如需详细咨询相关情况,请在报名时间内到报名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
联系人:倪松
桂林市临桂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4月18日
2022年广西桂林市灌阳县公安局招聘辅警20人公告
灌阳县公安局2022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0号)《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2018]29号)等文件精神,灌阳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工作职责,由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执行相关工作任务。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岗位为灌阳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大队及其下设各中队,在所有参加应聘人员中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1日至2004年5月11日期间出生)。身高1.70米及以上,祼眼视力均在4.8以上(参照招录人民的身体条件);限桂林户籍,限男性;
(四) 专业不限,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心健康,无既往病史;
(六)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中员、退役军人和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曾被判处刑罚的;
3.受过行政处罚、司法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政审考核、体检、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1日— 5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灌阳县公安局政工室403室
联系电话:0773-4211785
凡符合招聘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人员,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士兵退役证、相关从业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有驾驶证、计算机、写作、体育等特殊专长的提供竞赛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1张,到灌阳县公安局政工室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3.报考人员应当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4. 资格审查由灌阳县公安局负责,且贯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
(二)笔试
对符合报名条件并通过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我局将统一组织笔试,内容包含时事、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填写报名表后发放考试复习范围,供参考人员进行复习。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项目和合格标准设置如下:
项目
| 合格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35岁
| 36岁以上
| |
4×10米往返跑
| ≤13〞50
| ≤15〞20
| ≤16〞40
|
1000米跑
| ≤4′40〞
| ≤5′00〞
| ≤5′20〞
|
立定跳远
| ≥220厘米
| ≥210厘米
| ≥200厘米
|
报考人员须参加全部三项体能测评,其中两项达标方为合格,如放弃一项则视为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中,立定跳远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1次。体能测评结果,报考人当场确认。
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报考人员在参加体能测评前,应当充分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考;若本人身体状况欠佳,建议放弃参考。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符合报名条件并通过体能测试及笔试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程序,我局将现场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能参加灌阳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体能测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员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和仪表举止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 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个人最终成绩。
个人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职位招聘计划,对笔试、体能测评、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按1:1比例,依据个人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能测评、笔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1.体检
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灌阳县公安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政审考察要求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灌阳县公安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对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的,经核实后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八) 聘用及管理方式
聘用人员与灌阳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整,试用期为一个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凡在岗前培训及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四、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由灌阳县财政全额保障,单位统一缴纳五险,享受带薪休假、定期健康体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差旅补助等相关福利待遇。
2.工作期间统一配发辅警服装及相关装备;
五、其他
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未尽事宜由灌阳县公安局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灌阳县公安局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