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农业农村局招聘公告

  

  河池市宜州区农业农村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告

  河池市宜州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工作需要,诚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数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人员岗位、数量

  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负责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耕地质量建设及管理等工作。具体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详见《河池市宜州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招聘非在编人员计划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专业及工作经历要求:详见《河池市宜州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招聘非在编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至35周岁(含)以下(2004年11月25日-1987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任一环节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参加招聘的其它情形。

  三、岗位性质

  非在编工作人员。

  四、薪酬待遇

  1.3000元/月(含单位缴纳的五险)。

  2.按规定享受五险待遇,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险费用单位部分及个人部分从所发工资中代扣代缴。聘用人员与单位在编干部职工享受同等的出差、下乡待遇。

  3.休假待遇。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者将以下材料:①报名表(附件2),②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③其他可以证明工作能力的材料。于2022年11月30日上午下班前上传或者现场替交到河池市宜州区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建设办公室。现场报名的将材料送达河池市宜州区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建设办公室(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龙江路91号,联系电话:0778-3210339),网上报名的将材料上传至河池市宜州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办公室邮箱:yzntb666@163.com。

  报名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名者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由河池市宜州区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办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于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报名者。

  (三)面谈

  组织报名者面谈,同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经本人签字的《报名表》(附件2)。资格复审通过后,由宜州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入围人选进行面谈。具体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入围人选到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聘用

  择优聘用,对确定为聘用人员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需严格遵守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相关制度,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和管理。

  (二)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有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未尽事宜,联系电话:0778-3210339。

  

河池市宜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25日

  
附件1河池市宜州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河池市宜州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广西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招聘公告

  

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岗位及人数

  
信息统计员2人,主要负责河池市脱贫攻坚指挥部日常数据统计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

  
(二)大专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制作Excel表格等。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照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政办发〔2015〕108号)执行,确保不低于2800元/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⒈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3月19日止。

  
⒉报名方式:报名材料直接送到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科。

  
报名材料包括:⑴《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详见附件);⑵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书等复印件;⑶近期全身生活照片(彩色5寸)和1寸免冠彩色照片各1张。报名者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⒊报名地点:河池市南新东路三巷50号(市委党校教学会议中心四楼),邮编:547000。联系人:韦**,联系电话:2203156、15****8,电子邮箱:hcfp2009@163.com。

  
(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列为面试人选。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3月20日前。

  
(三)面试。对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方式等事项待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面试考生个人承担。经体检合格后,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五)确定聘用人员。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并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以上公告事项,如有不明之处或未尽事宜,请致电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科详询。

  
附件: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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