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池市卫生学校招聘公告

  河池人事考试网2023年02月22日讯:河池市卫生学校创办于1958年,是河池市唯一一所公办中等卫生职业学校,拥有自治区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自治区卫生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自治区1+X制度试点单位。开设有护理、中医护理、中医康复技术、康复技术、中医养生保健、中药、药剂、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美容美体艺术等10个专业,其中护理、药剂为自治区示范性专业。现因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和协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学术技术能力或其他条件;

  4.须具有与岗位相对应的学历;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7年2月20日至2005年2月20日期间出生)。报教师岗位,如已经获得中级职称的年龄可以放宽到18周岁至40周岁(1982年2月20日至2005年2月20日期间出生)。

  (二)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报考条件以《河池市卫生学校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3日。现场接受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河池市卫生学校办公楼三楼人事科。(市内可乘坐14路公交车直达。)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河池市卫生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相片2张(自行粘贴在报名登记表相应位置);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3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一份;

  (4)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按上述序号顺序整理成册一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本人。

  (二)资格审查

  按照本公告及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在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学校将面试通知通发到个人邮箱。

  (三)面试

  1.面试方式

  (1)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现场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5分钟(试讲10分钟,问答5分钟),备课15分钟。

  (2)行政管理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列为体检、考核人选。面试后,根据考生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原计划招聘人数进入体检。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河池市卫生学校。面试时请带上身份证到面试考点进行核验。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予以试用。

  (五)聘用及待遇

  经面试、体检合格,按1:1的比例择优选定试用人员,初次合同期为1年,试用期1个月,支付试用期工资。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待遇参照在编人员执行,同工同酬。

  未尽事宜,请联系河池市卫生学校人事科,咨询电话:0778-2282825。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中山路534号。

  三、其他事项

  (一)本单位招聘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将根据应聘情况择优录取,如无合适人选,有权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应聘者对本人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河池市卫生学校人事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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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池市卫生学校2023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河池市卫生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河池市卫生学校

  2023年2月16日

2023年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自主招聘57人公告

  

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医疗卫生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办发〔2010〕40号)文件规定,为满足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2023年河池市宜州区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7.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4日至2005年11月4日期间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9.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岗位报考条件详见《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的专业目录(附件2)。

  10.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年龄、职(执)业资格、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1月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截至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方式

  组织参加各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人才招聘会,对报名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进行现场洽谈,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核方式进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可登录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hc.gxrc.com/)查阅《岗位表》。下载并填写《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份(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

  3.《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4.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5.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6.在校或在职期间获得的荣誉奖励复印件。

  (三)双选招聘会时间及地点

  2023年中国—东盟人力资源供需对接会暨全区人才交流大会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4日

  报名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D区

  (四)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在双选招聘会现场进行,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工作组在招聘会当天进行,面试考官5人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知识测试(口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

  1.体检。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由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进行。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3.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情形的,招聘单位根据面试情况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河池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招聘岗位人员已下达聘用通知,报考人员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3年12月31日前,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服务期限为5年(具体以《岗位表》为准),服务期限内不允许抽调、借调或调离。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考生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五、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3188029

  河池市宜州区卫生健康局:0778—3188125

  附件:1.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3.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4.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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