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西贺州市基层事业单位面向区市共建高校引进人才招聘27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精神,有效引导我市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充实基层后备干部队伍,根据《中共贺州市委员会组织部 贺州学院<人才培养合作协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市基层事业单位计划面向区市共建的贺州学院引进人才27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数量和对象

  (一)引进岗位和数量

  贺州市所辖八步区、平桂区、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昭平县5个县(区)的基层事业单位15个用人岗位,计划招聘27人(详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区市共建的贺州学院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统招专升本)。

  二、引进条件

  (一)应聘的毕业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德好,综合素质较高,组织观念强,作风正派;

  3.在院级以上(含院级)党团组织中担任过学生干部,且任职时间在一个学年以上,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或在校期间获得过院级以上(含院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1次以上;

  4.科目不及格的数量不能超过2门;

  5.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6年5月6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服从安排,志愿服务基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应聘

  1.受过校纪处分的;

  2.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以及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6日—5月20日。

  毕业生通过发送邮件方式进行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所在二级学院邮箱(详见附件2),并于2022年5月20日前凭原件向各二级学院负责人确认并交复印件(一式两份)。各二级学院负责人于2022年5月24日前将报名材料和《贺州市2022年基层事业单位面向区市共建高校引进人才报名汇总表》(详见附件3)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交招生就业处(贺州学院西区行政楼大学生服务中心)。

  2.报名材料(整理顺序):①《贺州市2022年基层事业单位面向区市共建高校引进人才报名表》盖章后的扫描件(详见附件4);②有效身份证扫描件;③学生证扫描件;④相关荣誉证书扫描件;⑤经教务处盖章核准的所有课程成绩单扫描件;⑥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扫描件;⑦其他能佐证自身学术水平与综合能力材料。以上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二)组织推荐

  贺州学院党委组织部和招生就业处负责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于2022年5月26日前将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推荐给贺州市面向区市共建高校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推荐人员的相关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递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原则上计划引进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推荐人数的比例达到1:3才予以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需要开考的,由贺州市面向区市共建高校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确定不开考的职位,相关二级学院负责人通知报考人员在2022年5月30日前改报其他职位。

  (三)报名费用

  本次基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考试免收考生报名费。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分值各100分。

  1.面试

  时间:2022年6月12日上午(暂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或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进行。

  2.笔试

  时间:2022年6月12日下午(暂定)

  笔试采取现场撰写1篇申论文章的形式进行。

  3.确定见习考核对象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计划引进人数与见习考核人数1:1比例确定见习考核对象。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见习考核对象。

  (五)见习考核

  根据见习考核对象的个人报名意愿、所学专业和单位实际需求确定见习单位和岗位,组织人员对见习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岗位适配性等进行考核。见习考核对象须服从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的见习单位和岗位安排。

  (六)组织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由各县(区)组织对通过考核的人员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的进行公示。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体检人员。

  (七)公示及聘用审批

  对拟聘用人选统一在贺州先锋智慧党建云平台和贺州学院就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人选。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四、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一)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面试通知书为准,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不按规定时间笔试、面试以及体检、考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过程中如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本公告由贺州市面向区市共建高校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贺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贺州市纪委监委驻贺州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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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贺州市2022年基层事业单位面向区市共建高校引进人才需求信息表

  2.贺州市2022年基层事业单位面向区市共建高校引进人才报名邮箱一览表

  3.贺州市2022年基层事业单位面向区市共建高校引进人才报名汇总表

  4.贺州市2022年基层事业单位面向区市共建高校引进人才报名表

  

贺州市面向区市共建高校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8日

2022广西贺州市自然资源测绘地理信息规划院招聘2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贺州市自然资源测绘地理信息规划院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招聘驾驶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无违法犯罪历史记录;

  (二)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40周岁以下,退伍军人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具有C1以上驾照及5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驾驶技术娴熟,熟悉本地路况及GPS导航操作;

  (五)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及交通违章,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须出具无重大交通事故查询记录);

  (六)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团队协作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服从组织安排;

  (七)存在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报名;

  (八)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贺州市自然资源测绘地理信息规划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详见:http://hz.dnr.gxzf.gov.cn/HZSZRZYJRSXX/t14717262.shtml。

  四、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合格后,按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政策法规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按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按照劳动法购买五险一金,详情面议。

  五、报名要求

  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求职简历和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应聘人员应对报名信息作出承诺,填写虚假信息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时间自2022年12月21日起,2022年12月25日止,应聘人员可通过邮箱报名。

  六、招聘方式

  单位将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面试、操作技能及现场考核,择优聘用,体检通过后签订聘用合同。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2022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5日下午18时00分。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贺州市自然资源测绘地理信息规划院工作人员岗位的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包括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发送至贺州市自然资源测绘地理信息规划院综合部邮箱或。报名需提供材料:报名表及简历(含学历证、、身份证、获奖证书、职称证书、近期彩色照片1张)。

  (二)资格审查、面试、操作技能及现场考核(2022年 12月26日至12月31日)

  由贺州市自然资源测绘地理信息规划院综合部收集汇总有关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核验合格后方能参加面试,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应聘者具体面试、现场考核的时间和地点。

  (三)体检(2023年1月10日前)

  根据应聘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执行《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贺州市自然资源局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人员、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八、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不按通知时间参加面试、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未尽事宜,请向贺州市自然资源局人事教育科或贺州市自然资源测绘地理信息规划院综合部咨询,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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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广西贺州市自然资源测绘地理信息规划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贺州市自然资源测绘地理信息规划院

  

2022年12月21日

2022广西贺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8人公告

  为适应贺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发展需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素质与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5日至2004年11月15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贺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2年度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11月15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和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方可报考。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11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xxgk/jcxxgk/rsxx/klzp/)

  查阅招聘公告及《招聘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贺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贺州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5日8︰30至2022年11月21日17:00。

  2.报名方式。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xxgk/jcxxgk/rsxx/klzp/)访问贺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2年度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填报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的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资格条件。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4.相似专业符合要求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贺州高新区管委会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须在报名时向贺州高新区管委会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2),并须于拟聘用考核时自行举证,提供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3)。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此次报名不需缴纳考试费用。

  (三)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1月15日8︰30至2022年11月22日17︰00。

  2.资格审查方式。招聘单位依据本《公告》和《贺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2年度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须说明原因并通过报名系统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开考比例及改报工作

  1.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招聘单位须按要求向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开考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考。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有关信息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改报及相关工作。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可于2022年11月25日8︰30至17︰00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

  打印时间:2022年12月5日8:30—12月10日8:00。

  报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分值满分200分。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2年12月10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考点设在贺州市城区,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当天,所有考生须持本人考试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版均可)、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成绩查询时间:2022年12月下旬。

  笔试合格分数线月下旬。

  四、面试

  面试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贺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时间暂定为12月底前,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将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布。

  (一)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

  1.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告时间:2022年12月下旬。

  2.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招聘单位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照顾加分。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拟入围人选。

  3.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面试比例。若无法通过核减招聘计划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单位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经招聘单位同意,报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

  1.拟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以资格审核公告为准。

  2.资格审核单位:贺州高新区管委会。

  3.资格审核材料:面试拟入围人选须现场提供以下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核。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国外、境外的学历书, 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3)《贺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2年度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4)户口簿(申请少数民族加分的人员须提供);

  (5)《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未提供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主管单位盖章),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资格审核单位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面试入围人选递补。2022年12月下旬。

  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核,或是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是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由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资格审核期间关机导致无法联系上其本人的,招聘单位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然后取消该报考人员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期间向贺州高新区管委会提交书面申请(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四)发布面试公告

  经对面试拟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五)实施面试

  1.面试工作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贺州高新区管委会共同组织实施(具体组织开展工作以面试公告为准),同级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等程序。

   五、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1.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

  2.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面试环节第一个测评要素得分高低排序确定。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贺州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完成。

  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三)考核

  贺州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提出递补申请并通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从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贺州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初任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相关政策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其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八、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本公告由贺州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招考政策咨询电线;监督电线。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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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2年度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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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课程证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贺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1月7日

2022广西贺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人公告

  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桂环人字〔2020〕42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录用的原则,我中心拟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位于广西贺州市,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参公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贺州市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噪声、生态状况等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调查评价,生态环境质量预警预报和较大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工作;负责贺州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信息的搜集、整理、汇总、分析,编写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生态环境监测年鉴等;为贺州市生态环境管理和执法提供支持。

  二、招聘岗位

  详情点击查看http://sthjt.gxzf.gov.cn/zfxxgk/zfxxgkgl/fdzdgknr/rsgl/zkxx/t13105171.shtml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遵守社会公德,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热爱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富有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

  (五)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六)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35周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3.道德败坏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在境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1.报名者请自行下载并填好《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招聘人员报名表》,连同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扫描件等相关材料发邮件至本中心邮箱。2.直接在贺州微就业上报名。

  (二)报名截止日期

  2022年9月30日。

  (三)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我中心对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结合工作需要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人员、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考核

  辅助管理岗位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职业道德、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专业技术岗位考核采取面试加实操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对监测技术所需的技能操作能力。根据考核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确定审核档案人选。

  (五)档案审核

  人事部门查阅审核档案人选的人事档案,审核个人基本情况是否属实、是否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个人考试考核的结果,单位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组织拟聘人员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个人考试考核结果递补人员。按要求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等公开平台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按照考核总成绩和考核结果递补人员。

  (七)备案管理

  单位确定拟聘人选后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人事处备案,备案通过的继续办理聘用手续,备案不通过则按个人考试考核结果递补人员。

  (八)签订聘用合同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首次签订1年聘用合同,含试用期2个月,大学本科及以下毕业生实行一年见习期。

  五、工作待遇

  (一)待遇标准按照我中心聘用人员薪酬执行。

  (二)签订合同后,由单位统一购买五险一金。

  (三)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的休假、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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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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