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西宁明县招聘教师274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宁明县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县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制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2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0〕6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定于2020年6月面向社会通过免笔试方式公开招聘教师274人(其中使用实名编制招聘教师210名,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教师6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方式,均以2020年6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35周岁以下的为1984年6月15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79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2020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学历证的,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参加考试,待2020年7月再进行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的核验,届时没有取得相应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文件精神,报名时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0届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实行先上岗,再考证,上岗后1年内应按规定考取相应的教师资格证,1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外的往届毕业生、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2020年6月15日前须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公示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或确认通过证明,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宁明县北江乡中心小学数学教师、宁明县北江乡中心小学语文教师、宁明县海渊镇第一小学语文教师、宁明县东安乡双棒希望小学英语教师、宁明县桐棉镇中心小学语文教师、宁明县爱店镇中心小学语文教师等6个岗位,必须为宁明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含2014、2015年退出户)。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脱产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7.宁明县公办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范围和对象详见《2020年宁明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各单位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待遇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其他管理规定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等文执行。

  三、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自带报名材料到宁明县教育局现场报名(地址:宁明县新明路2号,联系电话:0771—8632311)。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学科)。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报名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由于疫情原因,凡参加报名人员进入报名现场需全程佩戴口罩并持健康码和扫码进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

  (二)网上报名方式。请报名人员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以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个人求职材料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nm8632311@163.com。用人主管单位将联系报名者,面试前两天报名者带上以上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县教育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三)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6月19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四)报名所需材料:

  1.《2020年宁明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

  2.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代替)、教师资格证(2020年高校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未取得的不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宁明县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特岗教师、聘用控制数人员)必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方能报考;

  4.报考招聘范围条件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岗位的,需提交《广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4、2015年退出户需提交证明)。

  (五)资格审查。采用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现场资格审查按照提交报名材料→初审→复审等环节开展。相关原件经当场审核后退回本人;

  (六)开考比例。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对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宁明县教育局同意后以书面形式报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七)筛选。如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1:20比例时,报宁明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增设筛选程序。

  四、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由招聘主管单位通过宁明新闻网发布公告形式告知应聘人员;

  (二)面试时间。(6月底,以宁明新闻网发布公告为准);

  (三)面试地点。(待定);

  (四)面试命题。面试试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命题。试题保密组要做好面试试题的保密工作;

  (五)面试方式。面试采取专业测试(试讲)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备课时间为30分钟,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评委组成。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人员组成评委组,负责对考生面试的评分工作;

  (七)成绩公布。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当场签字确认本人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含60分),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如末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排名,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与用人单位负责。考察主要通过查阅人事档案、报名资格复审等方式进行,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一)体检时间:(待定);

  (二)体检地点:(待定);

  (三)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组成体检工作组。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明新闻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员。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

  经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聘用后,由拟聘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经招聘单位、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县政府审批;经审批的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九、组织纪律

  2020年宁明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在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对违反相关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面试资格、宣布面试成绩无效、取消招聘资格等处理;对违反相关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771-8632311(宁明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771-8688626(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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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0年宁明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2020年宁明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x

  

宁明县教育局 宁明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5日

2020广西鹿寨县教育系统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桂林专场)招聘52人公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19年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未就业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度鹿寨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桂林专场实名编)》、附件2《2020年度鹿寨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桂林专场聘用控制数)》。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处罚期限等有关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11月2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3年11月23日(含本日)至2001年11月22日(含本日)之间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四、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年龄、学历、专业等详见附件1《2020年度鹿寨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桂林专场实名编)》、附件2《2020年度鹿寨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桂林专场聘用控制数)》。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地点:2019年11月22日(09:00-12:00)到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临桂校区(广西桂林市临桂区飞虎路9号)进行现场报名。

  (二)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填写附件3《2020年度鹿寨县教育事业单位参加广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桂林专场)报名表(实名编)》、附件4《2020年度鹿寨县教育事业单位参加广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桂林专场)报名表(聘用控制数)》一式二份。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凭就业推荐表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

  六、考试

  (一)笔试(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内容为教育学与心理学基础知识,考试分值为100分。

  (二)面试(试讲)。根据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试讲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专业测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试讲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试讲入围人选。有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试讲。试讲满分100分,合格60分。其中,试讲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试讲成绩都达不到70 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试讲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本次招聘专业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以试讲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人选。

  七、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试讲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试讲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试讲成绩都相同时,以专业测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考核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核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考核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柳州市教育局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或本人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可以依次递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上报审批、聘用。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社局审批转正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招聘纪律

  (一)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考务等工作。

  (二)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参与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三)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鹿寨县教育局 0772—6814943

  监督电话: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72—6820319

  本公告由鹿寨县教育局、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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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鹿寨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桂林专场实名编.xls

  2020年度鹿寨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桂林专场聘用控制数.xls

  2020年度鹿寨县教育系统参加广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桂林专场实名编报名表.xls

  2020年度鹿寨县教育系统参加广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桂林专场聘用控制数报名表.xls

  

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鹿寨县教育局

  

2019年11月14日

2020广西贵港市港北高中招募就业见习人员14人公告

  贵港市港北高中始建于1970年,原为贵县附城高中,1985年秋改名为贵县民族中学,1992年更名为贵港市港区中学。2014年7月被确认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同年10月,更名为港北区高级中学。2020年9月更名为贵港市港北高中。现因培训业务不断壮大,工作任务增加,急须招募见习人员14名。

  一、招募人数及岗位要求(见附件)

  二、招募条件

  1.对象范围:符合上述岗位学历要求,且是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完成中期就业技能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以及16-24岁已登记失业的青年。

  2.身体健康,形象端正,服从工作安排,能独立开展工作;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0年12月3日至12月15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的正常上班时间)。

  2.地点:贵港市金港大道沙江小区1号院。

  3.需要材料:①身份证、学历证、报到证,如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一并提供,所有证件需验原件留复印件;②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张;③《贵港市就业见习申请表》(见附件)。

  4.咨询电话:0775-4580433

  (二)面试。经审核后,对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按面试成绩高低次序确定见习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方法另行通知。

  (三)签订协议书。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签订《贵港市就业见习协议书》。

  四、见习期限及待遇

  (一)见习期限:3-12个月。

  (二)见习待遇:见习期间给予已毕业见习生每月生活补助3200元/月,大四在校生2000元/月,晚自习及周末补贴另计,学校提供食宿。见习期满转正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与学校正式教师相同。

  五、其他

  见习人员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到所在部门上岗见习,见习期满后,我校将结合见习人员考勤、见习期表现等进行综合评价,择优招收为正式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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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贵港市港北高中招募人数及岗位要求.docx

  贵港市就业见习申请表.docx

  

广西贵港市港北高中

  

2020年12月3日

2020广西南宁市邕宁区教育系统免笔试招聘教师282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南宁市邕宁区教育系统2020年度免笔试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免笔试招聘共设134个岗位,招聘教师282人。

  (一)报考城市学校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无补考、挂科情况;

  2.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历届毕业生;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相应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报考乡镇初中学校具备条件:专业对口且第一学历是全日制专科,本科可以是继续教育学历。

  (三)报考乡镇小学(幼儿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应届毕业生:指2020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六)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要求,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如被聘用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资格,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2018年以前毕业的毕业生要求具有岗位相应证书。应届毕业生除教师资格证外,其他所有证书原件应在2020年7月31日(含)前取得(如普通话证书,发证时间为2020年8月1日,则不符合报考条件),其他报考者提交的证书同上所述。报考者不能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的,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七)具备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0年8月4日(例如18-40周岁,即1979年8月5日至2002年8月4日期间出生)。

  (八)港澳台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单位结合线上线下等方式为其报名提供便利。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公告信息发布

  (一)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8月4日

  (二)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发布地址:

  招聘公告发布地址:南宁市人社局、邕宁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方式及地点、时间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南宁市邕宁区教育局人事股(南宁市邕宁区和美巷15号301室)

  每位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2020年8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资格审查结果

  现场告知。

  (三)开考比例

  市区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乡镇学校岗位达到1:2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四)增设筛选程序事宜。

  招聘岗位报名通过人数大于3人,报考者需先进行面谈。面谈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求职动机、沟通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每人3-5分钟,最终筛选出3人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面试时间:待定。

  1.面试形式和方法。面试采取试讲、说课或结构化方式面试,面试时长约15分钟,面试内容突出考生对本岗位专业理论知识、工作规范、实际操作能力的测试。

  2.面试的评分标准。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3.面试成绩的公布。面试成绩需经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并按照规定在网站公布。

  (六)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的招聘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将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2.招聘单位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对报考者提供的应聘材料原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工作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出具书面考察结论,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七)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报考者本人自付。

  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并聘用的,其体检表存入个人档案;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其体检表由体检实施单位保存一年。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递补人选,并按照前款要求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在城区政府网站和教育局网站,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4728103

  咨询电话:0771-4724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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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0年南宁市邕宁区教育系统免笔试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2.邕宁区免笔试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南宁市邕宁区教育局

  

2020 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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