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南京医科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1人公告(第三批)
南京医科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六)年龄要求为: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七)本次招聘的专职辅导员须为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九)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校社联、校科协、校艺术团副部长及以上干部;学院分团委书记和副书记,学院学生会、学院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干部;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
2.有1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9月3日9∶00-9月12日16∶00;
2.资格初审:9月3日9∶00-9月13日16∶00;
3.陈述申辩:9月3日-9月14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9月3日9∶00-9月14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方式将在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njmu.edu.cn/)另行通知。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同时,务必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本人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等相关信息,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未填写的视作无相关经历。所填写的学历、学位、党员、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等内容,资格复审时均须提供按要求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南京医科大学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4.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及组织
专职辅导员岗位考核方式为笔试与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笔试时间在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告和招聘信息”栏(https://rsc.njmu.edu.cn/10978/list.htm)进行公布。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笔试的应聘者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面试人员名单(包含进入面试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将于面试前在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面试之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及方式届时将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审合格方可参加面试,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资格复审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具体包括:
(1)身份证。
(2)已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证明材料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近六个月内由考生所在党组织出具。
(5)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须是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相应社会保险的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不含校内其他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工作起止年月(具体到月份)、任职职务、任职职务起止年月(具体到月份)、签订合同和缴纳社保等内容。工作经历、任职职务、签订合同和缴纳社保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6)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出具证明,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任职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须按证明模板出具,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模板以南京医科大学通知为准。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4.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根据总成绩从低到高采用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6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1)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10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者;(2)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1.南京医科大学学生工作部负责回答此次招聘岗位咨询。
联系电话:025-86869195,
联系人:王老师。
2.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6869129,
联系人:曹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6869060,
联系人:刘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078。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医科大学
2024年8月30日
南京医科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第三批)-岗位表.pdf
原标题:南京医科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第三批)
文章来源:https://rsc.njmu.edu.cn/2024/0830/c10978a271790/page.htm
2024南通市图书馆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2人公告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政历清白,无不良记录;遵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适应岗位工作,根据需要无条件服从岗位调整,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有过犯罪记录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步骤与要求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s://www.ntjob.cn/exam。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300KB以下。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8月30日17:00止。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未按时在线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2)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咨询电话:0513-83558061(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二)资格审核
1. 线上报名提交后,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未按规定时间至现场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
2.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9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资格审核地点: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一楼(南通市崇川区盘香路2号创源科技园9号楼)。
4.资格审核材料:
(1)《报名表》(线上报名提交后,从报名系统中打印);
(2)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应聘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反映本人工作经历(须提供社保缴纳、劳动合同相关证明)、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的材料(如荣誉、专利、课题、文章、工作成果、公开发表过的作品等),职称证书、专业证书、党员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人员本人可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也可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审核,受委托者除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和资格审核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 资格审核材料原件仅供审核,复印件不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
(一)开考条件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二)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将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3.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所有成绩的计分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和递补
1.体检。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得分高者)。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3.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南通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
4.录用。对公示确定的拟录用人员,由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为2年。拟录用人员应在公示结束后规定时间内办结录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5.递补。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录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六、相关待遇
年度薪酬待遇按市有关部门核定的当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3- 85099550。
八、其他
1.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应聘人员对报名系统填写内容及所提交书面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诺如任何一项情况失实,用人单位可免责取消录用或解除劳动关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后果。
3.招聘期间,考生须及时查阅南通人才网(https://www.ntjob.cn/)关于本次招聘相关的各项通知、公示,并保持手机畅通。
4.本公告由南通市图书馆负责解释。
南通市图书馆
2024年8月28日
原标题:南通市图书馆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ntjob.cn/pages/information/exam-detail.html?id=2583
2024南昌市劳动保障代理中心招聘外包人员3人公告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包员工3名,服务对象为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公司,主要在服务对象辖区内各业务网点渠道销售人员进行商业养老金产品培训、宣导及售后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热爱服务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求职者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须经国家承认;
(四)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
(六)身心健康,有执行力和责任心。
二、招聘职位及岗位要求:
1. 年龄:35周岁以下;
2. 工作年限:需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有金融类、保险类销售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 专业不限,经济类、管理类专业优先;
4. 本科及以上学历;
5. 形象好、气质佳;
6. 具有相应的文字语言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
三、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的程序为报名、简历筛选、邀请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聘用。
(一)报名方式:
登录南昌人才招聘网,报名链接:https://www.ncrczpw.com/index.php?m=&c=jobs&a=jobs_show&id=74022
(二)面试:简历审核通过后,择优邀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面试。求职者根据面试通知(短信或电话)要求,到达指定地点准时参加面试,若求职者未按时参加面试,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求职者需要带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3份(至少须包括姓名、个人照片、出生年月、身高、教育或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
2.身份证原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报名时填写的相关证书佐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体检:根据求职者面试结果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若应聘者在体检环节未能达标或主动放弃参与体检,则其资格将被视为自然失效。若因应聘者放弃体检,则按照求职者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四)聘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核(求职者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政审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注:本次招聘采取诚信报名,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中凡发现求职者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四、薪酬待遇: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需经试用期,试用期合格后与南昌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年节福利,实际到手工资待遇与业绩考核情况挂钩。
联系电话:0791-86700713 / 83850357 舒女士、王女士
原标题:南昌市劳动保障代理中心招聘外包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ncrczpw.com/index.php?m=&c=notice&a=notice_show&id=6873
2024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招聘工作人员2人长期公告(三)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是中国唯一一所独立设置、以培养特教师资为主,兼以残疾人高等教育和残疾人事业专门人才培养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单位,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非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非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紧缺急需学科或专业的人员,年龄放宽5岁。紧缺急需学科或专业详见岗位表。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4年9月11日9∶00-2024年11月30日16∶00;
2.资格初审:2024年9月11日9∶00-2024年12月1日16∶00;
3.陈述申辩:2024年9月11日-2024年12月2日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9月11日9∶00-2024年12月2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自己的研究方向、主要的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并标明是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等信息)、研究课题(注明主持或参与以及排名、科研经费等信息)和科研奖励(注明排名、奖励级别等信息)等情况,未填写论文及课题情况的视作无相关科研成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考核比重各占50%。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身份证;(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3)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中共党员证明等)。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学术背景、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三)面试
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四)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9668028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9668015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078。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2024年9月9日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长期公告(三)-岗位表.xlsx
原标题: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长期公告(三)
文章来源: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4/9/9/art_78506_113509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