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桂林市平乐县直接面试招聘中小学教师51名公告
平乐县2022年度直接面试(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平乐县2022年度直接面试(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平乐县2022年度直接面试(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15个,计划招聘教师51名(均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平乐县2022年度直接面试(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2)。“招聘岗位其他说明”栏中注明“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的岗位,属于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连续工作满1年以后,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全市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使用事业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编〔2020〕15号),在学校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学校直接考核办理入编手续。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本次招聘不设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四)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条件要求,具体以《平乐县2022年度直接面试(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中各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为准;
(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六)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以报名当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26日至2004年8月26日期间出生),具有中、高职称的年龄可分别放宽到40和45周岁以下(含40和45周岁)。
3.本市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和特岗教师)报考,必须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并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得进入面试。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
⑴现役军人。
⑵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⑶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⑷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⑸已被平乐县赴区内外高校“双选会”招聘签约的人员、参加了桂林市公开招聘平乐县相关岗位并通过面试的人员,本次招聘不得再参与报名。否则,取消原报考岗位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⑹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桂林市平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ingle.gov.cn)。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桂林市平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ingle.gov.cn)发布。
四、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平乐县2022年度直接面试(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单位的1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要一致。
报名时间:2022年8月2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平乐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2.资格审查方式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得报名。
报名时间即为资格审查时间。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本人所持专业必须要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才符合报考条件。本人所持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设置要求不一致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中没收录的,必须提供所学专业内容与报考岗位专业内容80%以上相同的书面证明材料。专业设置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进行核对。
3.为保障此次招聘报名工作顺利进行,在报名时按照以下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1)报名各项材料的准备(附件4)。
(2)委托书填写要求(样板)(附件5)。
(二)面试
1.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由平乐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全程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时间:2022年9月5日前,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在平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ingle.gov.cn)上发布。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2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和方式: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通过试讲方式进行。
4.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达60分(含)方能进入考核程序。其中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以上才能进入考核程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考官按报考人员面试序号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本人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三)考核
1.考核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同一岗位招聘职数末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则通过加试(面试)来确定,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
2.报考人员的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3人以上的考核组负责考核。着重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需要到公安部门去查实)、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等。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据实写出考核材料,并作出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结论。
(四)体检
1.经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组织部门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
2.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报考人员的体检工作。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者,即被自然淘汰,在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五)公示、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平乐县教育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被举报有违反本《公告》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已办理了聘用手续后又查实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后,解除聘用,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公示后因不予聘用或其他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再次进行最后一次递补。
2.经公示无异议和异议无效的,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3.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纪律与监督
(一)平乐县2022年度直接面试(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遵守考试纪律,且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⒊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⒋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⒌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报考人员在报名、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报考人员出现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处理。
(六)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桂林市平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ingle.gov.cn)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平乐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条件咨询等事宜,请与平乐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联系。
平乐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0773—7884174。
(二)特别提示:本次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保证招聘工作有序进行。
外省考生及最近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在现场报名及面试时请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平乐县教育局
2022年8月17日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附件2:平乐县2022年度直接面试(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3:平乐县2022年度直接面试(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4、5:平乐县2022年度直接面试(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委托书.doc
2022年广西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10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0号)《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2018〕29号)等文件精神,桂林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2年度警务辅助人员100名(详见附件《职位计划表》)。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31日至2004年1月1日期间出生);有计算机、文艺、体育等方面特殊专长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具有高中、中专(含中职)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六)身心健康,无既往病史;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曾被判处刑罚的;
3.受过行政处罚、司法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桂林市公安局合同期内警务辅助人员;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原则
招聘秉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一般设置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上机考试、资格复审、专业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环节。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流程。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
1.凡符合招聘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人员,登录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网上报名平台(http://219.159.250.230:81)进行报名,并及时确认报名审核结果。每人单次限报一个职位,可根据报名审核结果进行相应修改。
2.报名时间:2022年1月5日9:00至2022年1月11日17:00截止。
3.报考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资格审查由桂林市公安局负责,且贯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报考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项目和合格标准设置如下:
(1)男子组
(2)女子组
报考人员须参加全部三项体能测评,其中两项达标方为合格,如放弃一项则视为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评结果,报考人员当场确认。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报考人员在参加体能测评前,应充分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考;若本人身体状况欠佳,建议放弃参考。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上机考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人员,将统一组织进行上机考试。上机考试由计算机随机出题,现场评分,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满分100分,考试限时45分钟。考试范围包含时事、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上机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我局将现场对即将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自行网上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同时提供学历证明、技能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有计算机、文艺、体育等方面特殊专长的提供竞赛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面试前3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原则上按照报考人员上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职位拟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仪表举止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将在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于考场外公布,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
(六)专业考试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部分专业性较强职位,在面试前视情组织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专业考试成绩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
专业考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个人最终成绩
一般职位:最终成绩=上机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特殊职位:最终成绩=上机考试成绩×15%+专业考试成绩×25%+面试成绩×60%。
(八)体检与政审考察
根据各职位计划招聘人数,对体能测评、上机考试、专业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按1:1比例,依据个人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能测评、上机考试、专业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1.体检
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桂林市公安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有关要求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同期,核验报考人员个人征信记录。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网上报名平台或桂林警讯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规定办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的,经核实后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十)聘用及管理方式
聘用人员与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试用期三个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工作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凡在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调整后工作待遇不以招聘公告薪酬待遇为准,与实际岗位工资挂钩。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四、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由市财政全额保障,首聘人均4363元/月(含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存部分),实行动态调整。
(二)享受个人绩效、法定节假日加班补贴、伙食补贴、年度体检等相关福利待遇。
(三)工作期间统一配发警辅人员服装及相关装备。
五、建立人员候录库
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但未聘用人员全部纳入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我局可结合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可聘用为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六、
(一)我局将通过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网上报名平台发布关于招聘各环节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的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密切关注。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填报的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报告招聘单位。凡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是在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守桂林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配合做好相关防疫工作,不得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影响疫情防控的信息。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已通过桂林市公安机关组织的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各项环节,非因不可抗拒原因,放弃受聘资格的或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的,3年内不得再报考。
(六)招聘咨询电话,0773—8995187。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桂林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桂林市公安局2022年度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计划表.xlsx
2022年广西桂林市公安局辅警招聘74人公告
桂林市公安局2022年度第三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0号)《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2018〕29号)等文件精神,桂林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2年度第三批警务辅助人员74名(详见附件一《职位计划表》)。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1日至2004年7月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高中、中专(含中职)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六)身心健康,无既往病史;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曾被判处刑罚的;
3.受过行政处罚、司法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桂林市公安局合同期内警务辅助人员;
11.全日制在校生;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原则
招聘秉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一般设置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上机考试、资格复审、专业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环节。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流程。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
1.凡符合招聘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人员,登录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网上报名平台(http://117.141.176.142)进行报名,并及时确认报名审核结果。每人单次限报一个职位,可根据报名审核结果进行相应修改。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7日9:00至2022年7月13日17:00截止。
3.报考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资格审查由桂林市公安局负责,且贯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报考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项目和合格标准参照下发《公安机关人民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详见附件二《标准评分表》),具体设置如下:
(1)男子组项目: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
(2)女子组项目:4×10米往返跑、800米跑、立定跳远
报考人员须参加全部三项体能测评。参加者有以下情况之一,为不及格:1、总分低于200分;2、有一项项目的考核成绩低于35分。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中,立定跳远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评结果,报考人员当场确认。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报考人员在参加体能测评前,应充分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考;若本人身体状况欠佳,建议放弃参考。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上机考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人员,将统一组织进行上机考试。上机考试由计算机随机出题,现场评分,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满分100分,考试限时45分钟。考试范围包含时事、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上机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我局将现场对即将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自行网上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同时提供个人信用报告(详细版)、学历证明(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士兵退役证、相关从业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有计算机、文艺、体育等方面特殊专长的提供竞赛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聘用。
资格复审时间:面试前3日内,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原则上按照报考人员上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职位拟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仪表举止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将在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于考场外公布,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
(六)个人最终成绩
一般职位:最终成绩=上机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体检与政审考察
根据各职位计划招聘人数,对体能测评、上机考试、专业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按1:1比例,依据个人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能测评、上机考试、专业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1.体检
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桂林市公安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有关要求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网上报名平台或桂林警讯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规定办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的,经核实后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九)聘用及管理方式
聘用人员与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试用期三个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工作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凡在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调整后工作待遇不以招聘公告薪酬待遇为准,与实际岗位工资挂钩。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四、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由市财政全额保障,首聘人均4363元/月(含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存部分),实行动态调整。
(二)享受个人绩效、法定节假日加班补贴、伙食补贴、年度体检等相关福利待遇。
(三)工作期间统一配发警辅人员服装及相关装备。
五、建立人员候录库
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但未聘用人员全部纳入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我局可结合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可聘用为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六、
(一)我局将通过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网上报名平台发布关于招聘各环节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的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密切关注。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填报的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报告招聘单位。凡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是在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守桂林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配合做好相关防疫工作,不得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影响疫情防控的信息。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已通过桂林市公安机关组织的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各项环节,非因不可抗拒原因,放弃受聘资格的或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的,3年内不得再报考。
(六)招聘咨询电话,0773—8995187。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桂林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1:桂林市公安局2022年度第三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计划表.xlsx
桂林市公安局
2022年7月6日
2022年广西桂林市龙胜县教育系统直接面试招聘公告
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系统2022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和《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机关后勤控制数和后勤服务机关后勤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精神,组织实施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系统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1个职位,计划招聘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以2022年11月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11月7日前取得学历、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7日至2004年11月7日期间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岗位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7日—11月8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30—17: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国外学历、学位须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认证证明材料。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职位计划表》(附件1)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由县教育局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视情拆分考场,考场拆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按照该职位招聘人数的1︰2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试讲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内容和方式
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可通过说课、试讲或试讲(说课)+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开展。
(五)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应组成3人以上的考核组,着重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需要到门去查实)、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等。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四)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招聘县教育局公章,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五)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 (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疫情防控要求
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龙胜各族自治县2022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 0773-7516301。
2022年11月1日
附件1: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系统2022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附件2:龙胜各族自治县2022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龙胜各族自治县2022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疫情防控须知.doc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