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东广州航海学院广州交通大学(筹)第一次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4广东广州航海学院广州交通大学(筹)第一次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规定,广州航海学院 广州交通大学(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航海类“双师型”专任教师和实验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广州航海学院创办于1964年,是广州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是华南地区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海事本科院校,是国际海事组织认可的航海院校,我国华南地区航运业高级人才重要的培养基地,被誉为“航海家的摇篮”。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其中黄埔校区毗邻闻名世界的黄埔军校,琶洲校区坐落于“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溯源地广州黄埔古港。学校拥有交通运输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3个省级重点学科,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交通运输、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5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7个省级特色专业。2018年,广东省委、广州市委明确以广州航海学院为基础筹建广州交通大学。

1.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职责、类别、等级、数量等)详见《广州航海学院 广州交通大学(筹)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2.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详见附件1招聘人员类型,有关说明如下:

(一)“2024年毕业生”指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最高学历、学位证的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但考虑工作需要,本次招聘的2024年毕业生,须在报名时取得相应的学历证、学位证(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二)“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指2023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最高学历、学位证的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及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2.岗位需要求表中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年龄45周岁以下指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国内毕业生是否取得有效学历,以学历证书为准;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报考,须出具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相关材料。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已取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4.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已取得相应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通过资格考试或评审、正在进行公示均不视为具有资格。

(三)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的专业名称须以学历证书专业为准且与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或其所包含的下级学科专业名称一致(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2024版》)。特殊情况说明:

1.国内毕业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但所学主要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或其所包含的下级学科专业基本一致的,须提供相关专业材料(提供由毕业院校盖章的成绩单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可以报考。

2.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的专业所学主要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或其所包含的下级学科专业基本一致的,须提供相关专业材料(提供由毕业院校盖章的成绩单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可以报考。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7日9:00至2024年5月15日16:00止,其他时间报名无效。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系统实名报考,不接受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登录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http://www.qgsydw.com)进行网上报名,系统相关报考信息将于报名开始时间开放,报名截止时间自动关闭,仔细阅读招聘系统有关指引,按要求填报应聘信息,并按照下列材料清单上传附件材料,尤其是“附件上传”环节,务必将招聘岗位所需必要条件的“相关材料”上传至系统。材料清单: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港澳生需提供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港澳通行证扫描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扫描件;

3.详细个人简历(含本人高中以后所有学习及工作经历、工作业绩成果等内容);

4.岗位所需的有效证书扫描件(船长适任证书、轮机长适任证书、电子电气员适任证书等);

5.岗位对任职资历有要求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岗位工作经历扫描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在2024年5月15日16:00报名结束前进行报名确认(即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系统报名界面按下“确认报名”键),未在规定时间确认者,视为报名无效。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更改(包括资格初审被退回的)。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要求,确保符合资格条件再报考;如不符合报名资格仍报名应聘,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资格初审

我单位将在招聘系统对已报名确认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范围包括基本信息、岗位要求资格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对明显不符合报名资格(含身份信息有误、未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岗位资格条件涉及的必要证明材料等)的应聘人员予以退回报名申请,终止其应聘程序。应聘人员自行在招聘系统中查询初审结果,不另行通知。

(五)准考证打印

我单位将按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安排准考证。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2024年5月18日9:00至2024年5月21日16:00止(如有调整将在广州航海学院网页公布,请留意网页通知)。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行承担。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在参加考试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能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不等于已通过应聘资格审查。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不得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同一公告下,一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其中符合条件的一个岗位,不得一人报考多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因证件不一致或人证不一致(本人身份证号、姓名与报名所填不一致)造成无法考试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须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考察、公示、聘用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其考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因个人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附件材料不齐导致资格初审不通过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3.资格条件中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须提供单位人事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等相关材料,工作经历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但须提供聘用合同或人事证明等其他能有效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

4.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分影响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5.专业要求及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学历证、学位证及其认证材料为准)未列入附件2,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或所学专业为附件2所列的旧专业名称,应聘人员须在系统报名时一并上传用于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发证毕业院校盖章的课程成绩单、相近专业课程比对说明等材料(海外学历还须提供权威机构翻译件及翻译机构法人证书),由招聘单位进行相近专业认定。

6.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同意,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不能提供的,现场资格复审不通过。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六、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持有高级船长证书、高级轮机长证书免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其余应聘人员须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将在广州航海学院网站另行通知公布,请留意网页通知,具体考核科目、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所示为准。

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从事应聘岗位的工作能力。岗位1-1、1-4笔试内容为《航海学》;岗位1-2笔试内容为《船舶辅机》;岗位1-3、1-5岗位笔试内容为《船舶电气》。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不低于1:3才准予开考。如有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笔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广州航海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

(二)现场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应根据通知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所需材料。学校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复审,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存在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复审形式、时间、结果等事宜另行通知。

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鉴定,其他机构出具的证明无效。若无法提供原件或复核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以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面试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形式为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测评。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候分室向考生公布,由考生签名确认。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其中,报考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我单位组织体检人员在广州地区指定三甲医院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我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原则上,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须在通知体检之日起30天内完成体检(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执行,由我单位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gzrsj.hrssgz.gov.cn/rczp/)事业单位招聘栏及广州航海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gzmtu.edu.cn/)“通知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通知其办理事业编制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与我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广州市政策规定的事业编制薪酬待遇;异议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我单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对照招聘岗位拟录用条件、岗位工作职责及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程序办理。

十、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未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者,不得参加。

(三)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核贯穿本批次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中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协议的,招聘单位据此解除该协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通过面试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录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

(五)录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十一、联系方式

(一)报名咨询:

人事处 龚老师 020-31801689

(二)招聘工作监督联系方式

张老师020-31801789

(三)公告解释

广州航海学院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点击下载>>>

1.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广州航海学院 广州交通大学(筹)公开招聘相近专业认定表.docx

4.岗位工作经历样本.doc

广州航海学院

2024年4月10日

原标题:广州航海学院 广州交通大学(筹)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sydwzpgg/content/post_9589611.html

2024广东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招聘聘用人员10人公告

2024广东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招聘聘用人员10人公告

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为正处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10名聘用人员,其中第二类1人、第三类3人、第四类3人、第五类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6个岗位共10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按照市直机关普通聘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工程建设管理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其中,第二类、第三类岗位年龄放宽至45周岁。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用“00*岗位+名字”命名以文件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30245657@qq.com,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职称、技能资格证书;

(3)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电子证件照);

(5)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其他材料(新聘用四类或以下类别普通聘员,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在本市2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以社保参保时间为准)。

3、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28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至5月31日。根据招聘条件,由我局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按原途径发放电子版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开考比例为1:3,报考第二类或第三类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开考。

1、笔试

时间:2024年6月1日9:00~11:00。

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城建局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笔试合格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东莞市城建局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拟招用人员名单将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网站公示。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有关问题说明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咨询电话:0769-22411528;联系人:戴建章

附件: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岗位表.docx

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2024年5月14日

原标题: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dghrss.dg.gov.cn/xwzx/gsgg/gkzp/bzwryzp/content/post_4202773.html

2024广西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免笔试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人公告

2024广西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免笔试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南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南人社发〔2022〕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4年免笔试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直属于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是与南宁市戏剧院、南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的机构,集成了南宁市邕剧团、南宁市粤剧团的舞台演出优势及从事民族音乐、剧本创作、艺术研究、非遗保护等门类的科研力量,为南宁市唯一一个专业从事民族艺术研究、保护、展演、传承的纯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要求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适应岗位工作需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具体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公告信息发布    

(一)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5月13日

(二)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发布地址:

招聘公告发布地址: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http://wgl.nanning.gov.cn)、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工作区域内。

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发布地址: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工作区域内。

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形式:现场报名;报名咨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771-3334119。

3.报名地点:南宁市秀厢大道东段75号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707室。

4.报名要求: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与岗位相符的有关证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填写《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24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或报考者不能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的,不予受理或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按照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24年5月20日(如18-35周岁,为1988年5月21日至2006年5月20日)。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学位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5月20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等。

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报考者在报名材料审查通过后列为面试人选,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进入面试,确实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规定报主管部门核准后按1:2比例降低开考比例,如果还达不到1:2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名单或取消招聘计划的公告在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工作区域内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

如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30人,则该岗位需统一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根据实际工作安排确定,将于笔试开展前2个自然日以书面形式(含短信、邮件)通知。以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仅用于筛选面试人选,不计入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三)面试       

面试工作采用结构化方式,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根据实际工作安排确定,将于面试开展前2个自然日以书面形式(含短信、邮件)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时长约15分钟左右/人,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同时公布于面试考场,如考生面试成绩同分则当场进行加试。

(四)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考察人选。

2.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的,不能定为体检、拟聘人选。考察人选自动放弃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五)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同意,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六)公示    

最终结合考察、体检等情况,由招聘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选在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和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予以录用。单位将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备案完成之日起30日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管理部门的监督。    

(二)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

(三)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四)未尽事宜由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5531031;    

招聘咨询电话:0771-3334119。

附件:1.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24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24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

2024年5月13日

原标题: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24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nanning.gov.cn/tzgg/t5920460.html

2024广东东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招聘聘用人员1人公告

2024广东东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招聘聘用人员1人公告

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第三类1名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综合岗位1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按照市直机关普通聘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文艺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有较强从事全媒体新闻采编、撰稿、网络信息传播工作等能力;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需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条件,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提交资料。

3、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24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至28日。根据招聘条件,由市文联负责报考资格审查。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开考比例为1:3。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1、笔试

时间:2024年6月3日10:00~12:00。

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市文联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文联负责组织,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应聘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文联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市文联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拟招用人员名单将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市文联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市文联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如因特殊情况对考试时间、方式和内容进行适当调整,东莞市文联将另行通知考生,请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及时留意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22837237; 联系人:吴小云

附件:东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岗位表.doc

东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4年5月14日

原标题:东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dghrss.dg.gov.cn/xwzx/gsgg/gkzp/bzwryzp/content/post_4202737.html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