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次)63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前身,是1938年我国著名幼儿教育专家张雪门创办的北平香山慈幼院桂林分院幼稚师范学校2009年3月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直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管理。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教师培训中心、广西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挂靠我校。

  学校设有学前教育一系、学前教育二系(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中等师范学校)、艺术系、初等教育系、特殊教育系、运动与健康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等7个教学系部,附属幼儿园1所(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有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艺术教育等30个专业(方向),初步构建了以学前教育专业为龙头、特殊教育专业为特色、艺术类专业为亮点,以师范教育为主,非师范教育为辅的专业结构体系。毕业生遍及广西区内外并扩展到泰国、新加坡等东盟国家。学校创办以来,共为社会培养培训了10万多名幼教人才。升格以来,共培训幼教师资、特教师资4万多人次。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63名,其中专任教师28人,行政教辅人员35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次)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及待遇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师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所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需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身心健康,能适应所聘岗位的需要。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结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的行为的人员;

  5.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7.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二)享受待遇。

  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身份类别为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参照学校实名编制人员管理。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和我校网站(https://www.gxyesf.edu.cn)向社会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我校网站(https://www.gxyesf.edu.cn)向社会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 报名起止时间为2021年7月10日至7月20日17:30。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视为无效。

  2.报名方式为电子邮件投递简历报名。应聘者请将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按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次)+岗位+姓名格式命名,发送到邮箱:gxyzrsc@163.com。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

  3.电子邮件包含的材料。应聘者需填写《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信息汇总表》和《个人健康承诺书》(详见附件2、附件3、附件4)并提交求职材料。求职材料包含:《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及表上填写内容的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格式不符、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本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我校官网公布。

  (三)考试

  1.考试方式

  01—18共18个岗位的考试方式为试讲;19、20共2个岗位的考试方式为笔试加试讲;21—32、37、38共14个岗位的考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33—36共4个岗位的考试方式为笔试加结构化面试。考试方式仅为试讲或结构化面试的32个岗位,若资格审查合格超过30人的岗位需增加笔试环节。招聘岗位为紧缺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经主管部门批准,招聘岗位可以不受不低于 1:3 开考比例的限制。

  笔试、面试的前3天在我校官网公布开考岗位、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2.笔试

  需参加笔试岗位、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考场安排等将于笔试前3天在我校官网公布。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需要参加笔试的岗位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名单当天在我校官网公布,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条件,不计入最终成绩,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3.面试

  面试岗位、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考场安排等将于面试前3天在我校官网公布。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等。不需要参加笔试的岗位,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进入面试;需要参加笔试的岗位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考试成绩由面试成绩组成,按100分计,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于24小时内在学校网站公布,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含70分)的不进入考核程序,不予聘用。

  (四)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由我校组织,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有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的,视情况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的对象。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视情况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 公示

  学校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经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及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及监督电话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按规定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岗位认定,根据审核认定后的岗位类别等级兑现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及管理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71-5786227(学校纪检监察室)。

  七、其他

  报考人员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联系人及咨询电话:程老师,0771—5870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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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年度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次)岗位信息表.doc

  2.广西幼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doc

  3.报名信息汇总表.xls

  4.个人健康承诺书.doc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7月9日

2021广西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招聘教职工261人公告

   

  为积极做好南宁市中小学教职工补充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南宁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2003年10月25日以前出生)。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10月25日(如18-35周岁,为1985年10月26日至2003年10月25日出生)。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10月25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2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岗位条件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应使用岗位要求学历对应的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报名,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结合南宁市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也可报考。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招聘单位应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详见附件1)。

  三、招聘信息发布平台

  招聘简章在南宁市教育局官网、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各招聘单位官网、以及部分高校网站公布。后续招聘信息(岗位取消或核减情况、面试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在南宁市教育局官网、各招聘单位官网、招聘单位或现场考点区域公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方式:现场报名。

  时间:2021年10月25日9:00-16:00;

  2021年10月26日9:00-16:00。

  地点:南宁人力资源市场。(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3号永嘉大厦C座3楼)

  报考人员须携带《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登记表》、与岗位条件相关的证件原件到招聘单位展位进行现场报名,并登记《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工报考人员材料接收表》。

  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按照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批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四)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等,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本次招聘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五)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按照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有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岗位比例内笔试末位同分人员一同列为面试人选。已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须在招聘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与现场笔试考点工作区域公布。面试人选名单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岗位,经市教育局审核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可以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详见附件1)

  (1)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相应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若免笔试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大于21人,考虑到无法保证同一学科面试人员由同一组面试考官在同一天内完成21人面试,应全部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按照笔试成绩自高到低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时间及地点: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书面(短信)形式通知面试人员。

  3.面试形式:以各招聘单位面试通知为准。

  4.招聘总成绩:

  本次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总成绩不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021广西梧州市交通幼儿园招聘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财务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

  2.遵纪守法,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3.35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财会方面专业,掌握一定的财务专业知识,有独立做账能力,有财务工作经历、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初级会计师资格证者优先考虑;

  4.具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有爱心、耐心,务实稳重,富有团队协作精神。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管和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过得;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请先在招聘公告上自行下载报名表,将填好的报名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发至邮箱:jiaotongyou3827329@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报名简历。本单位将会对所递交的资料进行初审。

  2.经初审符合条件者,本单位将电话通知面试时间。

  三、工作待遇

  1.通过面试录取者,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用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资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2.与事业单位相应等级的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同工同酬,享受五险一金,享受法定节假日休假。

  不明事宜请咨询我单位办公室,咨询电话0774-3827329

2021广西梧州市交通幼儿园招聘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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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梧州市交通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梧州市交通幼儿园

  

2021年12月17日

2021广西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2022届广西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招聘15人公告

  为满足我县高中学校补充教师的需要,根据《中共来宾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同意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所有岗位以直接面试或考核方式招聘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的批复》(来人才复〔2021〕1号)、《来宾市教育体育局 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宾市委编办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广西高校毕业生留桂就业计划暨2022届广西高校毕业生双选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金秀瑶族自治县参加广西高校毕业生留桂就业计划暨2022届广西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15名。为确保本次双选会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其他资格条件;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7日至2003年10月27日期间出生),且是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具体条件以《金秀瑶族自治县参加广西高校毕业生留桂就业计划暨2022届广西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下称《计划表》)为准;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不含2022届毕业生)。

  2.已就业的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5.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八)其他说明

  1.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岗位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总量管理。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养老保险、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2.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1年10月27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10月2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30日8:00至2021年10月30日16:00。

  2.报名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B1展厅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展位。

  3.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验,原件核验后现场退还给考生。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资格审查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负责。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现场直接给予审查通过;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当场说明原因。对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三、考试

  考试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确定面试人选。

  本次双选会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果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人数不超过20人,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如果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人数超过20人,则增设筛选程序,即增加笔试,增加笔试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笔试方式为编写教案,按编写的教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前20名参加面试,末位分数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增设的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在来宾人才网上发布公告。

  2.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视考生报名人数而定,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10人的,当天现场组织考生进行面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人数大于10人的,将择日组织面试,择日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来宾人才网上发布公告。

  3.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应用和潜在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4.面试的组织管理。

  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会同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面试工作。面试考官由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委派人员7人组成。面试考官须持有面试考官资格证书。考官组成人员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面试当天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官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人选。

  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行面试。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5.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当天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当天面试结束后,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公布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四、考核和体检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组织。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审批和聘用

  (一)县教育体育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等材料,经县教育体育局和县人社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为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本次教师招聘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县纪委监察部门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二)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面试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

  1.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2.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本方案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级基数。

  (三)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五)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须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凡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或增设的笔试。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本公告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772-6213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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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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