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来宾人事考试网2020年12月21日讯: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外聘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名。

  二、聘用范围和对象

  生源地或常驻地为广西的人员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21日至2002年12月21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六)岗位资格条件见《2020年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工资待遇

  按《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及政府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18〕34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月21日至2020年12月25日。

  2.现场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地点: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教育科(来宾市绿源路329号七楼701室,联系电话:0772-4278506)。

  (2)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现场报名需填报和提供的相关材料:填写《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2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有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当日向报考者提出审查意见。对于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不能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要及时向报考者说明原因。

  (三)考试、体检、考核

  1.考试。本次考试采取直接面试(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少数民族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

  本次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照顾加分

  根据面试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面试在现场报名时进行。

  2.体检。由招聘部门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本次招聘的考核对象。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考核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招聘机关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规定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未尽事宜,可向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咨询电话:0772-4278506联系人:黄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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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计划表.doc

  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8日

2020年来宾市卫生学校引进人才公告

  来宾人事考试网2020年12月16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来政办发〔2019〕43号)的有关规定,来宾市卫生学校2020年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专业人才2名,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台港澳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18-35周岁(1985年11月15日—2002年11月15日期间出生);具有副高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专业要求祥见附件2);

  (七)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招聘的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来宾市卫生学校2020年引进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2)。

  (二)报名

  报考者登陆来宾人才网(http://www.1brcw.com)下载《来宾市卫生学校2020年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本人的报名材料直接送到我单位人事科或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发送至指定邮箱wxrsk6657901@163.com进行资格审查,不接受电话等其他形式的报名。审查材料包括:《来宾市卫生学校2020年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电子邮件报名的必须提供原件扫描件,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核验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报名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5日—12月24日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根据引进人才岗位的资格条件对照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2月15日---12月25日。

  (四)面试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2020年12月28日上午9:00

  3.面试方式:试讲,总分100分,时间15分钟。

  4.报考者须参加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面试,面试结束后,我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考核人选名单及相关要求报经主管部门、市人社局核准后在来宾人才网公布,我单位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被考核人员。

  三、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根据《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由主管部门和来宾市卫生学校成立考核小组,对进入直接考核的人员进行考核,着重对考核对象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廉洁自律、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特长、研究能力、获奖情况、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核的,按弃权处理。考核不合格的报考者一律不予聘用。

  (二)体检

  来宾市卫生学校组织拟引进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我单位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负担。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考核和体检时间:2020年12月31日

  四、审批和聘用

  根据考生的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报主管部门、市人社局审核,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引进人员有异议的,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我单位整理拟聘人员材料,经报主管部门、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及上报审批材料时间:2021年1月15日前。

  五、工资福利待遇。按政策享受事业单位实名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另外,根据《来宾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安家费、生活补助和住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来人才发〔2019〕10号及精神,享受人才引进相关优惠政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来政办发〔2019〕43号)有关规定执行。

  地址:来宾市华侨大道水韵路68号

  咨询电话:0772—421135515077257661覃老师

  邮箱:wxrsk66579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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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人才发〔2019〕10号关于印发《来宾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安家费、生活补助和住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2020年来宾市卫生学校引进人才岗位信息表.xls

  2020年来宾市卫生学校市报名登记表.doc

  来宾市卫生学校

  2020年12月15日

2020年来宾市委组织部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广西)

  来宾人事考试网2020年03月11日讯:因工作需要,来宾市委组织部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编外聘用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及工作责任感。

  (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五)来宾市辖区户口者优先。

  三、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来宾市编外聘用人员有关规定执行。聘期内社会保险按全市统一的缴费基数计缴,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用人单位应缴纳部分由市委组织部负担。

  (二)日常管理和出差补助参照在职在编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用形式

  劳务派遣方式。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与市委组织部签订上岗协议),一年一聘。聘用期满,可根据工作需要及年度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下载填写《中共来宾市委组织部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连同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荣誉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面试时备查)发至邮箱:lbzzbcw@126.com。

  (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按招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选定面试人员。

  (四)面试:电话通知入围面试者参加面试,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五)聘用:综合资格审查、面试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经研究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委组织部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卢*丽,联系电话:0772—4278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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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来宾市委组织部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来宾市委组织部

  2020年3月10日

2020年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招聘紧缺人才公告

  来宾人事考试网2020年04月23日讯: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是经来宾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立医院,属差额管理事业单位。医院位于来宾市城南区,总占地面积5177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5000平方,设置病床490张,医院规模达到国家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的标准,是一所集医疗、保健、康复、科研、培训为一体的技术先进、服务一流、环境优美、具有显著社会效益的综合性医院。为加强兴宾区人民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紧缺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中级及以上职称;

  (七)有二甲及以上医院2年以上工作经历;

  (八)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我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处罚期未满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报考);

  5.被单位辞退的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0年4月22日—2020年4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接受报名(仅限于工作日)。

  3.报名地点: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住院楼11楼人事科(地址:来宾市宾城路66号,乘12、33路公交车到兴宾区人民医院站下车即到)。

  4.资格初审:报名者应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执(职)业资格证、医师资格证、职称证、《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打印1式2份)、报名竞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以及工作经历、相关业绩材料和其他能佐证自身水平与能力的材料供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其复印件1份,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并自备档案袋装好报名材料。报名提供材料和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不具备竞聘资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二)面试(2020年5月10日前)

  经初审合格的竞聘者参加由兴宾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面试。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重点评估竞聘者的专业水准以及与竞聘岗位的匹配度,并进行打分。面谈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人才单位电话或函件通知竞聘者。面试结束后,由兴宾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招聘人才岗位与报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由兴宾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放宽比例或取消岗位人才招聘。

  (三)体检(2020年5月15日前)

  由兴宾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竞聘者自理。

  (四)考核(2020年5月20日前)

  根据岗位的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核对象。由兴宾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察内容主要包括竞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与竞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竞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在考核、体检环节,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五)确定拟聘人员(2020年5月30日前)

  通过面试、考核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工作范围和兴宾区人民政府网同时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2020年6月10日前)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兴宾区人民医院做好招聘审批材料送区卫健局审核,审核通过报兴宾区人社局审批合格后并办理聘用手续,编办给予办理入编。招聘单位与竞聘者签订服务期不得少于6年的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工资福利待遇

  (一)紧缺人才在聘用期间,可以不受岗位设置比例的限制,给予不低于原工作单位的岗位等级聘用,享受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给予安家费补贴15万元,一次性给清。

  (三)其子女入学需要在我区就读的予以优先照顾。

  (四)紧缺人才如遇原工作单位不同意调动的,用人单位可以特聘工作的方式先聘用到岗工作,经组织人事部门核准后,可重新建档并接转工作关系,工龄连续计算。

  五、相关要求

  (一)坚持招聘原则。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要主动回避。

  (三)严格招聘纪律。应聘者在报名、体检、考核等环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已聘用的人员,要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各招聘成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应聘者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网上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兴宾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2-47782200772-5319120

  点击下载>>>

  1.2020年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招聘紧缺人才计划表.xls

  2.2020年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招聘紧缺人才报名表.doc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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