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员5名,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应急救援事业;

  

2、具有初中、中专及高中以上学历,年龄18 -32周岁,身高165厘米以上,限男性,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视力不低于4.6,符合消防职业健康标准;

  

3、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有灭火救援、车船驾驶经验、以及具有篮球、足球、唱歌、演讲、文字编辑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4、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体能测试运动强度较大,存在一定风险,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疾病,不适合剧烈运动的人员应主动向监考组说明、否则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军事化管理。应聘人员应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招聘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有被消防队伍辞退、解聘记录的;

  

(5)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6)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队伍工作的。

  

三、工作地点:

  

1、城东消防救援站(来宾市兴宾区城东街道北四路188号)

  

四、薪酬和福利待遇

  

1、政府专职由区财政保障,实行按级定酬、量化绩效。

  

2、试用期一个月2400元,录用并签订合同后,转正后月工资4000元起(含五险一金),按照政策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住房公积金(公积金按照12%比例缴纳),工作期间的食宿、被装由大队免费提供和发放。

  

3、实行军事化管理,24小时在岗执勤备战,试用期过后每月可享受8天轮休假,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10天带薪休假,每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政府专职消防员绩效考核管理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专职消防队员管理规定予以扣除绩效、处分等,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将个人材料发送至大队邮箱(3313565776@qq.com)

  

线下报名:带齐个人材料到来宾市兴宾区消防救援大队(来宾市北四路188号)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5月1日

  

报名材料:简历、身份证、学历证、相关职业技能证书、近期个人1寸免冠照

  

咨询电话:0772-4211292(办公室)15878241119(王副站长)

  

注:最终解释权归招聘单位所有。

  

  

广西来宾市金秀县乡村振兴局遴选扶贫开发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金秀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面向全市公开遴选扶贫开发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金秀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信息中心是金秀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二层机构,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组织人事关系由金秀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名额

  金秀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信息中心工作人员3名(其中: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财务人员1名,信息中心人员1名)。

  二、遴选岗位的资格条件

  遴选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全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二)学历:需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办公室工作人员不限专业,熟悉电脑操作,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财务人员岗位需为财经(会计)类专业;信息中心人员不限专业,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三)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工作踏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同等条件下,具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财务、办公室或综合岗位工作经历业务能力者优先。

  (四)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符合干部调动条件,连续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遴选人选:

  1.任职试用期、见习(试用)期、服务期未满年限;

  2.重要公务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遴选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填写报名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遴选证明、1张小二寸半身免冠彩照等材料,送至金秀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暂无法当面送达的,面试时须验证原件)。报名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报考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31日。

  

电子邮箱:jxxfpb2020@126.com。

  

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功德路37号行政中心2号楼1楼。

  

邮编:545799。

  

联系人:金梅珍。

  

联系电话:0772—6215568。

  (二)资格审查

  根据调入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由金秀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直接进入面试,列入面试人员由金秀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8月2日止。

  (三)面试

  经初审合格后,由金秀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组织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考察

  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金秀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派出干部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空缺名额,可按照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选人员和公示

  

金秀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会结合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拟遴选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不良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金秀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金梅珍,联系电话:0772—6215568。

  附件:金秀县乡村振兴局公开遴选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docx

  

金秀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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