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省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17人公告

2024年甘肃省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17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208号)等规定,为满足全省文物考古事业发展需要,甘肃省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敦煌研究院(含甘肃麦积山石窟艺术研究所、甘肃炳灵寺文物保护研究所、甘肃北石窟寺文物保护研究所)、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通过校园招聘方式招聘从事文物考古、测绘等野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校园招聘主要面向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山东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科技大学、河南大学、郑州大学、四川大学、云南大学、山西大学、西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等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文物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4.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具备与招聘岗位一致的专业、技能等条件,身心健康,能适应野外考古、测绘等工作环境;

6.年龄要求:1988年5月30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计划招聘17名从事文物考古、测绘等野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和具体条件详见岗位列表(附件1)。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时间:2023年5月31日至6月17日。报名方式:本次校园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有意向应聘人员填写《甘肃省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各学期成绩单、毕业论文(应届生无需提供)及其他资格等级证书等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gswwryzp@163.com,接收报名时间截止至2024年6月17日18:00。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根据报名情况,甘肃省文物局组织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材料格式要求:

1.报名表格式为Word,文件名为“岗位代码+专业名称+姓名+报名表”(如“GSWWXY01+考古学+张三+报名表”)。

2.证件等材料按身份证(双面)、学历证、学位证、各学期成绩单、毕业论文及其他资格证书材料的顺序整理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岗位代码+专业名称+姓名+证件”(如“GSWWXY01+考古学+张三+证件”)。

3.将上述2个文件放入同一文件夹并压缩后发送至电子邮箱,文件名及电子邮件的主题为“岗位代码+专业名称+姓名”(如“GSWWXY01+考古学+张三”)。

(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年龄、学历、专业等相关信息,按照应聘人员学历、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确定资格复审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甘肃省文物局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2张。

3.应届毕业生证明(模板见附件3)。

4.《甘肃省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

5.成绩单(学校盖章)原件及复印件1份、获奖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应聘人员,以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考核。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实行百分制。同一岗位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在面试前划定最低控制线,并书面通知应聘人员。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

面试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须携带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按照招聘岗位比例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为面试次工作日。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由甘肃省文物局组织,在兰州市内三甲综合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在收到体检结果5日内申请复检,由甘肃省文物局安排到其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要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由甘肃省文物局组织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组成两人以上考察小组,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量,根据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在甘肃省文物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七)审批、备案及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甘肃省文物局党组会议研究审批后,报甘肃省人社厅备案,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手续。

在2024年9月30日前未取得岗位要求学历层次毕业证、学位证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面试、体检、考察及录取通知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请及时关注邮箱,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相关信息。

2.除向医院缴纳体检费用外,我单位招聘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以我局或招聘单位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机构,我们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应聘者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应聘人员如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我局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4.我局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六、联系电话
甘肃省文物局:0931-4538769、0931-4538541

敦煌研究院:0937-8869020、0931-8883896

甘肃麦积山石窟艺术研究所:0938-2236330                               

甘肃炳灵寺文物保护研究所:18919309198、18919920059

甘肃北石窟寺文物保护研究所:13830468620

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0931-2131183

监督电话:0931-4538526

附件:

附件1.甘肃省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校园招聘岗位列表
附件2.甘肃省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应届毕业生证明模板

原标题:甘肃省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校园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j.gansu.gov.cn/wwj/c105442/202405/173923552.shtml

2024年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选聘2人公告

2024年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选聘2人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河北省中药材质量检验检测研究中心、河北省化妆品检验研究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药品包装材料检验检测等工作;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要求等研究服务工作;负责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药品包装材料有关的检验方法、质量研究等科研工作;负责对到岸药品货物实施现场核验,核查出厂检验报告书和原产地证明原件,按规定进行抽样;负责对进口药品实施口岸检验,对有异议的检验结果进行复验;承担药品进口口岸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拟选聘工作人员2名,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4日以后出生)。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设置。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当前,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专业人才较为短缺,为进一步提高单位工作水平,满足药品监管技术支撑工作需要,拟选聘一批药品相关专业优秀人才。

五、选聘范围

相关院校博士毕业生。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rst.hebei.gov.cn)、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yjj.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电子邮箱报名。

报名邮箱:hbyjwrx@126.com

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需主动来电联系确认(联系确认电话:0311-83720177、83720179),非经来电确认,不视为报名成功。

2.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名无效。报考人员须下载填写《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3),准备本人相关材料扫描文件夹(包括:1寸彩色免冠照片(以本人姓名命名的电子版)、身份证、高中毕业后取得的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以及国外学习成绩单)。将以上全部材料以“招聘单位+报考岗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例如:药械院+检查员01岗+张三+130XXXXXXXXXXX)命名后一并发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与文件名命名方式相同。

2024年毕业生在报考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需预毕业院校出具在读学习证明,须写明入学时间、预计毕业时间和取得毕业证书时间,所学专业,能否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读期间的现实表现,有无违纪违法记录等内容,由学院及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于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电话通知考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未按时进行资格审查人员,视为放弃。

(三)测评考核

测评工作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具体组织,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测评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根据应聘人员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和论文著作等情况,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张贴公布。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考核对象;应聘人数较少时,由测评小组成员2/3以上多数表决通过,表决、推荐情况记录在册。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rst.hebei.gov.cn)、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yjj.hebe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yjj.hebei.gov.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69086355(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0311-83720177(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3720182(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

0311-6690822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4日

附件:

1.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xlsx

2.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xls

3.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xls

原标题: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t.hebei.gov.cn/pageWarp?isId=1717401314795aag&id=1

2024年关于江西九江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驾驶员的公告

2024年关于江西九江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驾驶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九江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车中心)特面向全市公开招聘驾驶员,全权委托江西江畅人力科技有限公司代理相关招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主自愿、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招聘驾驶员12名(其中A1照驾驶员不少于5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坚持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服务意识、安全观念和组织纪律性强。

3.具有法定驾驶资质,驾照应在C1照及以上(其中A1驾照优先),实际驾龄要求五年及以上。

4.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之后出生),A1驾照年龄放宽至50周岁(1974年6月1日之后出生)。

6.因需经常出车加班及值夜班,要求身体健康,具备良好体能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以录用: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有抵触行为的;

2.受过刑事处罚及治安处罚的;

3.曾经有酒驾、醉驾记录的;

4.有吸毒史的;

5.被开除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6.存在过往重大交通事故责任的;

7.身体存在明显纹身的;

8.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注册报名:考生可于2024年06月03日9:00至06月10日17:00期间登录职畅云在线报名考试平台(https://www.zhichangcloud.com/exam/),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并报名。报名时请考生务必上传驾驶证原件照片,将作为报考资格核验证明。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若因报考不符合岗位要求在资格审查期间被退回者的,后果自行负责;填写个人信息时请仔细核对清楚,如因信息填写错误或与实际不符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2.现场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6个月内)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5张;

(5)《驾驶员应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

    审查时间:2024年06月12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审查地点:九江市八里湖大道166号市民服务中心东附楼A区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0792-6893536

    注意事项:请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至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请考生仔细对照报考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3.招聘公告发布平台:

职畅云JOB直聘网:http://www.jobzhipin.com

职畅云在线考试平台:http://www.zhichangcloud.com/exam/

职畅云微信公众号

4.现场缴费: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现场缴纳技能测试费用50元/人(弃考者不予退回)。

(二)考录方式

1.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按照机动车驾驶技能进行考核打分(统一在驾校由教练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综合成绩。

(2)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调整招聘计划。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加分项:

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2分(需提供所在基层党(工)委盖章证明)。

②退役军人,加2分(需提供退伍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③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加2分(需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

④有A1驾驶证,加8分(需提供相应证件复印件)。

设置加分项,加分坚持自愿原则,需在现场资格审查期间提交加分佐证材料,经工作人员核查确认后可累加至技能测试成绩,逾期后即不再受理。

2.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为100分,按50%计入综合成绩。

(2)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有面试人员临时放弃导致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若面试人员提前提出放弃面试资格则按技能测试成绩依次递补参加面试(若最后一名出现技能测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面试顺序按当天现场抽签确定。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拟入闱体检人员末位综合成绩相同者,则面试成绩高者入闱体检。

    2.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额的,按入闱考生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在九江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指定的医院复检一次。

(四)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进入政审环节,参照公安等相关部门要求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如因考生放弃或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额的,按入闱考生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平台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对来电、来信、来访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五、聘用管理和待遇

    拟聘用人员一经录用,与九江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服从岗位安排,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每月工资2500元。试用期结束经考核试用合格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五险一金,工资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进入面试但未聘用且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上的所有考生,纳入九江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驾驶员储备库;在下一年度内招聘驾驶员前如有岗位缺额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储备库中按本次考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直接择优聘用。

2.报考者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注意关注网站及公众平台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招聘工作变更的,请予理解。

4.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九江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5.九江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监督电话:0792-8584568

九江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2024年06月02日

附件下载:

2024年九江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招聘驾驶员报名表.docx

原标题:2024年关于九江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驾驶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jgswj.jiujiang.gov.cn/zwzx_225/gggs/202406/t20240603_6567444.html

2024年江西赣州市公路发展中心宁都分中心招聘2名见习生公告

2024年江西赣州市公路发展中心宁都分中心招聘2名见习生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招聘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工程岗见习生2名。

二、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2.离校2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且未参加过同类见习;

3.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类相关专业;

4.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熟练使用电脑基本办公软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无不良嗜好,无学校处分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有其他不适宜被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用。

(一)报名(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确保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招满为止

2.报名地点

赣州市公路发展中心宁都分中心党政办公室308室(宁都县梅江镇怀德路与外环路交叉路口往右200米处)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如有)等资料原件及学信网下载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现场填写信息登记表。

4.咨询电话:0797-6830841、18170747101(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正常的反应能力、基本的表达能力和基本常识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经面试确定拟聘人员后开展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自行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四)考察

拟聘人员需提供个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三、见习待遇及后续管理

(一)见习时间

见习时间6个月。

(二)见习待遇

见习期间签订见习协议,见习待遇2200元/月,办理雇主责任险、补充工伤保险,缴纳工会会费后可享受工会福利。

(三)入职管理

见习人员入职后参照临聘人员统一管理及考核。

注:未尽事宜当面解释,最终解释权归赣州市公路发展中心宁都分中心所有。

赣州市公路发展中心宁都分中心

2024年6月3日

原标题:赣州市公路发展中心宁都分中心招聘见习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ingdu.gov.cn/ndxrmzfyyh/c104225/202406/6e7b2a2b74d344a9b3f6f269f2930c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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