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西北部湾大学招聘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15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1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职业道德素养,品行端正、为人诚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任何不良记录;

  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中国史、世界史;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国际政治、国际关系;法学理论、法律史、国际法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社会学;民族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中国少数民族史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需在2021年7月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素养,热爱教育事业,有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具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经验者优先;

  4.硕士研究生要求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3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专任教师岗位工作。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有意应聘者请向马克思主义学院提交以下电子材料(邮箱:bbwdxmy@bbgu.edu.cn,电子材料压缩包统一命名为马克思主义学院-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姓名):

  1.《北部湾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详见相关下载)

  2.《北部湾大学应聘人员证明材料》(详见相关下载)

  待接到面试通知后,准备好相应的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在面试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面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实。

  (二)资格审查、面试考核

  由人事处与马克思主义学院根据应聘者的材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人事处与马克思主义学院统一组织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此招聘公告长期有效,招满为止。

  以上未尽事宜,请咨询黄宝章老师,联系电话0777-2808307。

  点击下载>>>

  北部湾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

  北部湾大学应聘人员证明材料.docx

  

北部湾大学人事处

  

2021年4月2日

2021广西城市建设学校招聘8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就本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城市建设学校是一所立足广西,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是相当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归口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开展以中专学历为主的中等职业教育活动,培养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一线专业技能实践型人才。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8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二)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三)现役军人;

  (四)全日制脱产就读的在校学生;

  (五)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六)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主管部门网站(zjt.gxzf.gov.cn)、本单位网站(www.gxcjx.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主管部门网站(zjt.gxzf.gov.cn)、本单位网站(www.gxcjx.cn)发布。

  六、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提供材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2);

  (2)个人简历1份;

  (3)近期1寸证件照2张(1张贴于报名表相片栏、1张贴于报名表右下方以备用);

  (4)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以及报名条件中要求的职称技能等级证书、工作证明和中共党员证明复印件各1份;

  (5)2021年获得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院校盖章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

  (6)获奖材料各1份;

  (7)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

  注意:所提供的报名资料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再提交。

  2. 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5日17:30分止。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3.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应聘者在报名时间范围内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携带本人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广西桂林市环城南二路121号广西城市建设学校办公楼二楼人事科,由工作人员当场接收,查验材料后则把原件退还本人。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材料,经核验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在网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笔试

  我校根据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在主管部门、学校官网公布进入笔试名单、考试时间及地点。

  招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须经主管部门核准,并及时发布变更开考比例公告后方能开考;确实不能开考的,经主管部门确认后由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报考者。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要求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运用能力等。考试成绩和排名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学校网站,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四)面试

  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

  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细则将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主管部门网站(zjt.gxzf.gov.cn)、广西城市建设学校官网(www.gxcjx.cn)上公布。

  经主管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由广西城市建设学校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采取能力测试(试讲)、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按试讲、结构化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能力和素质潜能以及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急与情绪控制能力、人际关系、举止仪表等。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本单位、本单位主管部门、人社厅,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

  教师1--教师4等四个岗位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方式,试讲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含2分钟审题时间。试讲主要从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仪表教态、试讲整体效果等几个方面综合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能力。

  医生、科员1等两个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含2分钟审题时间),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和试讲成绩当场公布,并于当日公布在学校网站和单位工作区域内。

  (五)考核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确定考核对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体检

  考核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数,由学校公开招聘办公室组织拟聘人员到具有三甲以上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若某岗位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以上规定条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并组织考核和体检。

  (七)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网上公布拟聘人员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3-3620395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苏老师 0773-3612083

  点击下载>>>

  1.广西城市建设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 广西城市建设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

  3. 中共党员证明(模板)

  

广西城市建设学校

  

2021年10月28日

2021广西桂林医学院招聘安保人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桂校区安保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为人诚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二)热爱学校安保工作,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有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服从工作安排、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身心健康,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能胜任本职工作。

  (五)无违背党的宗教政策言行,品学兼优,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犯罪记录。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及人数

  (一)岗位名称:保卫处安保人员。

  (二)具体条件:

  1.初中及以上学历

  2.男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名额:1名

  (四)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3907837714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6日-11月2日17:00前(时间以邮件发送到我校的接收时间为准,发送邮件后须进行电话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需要提交的材料:

  1.《桂林医学院公开招聘应聘表格》(见附件1),要求证书、证件等图片材料务必插入《应聘表格》中,否则不予受理;

  2.《桂林医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

  3.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材料投递邮箱:1390863896@qq.com,请在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名中注明姓名+毕业学校+专业+XX岗位应聘材料。

  (二)资格审查。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并将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以电话或邮件或公告的方式告知应聘者本人。

  (三)考核

  考核前,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须提交个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具体考核方案详见后续网页公告。

  (四)政治审查

  学校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聘用

  人事处根据应聘者的综合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须到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签订协议。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

  四、有关说明

  (一)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通过提供虚假报名材料骗取资格的,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时,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三)拟聘人员报到时需按《报到须知》提供有关材料,不能全部提供者不予接收、聘用。

  (四)监督电话:0773-5895235(纪律检查委员会、行政监察室)

  (五)人事处电话:0773-5895882。

  点击下载>>>

  1.桂林医学院公开招聘应聘表格-安保人员

  2.桂林医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安保人员

  

桂林医学院人事处

  

2021年10月26日

2021广西南宁市卫生学校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9人公告

  根据南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南宁市市属中等职业学校聘用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实施意见》 (南编〔2012〕62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南府发〔2006〕52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校定于2021年12月开展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二、招聘岗位(职位)

  根据南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给我校的编制计划函复,结合学校发展需要,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9名(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见附件1)。

  四、信息公示、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公布招聘信息:从2021年12月3日起至12月13日止在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卫生学校网站(http://www.nnswx.cn/)公布和校内公告《南宁市卫生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岗位(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南宁市卫生学校网站下载并填写《南宁市卫生学校2021年非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按要求的规格粘贴当年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2.报名时间:从2021年12月3日起至12月13日止。

  3.报名地点:南宁市卫生学校相思湖校区综合图书馆16楼人事科1610、1612号房(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16号)。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A4纸):(1)《南宁市卫生学校2021年非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审核原件收复印件;(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否则不接受报名;(3)提供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4)当年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1.实行严格的资格审查验证制度。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核实《南宁市卫生学校2021年非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供的各项信息与原件证件材料是否一致,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因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证及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等相关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或者报考者在《南宁市卫生学校2021年非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等时间计算的,均截止至2021年11月30日(含当日);学历教育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2.资格审查时间:从2021年12月3日上午8:30起至12月14日下午17:30止。

  (四)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如因岗位特殊,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以书面形式报主管部门同意后方能开考。

  (五)发放考试准考证时间

  经资格审查验证合格的考生,发放考试准考证。报考者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上午8:30-12:00。准考证需在本人照片处加盖学校公章才有效。

  五、考试

  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能否胜任岗位(职位)的能力进行考试评估。

  (一)  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时事政治、管理基础知识、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写作能力等内容。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1.笔试时间: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上午8:30-10:30。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2021年12月17日- 12月27日在学校公告栏予以张榜公布,报考人员也可向学校人事科咨询,电话:3370603、 3370605。

  (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教辅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人选到市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笔试、面试总成绩人选中由高分至低分经考察合格后依次递补。

  八、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

  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核、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学校及校园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公示期满,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非实名编制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被聘用的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聘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九、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一)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政策指导、业务管理;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工作纪律监督小组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

  (二)认真做好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和学校干部职工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查处。

  (三)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招聘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招聘考试题目的;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

  (五)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六)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人事科:3370603;纪检监察室:3370613。

  点击下载>>>

  1.2021年南宁市卫生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21年南宁市卫生学校非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卫生学校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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