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0年11月17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是自治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创建于1965年,学院先后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优秀单位(广西唯一),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单位,全国首批百所高职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广西首批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院校,自治区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自治区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高职院校网络思政工作创新示范案例50强,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自治区首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自治区安全文明校园,自治区文明单位和南宁市生态园林单位,连续17年荣获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先进集体、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18年学院荣获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创新创业50强),是广西唯一获此殊荣的高职院校。2019年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同时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全日制在校生1.7万余人,有来自泰国、越南、老挝、马来西亚等东盟国家全日制留学生和交换生近200人。设有农业与环境工程学院、食品与生物技术学院、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艺术传媒与建筑工程学院、管理学院、经贸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研究部等7个教学机构,招生专业51个。

  二、招聘岗位

  本次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38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符合我院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曾在招聘考试任一环节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不符合所报考岗位条件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8.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自治区农垦局(广西农垦集团)网站(www.gxnk.com.cn)、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gxzjy.com)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gxzjy.com)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及缴费

  1.报名时间:自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25日17:30止,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无效。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方式。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按岗位号+岗位名称+姓名+2020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格式命名(例如:1+园艺技术专业教师+张三+2020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gzrsc@188.com(其他邮箱不予受理),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不接受现场报名、电话或邮寄材料等其他形式报名。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填写《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3)。附件2填写后用WORD文档发送、附件3填写后用Excel文档发送,不能用扫描件。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的)。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招聘条件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5)近期蓝底免冠1寸电子照片。

  报名材料严格按以下要求整理:报名登记表(附件2)、基本信息表(附件3)、1寸电子照片单独建立文档;各类证件扫描件粘贴于一个WORD文档(目录见附件4)。4个独立文档压缩后按岗位号+岗位名称+姓名+2020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格式命名,以附件方式发送,附件总大小勿超过7M。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出现同一人报多个岗位,或所报岗位序号和岗位名称不对应的,均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应聘人员请务必仔细核查邮件是否发送成功,邮件内是否已含有报名附件材料等,请勿多次发送邮件。已发送报名邮件的考生,注意查收由广西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回复的确认考生报名成功的邮件,未收到回复邮件的考生请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进行电话确认。

  (3)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专业相一致,如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国(境)外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6)考试费用: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等环节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资格审查

  1.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报名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

  2.根据资格审查的结果,统计各岗位应聘人数。岗位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少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相关规定,须经自治区农垦局同意调整后,发布变更公告后方可开考。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4.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中公布开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不进行个别通知,由应聘者自行查阅。

  (三)笔试

  1.在《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需求计划表》(附件1)中,岗位序号3、4、12、20、22、24、25、28号的岗位需要先进行笔试。

  2.在《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需求计划表》(附件1)中,符合岗位序号1、2、5-11、13-19、21、23、26、27、29号的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如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超过1:3(不含1:3)的,需先进行笔试。

  3.笔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将提前3个工作日在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上公布,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4.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政治、经济、法律、时事政治以及岗位所需技能等的掌握和运用能力。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情况,将在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6.特别说明: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条件,不计入最终成绩,最终成绩以面试综合成绩为准。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需笔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对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必须经自治区农垦局同意调整,发布变更公告后方可开考。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以及综合能力、岗位匹配度等。

  4.面试方式:试讲+技能测试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方式进行。面试的每个部分实行100分制,当场打分,按权重比例计入面试综合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综合成绩分数由高到低的原则择优进入考核,进入考核人员的每个部分成绩均需达到60分。经自治农垦局同意调整后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岗位,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每个部分成绩需要达到60分,且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考核,本岗位考生成绩都不达以上要求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5.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将提前3个工作日在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上公布,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6.每一岗位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岗位考生面试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面试结束后,在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考生的面试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笔试或面试的应聘人员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应聘人员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应聘人员,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考核

  经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考核对象,最后一名如出现成绩并列者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在符合考核资格的人选中如出现递补考核人选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

  学院将成立考核小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术技术水平、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考核中发现应聘人员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以及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重要信息存疑无法认定清楚的或不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体检

  凡列入考核对象的均需参加体检。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要求,体检由学院统一组织,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的体检项目逐项进行,不得随意增减。体检费用由考核对象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确定人选

  对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对象,根据考核工作小组的考核意见,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九)公示

  公开招聘结果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农垦信息网和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1.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报自治区农垦局核准,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编办备案,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工作等相关手续。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期为3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学院解除其聘用合同。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3.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现行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相关政策执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六、纪律与监督

  (一)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

  本次招聘回避原则如下:

  1.应聘人员与学院在职教工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含中层领导)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凡与学院校级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分管或挂钩部门岗位,也不得应聘学院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

  3.在办理招聘事项时,负责或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注释:1.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2.直接隶属,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同一领导人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三)信息公开与监督。公开招聘工作应当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具有真实单位、姓名的检举和申诉控告,人事部门应当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认真核实查处。

  (四)违纪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4213479(学院纪检监察室)。

  七、有关说明

  (一)年龄要求: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计算截止报名首日。如35周岁以下,是指在1984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江南区明阳工业园明阳大道19号广西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广西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农老师李老师

  咨询电话:0771-421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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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二批)基本信息表.xls

  2020年度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20年度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基本信息表.xls

  2020年度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材料目录.docx

2020年广西蒙山县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55人公告

  为满足2020年我县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 155号)、《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梧政发〔2012〕52号)和《关于印发<蒙山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若干规定>的通知》(蒙办发〔2019〕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以直接面试方式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5名,其中实名正式编制29人,聘用教师控制数26人,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详见2020年蒙山县第一次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择业期内(2018年至2020年)的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4.已经聘用为我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5.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报名方式、时间及报名所需材料

  (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2020年7月9日—7月15日 。

  (三)应聘者把个人应聘材料以“XXX(姓名)应聘XXX(单位)XXX岗位”命名文件夹打包压缩文件发至蒙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子邮箱(msxrcjl@163.com);发送时请填写上邮件主题“XXX(姓名)应聘XXX(单位)XXX岗位”然后上传附件(压缩文件)。

  个人应聘材料包含:报名登记表(附件2)、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居民身份证、各类获奖证书及职位表上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等材料扫描件,2020年未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的求职推荐材料内须含毕业学校已经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表等证件扫描件。

  应聘者对本人递交材料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如有不齐全或虚假,则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聘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按有关规定销毁,恕不退还。

  六、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直接面试招聘。

  七、面试

  (一)考生面试人选确定:通过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经择优遴选后,按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不达比例的需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二)面试方式: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

  (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体操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赢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面试成绩在本考场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 报考同一岗位的, 因面试成绩相同导致入围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的,对面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当场进行加试,加试考生的最终成绩以加试分数为准。

  八、疫情防控措施

  (一)疫情防控工作依据

  本次招聘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67号)规定执行。

  (二)加强考生疫情防控管理

  1.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2.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或扫码进入考场。“广西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4.如考生在参加面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考场参加笔试、面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九、考核、体检、聘用

  招聘部门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面试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考核人选自行放弃应聘或因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人选。

  确定考核人选后,招聘单位与考核对象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考核、体检、聘用等工作按照《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梧政发〔2012〕52号)实施。所有签约的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得低于3年。

  十、其他事项

  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本简章由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4- 6289411、6280358。

  附件:

  2020年蒙山县第一次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提取码:iauu)

2020年广西蒙山县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55人公告

  报名登记表.doc(提取码:aisu)

  

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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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科学院招聘50人公告

  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院2020年编制外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单位简介

  广西科学院成立于1980年,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综合性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建有4个国家级创新平台,27个自治区级科研平台,主要从事基础和应用研究,为社会提供科技服务及科技支撑,开展科研、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工作,建立高素质科技队伍及建设国内一流研发平台,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50名,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觉悟高、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适应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务(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5.报考招聘岗位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4月10日-5月10日。

  (二)报名方式:邮件报名:rsc@gxas.cn,应聘者请将报名材料整理成一个Word文档(大小控制在15M以内)发送到该邮箱,邮件主题请按以下格式填写: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

  (三)报名材料:

  1.广西科学院应聘报名表(表格见附加2,报名表照片栏须附清晰电子照片,报名表“应聘者承诺”栏须亲笔签名后扫描附在Word文档内,无亲笔签名视为报名无效);

  2.材料目录;

  3.个人自荐书;

  4.身份证;

2020年广西科学院招聘50人公告

  5.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应提供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附学校证明);

  6.职称证书;

  7.政治面貌证明;

  8.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成绩;

  9.加盖学校公章的学业成绩单;

  10.任职证明材料(含在校社团任职等);

  11.获奖证书或证明(含各类奖学金等);

  12.工作经历证明(含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聘用合同等),无证明材料者,视同无工作经历,不能在报名表中填写;

  13.参与科研工作证明

  (1)科研项目

  提供项目合同封面、项目组人员名单、签字盖章页。

  (2)论文著作

  需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外文文章请附摘要中文译文,SCI、EI期刊须提供有资质的检索机构收录证明。所有论文必须是已经公开发表的,录用证明视为无效。

  (3)发明专利

  提供发明专利证书。

  注:应聘者须对所提供的材料和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广西科学院人事处组织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和改报其它岗位,人事处通过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反馈审核信息。

  六、面试、考核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职责所必备的专业能力,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形式另行通知。

  七、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综合成绩从高至低,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本单位统一组织前往指定医疗机构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八、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编制外人员劳动合同。

  十、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黎先生

  (二)联系电话:0771-2503936。

  附件:

  1、2020年广西科学院编制外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提取码:2fzf)

  2、广西科学院应聘报名表.doc(提取码:gcuf)

  

广西科学院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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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南宁市中小学教师招聘5088人公告

  

南宁市2020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为了及时补充中小学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0年我市计划面向社会统一公开考试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2002年6月15日以前出生)。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要求,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

  (六)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考生,对是否全日制教育形式不做限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具备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0年6月15日(如18-35周岁,为1984年6月16日至2002年6月15日出生)。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6月15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结合南宁市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也可报考。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020年广西南宁市中小学教师招聘5088人公告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登录南宁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nanning.gov.cn/)“南宁市2020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专题”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的规格上传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时至6月21日17:00时。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个自然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者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 时至6月22日17:00时。

  (三)缴纳报名考试费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应按规定缴纳公共科目考试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合计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纳报名考试费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时至6月23日17:00时。

  (四)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且已缴费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区学校、县级人民政府驻地的中小学教师岗位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一律核减招聘人数至符合开考比例或取消招聘计划。

  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村中小学或幼儿园的教师岗位经核准后可将开考比例定为1:2,不达此比例的一律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五)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如遇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网上改报岗位与资格审查同日进行。改报岗位审核通过的报考者需要二次缴费,待报名环节结束后,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的前述报考者和二次缴费的改报岗位报考者,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改报岗位时间:2020年6月28日8:30时至17:00时。

  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6月28日8:30时至18:00时。

  改报岗位缴费时间:2020年6月28日8:30时至19:00时。

  (六)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打印方法及时间

  已成功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自行登录南宁市教育局网站进入“南宁市2020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专题”,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考场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0年7月20日8:30时至7月25日10:00时。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者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满分均为150分。

  1.笔试时间:2020年7月25日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2.考试类别:本次招聘考试类别为中小学教师类(D类)。

  3.考试方式: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具体流程详见《准考证》。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查询:2020年8月底,报考者可登陆报名系统或向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6.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者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招聘的人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并由报考者提供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在面试前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则应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递补时间截止至面试开始前5个工作日。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并列报考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有任何一科成绩为0分或存在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者均不能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面试资格复审完成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对面试人员名单进行备案。已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须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面试人员名单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证书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证书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对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要认真核验其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2.面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由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自行公布。

  (三)招聘总成绩

  本次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笔试总成绩不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

  (一)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的招聘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加试应在面试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完成。

  (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招聘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体检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市属及城区、开发区所属学校的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各县所属学校的体检人员由各县教育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送聘用材料办理聘用手续。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其聘用手续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程序办理,按学校单列下发聘用通知。同时,将聘用通知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文执行。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对进入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照岗位和考试成绩排序候聘,自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内,若有招聘单位因工作需要招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可免笔试,直接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进行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合格者可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者、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九、其他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特别提醒:本次考试范围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南宁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南宁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四)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详见岗位计划表;

  南宁市教育局:0771-2810561、0771-2809709;

  南宁市教育局监督电话:0771-2809068;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71-5666248。

  附件:

  1.南宁市2020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提取码:fvuv)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pdf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提取码:0l47)

  

南宁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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