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宜昌市夷陵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公告

  
 
  根据省卫健委省委编办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等5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鄂卫发〔2024〕13号)要求,现就宜昌市夷陵区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
 
  夷陵区按照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录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且在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街道卫生院,下同)所辖村卫生室服务的;2020年新冠疫情以来通过“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进入夷陵区乡镇卫生院所辖村卫生室服务的大学生。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数量
 
  雾渡河镇中心卫生院下辖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岗位1名。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知识和业务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夷陵区人民政府网(www.10.gov.cn)发布《宜昌市夷陵区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4年夷陵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2)(贴近期免冠彩色登记照片1张),于2024年4月18日(8:30-12:00),到夷陵区卫生健康局二楼9203办公室现场报名。
 
  2.资格审查:由区卫健局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面试实施前,在夷陵区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1.面试内容和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若报名人数较多,不能同一场面试完成的,实行两轮面试,第一轮面试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进入第二轮面试。第二轮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第一轮面试成绩不带入第二轮面试。
 
  2.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面试不设比例,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若开展两轮面试,第一轮面试不设比例,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全部进入第一轮面试。第一轮面试后,按1:5进入第二轮面试。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含8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面试时间地点。区卫健局通过发公告、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面试考生。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资格。
 
  4.面试命题。由区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要求聘请有关专家命制,纪检人员全程参与并监督。
 
  5.考官选派。严格按照《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细则》规定执行。
 
  6.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若开展两轮面试,第二轮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夷陵区人民政府网公告。若遇综合成绩相同,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优先;若遇综合成绩相同且都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开展了两轮面试的则按第一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只有一轮面试的组织加试后确定。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在夷陵区人民政府网公告。体检工作由区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考察工作由区卫健局牵头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递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实际需要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管理
 
  1.拟聘用名单经审核后在夷陵区人民政府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入编后,被聘用人员须在村卫生室服务满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因服务期未满6年提出离职等情形违约的,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受聘后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
 
  0717-7822868(夷陵区卫健局基妇股)
 
 
 
  中共宜昌市夷陵区委组织部
 
  宜昌市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昌市夷陵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7日

2024年浙江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15人公告

 

根据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高等院校和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若干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组织
 
由湖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三、招聘计划
 
2024年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及工作人员15名(其中文化课教师12名、校医1名、会计2名)。具体详见《2024年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
 
四、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招聘对象: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含国(境)外留学人员)。
 
2.户籍不限。个别岗位有户籍限定的,详见《2024年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
 
3.学历要求不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社会人员须于2024年6月1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6月1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中“其他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等材料的,社会人员(含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6月11日前取得。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到2024年6月11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证明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政审符合要求;
 
2.教师岗位应具备教师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年龄一般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8年6月3日至2006年6月7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浙人社发〔2013〕197号文件执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体检符合要求;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条件。具体详见《2024年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
 
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对口,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可报专业由招聘学校及市教育局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用目录》(附件3)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
 
国(境)外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证明,由市教育局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6.户籍有限制的岗位,以2024年5月31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7.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1)现湖州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4)属于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5)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6月3日9:00—2024年6月7日17:00。
 
应聘人员可通过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平台进行报名(报名平台网址:http://zhaopin.0572app.com/)。报名时须下载《2024年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报名表》进行填报,本人签字后连同报考所需材料一同上传(附件格式PDF扫描件)。
 
报名所需材料:
 
(1)报考文化课教师岗位: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社会人员(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2)报考校医岗位: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执业医师资格证书;④工作经历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
 
(3)报考会计岗位: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社会人员(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本人户口本和会计职称证书。
 
(二)线上资格审查
 
时间:2024年6月4日9:00—2024年6月8日17:00。
 
应聘人员登录网报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但仍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和市教育局负责。
 
(三)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完成后,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岗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2024年6月11日9:00—2024年6月16日17:00登录招考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及报考须知。
 
笔试日期初定为:2024年6月16日。具体信息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五)招聘测试
 
1.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形式为笔试,由市教育局组织,满分100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文化课教师岗位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课堂教学能力测评”人选(岗位招聘数只有1人且报名人数在4人及以上的按1:4);校医、会计岗位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需参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评”。
 
2.课堂教学能力测评:由市教育局组织“课堂教学能力测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测评后,文化课教师岗位根据课堂教学能力测评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课堂教学能力测评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由市教育局组织(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入围体检对象。
 
文化课教师岗位按照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20%、课堂教学能力测评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报考对象的总成绩;
 
校医、会计岗位按照专业知识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对象的总成绩。
 
(六)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按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若报考文化课教师岗位的总成绩相同时以课堂教学能力测评成绩分数高者为先;若报考校医、会计岗位的总成绩相同时以专业知识成绩分数高者为先。
 
(七)体检
 
由湖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应聘人员属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体检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市教育局及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考察情况不影响录用要求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相应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高中语文、物理、化学教师和会计岗位拟聘用人员,根据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招聘学校;
 
2.拟聘用人员(应届毕业生)与招聘学校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拟聘用人员(社会人员、国(境)外留学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市直学校教师及工作人员招聘就业意向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与学校签订协议书或意向书的,均视作自动放弃。
 
(十一)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已就业的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未能按时取得相关证书或在聘用前出现影响聘用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监督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报名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提供不实信息或考试过程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认定和处理。联系电话:0572-2398579(组宣人事处),0572-2398591(纪检组)。
 
七、招聘咨询
 
咨询单位:湖州市教育局组宣人事处
 
咨询电话:0572-2398579、0572-2398580(工作日期间8:30-11:30,14:30-17:00)
 
附件:
 
 
 
 
湖州市教育局
 
2024年5月31日


2024年浙江宁波市镇海区面向高技能人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浓厚“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拓宽高技能人才队伍职业发展通道,引导更多青年投身技能、热爱技能、崇尚技能,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市镇海区决定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级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至6月21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栏。
 
报考人员按实注册个人信息,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选择对应岗位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必须在报名系统内同步上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6月22日9:00至6月24日16:00。
 
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根据填写的报名信息,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报名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与报考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6月25日9:00至16:00。
 
已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工作人员”栏,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予受理,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报考同一岗位的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招聘指标将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gov.cn/)上公布。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7月4日9:00至7月6日9:30。
 
已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栏,登录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后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本次笔试不提供相关参考用书,笔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
 
考试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gov.cn/)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招聘单位对入围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入围面试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地点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1)《2024年宁波市镇海区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需附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户籍证明);
 
(3)社保缴纳证明;
 
(4)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5)学历证书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证书或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证书;
 
(6)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入围面试对象在实施资格复审24小时前,书面提出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报考者专业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gov.cn/)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入围体检人员自理。
 
2、考察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考察组提交书面申请。
 
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在体检、考察阶段,因放弃或结果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有异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相关规定自查并清理享受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农村宅基地审批、房改政策等情况,不愿清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5月31日(含)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上述时间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二)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户籍、社保缴纳计算时间统一截止至2024年5月31日(含)。
 
(三)截至2024年5月31日(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相应人事考试中因违纪违规,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定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有关报考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五)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六)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人力社保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七)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关的辅导培训班。
 
(八)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gov.cn/)上公布,请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具体详见附件(工作时间开放)
 
监督电话:0574-89287143(工作时间开放)
 
 
 
宁波市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31日


2024年江苏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目湖校区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目湖校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具体招聘岗位、聘用条件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目湖校区工作人员招聘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服务的意识,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团结协作、诚实守信。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学历要求
 
1.应聘人员须取得应聘岗位相对应的学历学位。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博士学位优先。国(境)外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第一学历原则上应为国内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
 
(三)年龄要求
 
1.硕士毕业生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放宽至30周岁;博士毕业生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放宽到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至2024年1月1日。
 
三、聘用方式及待遇
 
新聘人员实行天目湖校区派遣聘用方式。一般岗位年收入不低于8万元(税前)。
 
四、应聘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14日
 
2.报名方式:请登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s://zp.nuaa.edu.cn)注册后,填写申报信息、选择岗位(同一岗位类别中选择1-2个意向岗位)。报名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将不能更改。
 
3.申报要求:请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并在相应位置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含照片)、成绩单(学校盖章)等材料。个人信息及相关表格信息填写完整,个人经历须保持连续,实际内容不发生的,请注明“无”。
 
4.资格审核:学校将结合应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填报资料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郭老师
 
电话:025-84896867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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