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2023年“钦聚英才”春季集中招聘(医疗卫生专场)公告(130人)
钦州市2023年钦聚英才春季集中招聘(医疗卫生专场)公告
广西钦州市位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中心位置,是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城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全面实施建大港、壮产业、造滨城、美乡村四轮驱动战略,争当广西面朝大海、向海图强排头兵,加快建设北部湾沿海医疗中心,进一步加大医疗卫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钦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暂行办法》(钦政办〔2016〕5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钦州市2023年钦聚英才春季集中招聘(医疗卫生专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钦州市市直卫生健康系统本次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30名,其中: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52名、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39名、钦州市中医医院29名、钦州市妇幼保健院1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附件1。(本次招聘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二、招聘对象
(一)2021年以来毕业的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二)本科学历学位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称专业要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对应)的人员。
钦州市(含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和编外聘用人员(含聘用控制数)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报考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除了具备《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报考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
(二)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三)2023年毕业的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职称须在参加面试前取得相应专业的证书;岗位要求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须在办理考核、体检环节手续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五)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相关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日程安排
时间
|
地点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3月4日 (星期六)9:00
|
广西中医药大学明秀校区时珍楼604、605、606、607教室
|
何雪玫 13737782885
|
3月5日 (星期日)9:00
|
广西医科大学本部校区药基楼 1、2、5、6教室
|
何雪玫 13737782885
|
注:非上述高校在校生的应聘人员,请自行关注上述高校对非本校人员进出校园的管理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应聘。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事业单位招聘坚持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现场招聘的方式,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应聘人员填写好《钦州市2023年钦聚英才春季集中招聘(医疗卫生专场)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通过现场提交进行报名。每人可选报3个意向岗位,注明参加现场招聘的考点名称并在招聘现场提交报名登记表。填写的应聘信息必须真实,不实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对照本公告的岗位条件及相关要求,严格审核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现场招聘。应聘人员前来应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相关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成绩表以及其他有效证明)。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其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一致,经审核符合举证条件的,可以报考。此项由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须由应聘人员提交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目录(须有学校公章),以及任意一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须有该校公章)。现场举证由现场资格审查组审核,符合举证条件的填写《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详见附件3)。如现场报考未能举证的,须填写《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承诺书》(详见附件4),并于考核阶段提供,由资格审查单位审核,符合举证条件的填写《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详见附件3),逾期未能提供的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
(三)组织考试
在现场招聘的高校设立考点组织考试。根据有关规定,硕士研究生直接参加面试,高级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直接面谈考核。考试结束后,当天公布考生面试成绩。
(四)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
根据第一意向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方可签约),由招聘工作组与其现场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分数达不到第一意向岗位签约条件的考生,服从调剂且其第二、第三意向岗位未签满的,可由招聘工作组与考生双向选择签约岗位。
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后,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如有特殊情况未能按时签订的要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
(五)考核、体检
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毕业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经过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按权限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通过绿色通道及时办理入编手续。签约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提出自愿放弃时,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择优依次递补。
六、享受待遇
正式聘用后除可以享受引进单位薪酬待遇外,还可享受钦州市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等政策待遇(详见http://www.gxqzdj.gov.cn/cp0800/202003/t20200312_3127903.html)。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相关单位联系:
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777—2861605)
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人事部(0777—2866133)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0777—2873364)
钦州市中医医院组织人事科(0777—3788270)
钦州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0777—2398305)
中共钦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4日
附件1.钦州市2023年钦聚英才春季集中招聘(医疗卫生专场)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钦州市2023年钦聚英才春季集中招聘(医疗卫生专场)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docx
附件4.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承诺书.docx
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广西钦州市浦北县教育局选聘教研员_电教员公告
浦北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公开选聘教研员、电教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充实教研力量,建设一支学科齐全、结构合理、专业能力强的教研队伍,加强全县教学业务管理和指导,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教育局党组研究,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聘教研员(因退休需补充)、电教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聘职位及名额
(一)教研员:高中语文、数学各1名,小学数学1名。
(二)电教员:1名。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全县公办学校中在职在编人员。
(二)选聘条件
1.要求:素质高,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师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2.业务要求: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掌握现代化教学技能和手段,教学基本功扎实,具备较强的教研能力,在本学科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适应下乡工作需要。
4.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适当放宽年限)。
5.学历和职称要求
(1)学历:高中教研员第一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电教员、小学教研员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
(2)职称: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和所报学科一致;电教员的专业要求是化学或生物专业,熟悉电化教学技术。
(三)专业条件
1.具有担任学校中层领导或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任职经历的教学一线教师。
2.近三年六次期末考试成绩有两次及以上获得县级二等奖以上奖项;或近三年获得过县级教学质量先进个人奖。
3.获得过县级及以上优质课(课堂教学或教学技能比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仅限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
教研员要满足以上3个条件,电教员只需要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方法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到县教研室领取《浦北县教育局公开选聘教研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如实填写。
2.应聘人员将《报名表》(一式两份)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业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送交县教育局教研室黄桂华核验。联系电话:13471730747。
3.报名时间2021年8月18—20日。
(二)面试
1.模拟上课12分钟;答辩3分钟;讲课内容由面试工作组在本学科本学段教材中拟定三道题目,随机抽取一道进行面试。
2.观看课例10分钟,进行模拟评课。
(三)考核及录用
1.教育局成立专门考核组,根据面试成绩,每个职位确定考核人选3人,对入选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表现进行综合考核,最后确定人选。
2.经教育局党组研究后,选聘结果面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考核合格的留任聘用,入编县教研室。
四、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选聘工作,由浦北县教育局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相应人事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同时,选聘岗位、报考范围条件、选聘结果等情况,将及时在浦北教育公众号向社会公开。
咨询电话:0777-8211102(浦北县教育教学研究室)
2021年8月17日
附件1:
浦北县教育局公开选聘教研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基亮 教育局党组、教育党工委、局长
副组长:姜业教育局党组成员、教育党工委
组员:黎亦辉 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波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人源 教育局副局长
张杏 四级主任科员、团工委
余林县教育教学研究室主任
吴启彦教育局电化教学与仪器管理站站长
韦可明教育局人事股负责人
吴永强 教育局办公室负责人
李广兴 县教育教学研究室副主任
罗星辉 县教育教学研究室副主任
附件2
选聘教研员、电教员报名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岁)
| ( 岁)
( 岁)
| 照 片
| |||
民 族
| 籍 贯
| 出 生 地
| |||||
入 党
时 间
| 参加工
作时间
| 健康状况
| |||||
专业技
术职务
| 熟悉专业
有何专长
| ||||||
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
教 育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
在 职
教 育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
现任职单位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
拟 聘职 务
| |||||||
简
历
| (从全日制教育最高学历开始)
|
广西钦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保安人员公告
钦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保安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钦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公益性岗位1人,具体岗位为保安。
二、招聘对象
钦州市持《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3.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的人员;
4.因失地失海或重大自然灾害失业人员。
三、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年龄在30岁以上50岁以下;
2.拥护中国党,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爱岗敬业,有责任心,有亲和力,吃苦耐劳、踏实诚恳、富有爱心,能微笑服务家长和孩子;
3.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掌握保安工作器械和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
4.退伍军人或有保安员证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四、工资及社会保险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对应岗位相关工资规定执行,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聘用期限
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期限为三年。
六、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于1月20日前填写报名表(附件)发送至qzkfzx@163.com,咨询电话:0777-5985768
七、招聘流程
(一)经审核,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时请携带报名表、有效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经面试合格后择优聘用。
钦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2022年1月6日
广西钦州市救助管理站招聘公告
钦州市救助管理站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钦州市救助管理站现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和业务值班。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纪违法记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及管理,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写作功底和沟通协调、语言表达能力,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曾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4)有严重不诚信行为。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1日—5月7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请下载填写报名表(附照片),连同身份证、学历证明等证件材料电子版,发至钦州市救助管理站邮箱:qzsjzz@126.com。
(二)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由钦州市救助管理站通知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考察不通过的,取消招聘资格。
(四)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到,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首次签订合同聘用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满后,再次签订合同聘用3年。
四、薪酬待遇
基本工资2900元/月,试用期间月工资按工资标准80%计发。五险一金个人应缴部分从每月应发工资中代扣,单位应缴部分由单位负责。按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差旅补助及其他福利待遇按钦州市及市救助管理站有关规定执行,如政策改变,按新政策执行。
五、其他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手续费。
未尽事宜,请与钦州市救助管理站联系。联系电话:0777-3893218。
钦州市救助管理站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