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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临湘市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因工作需要,临湘市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共计划选调工作人员2名,使用全额事业编制。
1、市统计局统计事务中心文字综合工作人员1名。
2、市统计局普查中心普查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临湘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含自筹、差额编制)工作人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5月及以后出生),其中文字综合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文字综合工作经历。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干部人事档案中无影响流动调配的问题。
6.符合流动调配的其他条件。
7.选调条件有关说明。
选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处分处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6.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7.工勤人员;
8.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选调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工作经历年限、服务年限、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7日。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 5 月 7 日在临湘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 2024年 5月14日至5月16日(工作时间),报名地点:临湘市统计局609室,联系电话:0730-3726673。
2.报名材料。填写《临湘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编制卡,现编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参加公开选调证明(报名材料复印请使用A4纸型,除证书证件的原件外,其余资料一律不退)。
3.报名要求。考生须认真阅读公开选调公告,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临湘市统计局按照选调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由临湘市统计局统一制作发放。
(四)考试
公开选调应当形成竞争,报名人数多于拟选调人数即可开考。考试委托临湘市人社局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进行。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与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
2、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同分处理办法。以有在办公室工作、统计工作经历者优先。
(五)体检
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另加毛发检测项目和心理测试,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临湘市统计局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对干部档案、个人有关事项、廉政情况、信访举报等进行核查,重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选调对象。
(七)跟班试用
拟选调对象跟班试用3个月,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八)递补规定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选调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由临湘市统计局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考试成绩、拟选调对象名单及相关通知、公告在“临湘市政府网”公布。
(九)流动调配和聘用手续办理
按规定程序到人社、编制部门办理流动调配和聘用手续。试用合格的自筹、差额编制人员按程序转为全额事业编制。
五、其他事项
1.凡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递补以及流动调配和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考生务必及时关注“临湘市政府网”的公告、通知,特别要关注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错过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考生和工作人员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查处。
5.举报受理单位: 临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联系人:兰组长
联系电话:0730-3701772
临湘市统计局
2024年5月7日
2024年广东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招聘一般专干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人力资源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一般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2024年6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职位表》(附件1)。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6月11日下午6:00。
2.报名资料:
(1)《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公开招聘一般专干报名表》可编辑电子版、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学历、学位验证(学信网、学位网电子认证);
(5)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3);
(6)任职回避承诺书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4);
(7)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
(8)《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可编辑电子版(附件5)。
3.注意事项:《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公开招聘一般专干报名表》、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任职回避承诺书等报名材料必须手写签名。
4.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及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rzjbgs@szgm.gov.cn,压缩包文件名为“姓名+一般专干+岗位编号”;报名资料请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投递的资料不予受理;
(2)报名咨询:光明区人力资源局,0755-88214381,金小姐、杨小姐;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5.纳入“备选库”:
报名过程中,报考人员可在报名表(附件2)中选择是否同意纳入“备选库”,当报名人员成绩达到合格线时,未被招用的原则上可纳入“备选库”,有效期为半年。若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出现岗位空缺时,可结合岗位需要从“备选库”中择优补录。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3.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报考的最高年龄、取得相关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本公告发布前一天;
5.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而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本次考试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不足1:5比例的,则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总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用。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分数高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录取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光明区人力资源局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结合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将由劳务派遣服务机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一般专干用工性质均为劳务派遣用工,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七、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光明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进入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不合格,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视具体情况可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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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深圳市龙华区招聘专业聘用人员26人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机关事业单位专业聘用人员,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具体岗位要求参见《深圳市龙华区2024年6月公开招聘专业聘用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程序
(一)报名网址:
https://zhaokao.szhr.com.cn/
(二)报名时间:
2024年6月5日15:00-6月12日15:00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人员。其中,2024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报考者均须于报名首日(即2024年6月5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或执(职)业资格要求、工作经历、年龄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至2024年6月5日(如岗位要求35岁以下,则1988年6月5日后出生人员可报考);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材料:
1.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有效期内);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电子扫描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学生证电子扫描件,缺一不可);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5.岗位条件有专业技术资格或执(职)业资格要求的,需上传相应证书扫描件;
6.岗位条件有工作年限或工作经验要求的,需上传相应佐证材料,如:合同、社保清单、工作证明、离职证明等。报名时如无法提供的,需上传本人签名的工作经历佐证承诺书(附件2),相应佐证材料于面试时提供;
7.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
(六)温馨提示: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在线验证,有效期选择6个月。
2.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考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上传中国教育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考
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一个岗位,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详细查看《深圳市龙华区2024年6月公开招聘专业聘用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提交报名后不允许修改报考岗位。
三、资格初审
2024年6月12日15:00-2024年6月14日15:00为补充材料时间,该阶段不接受新报考人员报名。因资料不全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补充材料时间结束前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资格初审不通过,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线上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在招聘的各个环节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或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
机关事业单位专业聘用人员考试时限120分钟,笔试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结合,主要考核辅助行政职业能力、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6月18日15:00-2024年6月21日15:00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将无法参加笔试。
(三)笔试时间与方式: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参加线下笔试。
笔试初定于6月下旬在深圳市龙华区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龙华区2024年6月公开招聘专业聘用人员笔试时间与龙华区2024年6月公开选用劳务派遣人员笔试时间一致。
五、职业倾向测评及面试
从笔试合格的人选中,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面试人选需配合参加职业倾向测评,测评结果不计入面试评分,不影响最终招聘结果。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由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及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六、成绩及入围体检人选公布
(一)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5分,笔试成绩或者面试成绩不达合格线的不予确定为入围体检人员。
(二)从笔试和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报考人员需按照入职体检的要求进行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
(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及应届生、建档立卡等困难高校毕业生。
(四)笔试合格但未进入面试人员及面试后未被选用人员将纳入我区非编人员后备库,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各用人单位有岗位空缺时,可面向后备库人员直接组织面试。
七、入职
本次招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信报考。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导致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六)本次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七)报考咨询电话:0755-86720647、18710196497、15018822175;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55-2291974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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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面向“民转公”学校招聘27人公告
为切实做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为公办学校(以下简称"民转公")后教师队伍配置工作,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鄞州区"民转公"(含终止办学或停止招生)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定向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
鄞州区"民转公"(含终止办学或停止招生)学校非事业编制在岗教师(截至时间以2022年6月社保缴纳凭证为准)。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4.具有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所需的专业要求;
2024年6月7日8:30—6月11日11:30(每日晚上20:00—次日早上8:30报名通道不开放)。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按提示要求录入个人信息并选择招聘岗位。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2024年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面向“民转公”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通道
鄞州区教育局在报名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对已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开放。
已报名人员可在6月12日14:00—17:30,通过扫描报名二维码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在规定时间(6月13日8:30—11:30)内再补充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得改报。
再次报名人员可在6月13日14:00—17:30查询报名初审结果。
初审结束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酌情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指标。取消或核减的招聘指标及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将在鄞州教育网"公示公告"、"教师招聘"栏(下同)及时予以公布。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数比超过(不含)6:1的,则该岗位招聘人员需先进行初试。初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招聘人员的分析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专业综合素质以及职业发展愿景等情况,该岗位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6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不带入考试总成绩。
面试形式为试讲,主要测试课堂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综合技能,总分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确认和笔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确认和笔试环节。面试成绩和进入资格确认和笔试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鄞州教育网公布,同时公布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
所有岗位进入笔试环节人员须按照资格确认材料清单(详见附件),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确认。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参加笔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笔试资格。进入笔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鄞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详见鄞州教育网通知。
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主要内容为综合写作,总分100分。进入笔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
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各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若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与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另行加试。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鄞州教育网公布。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鄞州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相关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前,鄞州区人力社保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档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新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未办理的,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人员入职时需按相关规定自查并清理享受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农村宅基地审批、水库移民扶持、房改政策等各项待遇。
1.资格确认不通过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确认的,空缺名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2.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3.在体检和考察环节有放弃或不合格者(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公示等环节出现招聘岗位名额空缺、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不予聘用的,在该招聘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4.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者,在鄞州区教育局报送鄞州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材料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实行服务期制度,聘用人员在鄞州区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试用期,其中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及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招聘岗位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国(境)外高校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5.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6.鄞州区教育部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区教育部门无关。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9189435、89189436(工作时间开放);监督电话: 0574-89292903 (鄞州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工作时间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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