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桂林旅游学院招聘公告

  桂林旅游学院2022年人才招聘公告

  

  桂林旅游学院创办于1985年,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21年成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高校,是我国两所独立建制全日制公办旅游本科院校之一。学校现有雁山、骖鸾两个校区,校园总面积125.72万平方米(1885亩),全日制在校生12000多人。

  学校是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在中国大陆设定的唯一重点支持单位及其教育委员会附属成员单位、世界旅游联盟会员单位、亚洲开发银行“高端旅游人才培训优秀合作伙伴”、中国旅游院校“五星联盟”单位,是中国-东盟旅游人才教育培训基地、中国旅游研究院东盟旅游研究基地的载体单位,是中国-东盟旅游教育联盟(CATEA)发起院校及其秘书长单位,是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是唯一获“全国旅游扶贫培训基地”的高校,是全国研学旅行指导师培训基地、首批港澳青少年游学基地,是广西旅游产业人才小高地、广西旅游数据中心、广西红色文化与旅游研究基地载体单位和广西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作为桂林国际旅游胜地文明形象的排头兵,旅游英才培养的摇篮,学校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学校提出的“建成高水平旅游大学”的要求,秉承“敢为人先,追求梦想”桂旅精神,正在努力建设行业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旅游本科院校。我们渴望优秀学者加盟,助力广西科教,助力旅院人向世界旅游教育的制高点迈进。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桂林旅游学院2022年人才需求计划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团队合作和创新精神;

  (二)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四)具有所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政治面貌等条件;

  (五)应聘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条件。

  四、博士引进待遇

  

  人才类型

  

  安家费
(万)

  

  住房补贴
(万)

  

  科研启动经费

  (万)

  

  薪酬待遇

  (万)

  

  科研奖励

  待遇

  

  自科类

  

  人文类

  

  具有省部级以上人才称号、业界精英等特殊高层次人才

  

  面议

  

  面议

  

  面议

  

  面议

  

  面议

  

  按学校现行的科研奖励办法执行

  

  博士教授

  

  40-60

  

  10

  

  20

  

  15

  

  工资、绩效等按国家、自治区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博士副教授

  

  30-40

  

  5

  

  15

  

  10

  

  博士

  

  25-30

  

  3

  

  10

  

  8

  

2022年广西桂林旅游学院招聘公告

  其他待遇:引进或培养的高层次人才优先纳入自治区事业编制,配偶若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校按照人岗适配的原则,结合岗位空缺等情况,酌情安排工作。若夫妻同属引进或培养高层次人才,按照政策同时享受人才待遇。学校协助解决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问题。对于引进的博士,在引进时若无副高及以上职称,到校工作后3年内可享受副高津贴、待遇。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专任教师(博士研究生)岗位、科研人员(博士研究生)岗位招聘长期有效。

  (二)专任教师(硕士研究生)岗位、实验师(硕士研究生)岗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

  (三)行政岗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9日。

  (四)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岗位具体条件对口报名,每名应聘者只能报名一个岗位。应聘材料包括:

  1.《桂林旅游学院人才招聘工作人员简明登记表》(附件2);

  2.《桂林旅游学院人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

  3.身份证扫描件;

  4.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

  5.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应聘材料1-2项保持原格式,请不要转换成其他格式,3-5项材料按顺序排列合并为一体,并转换成PDF格式,命名为:XXX(姓名)应聘XXX(岗位代码+名称)。

  应聘者请将材料2-5项放入以“姓名+支撑材料”命名的文件夹中与材料1打包为一个压缩包,应聘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相应学院/部门简历接收邮箱,压缩包及邮件主题命名为:“应聘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

  (三)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并清晰可辨认,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如发现应聘者有以下情况的,应聘报名无效:

  1、报名岗位不明确或多报岗位;

  2、应聘条件不符合我校招聘岗位要求;

  3、应聘报名登记表内容填写不实;

  4、未提供报名所需的报名登记表、简明登记表以及身份证、学历学位(海外学历认证)、职称、党员身份、工作经历等有效证明材料;

  5、提供的复印、扫描材料无法辨认内容。

  六、关于考试

  (一)专任教师(博士研究生)、科研人员(博士研究生根据《桂林旅游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规程(试行)》组织面试考核。

  (二)专任教师(硕士研究生)、实验师(硕士研究生)岗位进行试讲和现场交流两个环节。试讲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确定,主要对应聘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方法和专业知识以及对使用教材的教学设计、教学内容等方面进行考核。试讲结束后进行现场交流环节。

  (三)行政岗位进行笔试或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为应聘者对所应聘岗位需要的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七、考核

  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的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

  八、体检

  从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精神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九、决定与公示

  按照考试、考核结果,学校根据岗位适配度,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学校网站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十、聘用

  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试用期管理与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十一、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学校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报考人员应严格履行防疫义务,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自治区、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处于中高风险地区的应聘人员必要时可采取线上面试的方式进行。

  十二、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应聘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之处,将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

  (二)应聘者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直接与相关学院或人事处联系。

  (三)学校将在学校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和考试安排等内容,请应聘者留意招聘信息的更新情况。

  十二、关于来电咨询

  学校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良丰路26号

  邮编:541006

  学校网址:www.gltu.edu.cn

  学校人事处咨询电话:0773-3678270(王老师)

  学校监督电话:0773-3694008

  附件1:桂林旅游学院2022年人才需求计划表.pdf

  附件2:桂林旅游学院人才招聘简明登记表.xls

  附件3:桂林旅游学院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桂林旅游学院

  

2022年3月8日

  

2022年广西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100人公告

  

桂林市公安局2022年度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0号)《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2018〕29号)等文件精神,桂林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2年度警务辅助人员100名(详见附件《职位计划表》)。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31日至2004年1月1日期间出生);有计算机、文艺、体育等方面特殊专长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具有高中、中专(含中职)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六)身心健康,无既往病史;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曾被判处刑罚的;

  3.受过行政处罚、司法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桂林市公安局合同期内警务辅助人员;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原则

  招聘秉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一般设置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上机考试、资格复审、专业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环节。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流程。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

  1.凡符合招聘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人员,登录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网上报名平台(http://219.159.250.230:81)进行报名,并及时确认报名审核结果。每人单次限报一个职位,可根据报名审核结果进行相应修改。

  2.报名时间:2022年1月5日9:00至2022年1月11日17:00截止。

  3.报考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资格审查由桂林市公安局负责,且贯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报考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项目和合格标准设置如下:

  (1)男子组

  

  (2)女子组

  

  报考人员须参加全部三项体能测评,其中两项达标方为合格,如放弃一项则视为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评结果,报考人员当场确认。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报考人员在参加体能测评前,应充分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考;若本人身体状况欠佳,建议放弃参考。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上机考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人员,将统一组织进行上机考试。上机考试由计算机随机出题,现场评分,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满分100分,考试限时45分钟。考试范围包含时事、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上机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我局将现场对即将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自行网上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同时提供学历证明、技能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有计算机、文艺、体育等方面特殊专长的提供竞赛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面试前3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原则上按照报考人员上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职位拟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仪表举止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将在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于考场外公布,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

  (六)专业考试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部分专业性较强职位,在面试前视情组织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专业考试成绩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

  专业考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个人最终成绩

  一般职位:最终成绩=上机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特殊职位:最终成绩=上机考试成绩×15%+专业考试成绩×25%+面试成绩×60%。

  (八)体检与政审考察

  根据各职位计划招聘人数,对体能测评、上机考试、专业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按1:1比例,依据个人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能测评、上机考试、专业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1.体检

  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桂林市公安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有关要求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同期,核验报考人员个人征信记录。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网上报名平台或桂林警讯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规定办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的,经核实后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十)聘用及管理方式

  聘用人员与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试用期三个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工作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凡在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调整后工作待遇不以招聘公告薪酬待遇为准,与实际岗位工资挂钩。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四、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由市财政全额保障,首聘人均4363元/月(含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存部分),实行动态调整。

  (二)享受个人绩效、法定节假日加班补贴、伙食补贴、年度体检等相关福利待遇。

  (三)工作期间统一配发警辅人员服装及相关装备。

  五、建立人员候录库

  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但未聘用人员全部纳入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我局可结合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可聘用为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六、

  (一)我局将通过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网上报名平台发布关于招聘各环节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的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密切关注。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填报的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报告招聘单位。凡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是在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守桂林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配合做好相关防疫工作,不得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影响疫情防控的信息。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已通过桂林市公安机关组织的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各项环节,非因不可抗拒原因,放弃受聘资格的或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的,3年内不得再报考。

  (六)招聘咨询电话,0773—8995187。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桂林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桂林市公安局2022年度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计划表.xlsx

  

桂林市公安局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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