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宁市兴宁区卫生健康局外聘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南宁人事考试网2021年11月16日讯:因岗位工作需要,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南宁市兴宁区卫生健康局外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综合岗位工作人员4名。
条件:35岁以下,男女不限,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毕业证,医学相关专业;具备一定的文字处理和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熟练使用word等软件;能吃苦耐劳,积极主动,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保密意识强。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11月15日8:00起至2021年11月18日18:00止,请将简历(附件1)命名为应聘岗位+应聘人姓名+性别+手机+学历+专业并投到本单位xnqwjjrenshi@163.com邮箱。
三、招聘程序
1、面试。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会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确定面试人选进行面试。
面试地点:兴东路55号南宁兴宁区卫生健康局(兴宁区卫生综合服务大楼)。
面试时间:待定(具体以电话、短信时间为准),采用面试官提问,应聘人员作答的形式进行,围绕应聘动机、自我认识、履职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进行考核。所有应聘人员面试完毕后,经招聘单位商议,确定招聘人员名单。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入聘用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3、签约。参照兴宁区聘用人员标准签订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28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具体按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实施。
五、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卫健局人事股0771-329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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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宁市宾阳县教育系统赴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双选招聘教师公告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见“2021年度宾阳县双选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5.29)”(附件1)、“2021年度宾阳县双选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5.29)”(附件2)。
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1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020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士学位(部分岗位为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职业资格
具有相应的、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部分岗位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四)其他要求
1.具有履职的身体、心理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有比较扎实的学科理论基础知识和较强的教学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5月29日(星期六)9:00开始
地点: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图书馆西面(崇左市江州区佛子路23号)
四、招聘方式
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面试→现场签约。
五、招聘程序
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面试→现场签约→体检→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应聘者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历书、、获奖证书及佐证材料等复印件各一份;
2.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成绩表及其他有效证明,但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未取得相应的,也可报名参加应聘、签约,但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照附件中《2021年度宾阳县双选招聘教师信息表》的岗位条件要求,严格审核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对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人选的确定
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初步人选从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学习成绩(工作业绩)、奖惩情况等方面,结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人岗相适应评价,根据岗位情况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以电话或当面通知的形式通知面试人选进行面试。
(四)面试的组织和方式
面试采取试讲或说课方式进行,现场备课20分钟,试讲或说课10分钟。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根据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择优确定签约人选,并由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被录用人员须在签约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5年内不得调动)。
(六)体检与办理入编手续
签约后,于当年8月份左右组织签约毕业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的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报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办理入编手续。
(七)待遇
1. 所聘用的人员由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教师待遇。
2.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9号)文执行。
3.根据《关于印发<宾阳县2014年党代会年会重点(教育事业振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宾办发〔2014〕34号)及《宾阳县委员会办公室 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宾阳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宾办发[2020]26号)精神,享受安家费、住(租)房补贴等相应优惠政策。
4.根据《关于印发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15〕243号)精神,服务基层学校岗位教师可申请获得相关助学补偿。
宾阳县教育系统2021年双选招聘引进人才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
附件1:2021年宾阳县教育系统双选招聘引进人才计划表(5.29).xls
附件2:2021年宾阳县教育系统双选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5.2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