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宾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来宾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一)聘用岗位及职责
招聘来宾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负责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政务窗口业务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条件
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条件的人员,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条件:□残疾人员 □女性40周岁以上人员□男性50周岁以上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人员□因失地失水或重大自然灾害失业人员 □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难以实现就业情形的人员)
二、工资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来宾市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日常出差补助均参照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个人社会保险应缴部分由单位代缴代扣。
三、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8日-6月18日。
(二)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或实地报名。
1.网上报名:下载并填写《来宾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到邮箱:lbsrcb@163.com。
2.实地报名:下载并填写《来宾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携带该表及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来宾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来宾市绿源路329号市人社局九楼901办公室)现场报名。
联系人:李晓丽
联系电话:0772-4275656
附件:来宾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来宾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
广西来宾市应急管理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来宾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来宾市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来宾市应急管理局编外聘用人员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奉献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工作责任感;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中员优先;
(四)具有一定文字功底,能熟悉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五)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招聘岗位的性质为来宾市应急管理局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按来宾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定的聘用人员标准发放,聘用期内社会保险按来宾市规定的缴费基数计缴,用人单位应缴纳部分由单位承担,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人填写《来宾市应急管理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连同身份证、毕业证书、书和荣誉证书等复印件或扫描件,于2021年7月23日17:00时前发送至电子邮箱:yjrsxck@163.com,或直接送达、邮寄至来宾市应急管理局(地址:来宾市政和路北82号408室,邮编:546100,电话:0772-4278390)。
(二)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材料后,按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聘用
经面试后确定聘用人选,用人方式为劳务派遣方式。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与来宾市应急管理局签订上岗协议),一年一聘,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可以续聘。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应急管理局人事教育与宣传科联系,联系电话:0772-4278390。以上公告,来宾市应急管理局具有最终解释权。
来宾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7月16日
广西来宾市公安局招聘辅警15人公告
为加强我市工业园区社会治安防控队伍建设,结合市公安局来华分局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一)招聘人数:15人;
(二)岗位设置:
岗位一:来宾市公安局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勤务岗位9名(基层一线,男性);
岗位二: 来宾市公安局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文职岗位6名。
二、招聘依据
根据《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来宾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及来宾市公安局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工作实际情况。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应聘勤务岗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13日-2002年5月12日期间出生),应聘文职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3日-2002年5月12日期间出生);
(四)应聘勤务岗位的应当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应聘文职岗位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身心健康;
(六)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 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 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 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曾在来宾市公安局(含派出机构)辅警岗位工作,且离职时间在两年之内的;
7. 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5月13日至 5月22日止;
(二)报名地点:来宾市公安局华侨管理区分局311办公室(来宾市兴宾区阳华路128号);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
(五)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以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退役士官、士兵还应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来宾市公安局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311办公室(来宾市兴宾区阳华路128号)进行报名,报名时还须携带填写好的《来宾市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另《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2571692240 @qq.com邮箱)。报名材料实行现场审核,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及不符合报考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为不诚信依据记录在册。
五、招聘程序
对经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具体程序如下:
(一)笔试
1.参加笔试的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
2.笔试时间、地点:在来宾人才网、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微信公众号华侨公安(公告下方二维码)同步发布。
3.笔试范围:与辅警有关的权益及依法协助人民履职的有关法律知识(注:本次招聘笔试不委托任何机构印制辅助材料及相关培训)。
(二)体能测评
1.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笔试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
2.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在来宾人才网、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微信公众号华侨公安同步发布。
3.体能测评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标准,具体如下:
1.男子组
项目标准
30岁(含)以下
10米×4往返跑≤13″1
1000米跑≤4′25″
纵跳摸高≥265厘米
2.女子组
项目标准
30岁(含)以下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14″1≤14″4
800米跑≤4′20″≤4′30″
纵跳摸高≥230厘米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其他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应聘勤务岗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的方为合格;应聘文职岗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
(三)面试
1.参加面试的人员:根据笔试分数在体能测评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3.面试时间、地点:在来宾人才网、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微信公众号华侨公安同步发布。
(四)体检
1.参加体检的人员: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2.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在来宾人才网、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微信公众号华侨公安同步发布。
3.体检标准:勤务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进行,文职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五)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由招聘工作组具体实施。
(六)岗位递补
对于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公示、岗前培训及聘用
在来宾人才网、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微信公众号华侨公安同步发布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证不属实的,由来宾市公安局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10天,培训合格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应聘人员与来宾市公安局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首次被聘用的辅警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
七、工资待遇及相关要求
(一)工资待遇:按现行辅警待遇标准执行(每人每月3241.3元,含五险一金单位、个人部分)。
(二)辅警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辅警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违法或不履行职责,以及不适应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聘。
(三)被聘用的人员须无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联系单位:来宾市公安局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联系人:李警官,联系电话:0772-4226305。
附件:来宾市公安局2020年招聘辅警报名表20200513.xlsx
广西来宾市象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5人公告
象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根据相关规定,我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的职位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职位
后勤保障股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后勤工作;
公务用车驾驶员2名,主要从事公务用车驾驶工作
接待股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政府公务接待工作;
会务股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会议茶水服务工作。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2.学历为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拥护中国党领导,遵纪守法,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具有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调配、乐于奉献等良好职业素养,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岗位;
4.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五官端正;
5.后勤保障工作人员,熟练使用电脑及相关办公软件操作,财务专业、计算机专业及土木专业(能熟练的掌握CAD专业技术)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6.公务用车驾驶员,适合男性,熟练掌握车辆驾驶技术,取得C1及以上相关驾驶证件,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
7.接待股工作人员和会务股工作人员,适合女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态匀称,服从管理,无不良嗜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辞退公职的人员;
2.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录用的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29日——7月12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者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将《象州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送至象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县人民政府二楼207室)或者发送电子版至邮箱:xzxjgj2012@163.com。
三、聘用程序
应聘者报名提交资料,由我单位进行资格审核、面试,择优录用。
四、聘请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社会保险
待遇:公务用车驾驶员工资为2000元/月;其他工作岗位大专及以下学历为2100元/月,本科学历为2200元/月。试用期满视个人试用期期间表现决定是否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间参加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支付,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
本简章由象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2-4309029
象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