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县城建监察大队新增招聘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员公告

  为充实全州县县理执法队伍力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根据全州县人民政府2020年8月17日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增补招聘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员15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州籍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男性退伍军人和社会青年(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均可)。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热爱城市管理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全日制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传染性疾病,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身高162CM以上,年龄在 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即1986年3月1日至2003年3月1日期间出生)。视力条件为左、右裸眼视力均在1.2以上(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视力条件可放宽为左右裸眼视力均在1.0以上)。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员、退役士兵、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⑴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⑵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⑶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⑷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⑸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⑹本人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⑺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⑻不适合从事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录用待遇

  (一)工资待遇月均收入1800元(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

  (二)统一缴纳“五险”;享受带薪休假、假期工资、定期健康体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福利待遇。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自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23日止;

  (二)报名地点:全州县城建监察大队办公室(全州镇桂黄中路132号,中心广场南面出口对面),联系电话4816433;

  (三)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持毕业证书、退伍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彩色免冠1.5寸照片3张。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2021年3月27日;

  (二)面试地点:全州县城建监察大队办公室。

  六、体检

  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参照国家招考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对经公示后无异议者,按相关规定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八、签订劳动合同

  一经聘用按相关法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

  九、

  咨询电话: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73-4817792;

  全州县城建监察大队办公室 0773-4816433。

  以上招聘公告由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全州县城建监察大队负责解释。

  

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全州县城建监察大队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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