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门头沟区应急管理局第二批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安全技术岗)招聘

为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部门执法专业力量建设,结合工作需要,经门头沟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安全技术岗),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岗位:安全技术岗

安全技术岗是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撑的人员,主要承担协助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履行现场执法检查、复查和调查取证;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消除风险隐患;执行行政执法决定等行政执法职责,在履行职责时,需提供专业性技术判定意见。

2.招聘人数:本次计划公开招聘5人,危险化学品岗位1人、燃气岗位2人、施工作业岗位2人。具体岗位、招聘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门头沟区应急管理局第二批招聘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安全技术岗)岗位需求表》(附件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思想政治素质高,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业;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适应艰苦条件下工作,满足经常加班需求;

5.满足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具有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相关安全类专业,或者取得相关行业领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者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职业资格;

3.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年龄一般在35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招聘岗位相关行业领域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或同等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放宽至45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同等条件下,复转军人优先录用。

三、薪酬待遇及用工方式

安全技术岗人员工资待遇由区财政全额负担,参照本市权威部门发布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技师整体薪酬水平,并结合学历、专业水平、技术职称、入职年限等情况确定。

安全技术岗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住房公积金。所招聘工作岗位不解决北京户口和食宿,不解决行政或事业编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电脑端登录http://public.risejob.com/mtgaqy/index.html,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www.chsi.com.cn)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影印件;岗位所需的资格、职称、技术等级证书以及工作经历相关材料影印件(盖章的工作经历说明或者匹配的劳动合同与社保缴费记录,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每项涉及多页的,生成PDF上传;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再点击上传。网上报名时间自2024年9月2日9时起至2024年9月17日18时截止。

2.资质审核:工作人员审核报名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确定符合条件人员进入笔试,并通过区应急局微信公众号发布领取准考证事宜及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相关人员按照区应急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安排:

1.笔试(占总成绩60%)

(1)笔试时间: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考场参加考试。

(2)笔试方式:由市应急局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详见2024年门头沟区应急管理局第二批招聘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笔试说明(附件2)。

(3)笔试成绩查询:将于区应急局微信公众号上发放通知,同时,登陆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jmtg.gov.cn/)进行查询。

2.面试(占总成绩40%)

(1)面试人员确定:各招聘岗位以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5: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未达到5:1比例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本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组织面试。

(2)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60%、40%的权重计算,各科目成绩和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在区应急局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体检人选按照面试成绩高于合格线,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

2.体检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拟录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同时被考察者提供所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

根据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门头沟区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委托劳务派遣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合同签订

1.由区应急局依法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用的人员签订用工合同。

2.凡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及业务培训合格,但不服从岗位分配的,一律不予签订用工合同。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规定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三年内不得报考本系统的任何岗位;

2.参加此次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安全技术岗)招聘的考生,只能在本市一个行政区报名参加,重复报名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3.应聘人员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通知,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工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4.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5.应聘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咨询电话:69842198;李老师:1921109052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00 ,下午14:00-17:00

区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北京市门头沟区应急管理局

区应急管理局微信号:mtgyjglj

注:区应急局会以微信公众号为辅助形式,发布招录进展情况和有关信息供大家参考,务必关注及时查看相关信息

北京市门头沟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9月2日

  

附件1

2024年门头沟区应急管理局第二批招聘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

(安全技术岗)岗位需求表

序号

岗位名称

招聘数量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专业工作年限

其他要求

1

危险化学品

1

大学本科及以上

取得相应学位

本科:

化学类 (0703),材料类(0804),化工与制药类(0813),环境科学与工程类(0825),食品科学与工程(082701),食品质量与安全(082702),安全科学与工程类(0829),药学(100701),药物制剂(100702),药物化学(100706T);

研究生:

化学(0703),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安全科学与工程(0837),材料与化工(0856),药学(1007)。

具有2年及以上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管理工作经历

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危险化学品)或岗位相关行业领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受前述专业限制。

2

燃气

2

大学本科及以上

取得相应学位

本科:

化学类(0703,)电气类(0806),化工与制药类(0813),安全科学与工程类(0829)

研究生:

化学(0703),电气工程(0808),市政工程(081403)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081404),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820),安全科学与工程(0837)

具有两年以上燃气专业领域安全管理或安全培训(咨询)机构工作经验的。

具备城市燃气工程师或岗位相关行业领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受前述专业限制。

3

施工

2

大学本科及以上

取得相应学位

本科:

工程力学(080102)、机械工程(08020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电气类(0806)、土木类(0810)、地质工程(081401)、建筑学(082801)、安全科学与工程类(0829)、消防工程(083102K)、土地资源管理(120404)

研究生:

力学(0801)、机械工程(0802)、电气工程(0808)、建筑学(0813)、土木工程(0814)、地质工程(081803)、安全科学与工程(0837)、土地资源管理(120405)

具有2年及以上施工领域安全管理工作经历。

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或岗位相关行业领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受前述专业限制。

附件2:

2024年门头沟区应急管理局第二批招聘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笔试说明

一、考试目标

考查报考人员掌握和运用现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专业领域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的情况,选拔一批技术型的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为首都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二、考试方式及题型

笔试考试采用闭卷形式,考题均为客观题,题型包括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卷面分值为100分。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均应参加笔试考试,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分为危险化学品、工业企业、电气、燃气、消防、施工作业岗)实行分卷考试。

三、考试时长

考试时限120分钟(2小时)。

四、考试重点及要求

笔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掌握现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所报考专业岗位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并能够分析、判断、辨识、解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考题由公共部分和专业部分组成,主要涉及法律法规及重要文件为:

公共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

危险化学品部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氧气站设计规范》《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气瓶搬运、装卸、储存和使用安全规定》《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部分:通用要求》《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 第1部分:工业企业》《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 第2部分:普通高等学校》

燃气部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燃气工程项目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调压箱》《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商用燃气燃烧器具》《锅炉房设计标准》《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液化石油气钢瓶》等。

施工作业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规定》《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选用技术规程》《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高空作业安全规定》《‌高处作业分级》《关于修订<北京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等。

五、考试要求

考生须用黑色墨水的签字笔在试卷和答题卡规定位置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和报考岗位,并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填涂准考证号并在答题卡上作答。

原标题:2024年门头沟区应急管理局第二批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安全技术岗)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bjmtg.gov.cn/bjmtg/zwxx/zwgg/202409/2621c3c1fbef4791a212ee5f72a4fd60.shtml

2024年下半年大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90人公告

2024年下半年大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90人公告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联考工作实施方案》(黑人社发〔2023〕9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9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大庆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一般事业单位岗位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8日(含)至2006年9月17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关中级职称(含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高级职称(含相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到45(含)周岁。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9月17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岗位报名条件

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9月18日(含)至2006年9月17日(含)期间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9月18日(含)后出生),思想政治素质好,在校或工作期间表现良好,身体健康,有志从事基层工作。

关于“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等有关要求与一般事业单位岗位报名条件相同;关于岗位最低服务年限、培养管理等有关要求详见附件2(《“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岗位有关政策及要求》)。

(三)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s://www.daqing.gov.cn/)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2024年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报名入口”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9月24日17:0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9月17日(含)。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所属市、县(区)政府网站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招聘岗位所属市、县(区)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9: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90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可适当降低比例。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9月26日及时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9月27日12: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4.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大庆市。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10月29日9:00至11月2日9: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459-6362501.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2/3+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 笔试

笔试试题采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联考试题,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试卷形式为五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查阅。

(1)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选择参加《综合应用能力》“医疗卫生类(E类)”考试的考生应注意:该科目由医学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医学基础所有应试人员必答;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部分具体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类别,应试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选做相应类别的试题。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3+政策性加分。(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笔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3)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为2024年12月下旬。成绩公布通知将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考生可在通知中查询本人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等信息。对缺考、违纪违规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成绩复核,联系电话:0459-6362501;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等(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④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⑥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招聘岗位所在市、县(区)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可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说课、实操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岗位所在市、县(区)政府网站公布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

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招聘岗位所在市、县(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或招聘岗位所在市、县(区)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大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大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招聘岗位所在市、县(区)政府网址如下:

大庆市:https://www.daqing.gov.cn/

肇源县:http://www.zgzy.gov.cn/

肇州县:https://www.zhaozhou.gov.cn/

萨尔图区:https://www.saertu.gov.cn/

龙凤区:https://www.dqlf.gov.cn/

红岗区:https://www.honggang.gov.cn/

大同区:https://www.dqdt.gov.cn/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各市、县(区)岗位政策咨询电话:

1、肇源县:0459-8330509、0459-8223376;

2、肇州县:0459-8555227;

3、农业农村局:0459-6186549、0459-6751507;

4、自然资源局:0459-8196022;

5、萨尔图区:0459-6378867、0459-4681788;

6、龙凤区:0459-6230085;

7、红岗区:0459-2799181;

8、大同区:0459-6165929.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咨询电话(对笔试成绩缺考、违纪和零分有异议的):0459-6362501.

监督举报电话:

1、肇源县:0459-8223210、0459-8223312;

2、肇州县:0459-8523024;

3、农业农村局:0459-6186539;

4、自然资源局:0459-8196199;

5、萨尔图区:0459-6390311、0459-6181381;

6、龙凤区:0459-6412388;

7、红岗区:0459-2799281;

8、大同区:0459-6165509.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7×24小时客服)。

特此公告

附件:1.大庆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岗位有关政策及要求

大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4年9月10日

原标题:大庆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21B988D34B48BC3EE0630A0012AC82CD&selected=zpxx

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逐梦鹤岗”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377

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逐梦鹤岗”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377人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有关吸纳大学生就业创业的精神,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现将有关活动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与数量

本次引才活动拟引进应、往届毕业生377人。其中,市直事业单位拟引进65人;萝北县事业单位拟引进40人;企业单位拟引进272人。具体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鹤岗市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表》(附件1)《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鹤岗市企业单位岗位计划表》(附件2)。企业单位岗位(附件2)本年度内均可报名,引进条件、程序等由企业自行确定;事业单位岗位(附件1),按照以下程序开展。

二、引进条件

(一)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9月12日(含)至2006年9月11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关中级职称(含相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高级职称(含相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

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到45(含)周岁。

5.鹤岗市人才工作中心岗位(A2024001-A2024011)引进对象为应届毕业生;其他岗位引进对象为应、往届毕业生。

6.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其他报考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9月12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引进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引进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引进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引进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引进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人才引进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鹤岗市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s://www.hegang.gov.cn)发布。

(二)现场宣介

按照省委组织部工作安排部署,设定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长沙、南京、哈尔滨、长春等城市召开专场招聘会,结合学校专业及人才引进岗位需求,宣讲人才政策。

现场宣介时间及地点:

1.北京(中国农业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中国农业大学就业中心三楼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

2.广州(华南理工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清清文理楼架空层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3.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22日(星期日)下午14:00-16:00

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启航活动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4.成都(四川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就业中心3楼专用招聘会场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24号

5.长沙(湖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3日(星期日)下午14:00-16:00

地点:湖南大学复临舍教学楼二层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登高路4号

6.上海(上海财经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00-16:00

地点: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校区科研实验中心一楼多功能厅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武东路100号

7.南京(南京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9日(星期六)下午14:00-16:00

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图书馆一层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

8.长春(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预计10月25日(星期五)下午

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体育馆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前卫南区

宣介会时间地点因统一调整变更的,将在鹤岗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9月12日9:00至10月26日17:00期间登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鹤岗市报名系统(网址: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964)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引进资格。其中,鹤岗市人才工作中心岗位(A2024001-A2024011),须额外上传签字盖章的《人事档案保管证明》(附件3)和《未落实工作毕业生承诺书》(附件4)扫描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网上资格初审。引才单位于2024年9月12日9:00至10月27日12: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需补充材料的,可按初审意见要求,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需补充材料人员应在10月27日11:59前补齐,并上传到报名系统,10月27日12:00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3.打印准考证。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面试准考证,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

(四)考试

1.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按照相关规定,本次引才活动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鹤岗市人才工作中心和鹤岗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鹤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40人时,进行加试(具体以加试通知为准)。以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增加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加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条件,不计入最终总成绩。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鹤岗市报名表;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3)诚信报考承诺书;

(4)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5)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和其他材料;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引进岗位要求不一致及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鹤岗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鹤岗市人才工作中心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鹤岗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岗位、鹤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采取专业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任教师岗位、萝北县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不计入考生总成绩内,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后根据引才计划人数和考生面试成绩,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鹤岗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拟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五)考察与体检

1.考察

主要是对拟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引进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引进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中共鹤岗市委组织部、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引进。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引进人选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鹤岗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引进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鹤岗市人才工作中心岗位(A2024001-A2024011)引进人才编制统一落在“鹤岗市人才工作中心”人才储备池,按照所学专业安置至市、县(区)相应岗位工作,试用期考核合格者,其编制调转到相应岗位所在单位。

四、相关待遇

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符合《鹤岗市人才振兴工作推进措施》(鹤发〔2022〕25号)文件中人才引进资格条件的人员,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报考县属事业单位人员,按当地政策享受相应待遇。

报考企业人员可直接与企业对接相应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引才活动相关信息通过鹤岗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引才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引进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六)符合报考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不设人数、专业、应往届限制,现场报名并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引进。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鹤岗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1.《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鹤岗市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表》

2.《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鹤岗市企业单位岗位计划表》

3.《人事档案保管证明》

4.《未落实工作毕业生承诺书》

中共鹤岗市委组织部 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附件1:附件1: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鹤岗市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附件2: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鹤岗市企业单位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3:附件3:人事档案保管证明.docx

附件4:附件4:未落实工作毕业生承诺书.docx

原标题: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 “逐梦鹤岗”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a3f78ba5de4744fdbb94d0004c4cd8d0&selected=zpxx

2024年下半年黑龙江省信访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人公告

2024年下半年黑龙江省信访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人公告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联考工作实施方案》(黑人社发〔2023〕9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黑龙江省信访局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8日(含)至2006年9月17日(含)期间出生。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9月17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省信访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hljxfj.gov.cn/)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2024年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报名入口”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9月24日17:0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9月17日(含)。笔试结束后,按照黑龙江省信访局官网(网址:http://www.hljxfj.gov.cn/)另行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黑龙江省信访局官网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9: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90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9月26日及时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9月27日12: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4.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哈尔滨市。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10月29日9:00至11月2日9: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2/3+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 笔试

笔试试题采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联考试题,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试卷形式为五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查阅。

(1)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选择参加《综合应用能力》“医疗卫生类(E类)”考试的考生应注意:该科目由医学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医学基础所有应试人员必答;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部分具体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类别,应试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选做相应类别的试题。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3+政策性加分。(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笔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3)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为2024年12月下旬。成绩公布通知将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考生可在通知中查询本人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等信息。对缺考、违纪违规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黑龙江省信访局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等(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④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信访局官网(网址:http://www.hljxfj.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可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实操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黑龙江省信访局网站公布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

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黑龙江省信访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信访局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黑龙江省信访局官方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信访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信访局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51-87529036;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咨询电话:0451-82326662;

监督举报电话:0451-87529064;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7×24小时客服)。

特此公告

附件:1.黑龙江省信访局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黑龙江省信访局

2024年9月10日

原标题:黑龙江省信访局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21B90CDD6FB2B2BFE0630A0012AC79B0&selected=zpxx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