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柳州市融安县教育系统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第二批)

  柳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06月16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县教育系统对教学人员的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现将我县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第二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专业对口;

  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融安县教育系统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第二批)》)。

  (四)时间段要求: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学历、户籍、工作经历、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6月1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指1989年6月12日(含本日)至2002年6月11日(含本日)期间出生。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指1984年6月12日(含本日)至2002年6月11日(含本日)期间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人员;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5.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2日至25日。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结合自身情况,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出现考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不一致的相近专业,由考生个人提供举证材料可以报考,相近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须有80%以上相同。

  3.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在2020年6月12日至25日到融安县招聘学校现场报名(或扫描报名所需材料发送到招聘学校邮箱进行网上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经本人签名的《应聘报名表》(附件2),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将于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也可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时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因新冠疫情影响,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暂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符合所报考岗位其他条件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毕业生,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考试被招聘单位聘用的,先签订1年的试用期聘用合同,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按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湖北省、武汉市以及重点地区来柳返柳人员须持有当地绿色健康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考试,境外返柳来柳人员如需参加考试需经过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

  6.资格审查:报名时各招聘学校安排工作人员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相关原件经当场审核后退回本人。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组织考试

  1.考试形式:笔试+面试,考试工作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2.笔试:主要考查教育教学理论相关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1:3开考比例,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不足比例开考或者取消开考或者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招聘职位1:3比例由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考生。

  3.面试:(1)面试方式。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面试的主要形式为:试教15分钟,考生备考时间为15分钟。(2)面试主要流程:签到→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确定试教课题→备考→试教。(3)面试成绩评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体操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实施时,考生进入考场要先向评委组报告本人的面试序号,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4.考试时间及地点:(1)笔试。时间:2020年7月11日9:00至10:30。考生8:30前入场。地点:融安县第二实验小学教学楼。(2)面试。时间:2020年7月12日8:30开始。考生7:30前入场。地点:融安县第二实验小学教学楼。

  (三)组织考核

  1.确定考核人选。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以面试成绩确定考核体检人选。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在岗位招聘计划数内,若某招聘岗位出现末位面试成绩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笔试、面试成绩都出现并列时,则当场增加面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面试结束经工作人员统分并核查无误后,当天在融安县第二实验小学公示栏公布面试成绩。

  2.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计划生育情况、无违法乱纪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

  3.如有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经主管部门同意,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聘用

  体检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招聘单位集中统一组织实施,体检程序严格按照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要求执行,体检必须组织到指定的有质资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考生个人承担。面试、考核、体检都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考核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以递补,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因拟体检的报考人员怀孕等原因,无法按时完成聘用手续的考生,须提交延期体检的申请给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备案。2020年无法完成聘用手续的岗位,2021年该报考人员放弃后,其报考的岗位不得再递补。

  三、工资待遇

  享受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变更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等具体事宜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

  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2-6473768

  融安县教育局:0772-8138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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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融安县教育系统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第二批).xls

  2020年融安县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考生报名表(第二批).docx

  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

  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融安县教育局

  2020年6月12日

2020年广西贺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人公告

  

贺州市公安局2020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专场)

  

  

为了适应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充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推进平安贺州建设,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效人力资源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退役军人中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通知》(桂公通〔2018〕240号)《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贺政办发〔2017〕137号)等文件精神,贺州市公安局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专场)30名(具体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开发布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0年9月至2002年9月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职位计划表为准;

  

  

(四)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体学历要求以职位计划表为准;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或者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

  

  

(六)身体健康,无既往病史,心理素质好;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9.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1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的;

  

  

14.现役军人;

  

  

15.在读的普通高中(中专)学生;

  

  

1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上机考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0年9月3日起,可通过贺州市公安局贺州警方官方微信(hzjf110)、贺州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http://gaj.gxhz.gov.cn)、贺州公众号(hezhoujiaojing)等方式查阅招聘简章及《职位表》(附件1)等相关招聘信息。

  

  

(二)接受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9月4日至2020年9月14日期间的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报名咨询电话:0774-5239261、0774-5220199。报名地点:贺州市公安局交通支队办公楼一楼(贺州市八步区八达西路368号)。

  

  

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毕业证(同时提供学信网认证)、及拥有的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填写并提交《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有关要求和明示事项:

  

  

(1)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及后续招聘各个环节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2)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审查

  

  

由贺州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其中,现场报名的报考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当场进行,并在《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签署初审意见。

  

  

对符合报考、招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

  

  

四、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

  

  

(一)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安排在2020年9月16日在贺州市人民训练学校进行。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分批次按先上机考试、后体能测评的顺序依次进行(同一批次的考生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安排在同一天内进行完毕),每个批次的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上机考试,上机考试合格的(交卷后即出成绩、即可判明是否合格),随后即进行体能测评。建议着运动服和运动鞋参加,以便于上机考试合格后立即参加体能测评。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招聘单位安排的上机考试开始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贺州市人民训练学校候考室报到和现场验证。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上机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上机考试范围和考试题型。题型包括4种:单选题(20题,每题2分)、多选题(15题,每题2分)、判断题(20题,每题1分)、打字录入题(1题,10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具体内容见《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题库》(附件4)。

  

  

(三)上机考试采取计算机随机出题,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限时45分钟。

  

  

(四)上机考试成绩考试当天现场公布。考试成绩得分达到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方可参加本次招聘下一个环节即体能测评活动。

  

  

(五)参加了上机考试并合格的考生,请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上机考试成绩通知单》立即到贺州市人民训练学校田径场体能测评处报到和参加体能测评。所有上机考试合格、具备参加体能测评资格的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放弃参加。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六)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项目及测试规则,结合《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手册》成绩标准,本次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1.男子组

  

  

项目标准

  

  

30岁(含)以下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14″0≤14″3

  

  

1000米跑≤4′40″≤4′50″

  

  

纵跳摸高≥265厘米

  

  

2.女子组

  

  

项目标准

  

  

30岁(含)以下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15″0≤15″3

  

  

800米跑≤4′35″≤4′45″

  

  

纵跳摸高≥230厘米

  

  

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具体测评实施规则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实施规则》(附件3)。

  

  

五、面试

  

  

(一)进入面试人选的确定:按照个人上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岗位拟聘用职数与报考人员比例达不到1:3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2020年9月18日在贺州市人民训练学校进行。

  

  

时间和地点如有变更,将通过贺州市公安局贺州警方官方微信(hzjf110)、贺州公众号(hezhoujiaojing)、贺州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http://gaj.gxhz.gov.cn)统一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方式: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现场设5名考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由考官现场打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三个分数的平均值的办法确定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视为面试合格。面试合格与否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六、体检与政审考察

  

  

2020年9月19日,根据计划招聘的职位数,对上机考试、体能测评、面试均合格的考生,以个人上机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3:7的比例权重作为考生的总成绩计分,各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上机考试、体能测评、面试均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政审考察和聘用。

  

  

政审考察参照人民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以及考察本人是否有不良的个人征信记录。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贺州市公安局贺州警方官方微信(hzjf110)、贺州公众号(hezhoujiaojing)、贺州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http://gaj.gxhz.gov.cn)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应当书面提交申请进行确认后由用人单位按排名进行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核实后按排名进行递补。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三年零一个月)。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对初聘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实行层级化管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2020年9月中、下旬。

  

  

八、建立人员候录库

  

  

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都合格但未聘用人员全部纳入贺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半年内,如岗位出现空缺,市公安局可结合本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应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可聘用为贺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九、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2.聘用后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研究决定是否续聘。

  

  

(二)工资待遇

  

  

1.个人月工资标准:警务辅助人员3700元左右(含单位负担的五险一金)。

  

  

2.统一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带薪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十、其他事项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要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不正之风的干扰。贺州市公安局督察部门要加强对招聘工作全程的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贺州市公安局贺州警方官方微信:hzjf110

  

  

贺州公众号:hezhoujiaojing

  

  

贺州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http://gaj.gxhz.gov.cn

  

  

贺州市公安局部咨询电话:0774-5239261

  

  

贺州市公安局支队咨询电话:0774-5220928

  

  

贺州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监督电话:0774-5127242

  

  

附件:

  

  

附件1-贺州市公安局2020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支队).xls

  

  

附件2-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实施规则.doc

  

  

附件4-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题库.doc

  

  

贺州市公安局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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