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桂林人事考试网2022年03月07日讯:根据《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2年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共招聘行政辅助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事业心、责任感和执行力;
(五)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表达能力、熟练电脑(办公文档)操作;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3月3日至2022年3月9日
地点:桂林市秀峰区西凤路6号(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五楼办公室)
电话:0773-2858541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并有意愿的报考人员,填写《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附报考人员有效期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所列的相关证明。
(二)资格审查
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指定专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谈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资格审查和职位匹配性筛选,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可进入面谈面试。面谈面试前由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指定专人负责电话通知符合条件人员,报考人员按通知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谈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确定聘用人选
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综合面谈面试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是否通过。
四、聘用
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按照《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的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一年,工资待遇按《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相关规定计发,之后按相关规定适当调整。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单位部分由我中心缴纳,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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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职位计划表.docx
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2年3月3日
2022年广西桂林市叠彩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桂林市叠彩区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等有关规定,现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桂林市叠彩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共2个职位,计划招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叠彩区2022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条件中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以2022年1月1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2年1月17日前取得学历、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7日至2004年1月17日期间出生)详见《职位表》(附件1)。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市叠彩区2022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1月26日。
报名时间:2022年1月27日至1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报名地址:桂林市叠彩区卫生健康局204室(地址:桂林市北辰路一巷29号)
联系电话:0773-8999214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桂林市叠彩区2022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委托书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桂林市叠彩区卫生健康局、桂林市叠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叠彩区2022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叠彩区卫生健康局、桂林市叠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桂林市叠彩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桂林市叠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叠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报考人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叠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桂林市叠彩区卫生健康局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即公共面试的形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叠彩区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桂林市叠彩区卫生健康局选派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桂林市叠彩区卫生健康局公章,报桂林市叠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叠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叠彩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叠彩区卫生健康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叠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叠彩区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桂林市叠彩区卫生健康局核准,报桂林市叠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桂林市叠彩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2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2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疫情防控要求
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桂林市叠彩区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工作人员公告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桂林市叠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3、本次桂林市叠彩区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工作人员公告,桂林市叠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叠彩区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桂林市叠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桂林市叠彩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叠彩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0773-8999214。
附件1:桂林市叠彩区2022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表.docx
附件2:桂林市叠彩区2022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桂林市叠彩区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工作人员疫情防控须知.docx
桂林市叠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桂林市叠彩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月14日
2022年广西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第一批科研助理招聘公告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第一批科研助理招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继续推动学校各类科研平台的发展,根据《科技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中科院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2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21号)文件精神,结合2022届毕业生就业形势及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决定面向2022届毕业生招聘科研助理99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2022届毕业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具体岗位招聘计划等详见附件1。
科研助理是指学校根据承担科研任务和学校科技长远发展需要聘用的协助平台(包括团队与个人)从事项目研究、实验(工程)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
三、岗位性质及待遇
以劳务派遣的形式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薪酬待遇标准:本科生待遇3350.5元/月(含个人及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硕士研究生待遇3850.5元/月(含个人及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四、岗位学位学历要求
2022届毕业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相关学位学历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
五、岗位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坚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较高的素养与理论水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爱岗敬业,勤奋踏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工作技能,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与沟通能力和处理办公室基本事务能力。
4.具有各学院、各平台所涉相关专业背景。
5.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等重点群体毕业生优先。
六、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限报1个岗位,请于2022年6月23日17:00前发送电子邮件到附件1文件中相关岗位的联系邮箱进行报名。请根据填报的具体岗位在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名中注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科研助理招聘+岗位代码+拟聘岗位来源+项目名称+姓名。
2.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科研助理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2)。
(2)《应聘人员资格审查信息简表》1份(见附件3)。
(3)个人简历。
(4)身份证。
(5)学历证、等(硕士研究生提供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证,本科学士学历;本科生提供本科学士学历;在读生还需提供学生证等相关在读证明);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
(6)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能体现符合应聘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暂只需提供扫描件或电子档,待考核时再提供原件。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
3.学校相关科研平台、科研团队等负责受理报名和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电子邮件报名提供材料,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学校招聘岗位条件或《报名登记表》填写不实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核
学校相关科研平台、科研团队等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三)拟聘人员公示及聘用
考核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考核情况,从被考核人员中确定拟聘人选并提出书面考核聘用意见,人事处形成拟聘方案,报学校审定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聘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信息在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官网(http://www.guet.edu.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查询。
七、联系方式
人事处龚老师,0773-2319230;,0773-2208378。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
2022年6月15日
附件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第一批科研助理招聘岗位情况-r.pdf
2022年广西桂林灌阳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灌阳县公安局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缓解警力严重不足压力,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名,主要从事公安机关勤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工作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身份,在人民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执行相关工作任务。
警务辅助人员6名(男性)。此次招聘不设具体岗位,在所有参加应聘人员中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限桂林户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1日至期间2004年2月21日出生)。
(四)男性身高1.68米及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均在1.0以上,五官端正(参照招录人民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传染性疾病,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本人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8.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程序。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员、退役士兵、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22年2月21日— 2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灌阳县公安局政工室403室,联系电话:0773-4211785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到政工室领取并填写《灌阳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身份证、士兵退役证等资格证明),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备查。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人民体育锻炼达标标准》项目进行,男子: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
体能测试达标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招聘机关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三)笔试
1、笔试内容。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时事、行政职业能力、法律法规常识、文字写作能力及计算机应用常识等相关知识 。填写报名表后发放考试复习范围,供参考人员进行复习。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体能测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员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五)综合成绩
应聘者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均合格者(凡有一项成绩不合格者予以淘汰),以笔试成绩、体能测评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作为应聘者最后总成绩[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100分*30%)+(面试成绩100分*40%)+(体能测试成绩100分*30%)]。
(六)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比例选定,按照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应从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实施体检和考察。
(1)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灌阳县公安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进行全面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政审考察要求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和政审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灌阳县公安局网(http://www.glga.gov.cn/010427/010427.aspx)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日。对经公示后无异议者,按相关规定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八)管理方式
对确定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与灌阳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整,试用期为一个月),安排到灌阳县公安局巡逻大队从事勤务辅警工作。辅警队伍实行警务化管理,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日常巡逻防范、值班备勤、处突、接处警等工作。
县公安局相关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凡在岗前培训及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相关待遇
1.工作期间统一配发辅警服装及相关装备;
2.薪酬待遇由灌阳县财政全额保障,单位统一缴纳五险,享受带薪休假、定期健康体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差旅补助等相关福利待遇。
3.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不尽事宜由灌阳县公安局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灌阳县公安局
2022月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