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05月26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本次共计划招聘1个岗位、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2021年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三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仍在处罚期内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九)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6月2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5年6月2日至2003年6月2日期间出生)。

  3.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程序

  2021年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广西·桂林人才网(gl.glrcw.com)、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lgw.guilin.gov.cn)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日至6月3日(共2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23号,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3楼328室,联系电话:0773—3196116、3196308。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单位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各一份。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2021年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考核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确定

  直接考核人选的确定: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人员,按技术职称、学历、从事文秘、档案管理等工作年限、现工作岗位、发表学术论文、著作、荣誉奖励等考核评分细则的内容计算总分并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人选,但总分未达70分的不能确定为考核人选,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件3。如出现总分同分的情况,依次以技术职称分、学历分、从事文秘、档案管理等工作年限分、现工作岗位分、发表学术论文、著作分、荣誉奖励分逐项比对得分高者确定直接考核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考察组应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成,考察组成员3到5人。

  (三)考察内容:

  1.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考核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

  2.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

  (四)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察材料(一式三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五)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提交复检申请,经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根据考核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考核细则评分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根据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将拟聘人员名册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广西·桂林人才网(gl.glrcw.com)、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lgw.guili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自到聘用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招聘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纪律和监督

  (一)参与2021年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等有关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二)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必须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加大监督力度。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核对。

  本《公告》由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电话:0773-3196116。

  相关网站: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http://lgw.guili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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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战略处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xlsx

  2021广西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docx

  2021年战略处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分细则.doc

  战略处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5月25日

2021年钦州市行政审批局招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2月14日讯: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22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2021年钦州市行政审批局招聘公告

  (一)岗位:文秘岗、导办岗

  (二)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文秘、汉语言文学等专业优先。

  三、工资福利待遇

  一经聘用,将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按市政府批准的聘用人员标准发放。按国家政策购买相关保险,享受国家规定节假日和年休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12月15日。

  2.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现场报名的,请将材料径送市行政审批局办公室(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钦州市民服务中心二楼人事室);网络报名的,请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局邮箱:qzsgb@163.com;联系人:任,联系电话:0777-2558959。

  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1年钦州市行政审批局招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取得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等。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人员名单。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一经核实即行取消资格。

  (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五)签订合同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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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钦州市行政审批局招聘报名登记表

  钦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12月6日

2021年广西河池市宜州区事业单位招聘205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办发〔2010〕40号)文件规定,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用人需求,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现将河池市宜州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河池市宜州区2021年事业单位计划招聘急需紧缺人员205人,其中教育部门185人,卫生部门19人,公证部门1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7.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专业人才。

  8.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9.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至2003年7月31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至2003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7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具体岗位报考条件详见《河池市宜州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的专业目录(附件2)。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学位、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2021年广西河池市宜州区事业单位招聘205人公告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急需紧缺人才招聘采用直接面试、组织考察的方式,通过双选招聘会以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等方式进行。由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用人单位招聘工作组参加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对报名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进行现场洽谈、面试。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可登录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hc.gxrc.com/)查阅《岗位表》。下载并填写《河池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证、学位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份(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

  3.《河池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4.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5.个人承诺书。

  6.在校或在职期间获得的荣誉奖励复印件。

  (三)双选招聘会时间及地点

  1.教育部门:

  (1)广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南宁专场):报名时间:2021年1月9日,报名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广西籍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广西综合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报名时间:2021年1月16日,报名地点: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

  (3)广西高校毕业生春季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桂林分会场:报名时间:2021年3月20日,报名地点:桂林理工大学屏风校区;

  (4)广西高校毕业生春季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百色分会场:报名时间:2021年3月27日,报名地点:百色学院东合校区;

  (5)河池学院双向选择洽谈会:报名时间:2021年3月下旬,报名地点:河池学院,具体时间以河池学院双选招聘会公告为准。

  2.卫生部门、公证处:

  2021年春季全区人才交流大会:报名时间:2021年3月13日,报名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

  (四)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在双选招聘会现场进行,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招聘会现场进行。面试考官应达5人以上,其中本单位考官不得超过半数,外单位考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选派。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教育部门面试采取专业知识测试(口述)与试教相结合的方式;卫生、公证部门面试采取专业知识测试(口述)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由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应在符合条件的上一级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进行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原则上,2021年7月31日前仍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者,作为自动放弃聘用处理。

  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在河池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在招聘岗位上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服务期限内不允许抽调、借调或调离。

  五、其他事项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06号)要求,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安全有序开展公开招聘工作。对于广西区外入桂的考生,将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传播扩散的紧急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36号)要求管理。参加双选会的考生必须佩戴口罩(口罩自备)、扫码(主动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后才能进入双选会场,体温异常者不得进入。

  六、咨询电话

  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3188029

  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0778—3188460

  河池市宜州区卫生健康局:0778—3188125

  河池市宜州区司法局:0778—3142547

  附件:

  1.宜州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提取码:8ziv)

  2.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提取码:b3rf)

  3.河池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样表)(提取码:o7p3)

  4.个人承诺书(提取码:p1vb)

  

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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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海市合浦县环境卫生管理站招聘临时聘用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2月02日讯:根据工作需要,合浦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8名临时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178名,其中:清扫人员116名,上门清运垃圾人员50名,司机10名,办公室文秘2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环卫工作,具有无私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能从事环卫工作。

  4.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

  5.无违法犯罪记录。

  6.年龄要求:

  女性: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1月30日至2003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男性: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76年11月30日至2003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原已购买过养老保险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选、择优原则,主要程序: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符合合浦县环境卫生管理站用工标准,签订劳动合同。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提供的报名材料: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填写《合浦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到合浦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办公室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地址:合浦县廉州镇东圩60号(合浦县师范学校大门口斜对面),联系电话:0779-7281884

  (二)资格审核

  初审合格后,合浦县环境卫生管理站留存报名材料的复印件资料,原件核验后退还本人。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及应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应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签订劳动合同

  应聘人员面试培训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解除。

  四、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合浦县环境卫生管理站临时聘用人员。

  (二)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合浦县环境卫生管理站现行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司机岗位月收入3132.6元,上门清运垃圾岗位月收入2982.6元,清扫岗位月收入2932.6元,办公室文秘岗位月收入2932.6元。以上收入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工资标准根据合浦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政状况,进行动态调整。

  五、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参加招聘的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全程自觉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入场需亮健康(绿)码;应聘过程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对现场秩序的管理,自觉保持1.5米以上的社交距离,不聚集闲聊,结束后马上离开,不得在现场逗留。

  (二)有关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可电话咨询应聘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联系电话:0779-7281884。

  (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凡多次通知无应答或因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应聘人员须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提交材料虚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过程中所提交的纸质或电子材料,原则上不退还,如需退还的请在提交相关材料时备注并与相关工作人员对接。

  本公告由合浦县环境卫生管理站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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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2.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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