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庆市黔江区事业单位招聘120人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工作经历。
 
  除明确规定外,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如考生连续工作时间为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则视为工作经历满一年,以此类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根据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认定。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8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5月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应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3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2年,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其中,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要求的职称,均须为非基层定向职称。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最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乡村医生岗所要求的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医学专业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医学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医学专业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2023年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对待。
 
  本公告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考生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可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目前已取得规培证的,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在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qianjiang.gov.cn)“公示公告”栏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提交报考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9日9:00时至5月13日9:00时。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选择“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点击进入)”栏目,点击“重庆市黔江区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考生根据提示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渝快办”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考生务必牢记。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规格:140×180像素,照片要求为jpg格式,30kb以下)。
 
  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前,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以及各个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电子照片已上传但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4年5月13日12:00时前进行照片修改,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2.网上缴费。考生照片审核通过后,须在2024年5月13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人收取),确认参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3.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最低降至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由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退还其报名考试费。
 
  4.打印准考证。报名并缴纳了考试费的考生,应于2024年5月22日9:00至5月25日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最终缴费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等情况将在缴费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qianjiang.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各岗位笔试具体科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笔试时间暂定于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后进入下一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低于12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4)若实际参加下一环节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3.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qianjiang.gov.cn)“公示公告”栏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名单的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5),参加报名资格复审。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复审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方向”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国(境)外高校2024届毕业生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并最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6),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因进入资格复审考生提供通讯方式不准确、拒不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招聘方可采取短信、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等方式通知,对未按要求参加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招聘方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下一环节。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黔江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三)面试。
 
  面试由黔江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项目为专业面试(仅乙类岗位设置)和综合面试。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实践能力等,分值为100分,时间8分钟;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时间10分钟。各岗位具体的面试项目详见附件1。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同一面试组平均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甲类岗位: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综合面试成绩×40%。
 
  乙类岗位: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专业面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2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qianjiang.gov.cn)公示公告栏公示。
 
  六、体检、选岗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黔江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同一招聘岗位属多个招聘单位的(详见附件1),报考该岗位的体检合格考生应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本人选择招聘单位,即“选岗”。因处于孕期未完成体检的考生,可按照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先行选岗。考生的总成绩相同时,按照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选岗顺序。选岗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因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单位,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选择的拟聘单位。确定拟聘单位后,开展考察工作。
 
  体检及选岗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决定。如需递补,则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员,且递补人员的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同一面试组平均分。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qianjiang.gov.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条件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我区正处于机构改革期间,如因此产生的招聘单位撤销、单位更名、编制核减、编制划转等情况,将对招聘到岗人员同步调整用编、用岗。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区服务满5年,方能向区外流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最低服务期申请解除人事关系者,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且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及其他事项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qianjiang.gov.cn)及时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考核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报考条件、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咨询:023-79221698。
 
  (三)网上报名、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79221686。
 
  (四)本公告由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2.附件2:黔江区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doc


2024年河南郑州大学附属洛阳中心医院就业见习人员招募85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85人,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实训基地”,帮助其提升就业能力,积累工作经验,为实现就业打下基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规〔2019〕6号)、《关于实施梦想启航河南省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218号)、《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见习管理工作的通知》(洛人社〔2023〕60号)。
 
  二、具体要求
 
  (一)满足申请就业见习人员条件:
 
  1.洛阳市内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普通高校各类毕业生以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2.洛阳市内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专中职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需进行失业登记)。
 
  (二)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护理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医学影像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务管理、档案学等相关专业。
 
  (三)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有较强综合素质和责任感。
 
  (四)身体健康,能够完成见习岗位工作任务。
 
  三、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自2024年5月14日起,招满为止。
 
  报名方式:满足以上条件且有就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将个人简历+报名信息表(见附件)投递至至洛阳市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邮箱lyszxyyjyjx@163.com(简历中请务必提供jpg格式的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扫描件或照片),邮件题目格式为:就业见习+姓名+学历。
 
  我们将对报名人员的信息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定期分批通知参加考试,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看邮件反馈,以便接收考试通知。招满为止,初审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见习管理
 
  1.录取人员见习录取后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时间为12个月,按照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规定发放相应生活补贴。
 
  2.见习期间,医院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和见习单位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原则,认真履行职责,配合完成任务,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离岗。
 
  本次招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不符合就业见习人员条件的,一律取消招募资格。
 
  (咨询电话:63892012)
 
  附件:1.个人简历表.docx
 
  附件:2.报名信息表.xlsx

2024年广西河池学院附中自主招聘实名编制教师公告

  
 
  河池学院附中位于河池学院东校区与西校区之间,坐落在巍峨雄奇的会仙山南麓,蜿蜒秀丽的龙江河北岸。学校创建于1968年12月28日,2003年河池师专升级为河池学院时又更名为河池学院附中,是一所隶属于河池市教育局管理的全日制初级中学。历年获得“河池市教育教学综合质量优秀学校”。
 
  一、招聘教师岗位科目、人数:
 

岗位

数学教师

历史教师

体育教师

地理教师

计算机教师

心理教师

计划招聘人数

1

1

1

1

1

1

用编性质

实名编制

实名编制

实名编制

实名编制

实名编制

实名编制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具体参看“河池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自主招聘教师公告”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七)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学历、学位要求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报名的相关事项
 
  (一)招聘方式
 
  学校定于2024年5月19日参加“河池学院2024届毕业生校园招聘会就业双选会”进行招聘。
 
  (二)招聘时间
 
  2024年5月19日(星期日)9:00—13:00。
 
  (三)招聘地点
 
  河池学院东区田径场。
 
  (四)报名方式
 
  2024年5月19日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河池市教育局自主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
 
  2.个人承诺书(附件2)。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正反面复印件。
 
  4.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报名人员,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 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名人员,提供有效考试合格证明(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审核)。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面试
 
  招聘工作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以现场招聘报名电话通知入围人选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老师18174908385
 
  兰老师13877803282
 
  联系邮箱:25143093@qq.com
 
  联系地址: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公园东路148号
 
 
 
  河池学院附中
 
  2024年5月14日

2024年贵州黔西南州晴隆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17人方案

  
 
  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晴隆县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7名,根据《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黔西南州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规定,为确保人才引进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在晴隆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招聘办)设在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本次人才引进按发布岗位需求、报名及资格初审、测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
 
  三、引进计划及岗位
 
  晴隆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17名,具体引才单位、岗位详见《贵州省十二届人博会晴隆县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人才需求表》)。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2024年4月15日至28日通过贵州人才博览会平台(https://rc.guizhou.gov.cn/)投递简历报考晴隆县相关事业单位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详见附件2)。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的专业素养和知识结构,符合我州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需要;
 
  4.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职称;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10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工作特别需要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1973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7.在晴隆县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8.符合岗位相关要求,具备拟报名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作为人才引进对象
 
  1.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贵州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列入本次引才对象范围;
 
  2.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
 
  3.曾在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辞职(解除聘用合同)后不满1年(截至2024年4月10日),或未办理任何手续离岗的人员;
 
  4.参加2024年3月黔西南州赴省外高校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活动并与单位签订《意向性协议》人员;
 
  5.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人员;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正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10.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学术不端等问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参加引聘。
 
  五、测评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进入测评环节。中共晴隆县纪委晴隆县监委机关服务中心(简称“纪委机关服务中心”)岗位因报名人数较多,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评;其他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测评。
 
  (一)笔试
 
  报考纪委机关服务中心岗位的考生需进行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为150分。考生笔试成绩须达75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3.《笔试准考证》发放
 
  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要求:考生凭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如因特殊情况委托他人代领,需出具委托书,委托书上写明原因签名并加盖手印,被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
 
  1.面试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招聘办负责制定面试方案及组织面试工作。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100分)计算。
 
  2.纪委机关服务中心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引进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其他岗位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3.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若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由县招聘办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4.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1.纪委机关服务中心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 +面试成绩×40%。
 
  2.其他岗位(不含纪委机关服务中心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3.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其他事宜
 
  笔面试具体事宜将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l.gov.cn/)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及时查看。如因考生未及时查看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若考生对本人测评成绩有疑义的,须在测评成绩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县招聘办”书面申请复核,逾期申请的,不再受理成绩复核事宜。
 
  注:如因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测试时间的,将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l.gov.cn/)另行公告。
 
  六、资格复审
 
  测评结束后,按照岗位引进计划数1: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测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不再联系下一考生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6月6日至7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资格复审递补时间:2024年6月8日至9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一)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人才需求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可以请委托人办理。除以上材料外,需出具委托书,委托书上写明原因签名加盖手印,被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件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七、体检
 
  根据各岗位引进需求人数,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办”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统一组织实施。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县招聘办”书面提出,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书面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标准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l.gov.cn/)。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办安排部署。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由县招聘办报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本方案中规定的不作为人才引进对象的人员;
 
  3.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籍(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报名时填报不实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
 
  4.学籍(人事)档案不符合档案管理部门相关要求的人员;
 
  5.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经报名及资格初审、测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l.gov.cn/)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和程序行文聘用,并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一)聘用人员在晴隆县最低服务期为五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申请调出晴隆县,不得参加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引进)考试。若有违反,视为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相关违约责任事宜在聘用合同内另行约定)。不愿意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不服从组织安排、不能正常履职的,由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十、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县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更改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构成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须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无论进入到招聘的任何环节,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档案等证件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资格认证材料,并提供给招聘单位进行审核验证,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相关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将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l.gov.cn/)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如因考生未及时查看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须如实填写本人电话号码且保持畅通并及时接听,凡在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中需电话联系考生,若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原因无法联系考生本人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培训班。
 
  (五)本《方案》由晴隆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此次人才引进工作若有另行新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咨询电话:0859-7821049监督电话:0859-7612055
 
 
 
  晴隆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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