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承德平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2名公告

2024年河北承德平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2名公告

根据中共承德市委组织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2011〕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和卫健系统岗位空缺情况,经平泉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2名,其中教育88名、卫健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采取统一公开招聘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为教育和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12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情见《平泉市2024年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平泉市2024年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2)。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1.部分岗位限制为平泉市户籍。

2.部分岗位面向承德市及所属县(市)区。

有户籍限制的必须在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规定区域内户口且户口仍在规定区域内(含因外地上学外迁户口至今仍未迁回,须由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户籍迁出证明)。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户籍为规定区域内的考生不受该规定区域户籍限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不受户籍限制。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6日至2006年4月25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区间计算按此类推)。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等条件。考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获得与报考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规定工作经历的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为:从毕业证颁发时间后参加工作起到本公告发布日止(该期间内以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为准、精确到月),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和《教育部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等专业目录设置。对于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依照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为其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载明的专业,按照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原则予以审核确认资格。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7.承德市辖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8.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平泉市2024年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平泉市2024年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2)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笔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查、网上缴费,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一)报名

1.报名程序

报名网址: http://www.pqyingcai.com(平泉英才网)。

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8:30至2024年5月10日12:00。

缴费时间:2024年5月6日8:30至2024年5月10日17:30,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

报名的基本程序: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缴费情况,报名截至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考生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并请及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缴费成功。)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诚信承诺书》,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号及真实姓名等信息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报名程序,进行填表和预选报考岗位,并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免冠证件照片,确认无误后再提交审核。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每名考生报名需缴纳考务费100元。缴费完成后请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缴费是否成功,如系统显示缴费不成功,请及时与平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2.岗位招聘数与岗位实际报名缴费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2,实际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通知报考人员。报考岗位取消的考生可在2024年5月15日上午8:30—11:30改报一次其他岗位,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改报,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笔试内容:

①教育类:内容包括教育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采取闭卷形式,两科合并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②医学类:内容包括医学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采取闭卷形式,两科合并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 请各位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平泉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考生(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资格复审,笔试中存在作弊或成绩为零等情况的不得进入。

(5)考生可登陆平泉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ingquan.gov.cn/)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身份证、户口本、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进行审核。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为平泉市户籍的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或父母、岳父母、公婆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责任。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对于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现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数比例低于1:3的情况,按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控制线以上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分组和《面试通知单》打印等工作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和内容。

教育类采取说课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所用教材另行通知。医学类采取问题答辩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体操打分法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评委的评分相加之和除以其余评委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评委的评分之和÷其余评委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日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且不能参与递补。

(3)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按组录取,哪组出现空缺,在哪组顺延递补。分组时,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按照考试机构发布成绩的机器排列的先后顺序进行分组。

(4)面试有关要求。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侯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侯考室视为自动放弃。

(5)考试总成绩的合成(保留2位小数)

①教育类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

②医学类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

(6)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各招聘岗位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分别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具有工作经历或工作经历较长者(以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为准、精确到月)。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三)体检、考核

1.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2.考核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考生本人有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等进行审查;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核。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考核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以及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

(四)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平泉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但不得影响整体招聘工作进展。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分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

(五)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对公示反映存在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已聘用人员必须在本单位服务五年以上,方可流动。

六、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资格审查贯穿招和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填报内容与招聘要求不相符的、提供不实、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此次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凡考生未经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在资格复审、考察审档阶段可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查询信息,在2024年7月31日前须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而后办理聘用、入职相关手续。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5.岗位信息中要求考生取得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证的,已取得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期内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在资格证信息栏备注“XX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即可报名。报考条件中规定需要教师资格证书但报名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全部合格的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面试合格的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院校负责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学校发放教师资格证证明。且在正式聘用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6.平泉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所有与本次招聘工作有关的通知、公告):(http://www.pingquan.gov.cn/)。

7.平泉英才网(网上报名、打印《面试通知单》):http://www.pqyingcai.com。

8.咨询电话:0314-6065009(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9.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考试、考察、递补等招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

附件1:平泉市2024年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平泉市2024年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平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

原标题:平泉市2024年度教育和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pingquan.gov.cn/art/2024/4/26/art_2837_998587.html

2024年浙江温岭市事业单位选聘20人公告(第一批)

2024年浙江温岭市事业单位选聘20人公告(第一批)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促进事业人员有序流动,根据《关于严格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台人社发〔2021〕16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具体选聘单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第一批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选聘对象和范围

温岭市范围内的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选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健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2.符合有关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其中镇(街道)新录(聘)用的人员,应在镇(街道)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人员,应在同一单位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应符合协议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对最低服务年限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5.具备拟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尚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期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4.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聘用到现工作单位未满1年的;

6.其他不宜报考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8:30-6月21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手机端“浙里办”APP,搜索“温岭智慧考务”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在线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并提供经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2024年第一批温岭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每位考生限报1个职位,多报视为无效。

(二)资格审核

笔试前,选聘单位主管部门(选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核。考生须提供经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2024年第一批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和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涉及机构改革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选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选聘单位)自行组织,时间和地点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选聘单位)另行通知。

1.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参加笔试人数应符合《职位表》规定的开考比例要求,不足规定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相应职位选聘计划。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选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同分者一同进入面试范围,参加面试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职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职位选聘计划,序号08职位不受比例限制。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考察对象。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总成绩排名情况(若总成绩相等,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可实行差额考察或等额考察,原则上差额考察比例不高于1:2。因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选聘单位)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五)公示

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选聘单位主管部门(选聘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聘人员,并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人员交流手续

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拟选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聘规定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6月30日。

(二)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选聘要求,服从选聘单位主管部门(选聘单位)统一安排,报考时提交的所有信息、材料应当准确、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虚假填报,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三)选聘录用人员岗位聘任根据选聘单位岗位空缺情况聘任。

(四)市人力社保局以及各选聘单位所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本次选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选聘单位主管部门(选聘单位)和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主动接受监督。对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选聘单位主管部门(选聘单位)负责解释。

市人力社保局咨询联系电话:0576-86010977(事业单位管理科);各选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监督举报电话:0576-86151699。

附件下载>>>

1.2024年第一批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2.2024年第一批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31日

原标题:2024年第一批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wl.gov.cn/art/2024/6/3/art_1551606_59054859.html

2024年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选聘2人公告

2024年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选聘2人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河北省中药材质量检验检测研究中心、河北省化妆品检验研究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药品包装材料检验检测等工作;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要求等研究服务工作;负责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药品包装材料有关的检验方法、质量研究等科研工作;负责对到岸药品货物实施现场核验,核查出厂检验报告书和原产地证明原件,按规定进行抽样;负责对进口药品实施口岸检验,对有异议的检验结果进行复验;承担药品进口口岸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拟选聘工作人员2名,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4日以后出生)。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设置。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当前,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专业人才较为短缺,为进一步提高单位工作水平,满足药品监管技术支撑工作需要,拟选聘一批药品相关专业优秀人才。

五、选聘范围

相关院校博士毕业生。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rst.hebei.gov.cn)、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yjj.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电子邮箱报名。

报名邮箱:hbyjwrx@126.com

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需主动来电联系确认(联系确认电话:0311-83720177、83720179),非经来电确认,不视为报名成功。

2.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名无效。报考人员须下载填写《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3),准备本人相关材料扫描文件夹(包括:1寸彩色免冠照片(以本人姓名命名的电子版)、身份证、高中毕业后取得的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以及国外学习成绩单)。将以上全部材料以“招聘单位+报考岗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例如:药械院+检查员01岗+张三+130XXXXXXXXXXX)命名后一并发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与文件名命名方式相同。

2024年毕业生在报考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需预毕业院校出具在读学习证明,须写明入学时间、预计毕业时间和取得毕业证书时间,所学专业,能否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读期间的现实表现,有无违纪违法记录等内容,由学院及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于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电话通知考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未按时进行资格审查人员,视为放弃。

(三)测评考核

测评工作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具体组织,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测评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根据应聘人员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和论文著作等情况,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张贴公布。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考核对象;应聘人数较少时,由测评小组成员2/3以上多数表决通过,表决、推荐情况记录在册。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rst.hebei.gov.cn)、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yjj.hebe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yjj.hebei.gov.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69086355(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0311-83720177(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3720182(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

0311-6690822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4日

附件:

1.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xlsx

2.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xls

3.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xls

原标题: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t.hebei.gov.cn/pageWarp?isId=1717401314795aag&id=1

2024年关于江西九江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驾驶员的公告

2024年关于江西九江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驾驶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九江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车中心)特面向全市公开招聘驾驶员,全权委托江西江畅人力科技有限公司代理相关招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主自愿、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招聘驾驶员12名(其中A1照驾驶员不少于5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坚持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服务意识、安全观念和组织纪律性强。

3.具有法定驾驶资质,驾照应在C1照及以上(其中A1驾照优先),实际驾龄要求五年及以上。

4.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之后出生),A1驾照年龄放宽至50周岁(1974年6月1日之后出生)。

6.因需经常出车加班及值夜班,要求身体健康,具备良好体能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以录用: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有抵触行为的;

2.受过刑事处罚及治安处罚的;

3.曾经有酒驾、醉驾记录的;

4.有吸毒史的;

5.被开除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6.存在过往重大交通事故责任的;

7.身体存在明显纹身的;

8.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注册报名:考生可于2024年06月03日9:00至06月10日17:00期间登录职畅云在线报名考试平台(https://www.zhichangcloud.com/exam/),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并报名。报名时请考生务必上传驾驶证原件照片,将作为报考资格核验证明。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若因报考不符合岗位要求在资格审查期间被退回者的,后果自行负责;填写个人信息时请仔细核对清楚,如因信息填写错误或与实际不符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2.现场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6个月内)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5张;

(5)《驾驶员应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

    审查时间:2024年06月12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审查地点:九江市八里湖大道166号市民服务中心东附楼A区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0792-6893536

    注意事项:请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至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请考生仔细对照报考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3.招聘公告发布平台:

职畅云JOB直聘网:http://www.jobzhipin.com

职畅云在线考试平台:http://www.zhichangcloud.com/exam/

职畅云微信公众号

4.现场缴费: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现场缴纳技能测试费用50元/人(弃考者不予退回)。

(二)考录方式

1.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按照机动车驾驶技能进行考核打分(统一在驾校由教练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综合成绩。

(2)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调整招聘计划。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加分项:

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2分(需提供所在基层党(工)委盖章证明)。

②退役军人,加2分(需提供退伍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③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加2分(需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

④有A1驾驶证,加8分(需提供相应证件复印件)。

设置加分项,加分坚持自愿原则,需在现场资格审查期间提交加分佐证材料,经工作人员核查确认后可累加至技能测试成绩,逾期后即不再受理。

2.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为100分,按50%计入综合成绩。

(2)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有面试人员临时放弃导致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若面试人员提前提出放弃面试资格则按技能测试成绩依次递补参加面试(若最后一名出现技能测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面试顺序按当天现场抽签确定。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拟入闱体检人员末位综合成绩相同者,则面试成绩高者入闱体检。

    2.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额的,按入闱考生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在九江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指定的医院复检一次。

(四)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进入政审环节,参照公安等相关部门要求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如因考生放弃或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额的,按入闱考生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平台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对来电、来信、来访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五、聘用管理和待遇

    拟聘用人员一经录用,与九江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服从岗位安排,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每月工资2500元。试用期结束经考核试用合格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五险一金,工资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进入面试但未聘用且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上的所有考生,纳入九江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驾驶员储备库;在下一年度内招聘驾驶员前如有岗位缺额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储备库中按本次考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直接择优聘用。

2.报考者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注意关注网站及公众平台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招聘工作变更的,请予理解。

4.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九江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5.九江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监督电话:0792-8584568

九江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2024年06月02日

附件下载:

2024年九江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招聘驾驶员报名表.docx

原标题:2024年关于九江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驾驶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jgswj.jiujiang.gov.cn/zwzx_225/gggs/202406/t20240603_65674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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