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来宾市象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来宾人事考试网2022年10月27日讯:根据工作需要,象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职位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接待股工作人员2名,主要从事政府公务接待工作;

  机关食堂服务员1名,主要从事上菜、铺台、摆台等餐饮服务工作。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及未受过刑事处罚等;服务意识强,办事稳重,作风扎实,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2.身体健康,适合女性。接待股工作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机关食堂服务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以现场报名或者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须提交以下材料:《象州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送至象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象州县人民政府二楼207室),或者发送电子版至邮箱。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7日-11月13日。

  电子邮箱:xzxjgj2012@163.com

  (二)面试。本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发出面试通知。经面试合格后择优予以聘用。

  (三)聘用程序。经面试和审核合格后试用,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体检、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险

  待遇:接待股工作人员大专及以下学历为2500元/月,本科学历为2600元/月;机关食堂服务员为2000元/月。聘用期间参加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支付,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

  未尽事宜,请与象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2-4309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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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象州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象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10月27日

2022年广西来宾市忻城生态环境局招聘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来宾市忻城生态环境局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优良;

  (二)年龄为18-35周岁,男女不限;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文字写作功底扎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环境科学类、化工与制药类、中文类、会计类专业及从事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办公室行政工作的优先聘用;

  (五)熟悉电脑操作;

  (六)勤劳肯干,能够吃苦耐劳。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4日至10月2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个人简历、报名表(见附件)一份、身份证、学历证,以及能证明本人主要业绩的证书等复印件一份,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相片一张。面试时核验以上所需证件原件。

  3.报名地点:来宾市忻城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忻城县芝州二路145号)。

  4.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面试。

  5.联系人:黄旋,联系电话:0772-5511210。

  五、面试方式、内容、时间、地点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公布。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确定的体检人员自行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七、公示、聘用及待遇

  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将面试、考核和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专业技术人员每月2500元,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出差按规定享受补助,食宿自理。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

  八、附则

  (一)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考核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简章由来宾市忻城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来宾市忻城生态环境局

  

2022年10月14日

  附件:来宾市忻城生态环境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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