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招聘公告

  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招聘公告

  

  一、岗位描述: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即日起受理简历投递。报名者提供个人简历,人力资源部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进行资格条件审查,报名者对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通过资质筛选者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果经医院会议讨论研究,确定聘用人选。按相关规定办理体检、聘用手续。

  三、简历投递方式

  

  

医疗岗位 医技岗位

  请将个人简历,发送到邮箱efyrsk5207@163.com。邮件名请标注“姓名+应聘科室+岗位” 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可与人力资源部林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773-5585207 。

  

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2022年8月3日

  


广西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一、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德才兼备、为人诚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有团队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身心健康,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能胜任本职工作;

  5、无违背党的宗教政策言行,品学兼优,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犯罪记录。

  二、引进人才的分类及评价指标

  (一)高端人才,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

  1.诺贝尔奖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国家科学技术奖(含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4.中国及发达国家的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

  5.国家高等学校一级教授;

  6.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

  7.国家“千人计划”创新长期项目、外专项目、创业项目人选;

  8.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

  9.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

  10.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总负责人;

  1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

  12.国家“863计划”领域专家组组长、副组长(项目首席科学家);

  13.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

  14.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

  15.因涉密保护的国家级人才。

  (二)第一层次人才:

  博士,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项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主持人(联合基金项目除外);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重点支持项目负责人;

  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负责人;

  4.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项目负责人;

  5.科技部等8部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负责人;

  6.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7.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8.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9.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

  10.国医大师;

  11.广西院士后备培养工程人选;

  12.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负责科研工作的副主任;

  13.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负责人;

  14.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

  15.近5年以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一位)或通讯作者、共同通讯作者(排名最后一位)发表本专业原创性学术论著,被SCIⅠ区(本文所提分区均按中科院分区)杂志收录,单篇影响因子20分以上(包含20分)论著一篇或单篇影响因子10分以上(包含10分)论著两篇;

  16.因涉密保护的国家级青年人才。

  (三)第二层次人才:

  博士,业绩符合第一层次条件中的一项或下列条件中的两项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2岁:

  1.八桂学者、广西壮族自治区特聘专家,或相当水平的省级(或以上)高层次人才;

  2.以第一完成人获省部级(或以上)科学技术奖(含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或者特等奖;

  3.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

  4.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

  5.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6.全国名中医;

  7.全国创新争先奖章获得者;

  8.十佳全国科技工作者;

  9.近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的主持人;

  10.近5年以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一位)或通讯作者、共同通讯作者(排名最后一位)发表本专业原创性学术论著,被SCI收录,单篇影响因子10分以上(包含10分)的Ⅰ区论著一篇。

  (四)第三层次人才:

  博士,业绩符合第二层次条件中的一项或下列条件中的两项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1.国家卫生计生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卫健委);

  2.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专家或相当级别的省级高层次人才;

  3.广西高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人选;

  4.广西医学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领军人才;

  5.中国青年科技奖;

  6.中国青年科学家奖;

  7.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

  8.省级创新争先奖获得者;

  9.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

  10.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主任;

  11.国家一流课程负责人;

  12.省级及以上学会或协会主任委员(必需专业对口);

  13.在国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任职3年以上者;

  14.近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

  15.近5年以第一完成人获省部级(或以上)科学技术奖(含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16.近5年以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一位)或通讯作者、共同通讯作者(排名最后一位)发表本专业原创性学术论著,被SCI收录,单篇影响因子8分以上(包含8分)的Ⅰ区论著一篇。

  (五)第四层次人才:

  根据医院学科/专业发展需要被录用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

  (六)柔性引进人才:

  根据“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人才资源理念,对不能以全职方式引进的特殊人才(高端人才及第一、二层次人才),可采取智力引进,以兼职的方式为我院服务。对于特殊学科紧缺人才或在某方面特别优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相应的应聘条件,具体待遇在引进时参照相应层次情况具体商定。

  三、各层次人才待遇

  (一)高端人才:一事一议,引进时商定相关待遇。

  (二)第一层次人才:提供250万元的人才引进经费,20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配备实验室及3名科研助手,在约定的服务期内享受年薪100万元。

  (三)第二层次人才:提供150万元的人才引进经费,10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实验室及2名科研助手,在约定的服务期内享受年薪60万元。

  (四)第三层次人才:提供80万元的人才引进经费,5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安排公用的科研用房及实验平台,在约定的服务期内享受年薪40万元。

  (五)第四层次人才:提供50万元的人才引进经费,2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安排公用的科研用房及实验平台,薪酬待遇按所在科室实际情况发放。

  (六)柔性引进人才:聘任名誉专家、教授、专业技术团队,原则上为学科建设急需人才,每年不定期来院指导临床、教学或者科研,年薪60-120万元(按实际到院工作天数计算或者按照约定目标完成比例给与报酬),提供住宿,报销往返路费。

  四、全职人才的基础引进待遇

  (一)按入编程序办理入编;

  (二)执行广西及我院的工资福利政策,中级及以下职称博士享受副高级工资待遇2年,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博士享受正高级工资待遇2年;

  (三)可按学校政策申请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资格,取得资格担任导师后,享受相应的导师津贴;

  (四)医院提供1500元/月的房租补贴,期限一年(如夫妻双方均为博士,则只允许一方享受,按2000元/月提供);

  (五)到院工作后取得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按医院科研相关的奖励政策执行;

  (六)医院承担应聘人考核往返的交通费及来院期间的住宿费(交通费、住宿费的标准按医院相关的财务制度执行);

  (七)其他待遇。

  五、高层次人才服务期内的考核目标及方式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六、应聘流程

  (一)网络报名:点击并如实填写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如实填写后,将报名表及相关证件、业绩扫描件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gyfyrcb[at]126[dot]com,投递名称:“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

  (二)经资格审查、政治审查后,初步确定应聘者所属层次;

  (三)医院人才办组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并经公示、医院研究审定、体检后,办理入职手续。

  注 意:应聘者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所填信息与事实不符,或蓄意作假、伪造证件及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考核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联系人:赵老师、秦老师

  电 话:0773-2813777

  邮 箱:gyfyrcb[at]126[dot]com

  地 址:广西桂林市秀峰区乐群路15号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

  

2022年12月9日

  

广西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紧缺岗位招聘公告

  

  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紧缺岗位招聘公告

  一、岗位职数及基本条件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即日起至2021年8月25日受理简历投递。报名者提供个人简历,附学历学位等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

  组织人事科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进行资格条件审查,报名者对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通过资质筛选者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结果经医院会议讨论研究,确定聘用人选。

  按相关规定办理体检、聘用手续。

  三、简历投递方式

  请到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官网-人才招聘-报名入口http://116.1.10.77:8010/hrp_server/index.html#/nav/face/home,登录后投递简历。

  并efyrsk5207@163.com。邮件名请标注姓名+应聘科室

  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可与组织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773-5585207林老师

  

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2021年8月19日

  

  

广西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紧缺岗位招聘公告

广西桂林医学院招聘公告

  

桂林医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品行端正、为人诚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有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4、身心健康,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能胜任本职工作。

  
5、无违背党的宗教政策言行,品学兼优,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犯罪记录。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及人数

  

岗位名称具体条件招聘人数联系人/联系方式
院长办公室
工作人员
①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②文学相关专业,从事文秘、管理工作经历,文字功底扎实;
③中员;
④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1
黎老师
0773-5895882
13****0
5882@glmc.edu.cn
行政管理人员①本校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曾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含班长,团支书,党支部、,校、院学生组织的部长及以上职务),并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共青团)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
②医药学等相关专业;
③中员;
④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5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3月20日-2020年3月27日(时间以邮件发送到我校的接收时间为准,发送邮件后须进行电话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需要提交的材料:

  
1、《桂林医学院公开招聘应聘表格》(见附件1);

  
2、《桂林医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

  
3、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届生应提供毕业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材料投递地址见上表,请在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名中注明姓名+毕业学校+学位+XX岗位应聘材料。

  
(二)资格审查。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现有队伍结构现状,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并将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以电话或邮件或公告的方式告知应聘者本人。

  
(三)考核

  
考核前,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须提交个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笔试、面试过程均不能透露个人信息。

  
1、第一环节:笔试

  
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40分钟,笔试内容为招聘专业相关的专业知识。学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为保证进人质量,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校根据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2、第二环节:面试

  
由学校组建的面试考核专家组现场提问,应聘者作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其职业态度、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掌握情况、仪容仪表等。

  
(四)审查

  
学校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包括应聘者的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聘用

  
人事处根据应聘者的综合考核情况,提出拟聘用意见报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须到我校指定医院(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签订协议。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

  
四、有关说明

  
(一)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通过提供虚假报名材料骗取资格的,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时,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三)拟聘人员报到时需按《报到须知》提供有关材料,不能全部提供者不予接收、聘用。

  
(四)监督电话:0773-5895235(委员会、行政监察室)

  
(五)人事处电话:0770773-5895882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桂林医学院公开招聘应聘表格.xls】

  
附件【桂林医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登记表.doc】

  


桂林医学院人事处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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