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三地质队招聘工作人员8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队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队2022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三地质队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是正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960年4月成立,单位前身为国家冶金部广西冶金地质勘探公司二七三队,后几经易名,1999年开始属地化管理,2001年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三地质队。单位地处西江流域、浔郁平原的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南平路8号。

  

2018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我单位的职能调整为从事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几年来,我单位承担的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有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找矿突矿项目、自治区地矿局部门预算前期地质勘查项目、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广西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以及土壤污染详查项目、开展矿产资源储量核实项目等。所实施的项目均顺利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并获得项目业主的一致好评,为地方政府和矿山企业提供地质技术服务的同时也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社会作出了本单位应有的贡献。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8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三地质队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本次招聘岗位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设置。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年龄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均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或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或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拟聘人员公示以及其他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延长报名时间等情形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考试通知、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电子邮件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或其他形式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6日(5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南平路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三地质队1号办公楼一楼105室人事科。可乘坐2路公共汽车到贵钢站下车往西直走100米即到。

  

3.考试收费: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从本次招聘公告下载打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三地质队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A4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并在表中签名处亲笔签名。

  

3.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外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报考岗位所要求职称或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须加盖公章。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书面说明,经我队同意,可在考核前提供。考核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考核资格)1份。

  

6.报考人员提供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相片4张。

  

7.报考人员委托他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明确被委托人姓名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及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8.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考生将以上报名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压缩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804858440@qq.com,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我队将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以发送短信、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三)开考岗位确认和公布

  

1.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能少于1:3。达到1:3开考比例的可正常开考。

  

2.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通过调增岗位适用专业等放宽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以及延长一次报名时间的方式进行,若通过放宽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延长一次报名时间后,仍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则减少该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核准后,再由我队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发布变更公告,同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放宽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后原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进行二次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无需二次报名,报名方式不变。

  

3.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较多的直接面试岗位须增加招聘环节。开考岗位确认后,对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在40名以上(含40名)的直接面试岗位(指同一岗位),须加试笔试,笔试结束后与其他直接面试岗位一同进入面试环节,但不须缴纳考试费用。

  

(四)笔试

  

1.笔试公告:

  

笔试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发布笔试公告。公布需要笔试的岗位、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笔试公告发布日距笔试之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

  

2.笔试准考证领取:

  

笔试当天,需要进入笔试环节的考生按照笔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凭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签到并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考生需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指定考场按时参加笔试。

  

3.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作答方式进行。笔试科目按照招聘岗位业务类型确定,同类岗位笔试科目相同,使用相同试卷。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两大部分组成,各部分所占分值比例为4∶6。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岗位考试科目在笔试公告时对外公布。

  

4.笔试时间和地点:

  

待定。具体见笔试公告。

  

(五)面试

  

1.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

  

确认开考的岗位,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确认开考的增加笔试环节岗位,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经核准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发布。公布对面试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距面试之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

  

3.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满分值为100分。

  

4.面试成绩相关事项:

  

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现场宣布,并于当天面试结束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和单位办公区域内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5.面试时间和地点:

  

待定(具体见面试公告)。

  

(六)考核

  

考试结束后,我队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增加了笔试环节的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的权重计算。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一同进入考核环节,由我队领导班子根据考核情况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出现考核不合格或者放弃情形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考生,在确定进入考核环节时须提供报考人员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原件以及其他相关资格验证材料的原件,供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核。

  

考核工作由我队负责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指定时限内无法提供的视为放弃考核资格。我队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核人选,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考核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到单位所在地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情形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我队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我队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http://dkj.gxzf.gov.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因无考核、体检合格人选或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公示中注明。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我队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0775-4280122;举报邮箱:296224850@qq.com。

  

七、招聘工作相关人员及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建民、陆梅,电话:0775-4281133、13768152669、18178500031。

  

八、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公开招聘工作

  

为保障广大考生、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安全进行,本次防疫的措施和要求如下:

  

1.考生、考务工作人员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2.考生应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的同时,还须提供48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在进入笔试、面试考场时向工作人员提供以上证明。

  

3.属于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且在治疗或隔离期间的考生,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4.进入笔试、面试考场时,考生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持广西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双码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 <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5.考生参加考试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要求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全程佩戴口罩。

  

6.若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室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7.考生有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等情形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若以上与贵港市最新防疫制度相冲突,以贵港市最新防疫制度为准。

  

查看附件>>>

  

附件1:273队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273队2022年度公招报名登记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三地质队

  

2022年11月30日

  

原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三地质队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dkj.gxzf.gov.cn/xwzx/gggs/t14057509.shtml

2022年广西河池市环江县水源镇人民政府招聘2人公告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源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2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水源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2名,主要从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熟练操作计算机系统,熟悉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9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为河池市的人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纪律行为的;

  

3.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6日。

  

2.报名地点:水源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源镇水源社区1号水源镇人民政府2楼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778-8700016。

  

3.报名方式:可通过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填写《水源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发至水源镇人民政府邮箱(邮箱:sydzb@126.com)或持报名。待接到面试通知后,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和近期小2寸免冠彩照2张到现场进行审核,复印件恕不退还,应聘者的个人信息保密。

  

4.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于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应聘者。

  

应聘者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经查实的,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与岗位相匹配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并宣布进入体检阶段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由水源镇人民政府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关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情形出现职位空缺的,从报考该职位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水源镇人民政府成立干部考察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形出现职位空缺的,从报考该职位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六)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聘用。由水源镇人民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本次聘期为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相关待遇

  

录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环政发〔2021〕38号)文件规定的待遇执行。

  

附件:水源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水源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9日

2022年广西桂林市全州县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工作人员245人公告

  

全州县2022年度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及时补充全州县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 80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实施全州县2022年度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编制和定编定岗不定人编制)工作,计划招聘24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职(执)业资格。

  

(七)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详见《全州县2022年度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九)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2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2.年龄要求: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岀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岗位,具体详见《职位表》(附件1)。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乡镇服务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报考须满足规定的最低年限,并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岀申请,取得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直接面试岗位特殊情况处理方式。为保证报考同岗位人员在同一考场进行面试,保持面试的公平性,如该岗位报名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则需先进行笔试,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

  

二、招聘程序

  

全州县2022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人才网、全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全州县2022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1月5日至1月6日(共2天),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全州县卫生健康局2楼会议室 (地址:全州县桂黄北路39号),联系电话:0773-4815126。邮箱号:qzxwsjkj@guilin.gov.cn。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提交《全州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及职位要求相关资格证明、其它必须的证明材料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确认身份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全州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全州县2022年度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由全州县卫生健康局按统一格式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开考比例及职位改报

  

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职位,由招聘单位出具书面申请,报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并经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确定是否开考。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职位且已报名成功的人员,在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发布取消开考通知(通知公告于2023年1月9日18时前发布)后,于2023年1月10日9:00—1月10日18:00期间可前往报名地点改报其它职位,逾期未改报人员,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

  

领取地点及联系方式:全州县卫生健康局2楼会议室 (地址:全州县桂黄北路39号),联系电话:0773-4815126

  

领取时间:2023年1月12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四、笔试

  

(一)科目和内容

  

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对应类别的一科考试,分值满分150分。试题内容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等内容,考试时长2小时左右,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

  

考试内容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对应内容。

  

(二)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23年1月17日(星期二)如因特殊情况推迟,另行通知。

  

(三)考试地点

  

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考试期间报考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四)笔试成绩公布

  

2023年1月中下旬,在全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全州县卫生健康局一楼公布。

  

五、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经同意笔试开考比例不足1:3的职位除外)。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不低于5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公布后,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招聘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组织面试。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在全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详见面试公告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务必按面试通知书上所载具体时间及要求按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工作由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全州县卫生健康局、中共全州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同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帯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五)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5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面试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同一岗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六、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和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考察,考察组由招聘单位和全州县卫生健康局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三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和招聘单位公章,报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全州县卫生健康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期间有自动放弃考察资格的,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七)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七、体检

  

体检由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详见体检公告。

  

(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州县卫生健康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六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州县卫生健康局根据招聘岗位的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全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包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核对,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单位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共同核准,报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本次考试,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州县卫生健康局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全州县2022年度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等,均与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州县卫生健康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5.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全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本《公告》由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州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

  

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73-4817792

  

全州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73-4815126

  

附件1:全州县2022年度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附件2:全州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doc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全州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28日

2022年辽宁沈阳市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面试公告

  

按照《2022年沈阳市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公告》、《2022年沈阳市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面试时间预安排的通知》规定,现将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

  

经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如考生对面试人员名单有异议,请于1月6日15时前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6号;电话:024-22539027)。

  

二、时间安排

  

1. 面试日期:2023年1月7日(星期六)。

  

2. 考生进入考点时间:7:10—7:30,7:30停止入场。

  

3. 面试开始时间:8:30。

  

本次面试将全天进行,请考生认真查看面试时间安排及分组情况(附件),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面试。

  

三、面试考点

  

中共沈阳市委党校B座(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4号)。

  

四、有关要求

  

1. 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2.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考点,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顺序号;到达规定的停止入场时间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3. 进入考点后,手机、平板电脑、电子手表等通讯设备关闭后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并擅自使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 面试前,在同一小组的考生通过现场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考场和面试顺序,并按序参加面试。

  

5. 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报告考场号和面试顺序号。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

  

6. 考生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时,不得带入任何物品和资料。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8分钟。面试结束后现场听分,监察员核实身份信息后,请考生在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确认(字迹清晰)。签字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不得再次返回或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否则面试成绩作废。

  

7. 考生从入场开始直至面试结束且听完本人面试成绩后方可离开考点,不得中途退场。考生从面试报到至进入面试考场前,要全程佩戴蓝色医用外科口罩(考生自备)。

  

8. 考生应提前了解面试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提前做好出行安排。社会车辆禁止进入面试考点,考生应选择合适的出行方式。提倡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考点和在面试考点周围聚集。

  

五、其他事宜

  

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通知通告,保持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

  

附件:2022年沈阳市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面试人员名单.xlsx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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