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武威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80人方案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师〔2024〕4号)精神,2024年我市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2024年,我市将在凉州区、古浪县、天祝县实施“特岗计划”。
 
  二、计划和岗位
 
  (一)全市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80名(含已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4名),聘期3年。其中凉州区招聘30名(含2023年已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2名),古浪县招聘25名,天祝县招聘25名(含2023年已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2名)。
 
  (二)各实施县(区)招聘计划和岗位详见各县区2024年“特岗计划”学科岗位需求计划表(凉州区附件5、古浪县附件6、天祝县附件7)。
 
  三、基本原则
 
  (一)招聘工作由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二)按照学科结构和教师岗位需求,科学合理设置招聘岗位。
 
  (三)设岗学校为“特岗计划”实施县(区)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四)“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由市(州)统筹组织、以县(区)为主,实行公开选拔、按岗招聘、合同管理,明确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为乡村学校补充特岗教师;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足球方向)、英语、科学、劳动、艺术、信息科技、心理健康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六)各县(区)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落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的《甘肃省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具体措施》(甘退役军人发〔2023〕30号)要求,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特岗计划”。
 
  四、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具有农村教育情怀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3.各县区学历要求具体如下:
 
  凉州区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师范类专业。
 
  古浪县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师范类专业。
 
  天祝县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
 
  4.各县区户籍要求具体如下:
 
  报考凉州区岗位户籍要求:户籍地为凉州区(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或高考时家庭户籍在凉州区的毕业生均可报名。
 
  报考古浪县岗位户籍要求:古浪县生源或古浪县户籍(因婚等将户籍迁入古浪县的毕业生可报考,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
 
  报考天祝县岗位户籍要求:天祝县生源或天祝县户籍(因婚等将户籍迁入天祝县的毕业生可报考,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 )。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各县(区)可适当放宽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年龄限制。
 
  (二)教师资格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
 
  1.报考“特岗计划”的考生,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尚未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考生,应参加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且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认定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2.物理、化学、生物教师资格证书可报小学科学岗位。报考小学全科岗位的,专业为小学教育或初等教育,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不做限制。
 
  (三)其他要求
 
  1.已签约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免试纳入特岗教师管理。
 
  2.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参加2018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甘肃省深度贫困县农村学校支教行动”且支教合格的考生,凭《甘肃省深度贫困县农村学校支教行动实习支教鉴定表》的复印件(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面试成绩加10分。
 
  4.各实施县(区)教育局要及时向市教育局上报“特岗计划”的岗位设置表,于线上报名开始前向社会公布本县(区)“特岗计划”招聘公告,并将岗位设置表一并进行公布,同时将招聘岗位要求的笔试试卷类型(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及具体学历要求标注在岗位设置表中明显突出位置,提醒考生结合自身条件选择合适岗位进行报考。
 
  五、实施程序
 
  (一)报名
 
  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全程网上报名,免交报名费。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做出承诺,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和考试后教育部门的审核,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及接受处理,并签署报名系统中的《“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对考试后资格审核环节中发现与报名提交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取。对编造报考条件,骗取考试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至5月31日18:00
 
  (1)考生注册。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2024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特岗计划’服务考试”,使用本人正确手机号码(需保持畅通)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上传照片。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并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大小应小于20K,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须按要求重新上传,否则报名不能通过,照片上传成功后不能修改。
 
  (3)签定《“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注册完成后,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特岗计划”实施文件和《“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在诚信承诺的基础上确认承诺书内容并提交,提交后立即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4)填写报考信息。考生以各设岗县(区)的户籍要求为准,每人限报一个志愿服务县的一个学科岗位。“三支一扶”“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三类项目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项,选择填报其中一项后不得改报;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取消报考资格,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名信息确认
 
  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至5月31日18:00
 
  (1)报考信息提交。“特岗计划”报考信息提交后,由报名系统对报考信息自动进行确认(非人工审核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点击“报名结果”,查看系统确认结果,仅保存报考信息但未提交的,报名不成功。
 
  (2)信息修改
 
  ①个人身份信息修改
 
  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个人身份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个人身份信息不予更改。
 
  修改流程: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填写《“特岗计划”考生身份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4),现场向报考服务地县(区)教育部门提交修改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县(区)教育部门审核后报市(州)教育部门汇总,由市(州)教育部门向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上报汇总后的修改申请,上报时间截止为2024年5月31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温馨提示:因信息修改需要一定办理周期,报考人员向当地县(区)提交修改申请后,无需等待修改信息结果,各地应当引导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先按照正常流程完成报名,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②其他报考岗位信息修改
 
  除“个人身份信息修改”中的两类个人身份信息外,经报名系统确认通过的其他报考信息,如有填写错误,报考人员可点击“填写报考信息”中的“修改”按钮自行修改,一旦点击“修改”按钮并保存后,必须重新提交报考信息进行报名确认,并点击“报名结果”查看系统确认结果。若修改后未重新提交系统进行报名确认,则报名不成功。
 
  3.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6月24日9∶00至6月29日9∶30
 
  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进入 “准考证打印”栏目,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
 
  (二)笔试
 
  1.笔试组织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全省“特岗计划”考试报名系统维护、信息汇总、命题制卷、试卷保管、考场编排、阅卷登分、雷同处理、成绩查询等考务组织工作。笔试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教育部门配合做好考务工作。各级考务组织实施产生的工作费用由同级财政负责承担。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2024年6月29日9:00-11:00;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2024年6月29日14:00-16:3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为准。
 
  3.笔试科目和内容
 
  本次考试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两部分,各占100分,总分200分。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按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分别命题考试。其中,文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学语文、历史、地理;理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音体美类测试内容为音乐、体育、美术专业的相关知识。
 
  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4.应试证件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者,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5.考场设置
 
  在武威市分设考区,考点设在市直学校和凉州区的标准化考场。市人社局于6月12日前将试卷预订单和考点考场设置编排表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6.考试违纪处理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考试结束后,由国家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雷同试卷考生存在作弊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由人社部门对其做出违纪违规处理。
 
  7.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7月15日左右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进入“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对因违纪或违反《“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郑重提醒: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是“特岗计划”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的唯一官方网站,考生请勿登录点击山寨网站、虚假网站不明链接填写个人身份信息,以免造成信息泄露。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至7月18日(如有调整,以公告为准),地点在“特岗计划”实施县(区)公布的指定地点。笔试结束后,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的《甘肃省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
 
  已参加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学科报考相应岗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纸质证书遗失的,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中国教育考试网、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并承诺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的取消招聘资格。
 
  如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代理人进行审核,审核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核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实施,依据报考条件对面试资格进行审核确认。
 
  (四)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各实施县(区)严格按照分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对应学科招聘计划的120%划线,笔试成绩按照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小数点后第三位及之后数字进行四舍五入,下同)排名,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不足招聘计划120%的学科,各市(州)可综合考虑,根据紧缺程度,结合该学科所在大类(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考生平均分数划定最低分数线,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可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面试工作由实施县(区)教育、人社部门按照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的统一安排组织进行。各县(区)要认真组织面试工作,严格面试程序,面试过程要全程录像,保证考试公开、公平、公正。组织选拔特岗教师过程中产生的面试费用由实施县(区)承担,不得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五)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各实施县(区)要按照中小学文科、理科、音体美类笔试总成绩(满分200分)/2×7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30%换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实施县(区)按照分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及对应岗位学科,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笔试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在确定的拟录用人员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拟录用人员自愿选择岗位。如实施县(区)拟录用人员达不到计划数的,在设岗不变的前提下,由市教育局在本市跨县区、同学段同学科进行调剂,不得更换岗位、跨学科调剂,同时要求跨县区调剂人员笔试成绩达到调剂县区设置的本岗位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线。如调剂结束后仍有剩余岗位,由市教育局汇总报省教育厅进行全省补录,开展补录的市(州)可适当推迟第二批特岗教师到岗时间。
 
  (六)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由各实施县(区)按照当地事业单位录用人员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复审和公示
 
  各实施县(区)负责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于2024年7月26日前将审核同意的拟聘用特岗教师汇总名单(附件2)和“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总结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统一汇总后报送省教育厅复审并公示。
 
  (八)录取并签订聘用合同
 
  全省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发布录取通知文件,设岗县(区)与拟聘用的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九)岗前培训与上岗任教
 
  1.各县(区)要对标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目标,围绕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培训规划,为特岗教师提供高质量的培训研修服务。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不断提高教师自身修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岗前培训,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按照特岗教师实际需求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加强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师范专业毕业生,培训安排不少于10天,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培训安排不少于20天。
 
  2.特岗教师须根据设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到合同规定的学校上岗任教。
 
  六、保障政策
 
  (一)特岗教师享受《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33号)中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各县(区)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4〕64号)要求,从2024年1月1日起,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82万元提高至4.18万元 ,按规定参加“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除中央工资性补助外的部分,由市县财政负责补齐。要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三年服务期满后由实施县(区)教育、人社部门组织进行岗位考核,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由服务单位、县级教育部门会同人社、编制部门通过直接考察或考核等专项公开招聘方式,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由实施县(区)负责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实习期或试用期,做好《教师服务证书》发放和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
 
  (二)“特岗计划”的实施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免试纳入特岗教师管理。特岗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三)不得随意调动(含借调)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实施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特岗教师的统一管理和日常考核,对违反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严肃处理。对于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一经查实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公开通报。
 
  (四)特岗教师户口和档案关系原则上统一转至工作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七、工作要求
 
  (一)积极有效开展招聘工作
 
  各实施县(区)要建立健全招聘考试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及时管控和妥善处理考试期间突发事件,确保2024年全省“特岗计划”招聘安全有序、公平公正进行。各实施县(区)要及时广泛发布招聘信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尽快启动2024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公告须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上发布,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推介招聘信息,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和社会知晓度,及时为高校毕业生应聘提供岗位信息。
 
  (二)扎实做好特岗教师信息管理
 
  教育部将把“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作为“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核定招聘计划和拨付中央补助经费的基础数据,各实施县(区)录取结束后,要高度重视、倒排时间表、明确责任,扎实做好“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数据补充和更新工作,确保年底前数据库完整准确。同时,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
 
  (三)从严开展实施工作监督检查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要加强特岗教师保障政策落实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特岗计划”实施管理不到位,招聘计划完成不好,特岗教师待遇保障和入编入岗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县(区)一经核实将给予通报批评。存在拖欠特岗教师工资待遇,不能为其缴纳“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险,不能及时为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办理入编手续等情况的,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及时整改。
 
  八、联系电话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请与县(区)教育部门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附件3)。
 
  本方案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各县(区)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县(区)《实施方案》,由县(区)教育局负责发布解释,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2024年山东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40人简章

  
 
  根据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8〕18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程(试行)》(鲁人社规〔2022〕3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全市教育卫健部门所属学校医院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东人社发〔2019〕10号)、《关于2022年度学校、医院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字〔2021〕106号)等文件规定,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现将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以后出生),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日期开始前6个月内,应聘人员为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实名制人员或控制总量人员的,不得应聘。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于面试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招考岗位为“面向残疾人”的,报考人员须于6月17日前持有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生活能够自理,无全身性、进行性疾病,并符合招考岗位的要求,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要求。
 
  二、招聘岗位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6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6月17日11:00-6月21日16:00
 
  报名方式:登录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http://www.dysdermyy.org//)网站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按指定网站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6月20日16:00报名截止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6月17日11:00-6月21日16:00
 
  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6月17日11:00-6月2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可于2024年6月26日9:00—6月30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4年6月22日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
 
  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对于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不设或降低开考比例。报名及岗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公布。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视为放弃。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满分100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类(B)、药学类(C)、检验类(D)、中医类(E)、护理类(F)等分别命题,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20%和80%。医疗管理类(G)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80%和20%。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间:2024年6月30日上午9:00-11:00
 
  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参加笔试。
 
  笔试考点设在东营市。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工作由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理论知识、专业技能、业务水平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
 
  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应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经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后,在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报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备案。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提出聘用意见,报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后报东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所有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三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人员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2.本次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4.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6882171(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
 
  监督电话:0546—8338575、8335669(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附件: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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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金华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招聘4人公告

 

因实际工作需要,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2024年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计划(20240202)》(附件)。
 
二、招聘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愿意履行用工(用人)单位相应的职责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2.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近五年内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曾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8.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二年的;
 
9.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10.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1.有其他不宜担任编外聘用人员情形的。
 
(二)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派遣性质,实行合同制管理,薪酬待遇参照《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具体岗位福利参照用工单位相关制度执行。
 
三、招聘程序
 
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岗位要求,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核、实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6月14日11: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通过线上报名平台(https://kszx.ywrcjt.com)进行线上网络报名,不受非工作时间、周末及节假日影响。
 
3.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需详实填写《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2024年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20240202)应聘报名表》
 
(2)身份证;
 
(3)毕业证书;
 
(4)有效期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有有效期内二维码在线验证,登录学信网-学历查询-本人查询,无账号的注册后查询),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证书;
 
(6)一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
 
(7)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提供户口本(首页和印有本人信息页面);
 
(8)驾驶证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根据实际报名岗位所需材料进行在线上传。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不齐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二)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应登录线上报名平台(https://kszx.ywrcjt.com)及时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及未通过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可在2024年6月14日17:00前登录线上报名平台在“我的报考”中进行材料补充、修改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再次接受资格审核,逾期则视作报名不成功。
 
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岗位,则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岗位人员可自公布取消计划之日(含)起24小时内按资格条件要求转报其他相关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三)考试
 
根据岗位要求,考试以“实操/体能测试+面试”的方式开展,各岗位考试开展方式详见《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2024年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计划(20240202)》(附件)。
 
1.实操测试
 
(1)应聘人员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实操测试,实操测试当天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实操测试;
 
(2)实操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实操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根据实操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实施24小时前,若入围面试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根据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实操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若某岗位所有参加实操测试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则该岗位取消。
 
2.体能测试
 
应聘人员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当天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俯卧撑 (1分钟)、蹲下起立(1分钟)。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合格者均入围面试环节。若所有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均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则该岗位取消。
 
3.面试
 
(1)应聘人员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天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能力、逻辑思维、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参加面试人员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若某岗位所有面试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则该岗位取消。
 
4.总成绩计算方法:
 
(1)“实操测试+面试”的岗位总成绩=实操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时保留两位小数,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体能测试+面试”的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时保留两位小数,若总成绩相等,结合考生体能测试情况、综合素质等方面,由用工单位研究后确认录用人员。
 
5.面试成绩、总成绩在线上报名平台(https://kszx.ywrcjt.com)发布,应聘人员可在考试中心查看本人成绩。
 
6.实操/体能测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具体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根据体检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不足招聘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内容包括政审、报名材料真伪查验、是否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个人信用和过往工作经历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经研究确定后,在线上报名平台(https://kszx.ywrcjt.com)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制度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在用工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须在入职前提供报考岗位所需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与义乌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八)储备库
 
本次报考中入围面试但未被录用的人员纳入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储备库,储备时效期为一年。各用工单位岗位出现空缺时,可从储备库中选补,按规定程序录用上岗。
 
四、纪律与监督
 
1.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2.凡与用人(用工)单位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一般不得报考该单位的岗位。在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过程中,工作人员如遇招聘对象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3.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监督电话:0579-89901973。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所在地、工作经历、任职时间、获得荣誉时间等认定统一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2.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线上报名平台(https://kszx.ywrcjt.com)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3.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4.本次招聘试题委托第三方出题机构出卷。
 
5.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环节的,视作放弃。
 
6.用工期间如有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解聘情形,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可以依据有关规定申请人事争议仲裁。
 
7.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部门指导与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员工应自觉遵守相关纪律和制度,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8.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组织方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9.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为非行政、事业编制人员,由义乌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义乌市人才发展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统一招录、统一派遣。
 
10.本次招录不收取报名费、考务费。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并且未授权任何机构开展考前辅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依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和解释。
 
咨询电话:15057923924、0579-89901972
 
现场咨询地址:义乌市稠江街道新科路C6号人力资源产业园8楼801室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义乌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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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深圳市龙华区选用劳务派遣人员81人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拟面向社会公开选用一批机关事业单位非编人员、各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具体岗位要求参见《深圳市龙华区2024年6月公开选用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程序
 
(一)报名网址:
 
https://zhaokao.szhr.com.cn/
 
(二)报名时间:
 
2024年6月5日15:00-6月12日15:00
 
(三)选用对象:
 
选用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人员。其中,2024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报考者均须于报名首日(即2024年6月5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或执(职)业资格要求、工作经历、年龄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至2024年6月5日(如岗位要求35岁以下,则1988年6月5日后出生人员可报考);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材料:
 
1.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有效期内);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电子扫描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学生证电子扫描件,缺一不可);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5.岗位条件有专业技术资格或执(职)业资格要求的,需上传相应证书扫描件;
 
6.岗位条件有工作年限或工作经验要求的,需上传相应佐证材料,如:合同、社保清单、工作证明、离职证明等。报名时如无法提供的,需上传本人签名的工作经历佐证承诺书(附件2),相应佐证材料于面试时提供;
 
7.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
 
(六)温馨提示: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在线验证,有效期选择6个月。
 
2.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考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上传中国教育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考
 
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一个岗位,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详细查看《深圳市龙华区2024年6月公开选用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提交报名后不允许修改报考岗位。
 
三、资格初审
 
2024年6月12日15:00-2024年6月14日15:00为补充材料时间,该阶段不接受新报考人员报名。因资料不全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补充材料时间结束前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资格初审不通过,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线上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在选用的各个环节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用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或选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
 
1.机关事业单位非编人员考试时限120分钟,笔试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结合,主要考核辅助行政职业能力、公共基础知识。
 
2.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时限120分钟,笔试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结合,主要考核辅助行政职业能力、社区综合治理相关内容。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6月18日15:00-2024年6月21日15:00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将无法参加笔试。
 
(三)笔试时间与方式: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参加线下笔试。
 
笔试初定于6月下旬在深圳市龙华区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龙华区2024年6月公开选用劳务派遣人员笔试时间与龙华区2024年6月公开招聘专业聘用人员笔试时间一致。
 
五、职业倾向测评及面试
 
从笔试合格的人选中,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面试人选需配合参加职业倾向测评,测评结果不计入面试评分,不影响最终选用结果。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由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及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六、成绩及入围体检人选公布
 
(一)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5分,笔试成绩或者面试成绩不达合格线的不予确定为入围体检人员。
 
(二)从笔试和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报考人员需按照入职体检的要求进行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
 
(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退役军人及应届生、建档立卡等困难高校毕业生。
 
(四)笔试合格但未进入面试人员及面试后未被选用人员将纳入我区非编人员后备库,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各用人单位有岗位空缺时,可面向后备库人员直接组织面试。
 
七、入职
 
本次选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选用。
 
八、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信报考。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用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选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选用。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导致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六)本次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七)报考咨询电话:0755-86720647、18710196497、15018822175;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55-2291974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组织部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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