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招聘59人简章
一、学院简介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劳动技师学院)是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始建于1955年。学院位于泉城济南,现有槐荫和长清两个校区。
学院服务于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需求,设有智能制造系、电气及自动化系、汽车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现代城市系、工商管理系、劳动经济系、基础(体育)教学部、思想政治课教学部、技师部等10个教学系部。形成了“以智能制造专业为主体,电子信息类和现代服务类专业为两翼”的专业布局,有43个高职招生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学院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山东省高等教育技能型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工作突出贡献奖”获得单位,“山东省机械行业职业教育培训集团”牵头组建单位,山东省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运营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9人。其中,副高级工作人员3人,中级工作人员23人,初级工作人员33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应聘副高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4月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以后出生);应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以后出生);
6.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24年4月23日以前核发)且为山东户籍(山东生源)或持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五级至八级,2024年4月23日以前核发)且为山东户籍,符合岗位要求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的残疾人可应聘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符合山东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其他情形
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dlvtc.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9:00-4月29日16:00
(3)查询时间:2024年4月23日11:00-4月30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网上报名系统(https://sd.bmpta.com/sdldzyjsxy/index.aspx)进行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上传本人签名的《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见报名系统,做好留存,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如个人信息、上报材料或研究方向等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审核通过。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024年4月29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情况、“压哨报名”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和核减招聘计划的情况,通过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sdlvtc.cn/)公布。其中,采取简化程序免笔试的岗位,无开考比例和面试比例要求,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直接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按实有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1)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23日11:00-4月30日16:00
学院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具体相关事宜请考生关注学院人事处网站。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不再单独通知。资格复审与资格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在规定的时间内,面试人选未向学院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通过学院人事处网站向社会公布。递补的截止时间为面试之日前一天的9时,届时不再递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学院提交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4年4月23日前取得。
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内容应包括考生基本信息、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说明及单位同意协助对其进行考察、办理离职手续等内容,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同意后,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交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翻译件(由专业翻译机构盖章)等材料,对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允许承诺后参加考试,并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
4)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如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项证明材料。
5)招聘岗位有职称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或聘用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证明材料(须于2024年4月23日前取得)。
6)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关系证明(须于2024年4月23日前取得,六个月以内开具有效)。
7)招聘岗位对本科专业另有要求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等(须于2024年4月23日前取得)。
8)招聘岗位有大赛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技能大赛的类别、获奖名次等证明材料(须于2024年4月23日前取得)。
9)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交劳动合同(或有用人权限的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以及相应的社保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23日。
10)应聘残疾人定向招聘岗位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等相关材料(2024年4月23日前核发)。
11)本人签名确认的《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12)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所需材料中,身份证、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核实后原件退回,复印件学院留存;其他表格、证明、信件等均需原件,学院不再退回。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的为准。面试时间、地点等将提前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1.笔试安排
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师教育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分数线由学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初级岗位1:3,中级岗位1:5,简化程序免笔试岗位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
笔试成绩查询入口将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考生可以凭本人信息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2.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需要技能测试的岗位面试包含试讲、答辩和技能测试三个环节,其中试讲成绩占30%,答辩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40%。
其他岗位面试包含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其中试讲成绩占70%,答辩成绩占30%。
试讲采取指定内容方式进行,面试前三天告知应聘人员试讲要求、试讲参考教材等面试相关事宜。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序。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采取简化程序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试讲成绩、答辩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序。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试讲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四)考察体检
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根据学院实际,此次公开招聘先体检后考察,并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察。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清查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小组将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撰写考察材料。
对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档案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有关手续,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1-89638828 89638826
监督电话:0531-89638502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海棠路800号,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301办公室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22日
2024年浙江宁波市镇海区面向高技能人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浓厚“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拓宽高技能人才队伍职业发展通道,引导更多青年投身技能、热爱技能、崇尚技能,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市镇海区决定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级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至6月21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栏。
报考人员按实注册个人信息,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选择对应岗位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必须在报名系统内同步上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6月22日9:00至6月24日16:00。
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根据填写的报名信息,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报名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与报考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6月25日9:00至16:00。
已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工作人员”栏,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予受理,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报考同一岗位的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招聘指标将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gov.cn/)上公布。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7月4日9:00至7月6日9:30。
已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栏,登录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后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本次笔试不提供相关参考用书,笔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
考试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gov.cn/)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招聘单位对入围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入围面试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地点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1)《2024年宁波市镇海区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需附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户籍证明);
(3)社保缴纳证明;
(4)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5)学历证书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证书或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证书;
(6)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入围面试对象在实施资格复审24小时前,书面提出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报考者专业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gov.cn/)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入围体检人员自理。
2、考察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考察组提交书面申请。
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在体检、考察阶段,因放弃或结果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有异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相关规定自查并清理享受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农村宅基地审批、房改政策等情况,不愿清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5月31日(含)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上述时间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二)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户籍、社保缴纳计算时间统一截止至2024年5月31日(含)。
(三)截至2024年5月31日(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相应人事考试中因违纪违规,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定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有关报考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五)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六)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人力社保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七)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关的辅导培训班。
(八)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gov.cn/)上公布,请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具体详见附件(工作时间开放)
监督电话:0574-89287143(工作时间开放)
宁波市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31日
2024年浙江台州三门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因三门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截止日期计算至2024年6月12日,下同)。计划表中对年龄有要求的,以计划表为准。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所载为准;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执业资格及年龄等条件,以《计划表》为准,其中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学位须与所要求的学历相对应。
6.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4年毕业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2024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4年9月30日前。
7. 计划表中对取得相应资格证书(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的规定中,涉及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仅指2023年或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等详见《三门县医疗卫生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
1.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领到毕业证书的,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执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报考人员填写《三门县医疗卫生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4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报名无效。
3.报名地点:三门县卫生健康局六楼会议室(三门县海游街道湫水大道9号)。
4.报名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三门县卫生健康局513室组织人事科教科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6月20日-6月21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四、考试
(一)临床医学类高层次人才、临床医生B及药剂科岗位:根据报名情况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择优录用。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二)其他岗位: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所报专业的相关医学综合理论知识,满分12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考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确定入围体检名单。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相应增加招聘计划数,一并入围体检。
(三)考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6月22日上午9:00-11:00。
2.地点:见“准考证”。考试时,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不予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制进行管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或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递补。
本次招聘的卫技人员聘用后必须在所报考的单位服务满5年(不包括规范化培训时间),5年内不得辞职、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需具有执业资格的卫技人员,聘用后两年内未通过执业资格考试或四年内未通过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的,聘用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三门县人民医院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聘用后实行公立医院员额备案制。
2.乡镇卫生院岗位统一招聘后,再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3.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4.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6-83332238(三门县卫生健康局),监督电话:0576-83353197(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0576-83361711(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三门县医疗卫生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计划表
3.人才待遇一览表
三门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31日
附件1:
三门县医疗卫生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计划表
招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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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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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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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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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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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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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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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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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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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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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类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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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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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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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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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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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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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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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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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生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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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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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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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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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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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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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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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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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鼻咽喉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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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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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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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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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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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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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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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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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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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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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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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中医康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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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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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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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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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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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诊断(超声科、放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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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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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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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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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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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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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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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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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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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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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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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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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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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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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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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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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D、肌电图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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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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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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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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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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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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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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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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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电图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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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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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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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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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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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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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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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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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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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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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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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治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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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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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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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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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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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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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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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临床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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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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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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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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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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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生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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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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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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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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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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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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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年龄40周岁及以下(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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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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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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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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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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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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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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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年龄40周岁及以下(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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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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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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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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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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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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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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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年龄40周岁及以下(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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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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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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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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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影像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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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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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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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放射技士及以上资格证书,年龄40周岁及以下(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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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保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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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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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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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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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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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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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执业医师资格(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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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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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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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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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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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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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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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检验技士及以上资格证书(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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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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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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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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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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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检验与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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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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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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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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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人才待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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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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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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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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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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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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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临床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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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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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薪制(具体待遇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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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薪制(具体待遇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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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在编薪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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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在编薪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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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在编薪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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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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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政策最高享受12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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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政策最高享受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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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政策最高享受正高50万元、副高30 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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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政策最高享受3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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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政策最高享受1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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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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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政策享受台州市房票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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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政策享受台州市房票补贴最高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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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政策享受台州市房票补贴正高50万元、副高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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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政策享受台州市房票补贴最高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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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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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政策享受台州市安家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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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政策享受台州市安家补贴最高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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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政策享受安家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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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政策享受台州市安家补贴最高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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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政策享受台州市安家补贴最高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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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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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三门县人才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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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三门县人才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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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三门县人才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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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三门县人才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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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三门县人才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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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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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政策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和配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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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政策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和配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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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宁波市奉化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招聘107人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的意见》(奉党办〔2018〕25号)、《关于印发〈奉化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招聘办法〉的通知》(奉人社〔2018〕103号)、《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奉党办﹝2022﹞56号)文件规定,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奉化区妇幼保健院等51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由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原则,通过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
本次招聘流程中的报名、资格审查初审、考试、体检、考察环节由奉化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委托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奉化分公司组织实施。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名称、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1、2)。
学历(学位)、户籍、职称和从业资格的取得时间以及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05月31日~2024年06月04日下午16:00。
2、报名方式:邮件报名。
考生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照片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凭国外学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4)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fhdf@nbohrs.cn。《报名登记表》非WORD格式的,一律不予受理。
邮件名称写明:用人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名称+考生姓名。
邮件报名后,考生应当电话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否则因邮件未发送成功导致的报名无效的后果由考生承担(已收到邮箱自动回复报名成功的则无需电话确认)。联系电话:88975336(傅老师)。
(二)报名资格审查
经初步审核,符合报名要求的考生名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将在奉化人才网(www.fhhrss.net)的“招考信息”栏目上通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地点,随带规定的书面材料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书面材料包括:1、报名登记表1份;2、一寸免冠照片2张;3、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提供);4、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资料证件不全或提供的资料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作放弃。
资格审核合格考生人数不得低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如低于招聘计划数,则核减招聘计划数至少至资格审核合格考生人数;资格复审合格考生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将在现场发给《面试通知单》。
(三)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反应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求实精神、举止仪表等。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按照《面试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增加客观题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客观题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客观题笔试成绩排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对象在奉化人才网(www.fhhrss.net)“招考信息”栏目上公布。
(四)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
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市、区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考察
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奉化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的淘汰。
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区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聘用
经上述程序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在奉化人才网(www.fhhrss.net)“招考信息”栏目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社会人员现在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
(七)递补规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1、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不服从体检安排而被取消体检资格或录用资格的。
2、考察对象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
3、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
五、其它事项
薪资待遇具体根据奉化区政府关于编外用工待遇的相关规定和具体岗位设置及用人单位内部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由宁波市奉化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8506065(工作时间开放),监督电话:88506212。
宁波市奉化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0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