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桂林市接待办公室招聘公告
桂林人事考试网2021年11月22日讯:为提升桂林市公务接待工作水平,加强公务接待人才队伍建设,桂林市接待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务接待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考核、面试等方式择优招聘。
二、招聘职位
桂林市接待办公室接待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35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
3.普通话流利,性格开朗,待人热诚,形象气质佳,懂得基本的礼仪;
4.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掌握基本公文写作;
5.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协调能力、能独立处理紧急问题,具有较强保密意识;
6.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耐心和责任心,工作积极主动,吃苦耐劳;
7.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中共党员或有C1以上驾驶证的优先;
10.具有接待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1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适合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其他情形。
12.享受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相关管理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0日—11月28日。网上报名邮箱:glsjdbgs@guilin.gov.cn。现场报名地点:桂林市接待办公室秘书处(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9楼942)。
联系人:周,电话:0773—2837416
2.报名资料:现场报名请携带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两寸免冠照片1张、应聘人员登记表、本人自荐材料。网上报名请将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以word文本格式)发至指定邮箱。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填写或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聘用程序
面试、体检、确定试用期人选,经考核合格和双方协商后,
按照《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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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接待办公室
2021年11月16日
2021年桂林市应急管理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按照《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精神,根据我局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从事专业讲解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党的领导,上坚定可靠;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奋刻苦;
(五)无违法违纪记录;
(六)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七)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岗位要求
(一)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设备和运用各类办公软件;
(三)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1月9日至2020年1月15日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招聘公告发布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17:00;
2、报名地点:桂林市应急管理局人教科(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大道69号东辅楼602室,联系电话:0773-5625002);
3、报名要求:
(1)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桂林市应急管理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三份、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相关学历材料原件(如毕业证、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
(3)不接受网络报名、电话报名和他人代替报名。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再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面试。
(四)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名人员,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对象,提交局党委讨论确定,办理有关聘用上岗手续。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用工管理,月工资按照《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规定(五险一金个人部分按规定从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发放,享受周六周日双休和国家法定节假日,聘用人员由桂林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培训、管理、使用,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考核合格,优先续签。
六、其他
本《公告》由桂林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电话:0773-5625002。
桂林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