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台州大陈岛开发建设管委会招聘3人公告

2024年台州大陈岛开发建设管委会招聘3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工作地点:大陈岛

二、招聘条件

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能吃苦,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要求: 椒江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建设管理类、旅游管理类及汉语言等相关专业),年龄30周岁以下,会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三、工资福利待遇

录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椒江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并享受海岛工作补贴。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 年 9 月2日至2024年9 月 8 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台州大陈岛开发建设管委会218室,椒江区东枫山路9号(椒江区政府南面)。联系电话:0576-89017702。

(三)报名所带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以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填写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打印一份。(见附件)

五、录取办法

资格初审合格后,经面试择优聘用,具体时间另定。未尽事宜由台州大陈岛开发建设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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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台州大陈岛开发建设管委会办公室

2024年9月2日

原标题:台州大陈岛开发建设管委会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tzrc.cn/Article/Show/17739

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逐梦鹤岗”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377

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逐梦鹤岗”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377人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有关吸纳大学生就业创业的精神,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现将有关活动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与数量

本次引才活动拟引进应、往届毕业生377人。其中,市直事业单位拟引进65人;萝北县事业单位拟引进40人;企业单位拟引进272人。具体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鹤岗市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表》(附件1)《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鹤岗市企业单位岗位计划表》(附件2)。企业单位岗位(附件2)本年度内均可报名,引进条件、程序等由企业自行确定;事业单位岗位(附件1),按照以下程序开展。

二、引进条件

(一)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9月12日(含)至2006年9月11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关中级职称(含相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高级职称(含相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

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到45(含)周岁。

5.鹤岗市人才工作中心岗位(A2024001-A2024011)引进对象为应届毕业生;其他岗位引进对象为应、往届毕业生。

6.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其他报考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9月12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引进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引进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引进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引进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引进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人才引进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鹤岗市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s://www.hegang.gov.cn)发布。

(二)现场宣介

按照省委组织部工作安排部署,设定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长沙、南京、哈尔滨、长春等城市召开专场招聘会,结合学校专业及人才引进岗位需求,宣讲人才政策。

现场宣介时间及地点:

1.北京(中国农业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中国农业大学就业中心三楼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

2.广州(华南理工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清清文理楼架空层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3.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22日(星期日)下午14:00-16:00

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启航活动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4.成都(四川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就业中心3楼专用招聘会场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24号

5.长沙(湖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3日(星期日)下午14:00-16:00

地点:湖南大学复临舍教学楼二层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登高路4号

6.上海(上海财经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00-16:00

地点: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校区科研实验中心一楼多功能厅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武东路100号

7.南京(南京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9日(星期六)下午14:00-16:00

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图书馆一层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

8.长春(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预计10月25日(星期五)下午

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体育馆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前卫南区

宣介会时间地点因统一调整变更的,将在鹤岗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9月12日9:00至10月26日17:00期间登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鹤岗市报名系统(网址: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964)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引进资格。其中,鹤岗市人才工作中心岗位(A2024001-A2024011),须额外上传签字盖章的《人事档案保管证明》(附件3)和《未落实工作毕业生承诺书》(附件4)扫描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网上资格初审。引才单位于2024年9月12日9:00至10月27日12: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需补充材料的,可按初审意见要求,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需补充材料人员应在10月27日11:59前补齐,并上传到报名系统,10月27日12:00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3.打印准考证。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面试准考证,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

(四)考试

1.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按照相关规定,本次引才活动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鹤岗市人才工作中心和鹤岗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鹤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40人时,进行加试(具体以加试通知为准)。以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增加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加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条件,不计入最终总成绩。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鹤岗市报名表;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3)诚信报考承诺书;

(4)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5)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和其他材料;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引进岗位要求不一致及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鹤岗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鹤岗市人才工作中心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鹤岗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岗位、鹤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采取专业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任教师岗位、萝北县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不计入考生总成绩内,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后根据引才计划人数和考生面试成绩,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鹤岗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拟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五)考察与体检

1.考察

主要是对拟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引进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引进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中共鹤岗市委组织部、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引进。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引进人选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鹤岗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引进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鹤岗市人才工作中心岗位(A2024001-A2024011)引进人才编制统一落在“鹤岗市人才工作中心”人才储备池,按照所学专业安置至市、县(区)相应岗位工作,试用期考核合格者,其编制调转到相应岗位所在单位。

四、相关待遇

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符合《鹤岗市人才振兴工作推进措施》(鹤发〔2022〕25号)文件中人才引进资格条件的人员,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报考县属事业单位人员,按当地政策享受相应待遇。

报考企业人员可直接与企业对接相应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引才活动相关信息通过鹤岗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引才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引进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六)符合报考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不设人数、专业、应往届限制,现场报名并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引进。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鹤岗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1.《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鹤岗市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表》

2.《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鹤岗市企业单位岗位计划表》

3.《人事档案保管证明》

4.《未落实工作毕业生承诺书》

中共鹤岗市委组织部 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附件1:附件1: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鹤岗市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附件2: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鹤岗市企业单位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3:附件3:人事档案保管证明.docx

附件4:附件4:未落实工作毕业生承诺书.docx

原标题: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 “逐梦鹤岗”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a3f78ba5de4744fdbb94d0004c4cd8d0&selected=zpxx

2024年芜湖镜湖区街道编外聘用人员招聘63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公司受镜湖区人社局委托,招聘街道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组织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各环节刊登网站: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街道编外聘用工作人员63名,详见附件:《2024年度镜湖区街道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四、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规违纪行为;

4.服务岗位安排,有正常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40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9月10日(含)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9月10日(含)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学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镜湖区在编和编外工作人员;

7.有不良征信记录、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9.在镜湖区近三年内考核不合格人员或因其他原因被辞退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报名(网址: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公告页面右上角“去报名”。请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手机端仅可查看信息)。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2.统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9月19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3.本次报名不设置笔试资格初审环节,在线报名填报信息作为笔试后资格审查及后续环节使用。报考人员需确保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如需进一步了解招聘岗位情况,可在工作日(9:00—11:30.14:30—17:00)通过拨打咨询电话咨询后报名。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造成无法完成报名或不符合条件报名,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请考生核对好所报考的岗位信息后提交材料,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其中: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要求上传原件。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4.报名确认。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0日12:00前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在资格审查环节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未通过的,笔试费用不予退还。请考生仔细确认是否符合所报考岗位招聘条件再进行报名、缴费!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经镜湖人社局同意的紧缺岗位,可降低比例开考。相关公告将在芜湖人才网官网公布。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23日14:00-16:00联系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5.笔试准考证下载。考生完成网上笔试费用缴纳后,请关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下载笔试准考证时间及事宜将以公告形式发布。

(二)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考生自行下载的笔试准考证中详细说明。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临时变更的,请考生随时关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时政、经济、法律、言语理解与表达,公文写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操作基础等,满分100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的,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公告将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公示版块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请勿在“我的招考”页面进行查询)

2.资格审查

请关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于笔试成绩一并以公告形式发布。面试入围人员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审查,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时,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3.面试

(1)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需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按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进行参加面试确认。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请及时关注。

(2)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内容考察考生专业素质、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等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面试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3)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4.成绩合成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计算综合成绩。上述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环节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进行公示,按规定公示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纪检部门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进工作人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由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工资待遇

(一)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管理,由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镜湖区各单位工作。

(二)按有关规定办理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一金。

(三)享受镜湖区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七、建立后备人员递补机制

为保障区直机关和街道、社区工作正常开展,建立招聘递补制度。在本次招考结束后3个月内,如果招考的岗位出现缺额情况,则从进入面试环节但未被录取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补录。

八、纪律要求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九、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3.本单位对所有考生提交的信息材料负保密责任,已提交的相关应聘材料概不退换。

考务咨询:0553-3991379

监督电话: 0553-3880205

系统操作问题咨询电话:0553-3991818

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度镜湖区街道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职位代码

拟聘人数

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其他要求

备注

1

范罗山街道办事处

社区工作者

240909004

1

不限

大专及以上

 

40周岁以下

男性

 

社区工作者

240909006

1

不限

大专及以上

 

40周岁以下

女性

 

2

弋矶山街道办事处

社区工作者

240909008

1

不限

大专及以上

 

40周岁以下

男性

 

社区工作者

240909009

1

不限

大专及以上

 

40周岁以下

女性

 

社区工作者

240909010

1

不限

大专及以上

 

40周岁以下

   

3

天门山街道办事处

社区工作者

240909012

4

不限

大专及以上

 

40周岁以下

男性

 

社区工作者

240909013

4

不限

大专及以上

 

40周岁以下

女性

 

4

赭山街道办事处

社区工作者

240909014

2

不限

大专及以上

 

40周岁以下

男性

 

社区工作者

240909016

2

不限

大专及以上

 

40周岁以下

女性

 

社区工作者

240909017

1

不限

大专及以上

 

40周岁以下

   

5

赭麓街道办事处

社区工作者

240909019

4

不限

大专及以上

 

40周岁以下

男性

 

社区工作者

240909020

4

不限

大专及以上

 

40周岁以下

女性

 

社区工作者

240909021

1

不限

大专及以上

 

40周岁以下

   

6

张家山街道办事处

社区工作者

240909023

2

不限

大专及以上

 

40周岁以下

男性

 

社区工作者

240909024

2

不限

大专及以上

 

40周岁以下

女性

 

7

大砻坊街道办事处

社区工作者

240909026

4

不限

大专及以上

 

40周岁以下

男性

 

社区工作者

240909027

4

不限

大专及以上

 

40周岁以下

女性

 

8

荆山街道办事处

社区工作者

240909029

4

不限

大专及以上

 

40周岁以下

男性

 

社区工作者

240909031

4

不限

大专及以上

 

40周岁以下

女性

 

社区工作者

240909032

1

不限

大专及以上

 

40周岁以下

   

9

汀棠街道办事处

社区工作者

240909034

6

不限

大专及以上

 

40周岁以下

男性

 

社区工作者

240909036

6

不限

大专及以上

 

40周岁以下

女性

 

10

汀棠街道办事处

街道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38

1

不限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男性

 

街道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40

1

不限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女性

 

11

方村街道办事处

街道机关工作人员

240909043

1

不限

大专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原标题:2024年度镜湖区街道 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ahwhrcw.cn/zpkl/ggxxDetail/?id=12425&zkId=21469

2024年河北省科学院第二次选聘工作人员5人公告

2024年河北省科学院第二次选聘工作人员5人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科学院为省属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战略高新技术研究、公益性科学研究,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组织开展科技智库建设和决策咨询建议研究,为省委、省政府及各级政府部门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服务和人才智力支持。参与全省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组织开展国际、省际间科技交流与合作。受省政府委托,承办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高等院校等合作事宜。为全省培养、吸纳、储备高科技人才和高层次学科带头人。以河北省科学院为主体,与省直部门所属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共建机制。组织所属单位开展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创新平台建设。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省科学院拟选聘工作人员5名,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1日以后出生);正高职称或省特贴、省突贡、省拔尖、三三三人才一层次和二层次(培养期内)等省级及以上专家者可放宽至硕士,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1日)。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省科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我院为省级科研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加强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河北中心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河北发展能力,满足科研工作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拟选聘一批优秀人才。

五、选聘范围

相关院校博士毕业生,及具有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或省级及以上专家。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科学院网站(https://www.heb-as.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电子邮件报名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接收报名,报名邮箱:zr83036319@126.com

2.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准确填写《河北省科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报名邮件主题及内容

邮件主题格式为“河北省科学院2024年选聘+姓名+岗位名称”。

邮件内容应包含如下信息:

“姓名+报名参加河北省科学院2024年选聘+申报岗位名称+我(注明姓名)对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邮件附件中应有下列内容的扫描件:身份证、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成绩单、《河北省科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证明本人工作经历与业绩的其他材料,其中未就业应届毕业生还要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述附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

注:国外院校毕业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报名确认

工作人员收到报名信息,并初步审核电子申报材料,将会回复邮件,告知报名是否成功以及需要补充的材料。请考生务必注意查收回复信息。只有收到“姓名+您已报名成功。”信息后,才属于报名成功。

3.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测评考核

由省科学院组织各用人单位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面试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根据应聘人员的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对其综合素质、专业技能以及与岗位匹配度进行综合评价。测评小组成员为7人,由用人单位、院组织人事部主要负责人、相关专业专家组成,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测评由测评小组成员全体表决,如该岗位参加测评人数为1人,则得票数2/3以上为通过,并记录测评及表决情况;如参加测评人数为2人及以上,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测评结果及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场张贴并于次日在省科学院网站(https://www.heb-as.com/)发布。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组织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省科学院组织人事部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省科学院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3018503(省科学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1-83017262(省科学院机关纪委)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53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组织机构

通过省科学院网站(https://www.heb-as.com/)公布选聘测评时间和地点、测评结果、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河北省科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河北省科学院组织人事部 张小兵

联系电话:0311-83018503; 手 机:13673235661

电子邮箱: zr83036319@126.com

河北省科学院

2024年9月10日

附件:

1:河北省科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2:河北省科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s

原标题:河北省科学院2024年第二次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t.hebei.gov.cn/pageWarp?isId=1725951035106urf&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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