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百色市乐业县统计局招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0年05月12日讯:因工作需要,乐业县统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脱贫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综合素质较高,有较好的写作能力和熟悉计算机操作的技能。
(三)工作责任心强,勤奋务实,能独立开展工作。
(四)年龄在35岁以下,熟悉统计或者扶贫工作者优先。
(五)资格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聘用期限一年。
二、办法步骤:
(一)报名时间: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20日。
(二)报名地点:乐业县统计局办公室(县电信大楼二楼)。报名须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填写报名表一份(贴相片)。
(三)资格审查:由乐业县统计局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内容:电脑操作、公文写作、面试交流。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时间:待定;地点:乐业县统计局办公室(县电信大楼二楼)。
(六)资格审查及考试合格者,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签订聘用合同书,聘用期至2021年5月31日止。
三、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后,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应该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工资薪金每月1800元,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应该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荣运(13877663850)、办公室联系电话:0776-792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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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业县统计局
2020年5月11日
2020年广西崇左市江州区高级中学引进人才50人公告
根据《中小学教师公开引进人才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0〕6号)文件精神,2020年崇左市江州区高级中学引进学科教师5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计划
引进学科教师50人,详见附件1:《2020年崇左市江州区高级中学引进人才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40周岁,具有一级教师职称可放宽至45周岁,高级职称可放宽至50周岁(其它视实际情况而定)。
(二)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
(三)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或相近(详见《2020年崇左市江州区高级中学引进人才岗位表》)。
(四)具有相应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有1年及以上的高中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违纪违法正被立案调查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江州区在职在编(包含聘用控制数、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7.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引进人才形式、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引进人才公告。
本次引进人才在崇左人才网(www.gxczrc.com)和江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czsjzq.gov.cn)发布引进人才公告。
(二)报名时间。
1.考生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21日8:00至2020年8月 26日18:00(以邮件发送的时间为准)。
3.本次引进引进人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网上下载并填报《崇左市江州区高中引进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报名表》及其他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崇左市江州区教育局人事股邮箱jyjrsg7829307@126.com。
(2)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网上下载并填报《崇左市江州区高中引进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报名表》及其他报名材料提交到崇左市江州区教育局人事股。
(三)资格审查。
1.时间:2020年8月27日8:00至18:00
2.地点:江州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3.资格审查由引进人才单位报名资格审查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考生报名;应聘人员应提供《崇左市江州区高中引进教师报名登记表》(在引进人才公告中自行下载)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四)考核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8月30—31日(以电话通知为准)
2.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3.根据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结果,按照引进人才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考核工作由江州区教育局、人社局、编办、财政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着重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自愿放弃的,从资格审查合格人选中按优良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考核。
(五)体检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9月2日(以电话通知为准)
(2)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经过考核合格的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江州区委组织部、江州区教育局、人社局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从资格审查合格人选中按优良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时间。
经过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选在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czsjzq.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由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派人进行复查。
(七)审批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崇左市江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江州区人民政府审批。经江州区人民政府审批后,再办理入编手续,同时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宜
凡涉及本次引进人才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具体引进人才事宜由引进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1—7829307。
附件:
1.2020年崇左市江州区高级中学引进人才岗位表(提取码:wen9)
2.崇左市江州区高中引进教师报名登记表(提取码:yftm)
崇左市江州区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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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免笔试招聘教职工599人公告
为及时补充优秀教职工,改善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及机关后勤服务岗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0年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将通过免笔试方式公开招聘一批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二)报考者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相应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3.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无补考、挂科情况;
4.非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无补考、挂科情况。
应届毕业生:指2020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六)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七)具备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0年4月20日(例如18-35周岁,即1984年4月21日至2002年4月20日期间出生)。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视疫情情况时间需相应延后的,将另行通知,详见报名网站);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4月20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报考者不能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八)港澳台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单位结合线上线下等方式为其报名提供便利。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2020年度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免笔试公开招聘教职工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和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开展。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达到一定人数时,岗位要增设筛选程序(详见下文)。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0年度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免笔试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各岗位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
每个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
1.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登录南宁市教育局网站(http://jy.nanning.gov.cn/)“2020年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免笔试公开招聘专题”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的规格上传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以及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各项佐证材料原件扫描版。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报名时间:2020年4月20日8:30至4月24日17:00。
2.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聘单位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个自然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者可网上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4月20日8:30 至4月26日17:00。
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3.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4.网上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
网上改报时间:2020年4月28日8:30 至17:00。
网上改报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4月28日8:30 至18:00。
5.报名登记表打印方法及时间。
已审查通过的报考者,由招聘单位于面试前3天通知面试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报名表参加面试(两证缺一不可)。
报名登记表是参加面试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者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打印时间:2020年4月29日8:30至5月10日17:00。
(三)增设筛选程序事宜。
1.招聘岗位报名通过人数大于21人但小于80人时,报考者需先进行面谈。面谈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求职动机、沟通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每人3-5分钟,最终筛选出20人进入面试环节。
2.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超过80人时,报考者需先进行知识测验,测验内容为所报岗位涉及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时长90 分钟。按知识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0人入围面试,知识测验末位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20年5月18日-5月22日(每个岗位具体面试时间安排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1.确定面试人选。已确定的面试人选须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报主管部门备案。面试人选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面试应充分体现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教师岗位采取说课形式、非教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报考者必需的综合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2.面试成绩的公布。面试成绩需经考生签字确认并按照规定在网站公布。
(五)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的招聘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2.招聘单位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对报考者提供的应聘材料原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工作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体检和公示。
1.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报考者本人自付。
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并聘用的,其体检表存入个人档案;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其体检表由体检实施单位保存一年。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递补人选,并按照前款要求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2.确定拟聘用人员。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空缺的名额,按面试成绩计算排名依次递补。
3.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在市教育局网站,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按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其聘用手续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程序办理,按学校单列下发聘用通知。同时,将聘用通知报市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文执行。
四、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者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南宁市教育系统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报考者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在发布面试公告后,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南宁市教育系统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南宁市教育系统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南宁市教育系统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者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南宁市教育系统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者被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或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记入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五、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严格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六、注意事项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共同研究决定。具体招聘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招聘工作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改善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南宁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771-2810561、2809709
南宁市教育局监督电话:0771-2809068
附件:2020年度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免笔试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计划表.xlsx(提取码:4zo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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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梧州藤县公安局招聘辅警35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藤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藤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5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
招聘辅警35人,其中男性30人,女性5人。
(二)工作岗位职责
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以及应急备勤、治安巡逻等工作。
2.招聘岗位(另附表)。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2.梧州市户籍(梧州市辖区、市、县);
3.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5日至2002年3月5日期间出生);
4.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男性身高165cm以上(含165cm),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含158cm)身心健康、五观端正并附合国家招聘公务员要求的身体健康条件;
6.具备招录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的可以优先录用(报名时带原件和提供复印件):
1.士官;
2.服现役期间,有荣立三等功以上的;
3.烈士子女的;
4.在边远地区和艰苦地区服役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的;
7. 现役军人;
8. 在读的普通高中(中专)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文化考试、体能测评、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到藤县公安局信访室现场报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20年3月5日至2020年3月27日。
(二)资格审查
在现场报名时同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主要是审查身高、年龄、文化程度等报考条件。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应聘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名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4.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工作的,5年内不得应聘藤县警务辅助人员。
六、考试
(一)2020年3月30日上午9时进行笔试,下午3时00分进行电脑试(考试迟到15分钟取消考试资格)。考试内容:时事政策、公安基础知识、《宪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知识。
(二)体能测评时间:初定2020年3月31日(以体能测评公告为准)。
(三)体能测评地点:待定。(以体能测评公告为准)
(四)所有进入体能测评环节的考生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或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放弃参加。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五)体能测评项目为:
男子:1000米、4x10折返跑、立定跳远、俯卧撑;
女子:800米、4x10折返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
各体能测评项目评分标准详见《藤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标准评分表》(附件4)。个人体能测评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不计分。
体能测评合格分数线由藤县公安局统一公布。
七、面试
(一)面试名额、时间和地点
1.面试名额:根据笔试成绩、电脑测试成绩及对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根据计划招聘人数确定面试人选1:2的比例,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按以上综合成绩达不到规定的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2.面试时间:2020年4月2日(如有变动,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地点:待定。(以面试公告为准)
(二)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八、考察、体检和公示
(一)政审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政审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对面试合格的人选按照个人总成绩(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电脑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政审考察和体检人选。
政审考察参照人民警察招录的要求进行,关键点考察是否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品德、素质、能力,以及审查是否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二)体检
体检安排由藤县公安局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见附件3),体检费用自理。
(三)公示
招聘单位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藤县公安宣传栏或藤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政审、体检、聘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以依次递补考察、体检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补录人员。
九、聘用
对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可择期从候录库中递补聘用人选。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一年)。
对招聘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间需接受岗前培训。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岗前培训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建立候录库
体能测评、面试都合格但未聘用的人员全部纳入藤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自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有效期半年。在有效期内,县公安局可结合本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应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政审考察、体检合格的,可聘用为藤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十一、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2.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个人现实表现,考虑可以续聘。
(二)薪酬待遇
1.辅警薪酬约2900~31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社保缴费)。
2.统一缴纳“五项社会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十二、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
(二)考生参加笔试、电脑试、体能测评、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藤县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本公告由藤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藤县公安局咨询电话:0774-7273532。
附件:
报名登记表.xls(提取码:q2bs)
藤县公安局第一批招聘人数及单位.doc(提取码:o217)
藤县公安局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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