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桂林市七星区直接面试招聘公告
桂林市七星区2022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桂林市七星区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共2个职位计划招聘2人,其中:事业单位实名制编制工作人员1人,机关后勤控制数工作人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2022年桂林市七星区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5.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2年8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30日至2004年8月30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30日至2004年8月30日期间出生)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并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参加面试。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市七星区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8月30日至31号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桂林市七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3室,联系电话:0773-2260008。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填写《2022年桂林市七星区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或《2022年桂林市七星区机关后勤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共2张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委托书、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桂林市七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2022年桂林市七星区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七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书面意见报桂林市七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请示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七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七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根据岗位需要,本次面试采取公共面试的形式进行。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实名制编制职位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七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组由七星区人力资源局、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两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七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七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七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详见体检公告。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七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七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5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桂林市七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2.本次桂林市七星区2022年度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桂林市七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七星区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桂林市七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桂林市七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请查阅《2022年桂林市七星区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咨询电话:0773-2260008
相关网站:桂林人才网:http://www.glrcw.com
七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lgxq.gov.cn/index.html
附件:
1.桂林市七星区2022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职位计划表.xls
2.桂林市七星区2022年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3.桂林市七星区2022年机关后勤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2022年8月23日
2022年广西桂林医学院招聘数学专任教师公告
桂林医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数学专任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智能医学与生物技术学院数学专任教师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品行端正、为人诚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有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良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
(四)身心健康,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能胜任本职工作;
(五)无违背党的宗教政策言行,品学兼优,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犯罪记录。
二、招聘具体条件
(一)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二)专业:数学类专业(基础数学或应用数学或计算数学或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或运筹学与控制论)或统计学专业(要求本科专业为数学与应用数学或信息与计算科学或数据计算及应用);
(三)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盛老师
联系电话:18677329180
邮箱:305571551@qq.com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0日-6月17日17:00前(时间以邮件发送到我校的接收时间为准,发送邮件后须进行电话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需要提交的材料:
1.桂林医学院公开招聘应聘表格(见附件1);
2.桂林医学院应聘者登记表(见附件2);
3.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应届生应提供毕业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材料投递地址见上,请在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名中注明姓名+毕业学校+学位+数学专任教师应聘材料。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交的信息资料,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见附件3),通过资格审查的入围应聘者名单将在学校官网(https://www.glmc.edu.cn)公告。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具体方案在后续学校官网(https://www.glmc.edu.cn)公告。
(四)审查
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按《桂林医学院拟聘人员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进行有关考核工作,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拟聘人员公示、体检及聘用
考核小组根据应聘者的综合考核情况,报学校审定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我校统一安排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按聘用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五、有关说明
(一)报名时,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通过提供虚假报名材料骗取资格的,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书。
(三)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规定1:3比例时,视岗位情况相应核减开考比例。
(四)监督电话:0773-5895235(纪委监察室)
桂林医学院人事处
2022年6月10日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2022年广西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2022年度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度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本次招聘共1个职位计划招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2022年度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 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仍在处罚期内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九)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2年6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6年6月15日至2004年6月15日期间出生),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程序
2022年度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市桂林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6月15日—6月24日。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2022年度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0日-6月24日(共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逾期不受理报名。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38号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773—2556113。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2022年度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贴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毕业证、、身份证、医师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专科进修证、工作岗位证明、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各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2022年度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考核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确定
直接考核人选的确定: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人员,按招聘单位面试考核分、技术职称及取得年限、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等考核评分细则的内容计算总分并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人选。评分细则详见附件3。如出现总分同分的情况,依次以面试成绩、技术职称分及取得年限分、学历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分逐项比对得分高者确定直接考核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实施,考察组成员3到5人。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核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考察组成员签名,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核细则评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根据考核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考核细则评分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医院根据考核、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将拟聘人员信息报主管部门。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自到聘用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招聘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纪律和监督
(一)参与2022年度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 和《关于印发
(二)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必须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加大监督力度。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核对。
本《公告》由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0773—2556113。
相关网站: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2年6月15日
附件1:2022年度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直接考核职位表.xls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2022年广西桂林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招聘公告
2022年桂林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
因工作需要,桂林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党的领导,上坚定可靠;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奋刻苦;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四、岗位要求
(一)从事中文及新闻写作、文秘工作专业、哲学专业优先。
(二)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设备和运用各类办公软件;能吃苦耐劳,能接受他人建议,服从工作安排,有奉献精神。
(三)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2年5月19日至5月25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25日;
(2) 报名地点:桂林市临桂区建设大厦北楼6楼608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桂林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电子邮箱gxglsymj@.163.com。联系电话:0773-2868151. 网上报名后请将报名材料发送到桂林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北楼6楼608)
(二)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寸 近期免冠照片3张前来单位报名。可网络报名、电话报名后需到单位报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
(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再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面试。
(四)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名人员,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五)公布成绩及体检面试工作结束后,公布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进行。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按面试成绩依次替补、参加体检。
七、聘用及待遇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对象,提交中心领导班子讨论确定,办理有关聘用上岗手续。待遇(2443.5元/月,含五险一金,五险一金个人部分按规定从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发放,享受周六周日双休和国家法定节假日;聘用人员由桂林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负责培训、管理、使用,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聘期为一年,试用期为 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本《公告》由桂林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负责解释。
桂林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