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二批)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0年11月17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二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是自治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创建于1965年,学院先后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优秀单位(广西唯一),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单位,全国首批百所高职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广西首批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院校,自治区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自治区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高职院校网络思政工作创新示范案例50强,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自治区首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自治区安全文明校园,自治区文明单位和南宁市生态园林单位,连续17年荣获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先进集体、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18年学院荣获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创新创业50强),是广西唯一获此殊荣的高职院校。2019年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同时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全日制在校生1.7万余人,有来自泰国、越南、老挝、马来西亚等东盟国家全日制留学生和交换生近200人。设有农业与环境工程学院、食品与生物技术学院、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艺术传媒与建筑工程学院、管理学院、经贸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研究部等7个教学机构,招生专业51个。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高层次人才人员12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符合我院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曾在招聘考试任一环节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不符合所报考岗位条件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8.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自治区农垦局(广西农垦集团)网站(www.gxnk.com.cn)、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gxzjy.com)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gxzjy.com)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2月18日17:30止,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无效。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填写《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二批)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二批)基本信息表》(附件3),并将附件2、附件3(不能用扫描件)以及个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近期蓝底1寸电子照片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压缩后,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gzrsc@188.com(其他邮箱不予受理),邮件主题设定为岗位号+岗位名称+姓名+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高层次人才(第二批)(例如:1+茶叶专业教师+张三+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二批>)。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不接受现场报名、电话或邮寄材料等其他形式报名。

  3.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出现同一人报多个岗位,或所报岗位序号和岗位名称不对应的,均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已发送报名邮件的考生,注意查收由广西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回复的确认考生报名成功的邮件,未收到回复邮件的考生请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进行电话确认。

  (3)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专业相一致。

  (二)资格审查

  1.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报名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3.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考试与考核

  1.考试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主要考察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电话通知)。

  2.考核

  学院将成立考核小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1)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2)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

  (3)根据考核结果,由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应聘人员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重要信息存疑无法认定清楚的或不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凡列入考核对象的均需参加体检。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要求,体检由学院统一组织,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的体检项目逐项进行,不得随意增减。体检费用由考核对象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确定人选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对象,根据考核工作小组的考核意见,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

  公开招聘结果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农垦信息网和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1.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报自治区农垦局核准,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编办备案,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工作等相关手续。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及《广西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及高技能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3.工资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有关规定及《广西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及高技能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实行回避制度

  1.应聘人员与学院在职教工凡有以下所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含中层领导)的岗位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凡与学院校级领导有以下所列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分管部门岗位,也不得应聘学院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

  2.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以下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施加影响。

  注释:亲属关系包括下列情形。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4213479(学院纪检监察室)。

  七、有关说明

  (一)本公告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年龄要求:均以11月16日为起始时间点。如40周岁以下,是指在1979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江南区明阳工业园明阳大道19号广西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广西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李老师、农老师

  咨询电话:0771-421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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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二批)岗位信息表.xls

  2020年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二批)报名登记表.doc

  2020年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二批)基本信息表.xls

2020年广西梧州职业学院招聘68人公告

  为加强我院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梧州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有关政策,我院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三)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精神和创新意识,愿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贡献。

  (四)具备适应教育岗位需要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三、招聘对象、人数、岗位及其他条件

  1.招聘对象:符合岗位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招聘人数:实名制编制人员18人,非实名控制数人员50人。其中:4人采取直接考核的招聘方式;14人采取直接面试的招聘方式;50人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招聘方式。

  3.具体招聘岗位名称、人数、条件和招聘方式详见《梧州职业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直接面试招聘实名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及《梧州职业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非实名制控制数人员计划表》(附件2),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考试成绩全部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资格审查由梧州职业学院负责。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梧州职业学院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

  梧州职业学院办公培训综合楼一楼B区,经济管理系酒店管理实训基地(逐梦轩)。联系电话:0774-6015914 。

  (三)报名时间

  2020年9月24日- 9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四)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考实名制人员岗位填写附件3;报考非实名控制数人员岗位填写附件4);

  2.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粘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3.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1份,其中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页面;

  4.部分报考岗位需提供高校工作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

  1.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2.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生;

  5.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考试

  报名后资格审查合格者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学院组织的相应考试。

  (一)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开考;确实不能开考的岗位,经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告知相关报考人员。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试题分值满分100分,以高校教师资格考试教材《教育学》和《心理学》的内容为主。具体流程严格按笔试有关操作规定执行。

  (三)面试

  1.面试内容:

  (1)教师岗位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和教学基本功等;

  (2)辅导员岗位主要考察报考者的高校学生管理业务素质及能力;

  (3)管理人员岗位主要考核内容为公文写作能力及岗位业务能力。

  2.面试对象: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设岗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达不到1:3的比例,经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面试。

  (2)经审核符合直接面试条件的报考者。

  3.面试方式:

  (1)教师岗位采用试讲的形式,由考生自选相关专业的高校教材备课试教。

  (2)辅导员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报考者的高校学生管理业务素质及能力。

  (3)管理人员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核内容为公文写作能力及岗位业务能力。

  4.面试评分办法:

  考官按评分标准给予整数分值进行评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赢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考生面试的成绩。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者不具备进入下一程序的资格。

  对考生面试成绩在90分以上或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必须在评分中说明理由,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5.面试者须复审考试资格,在指定时间内提供学历学位证明(由档案托管部门出具学籍证明或学信网的学历学位验证二维码信息)。

  6.证书证件材料不全、无效或弄虚作假的,学院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四)考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张榜公布同时在梧州人才网和梧州职业学院网站发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张榜公布,同时在梧州市人才网和梧州职业学院网站发布。

  (五)考试总成绩确定

  1.采取考试方式的岗位。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采取直接面试方式的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六)时间安排和注意事项

  1.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期间,报名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2.领取《面试通知书》:

  符合直接面试条件人员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设岗数1:3的比例确定的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明(由档案托管部门出具学籍证明或学信网的学历学位验证二维码信息)于2020年10月9日-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梧州职业学院领取《面试通知书》。

  3.笔试时间:2020年10月7日上午

  笔试地点:梧州市三龙大道88号 梧州职业学院

2020年广西梧州职业学院招聘68人公告

  面试时间:辅导员岗位:2020年10月16日;

  高职教师和高职管理人员岗位:2020年10月24日。

  面试地点:梧州市三龙大道88号 梧州职业学院

  4.注意事项:

  (1)2020年10月9日-10日期间,请拟进入面试的人员保持电话畅通,或主动向招聘单位取得联系。截止2020年10月10日17:00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2)笔试、面试前考生要遵守防疫要求,做好体温检测,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笔试全程、面试候考及休息期间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六、考核

  (一)符合报考实名制工作人员高职教师1岗位和高职技师岗位的人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

  (二)根据考试总成绩,以设岗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

  学院通过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及身体状况等情况,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员的考核结果。因考核不合格或被考核人个人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付。学院和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市人社部门联系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公示

  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学院内张榜公示,同时在梧州市人才网和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九、人员聘用

  (一)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用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 一经聘用,若报考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十、其他

  学院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学院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督。

  十一、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在梧州职业学院。

  咨询电话:0774-6015914 0774-6015933

  监督电话:0774-6029712

  附件:

  2020年梧州职业学院面向社会直接面试招聘实名制工作人员计划表.xls(提取码:zmlq)

  2020年梧州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非实名制控制数人员计划表.xls(提取码:y58f)

  2020年梧州职业学院实名制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提取码:9hr7)

  2020年梧州职业学院非实名控制数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提取码:bd3y)

  

梧州职业学院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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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706人公告

  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我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等有关规定,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5日至2002年6月15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年龄条件遵照本公告附件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所列岗位资格条件的规定。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6月15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所提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五)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方可报考。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招聘岗位,如因机构改革变更单位名称或隶属关系的,聘用审批时按机构改革后确定的单位予以聘用。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6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2020年广西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706人公告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0年6月10日起,可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等网站查阅招聘公告及《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计划表》中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资格条件的,请直接与《计划表》中所列相应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2020年6月21日17:00。

  2.报名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访问“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填报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4.相似专业符合要求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须在报名时向所报考单位的审核机关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2),并须于拟聘用考核时自行举证,提供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3)。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报考人员报考时,先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4),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直接到相应资格审查单位报名,并附标准证件照片2张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招聘资格审查单位应当天完成资格审查,并将审查通过的考生情况报送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由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准考证并通知报考人员领取。

  (三)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2020年6月22日17︰00。

  2.资格审查方式。各资格审查单位进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和《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并通过报名系统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3.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责任自负。

  (四)上传照片和网上缴费

  1.上传照片时间及要求。请报考人员根据网上报名系统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具体格式和大小以系统提示为准)。

  2.缴费时间及方式。

  缴费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2020年6月23日17:00。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缴交考试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交考试费。考试费每科50元,两科共10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所涉及的考生,如改报不成功或放弃改报的,退还其考试费。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申请减免。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请于2020年7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邮寄到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774—5136517)。逾期不再受理。

  贺州市(含所属县区)户籍的考生,申请减免考试费用提供个人减免费用申请和报名登记表即可,由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将名单集中送本市扶贫、民政部门审核确认后给予减免退费。

  非贺州市(含所属县区)户籍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减免费用申请;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出具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证明;3.城市低保家庭人员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不如实申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五)开考比例及改报工作

  1.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须按要求向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开考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考。乡(镇)或驻乡(镇)招聘岗位可按实有人数开考。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有关信息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公布,时间为2020年6月26日前。

  2.改报及相关工作。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成功缴费,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0年6月28日8︰30至17︰00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职位的,视为放弃报考。

  改报岗位的人员不需重新缴费。

  未在规定时间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其考试费。

  (六)打印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截止至2020年7月25日10:00。

  报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分值满分150分。

  笔试实行分类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的考试类别分为四类,即: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的《综合应用能力》科目考试类别又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六个小类。

  各类别的考试内容参见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20年版)。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考点设在贺州市城区,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需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没有健康绿码或体温检测在37.3℃以上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到直尺(应是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考生自行准备。

  (三)考试方式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所有的发放资料。

  (四)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公布。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成绩查询时间:2020年8月下旬。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20年8月下旬。

  四、面试

  面试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时间暂定为9月底前,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将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另行公布。

  (一)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

  1.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告时间:2020年9月上旬。

  2.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招聘单位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照顾加分。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拟入围人选。

  3.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面试比例。若无法通过核减招聘计划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单位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县区招聘岗位主管部门为县区的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

  1.拟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9月中上旬。具体时间以资格审核通告为准。

  2.资格审核单位: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单位。

  3.资格审核材料:面试拟入围人选须提供以下报名申请材料的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审核(资格复审时要求出具原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 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证件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2020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4)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及申请少数民族加分的人员须提供);

  (5)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审批表(报考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的人员须提供);

  (6)《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面试资格复审时未提供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主管单位盖章),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7)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

  材料提交方式和时间:面试拟入围人选可采取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将有关材料提交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并及时联系确认。邮寄材料的报考人员请使用快递方式邮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字样。材料提交时间以资格审核通告为准。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面试入围人选递补。2020年9月中旬。

  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核,或是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是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人事主管部门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资格审核期间关机导致无法联系上其本人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然后取消该报考人员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期间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四)发布面试公告和面试资格复审

  1.发布面试公告。经对面试拟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公告一般距面试前7天发布,暂定2020年9月下旬。

  2.对面试入围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要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一般在面试前3-5天内进行。

  (五)实施面试

  1.面试工作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组织开展工作以面试公告为准),同级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1:1岗位除外),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等程序。

  4.报考县级及以上事业单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除外),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5.报考乡镇或驻乡镇事业单位岗位、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五、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1.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

  2.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级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完成。

  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三)考核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计划生育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提出书面递补申请并通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从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初任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相关政策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其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选派到村任职的大学毕业生,符合引进人才政策的享受相关待遇;其他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可享受急需紧缺专业引进人才同等待遇;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满三年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相关政策,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年。

  八、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被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本公告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咨询电话详见《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联系方式”栏)。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4--5136583;考试相关技术服务: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774--5136517;监督电话: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774--5123322。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改善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附件1: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提取码:zi33)

  附件2: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样式).doc(提取码:8w1w)

  附件3:核心课程证明(样式).doc(提取码:6md1)

  附件4:2020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港澳台报考人员).docx(提取码:i5vv)

  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pdf

  附件6: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xls(提取码:xd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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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65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6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春季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不得报名;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3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30日至2002年3月30日期间出生);特殊年龄要求详见《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春季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条件要求详见《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春季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春季招聘人事代理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0年3月27日至4月7日。

  报考人员需填写《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春季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交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含: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资格证书、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中共党员证明等材料,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学历认证材料。请将《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春季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手写签名)、证明材料扫描并制作成一个PDF文档发送至报名邮箱rskzp2016@163.com,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名称以“招聘岗位名称+姓名”命名,例:人力资源管理教师岗位+张三。

  报考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须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应聘材料存在虚假不实之处,将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可直接参加面试,名单将在学校校园网上公布。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携带报名证明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逾期未到达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者,视为放弃本次报考。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直接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面试时间、面试方式、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学校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同时,对考察人选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复审。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参加面试的人数比例低于1:3的情况下,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察合格人员自行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自治区、桂林市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聘用

2020年广西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65人公告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学校指定的报到日期起七天内未能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学校按该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选。如果拟聘人员为符合资格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教授,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学校按相关文件规定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办理入编手续。

  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经核查发现有政审不过关、档案材料造假、师德师风失范、学术不端等情况,一律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予以继续聘用。

  四、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若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等,均与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改善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由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地址: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临桂校区行政办公楼519室人事科(桂林市临桂区飞虎路9号),电话:0773-3975030,联系人:蒙老师。

  附件:1.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春季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提取码:l78r)

  2.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春季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提取码:7mza)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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