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西柳州市技工学校招聘师11人公告

  柳州市技工学校隶属于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全额拔款事业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技工学校。学校规模不断扩大,现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及人数

  会计1名,培训鉴定科管理人员5名,培训鉴定科专业教师2名,培训鉴定科业务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爱岗敬业,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能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

  (二)具体条件:

  1.会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会计学及相关专业;具有两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男士优先。

  2.培训鉴定科专业教师: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电工电气、电气自动化及相关专业;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和PLC。

  3.培训鉴定科业务员: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开拓培训业务市场者优先,有企业人力资源工作经验者优先,有培训或鉴定工作经验者优先,有驾驶经验者优先。

  4.培训鉴定科管理人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及相关专业;熟练掌握计算机、网络、监控、广播等设备的应用和维护,熟练掌握计算机绘图及设计软件(PS、CAD等)。

  5.培训鉴定科管理人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汉语言文学、文秘及相关专业;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

  6.培训鉴定科管理人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科类、机械类专业;有培训或鉴定工作经验者优先,有驾驶经验者优先。

  三、待遇

  购买五险一金,具体工资面议。

  四、报名方法、程序

  (一)应聘者请于2020年3月1日前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sjxrzb@163.com ,个人简历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

  (二)初审应聘人员个人简历后,学校将电话通知合格者面试考核的时间地点。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2-2622890(学校人力资源部廖老师、吕老师)

  地址:柳州市柳南区革新六区

  

柳州市技工学校

  

2020年2月17日

2020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幼儿园编外聘用教职工招聘公告

  因我开发区中小学幼儿园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外聘用教职工。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以2020年 3 月 12日为计算基数。

  (二)岗位具体条件

  详见附件1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信息公布时间:2020年 3 月 12日,在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公布招聘信息。

  2.报名时间:2020年 3 月 12 日- 3 月 20 日

  3.网上报名:报名者须如实填写附件2《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编外聘用教职工报名表》并发送至邮箱dm6305768@163.com(邮件标题及报名表请务必以姓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命名,如:张三+第一幼儿园+ 幼儿教师),报名表格填写不规范、信息不全的不予受理,逾期不接收报名简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于2020年 3 月 12日- 3 月 20 日工作日期间到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三楼报名。逾期不接收报名简历。

  5.本次招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

  求职咨询热线:0771-6305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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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幼儿园编外聘用教职工职位计划表.xls

  2020年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幼儿园编外聘用教职工报名表.doc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体局

  

2020年 3 月 12 日

2020广西忻城县补充招聘县直学校教师75人公告(一)

  为满足我县县直学校招聘教师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来政办发〔2019〕4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2020年度招聘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补充招聘忻城县县直学校教师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居民应聘按照《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5日~2002年7月15日期间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被聘用后,用人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其他情形的人员。

  (九)其他

  使用教师聘用人员控制数招聘的岗位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养老保险、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在单位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7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忻城县2020年度补充招聘县直学校教师岗位计划表》。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忻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负责解释。

  二、报考程序

  本次考试使用网络报名平台,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络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查询、打印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报名平台网址https://gx.bmpta.com/xinchengjszp/index.aspx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录来宾人才网查阅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等方面的问题,由忻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负责解释。报考人员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忻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联系。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5日8:00至2020年7月20日17:00。报考者在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注册并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含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下同)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查阅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信息,并上传毕业证、教师资格证(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如果没有教师资格证的,可以不用上传),上传的证件图片要清晰,然后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人员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无法修改。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一律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报名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0年7月15日8:30至2020年7月21日17:00。

  1.资格审查事项。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资格审查工作由忻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负责。资格审查在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当日起2日内,由资格审查人员依据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给予审查通过;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忻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负责解释。忻城县教育体育局及资格审查人员如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由此产生不良后果的,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2.审查结果查询。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打印报名登记表

  打印时间:2020年7月15日8:30至7月22日10:00。

  由考生登录报名平台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1份。打印如遇问题,请与忻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联系。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方式: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采取现场编写(设计)教案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在来宾人才网公布。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3日内,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也可以电话向忻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4.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忻城县教育体育局统一划定,并在来宾人才网公布。

  5.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现场编写(设计)教案成绩。笔试总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者方可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

  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开考的岗位,按实际报考人数进行笔试。

  (二)面试

  1.确定面试资格人选。

  各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通过合格分数线人数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按通过合格分数线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及无法开考的岗位统一在来宾人才网公布。

  2.面试资格审查

  (1)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公布后,县教育体育局要及时对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日内将本人报名申请材料扫描或邮寄(以邮戳为准)到县教育体育局进行资格审查。邮箱地址:sb033@126.com。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提供审查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复印件;

  ②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3)报考者提供的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放弃面试资格的,可从同岗位笔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3.确定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选,由县教育体育局审核汇总,报县人社局核准后,在来宾人才网公布。进入面试人选由县教育体育局同时以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参加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4.现场验证材料。面试前3天,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全部审查材料原件,经资格审查单位验证无误后才能面试。验证时,考生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要相符。出现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由县教育体育局和县人社局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5.面试内容及形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通过试讲的方式进行。

  6.面试的组织管理。由忻城县教育体育局会同忻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面试工作。面试考官由忻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忻城县教育体育局委派人员和异地考官7人组成,其中面试考场本地考官为3名,异地考官为4名,异地考官从其他县(市、区)选派。面试考官须持有面试考官资格证书。考官组成人员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面试当天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官通过抽签确定面试考场(面试当天抽签前考官应当场签到),主考官由副科级(或管理八级)领导以上职务或聘任在专业技术九级以上岗位人员担任。

  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7.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在来宾人才网上发布。

  8.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9.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10.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

  四、体检、考核和公示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一)体检。由县教育体育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和复检应在来政人发〔2008〕31号文件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二)考核。由县教育体育局、招聘单位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忻城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人社部门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五、审批和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县教育体育局、县人社部门审核,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获聘人员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补充招聘

  本次招聘结束后本年度招聘计划仍有岗位空缺的,年内将再次组织补充招聘。

  七、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须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凡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笔试,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本次招聘教师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县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面试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县教育体育局及审查人员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报考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在面试前未提交书面放弃申请而又不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3.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九、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忻城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忻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772-5515033。

  点击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

  2020年度忻城县补充招聘县直学校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忻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忻城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7月10日

2020广西宁明县招聘教师274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宁明县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县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制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2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0〕6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定于2020年6月面向社会通过免笔试方式公开招聘教师274人(其中使用实名编制招聘教师210名,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教师6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方式,均以2020年6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35周岁以下的为1984年6月15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79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2020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学历证的,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参加考试,待2020年7月再进行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的核验,届时没有取得相应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文件精神,报名时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0届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实行先上岗,再考证,上岗后1年内应按规定考取相应的教师资格证,1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外的往届毕业生、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2020年6月15日前须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公示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或确认通过证明,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宁明县北江乡中心小学数学教师、宁明县北江乡中心小学语文教师、宁明县海渊镇第一小学语文教师、宁明县东安乡双棒希望小学英语教师、宁明县桐棉镇中心小学语文教师、宁明县爱店镇中心小学语文教师等6个岗位,必须为宁明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含2014、2015年退出户)。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脱产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7.宁明县公办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范围和对象详见《2020年宁明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各单位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待遇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其他管理规定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等文执行。

  三、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自带报名材料到宁明县教育局现场报名(地址:宁明县新明路2号,联系电话:0771—8632311)。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学科)。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报名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由于疫情原因,凡参加报名人员进入报名现场需全程佩戴口罩并持健康码和扫码进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

  (二)网上报名方式。请报名人员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以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个人求职材料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nm8632311@163.com。用人主管单位将联系报名者,面试前两天报名者带上以上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县教育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三)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6月19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四)报名所需材料:

  1.《2020年宁明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

  2.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代替)、教师资格证(2020年高校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未取得的不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宁明县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特岗教师、聘用控制数人员)必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方能报考;

  4.报考招聘范围条件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岗位的,需提交《广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4、2015年退出户需提交证明)。

  (五)资格审查。采用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现场资格审查按照提交报名材料→初审→复审等环节开展。相关原件经当场审核后退回本人;

  (六)开考比例。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对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宁明县教育局同意后以书面形式报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七)筛选。如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1:20比例时,报宁明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增设筛选程序。

  四、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由招聘主管单位通过宁明新闻网发布公告形式告知应聘人员;

  (二)面试时间。(6月底,以宁明新闻网发布公告为准);

  (三)面试地点。(待定);

  (四)面试命题。面试试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命题。试题保密组要做好面试试题的保密工作;

  (五)面试方式。面试采取专业测试(试讲)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备课时间为30分钟,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评委组成。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人员组成评委组,负责对考生面试的评分工作;

  (七)成绩公布。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当场签字确认本人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含60分),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如末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排名,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与用人单位负责。考察主要通过查阅人事档案、报名资格复审等方式进行,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一)体检时间:(待定);

  (二)体检地点:(待定);

  (三)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组成体检工作组。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明新闻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员。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

  经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聘用后,由拟聘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经招聘单位、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县政府审批;经审批的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九、组织纪律

  2020年宁明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在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对违反相关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面试资格、宣布面试成绩无效、取消招聘资格等处理;对违反相关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771-8632311(宁明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771-8688626(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下载>>>

  1.2020年宁明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2020年宁明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x

  

宁明县教育局 宁明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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