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和《贺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贺州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贺教办〔2021〕17号)精神,结合教学工作需要,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2021年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2021年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至2003年6月1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报考乡镇中小学教师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1.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2021年6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2.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尚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具备符合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证要求条件(已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测试合格证明,符合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体检合格)可以先报名参加考试,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或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已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报且具备符合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证要求条件的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3.本公告及《计划表》所提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1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二)昭平县在编在岗教师、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在岗教师、特岗教师。

  (三)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四)现役军人;

  (五)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六)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八)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九)违法计划生育情节严重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方可报考。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处罚期限以及现役、辞退、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6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2021年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网上资格审查(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开展。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于2021年5月20日起,可通过昭平在线(http://www.zpol.cn)(首页 > 通知公告)、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xhz.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查阅招聘公告及《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

  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联系。

  (二)报名方式及网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登录 “贺州人才网”(网址:https://hz.gxrc.com/)首页中部“2021年贺州市直学校,八步区、平桂区、钟山县、昭平县、富川瑶族自治县教师公开招聘报名入口”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本人最近更新后的健康码(绿码)截图。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9:00至6月5日17:30。
3.资格审查方式。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6月1日9:00至6月5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6月5日报名的必须在6月6日17:30前提出审查意见)。2021年6月1日9:00至6月5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1年6月5日17:30至6月6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并通过报名系统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须在报名时向所报考单位的审核机关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2),并须于资格复审时自行举证,提供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3)。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统一支付考试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共100元。已缴考试费的报考人员,可于考前一周到贺州市教育局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据不影响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通过报考人员应按规定日期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缴费时间:2021年6月1日9:00至6月7日17:30。

  4.开考比例及改报工作。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向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开考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考。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1年6月10日9:00至16: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单位于2021年6月10日17:30前完成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已缴纳考试费的,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回。

  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有关信息在昭平在线(http://www.zpol.cn)公布。

  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名的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1.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缴费后,必须于考试前一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2.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2021年7月3日。

  上午 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3:00-5: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考试内容参见附件4《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与说明 、附件5《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与说明。

  3.笔试地点。笔试考点设在昭平县城区,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在进入考场前,需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没有健康绿码或体温检测在37.3℃以上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4.成绩查询。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具体时间请登录报名网站)。

  5.笔试总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
6.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2021年7月上旬)。由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根据笔试总成绩情况,划定2021年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在昭平在线(http://www.zpol.cn)公布。

  (四)面试(时间暂定2021年7月中下旬)。

  1.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并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入围人选。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材料(不接受采取传真或邮递方式的报名材料)送达资格审查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部门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股(昭平县昭平镇西宁中路35号),联系电话:0774-6681193。

  面试拟入围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包含:(1)《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必须在联系电话栏填上联系电话),报考人员自行在网上打印;(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并要求出具原件验证)各一份(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则提供符合认定教师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3)《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或定向委培生报考人员提供), 面试资格复审时未提供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主管单位盖章),视为放弃聘用资格;(4)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 必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5)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递补人选名单及提交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安排等事项由报考人员自行在昭平在线(http://www.zpol.cn)查询,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要求提交材料复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进行面试;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于面试前三个工作日在昭平在线(http://www.zpol.cn)公布。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课堂组织能力、教学水平、教案准备等方面与岗位的匹配程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程序。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考区内公布面试成绩。

  本次招聘的综合成绩为笔试总成绩的40%加面试成绩的60%(即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考试部门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考官按报考人员面试序号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如有违反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者优先;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均相同时,则以全日制学历者优先;又相同时,则以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高者优先;又相同时,则以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时,则以先取得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计划生育(考察对象必须提供计生证明)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经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提出书面递补申请并通过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体检工作由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和公示(7月下旬)
1.确定拟聘用人员。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时,对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空缺的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确定考察人选办法处理)。
2.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昭平在线(http://www.zpol.cn)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聘用审批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
1.补充招聘条件。经过第一阶段的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和公示后,由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根据空缺岗位情况,并经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再确定是否组织一次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组织复征的对象为参加了2021年贺州市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2021年八步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2021年平桂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2021年钟山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2021年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2021年富川瑶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报考人员,且取得笔试合格成绩的报考人员可以参加报名。已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得再参加补充招聘,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补充招聘时,参加补充招聘的报考人员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岗位;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2.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等环节的标准条件设置,参照第四大点“招聘程序”第(四)、(五)、(六)项执行。
3.其他事项。如补充招聘结束后仍有未招聘到合格教师的岗位,不再统一组织二次补充招聘。

  四、相关照顾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其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材料必须于笔试结束后3日内提交资格审查单位。

  五、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被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本公告由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2021年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中“资格审查咨询电话”栏)。

  特别提示:

  1.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本公告所列时间可能会有所调整,如有调整,以在昭平在线(http://www.zpol.cn)公布的时间为准,请报考人员保持关注。

  2.请报考人员注意关注昭平在线(http://www.zpol.cn)发布的招聘相关信息,注意时间节点,以免错过有关事项。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主办方无关,请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计划表.xlsx

  附件2:核心课程承诺书(样本).doc

  附件3:核心课程证明(样本).doc

  附件4:《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与说明.docx

  附件5:《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与说明.docx

  附件6: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2021年贺州市会办公室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贺州市会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贺州市会办公室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4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详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贺州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及市直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干部。

  三、选调条件

  (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及以上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及市直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干部。

  (四)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及

  (五)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尽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尚在新录用干部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处分期及工作经历、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21年1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月12日至1月2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2021年贺州市会办公室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请自行下载、打印、填写,也可在官微公众号“贺州”中下载、打印)。

  (3)近两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任免机关公章)。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资料的方式报名。报名地点:贺州市贺州大道1号贺州市办公楼201室,联系电话:0774-5123896,邮编:542899,同时将报名表和小二寸相片电子版发送到邮箱:gxhzrd@163.com。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经单位同意,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员应确保报名材料齐全,信息填写真实准确无误。如填写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

  (3)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号码准确、通信畅通。因报名人员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选调的,由其本人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1月22日至1月2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资格审查方式:

  贺州市会办公室根据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由贺州市会办公室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本人凭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领取的,可由他人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代领。

  (三)笔试

  1.笔试内容:重点考察综合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 2021年1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阅卷结束后,笔试人员的成绩及排名接受电话咨询,电话:0774-5123896。

  (四)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2.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及选调职位入围面试最低笔试成绩在贺州市会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号“贺州”发布,同时由贺州市会办公室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面试通知书,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领取的,可由他人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代领。

  3.面试时间:2021年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5.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6.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跟班学习、体检、考察等程序。面试结束当天在贺州市办公楼一楼公告栏公布面试成绩。

  (五)跟班学习

  1.确定跟班学习人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5:5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跟班学习人选与选调职位计划人数2:1的比例确定跟班学习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跟班学习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跟班学习人选。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跟班学习(如因个人原因无法跟班的,按照笔试和面试总分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跟班学习)。

  2.跟班学习。根据选调职位组织人选到贺州市机关相关委室(科室)跟班学习2个月。

  3.跟班学习考核。跟班学习期满后,由贺州市会机关党组组成考核小组对跟班学习人员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业务素质进行综合考核。

  (六)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跟班学习综合考核情况优中选优,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实施体检和考察:

  (1)体检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贺州市会办公室组成考察组,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七)确定拟任职人选

  贺州市会机关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任职人选。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按规定对拟录用人员在贺州市会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号“贺州”等媒体进行录用前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五、公开选调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公开选调工作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考生应在考前14天,通过“爱广西”等APP实名申领“广西健康码”,没有注册申领不能参加考试。考前14天,考生应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应做好自我健康观察14天,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确保考试时身体健康。

  (二)考试当天考生应携带纸质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进入考场时,应主动出示居民身份证,接受体温测量和“广西健康码”查验。

  持“广西健康码”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笔试、面试前7天内(不含笔试、面试当天)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后,方可进入考场,否则不能进入考场。

  如考生“广西健康码”为绿码,现场检测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需到隔离观察区等候,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作出书面承诺后,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进行考试;经研判不具备考试条件的,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需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并作出书面承诺,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进行考试。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四)考生在领取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并遵照执行。

  (五)考生有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等情形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请向市会办公室秘书一科咨询,联系电话:0774-5123896。

  附件:

  1.2021年贺州市会办公室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2.2021年贺州市会办公室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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