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盐城盐都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卫生技术人员12人公告

 
 
  盐都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12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4年盐都区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学历学位应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毕业生可分别按大专、本科学历报名应聘相应岗位;
 
  4、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5、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对象不限的岗位,高级职称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7、招聘对象不限的岗位,应聘人员须取得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未注册的或已注册本岗位专业的),其中2022年、2023年和2024年毕业生暂不作要求,代码03岗位按岗位表中其他说明执行;
 
  8、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9、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全部入事业编;
 
  10、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须在资格复审前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所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30日-8月1日(8:30-11:30,14:30-18:00,8月1日17:00截止)。
 
  报名地点:盐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三楼308室(盐城市新都路626号)。联系电话:0515-69960305。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填写《盐都区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报名表》,在《报名表》上粘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并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学位网“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2024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名的2022-2023年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2、代码09岗位不设开考比例,06、08岗位设1:3开考比例,其他岗位均设1:2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或降低开考比例后报考人数仍然不足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另行通知。
 
  3、区卫健委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核,报名期间,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与审核部门陈述申辩,报名时间截止时,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没有异议。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听候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的证书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
 
  报考代码09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须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工作由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共同组织实施。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岗位必备专业知识,满分100分,设50分合格线。
 
  (2)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将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发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号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区卫健委负责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参加面试,除提供资格复审材料外,还须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按时提供者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如有自愿放弃或复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目上公布。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区卫健委书面陈述申辩。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时考生须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方可入场,否则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所有岗位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考察
 
  1、体检
 
  根据总成绩,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如总成绩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体检由区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2、考察
 
  区卫健委或用人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录用公务员考察标准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区卫健委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缺额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六、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过程中被反映有严重问题,经查实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过程接受区纪委第10派驻组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举报电话:区纪委监委第10派驻纪检监察组0515-88401508。
 
  咨询电话:区卫健委0515-88401393,区人社局0515-88426131。
 
  附件:
 
 
 
  盐城市盐都区人社局
 
  盐城市盐都区卫健委
 
  2024年7月23日

2024年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聘63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西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院2024年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8年,坐落在“中国绿城”广西首府南宁市,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国家示范性重点培育高职院校,全国首批、广西首家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国家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优质校,广西优秀“双高”校。
 
  学校主动策应广西新一轮工业振兴三年行动,积极服务“10+5+4”现代化产业体系,设有智能焊接技术学院、先进制造技术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人工智能技术学院、绿色建筑与低碳技术学院、现代商贸物流学院、工业设计学院、文化旅游与管理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工程训练学院,共12个二级学院,开设有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等61个专业(方向),全日制在校生达3万多人。
 
  九万里鲲鹏正举,新时代机电担当。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广西领先、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智能制造特色校为使命,正团结带领全体师生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贡献更多的机电智慧和机电力量,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奋力书写机电精彩新篇章!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人才6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年龄(年满18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报名首日)。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招聘公告、成绩公布、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www.gxcme.edu.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确定拟聘人选、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站点

时间

地点

广州站

9月13日(星期五)14:00-17:00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清清文理楼架空层)

南京站

9月22日(星期日)14:00-17:00

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方肇周体育馆)

长沙站

9月29日(星期日)14:00-18:00

中南大学(新校区,体育场副场)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请在招聘会现场报名点报名,并提交《报名表》、个人简历、荣誉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一份及原件,由工作人员当场查验材料,验后将原件退回。
 
  (三)资格审查
 
  在应聘者现场提交应聘材料时即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面谈。通过资格审查和面谈的人员由现场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或站点QQ群的方式通知到位,并于报名当天将报名表的电子档以“姓名+岗位名称”文件名发到我院人事处工作邮箱gxjdrsczp@163.com。
 
  2025届硕士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我院招聘,但需按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证书所记载专业与报考专业不一致的,视为不通过资格审查,不予聘用。
 
  (四)考试
 
  1.考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统一安排在报名的当天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到考生本人。面试时间为10分钟,其中审题2分钟,答题8分钟。结构化面试采用现场答题的方式,主要考察言行举止、理解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岗位匹配性等。
 
  2.面试人选的确定。通过资格审查和现场面谈的报考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
 
  3.面试实行100分制评分。面试成绩的计算采取要素合成的体操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要素的最终得分。将各要素的最终得分相加,得出该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4.面试合格分数线设定。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进入考核程序,不予聘用。如某岗位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及以上,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5.面试成绩公布。每个站点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站点考生面试成绩。同一站点、同一岗位的面试安排在同一考场,使用同一套试题,由同一组考官评分,当天完成。所有站点面试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在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发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同岗位排名。
 
  (五)考核和体检
 
  1.考核、体检人选确定
 
  按照不同站点的个人表现情况、岗位匹配度及同一站点同一岗位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及名次排序。
 
  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根据同岗位人员面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2.考核和体检实施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相关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或重要的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如因应聘人员个人或相关协助考核单位的原因,造成考核工作未能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的,由学校人事部门向应聘人员发出限时配合完成考核工作的通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仍未能配合完成考核工作的,则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不按时参加体检或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根据面试成绩和考核结果依次等额递补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六)确定拟聘人员
 
  对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对象,根据考核工作小组的考核意见,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
 
  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和待遇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制度。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及学校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招聘监督电话:0771—3248723
 
  七、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gxcme.edu.cn/
 
  招聘联系邮箱:gxjdrsczp@163.com
 
  招聘联系人及电话:蔡老师、黄老师0771-3244123
 
 

2024年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第三批)

 

一、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为: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派遣地点为: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劳务派遣岗位17个共39人,包括专业技术岗位32人,辅助/工勤岗位7人,岗位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范围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原则上应具备2024年12月前正式到岗工作的条件。
 
其中,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一)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医德医风问题;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应确保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取得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原则上要求在2024年7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上限35周岁”专指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应届毕业生年龄仅作参考。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通过招聘官网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0日8时,请电脑登录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www.xhhos.com,人事招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以第一志愿为准。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报名期间,单位结合岗位条件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含初选、复选),并于2024年9月20日12时前完成。期间,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系统上提示为“复选”。
 
3.资格确认。为合理安排考务,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要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确认考试,时间详见后续通知。未按期确认者,不视为具备完全的应聘资格,单位可不予安排其参加考试。
 
(二)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一天或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将在招聘网站上通知。应聘人员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若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环节。
 
(三)考试
 
采用面试方式,面试包括初试和复试,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逐轮淘汰。如该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较多,将视情况另行安排面试前考核。具体时间和安排将在网上通知。
 
初试主要考查专业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初试后,各岗位根据本轮面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复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各岗位根据面试复试成绩确定应聘人员的排序和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复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四)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按照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以单位认定意见为准。其中根据个人及科室情况,应届毕业生尚需安排在用人部门进行为期2-4周的实习,实习期考核同时作为考察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体检原则上在我院体检中心进行。
 
(五)录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六)签订合同
 
录用人员纳入劳务派遣管理,与招聘单位“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七)其他
 
1.递补。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将根据单位工作安排情况,另行研究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调剂。面试工作结束后,将根据空缺岗位、应聘人员填报调剂志愿及其面试表现、排序等情况,安排岗位调剂。在招聘计划总量内,少量岗位将适当增聘一些优秀人员。
 
3.教育经历请从高中开始填写。护理岗位要求全日制高中起点学历。
 
4.提醒:请务必上传附件佐证材料。
 
六、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0571-87208956 金老师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人力资源部:0571-88842601 王老师
 
护理部:0571-85267012 徐老师
 
总务科:18989489002、13588168264高老师、郭老师
 
如简历投递出现问题可直接咨询技术电话:0571-88109809
 
我们郑重声明:本次招聘考试不组织考前辅导,也不提供辅导资料,任何有关本次考试辅导的信息均与招聘单位工作安排无关,请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人力资源部
 
2024年9月11日
 
附件:
 

2024年广西桂林市公安局辅警招聘8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0号)《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2018〕29号)等文件精神,桂林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年度第三批警务辅助人员80名(详见附件1《职位计划表》)。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8月3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六)身心健康,无既往病史;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曾被判处刑罚的;
 
  3.受过行政处罚、司法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被桂林市公安局,各县(市)、分局或其他单位开除、辞退、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等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含合同期未满辞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属桂林市公安局在职在岗警务辅助人员的;
 
  11.全日制在校生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原则
 
  招聘秉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设置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环节。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流程。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上门、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0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桂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桂林市金鸡路11号)
 
  报名时提交《桂林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两份(附件2)、2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须提供个人信用报告(详细版)。以上材料未带齐,不接受报名。
 
  3.报考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聘用。
 
  4.资格审查由桂林市公安局负责,且贯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报考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设置见附件3。
 
  报考人员须参加全部三项体能测评。参加者凡有其中一项不达标或放弃,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仅为1次。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报考人员在参加体能测评前,应充分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考;若本人身体状况欠佳,建议放弃参考。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上机考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上机考试。上机考试时限45分钟,满分100分,现场评分,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考试范围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上机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原则上按照报考人员上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职位拟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仪表举止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将在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于考场外公布,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
 
  (五)个人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上机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与政审考察
 
  根据各职位计划招聘人数,对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按1:1比例,依据个人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1.体检
 
  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有关要求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政治考察的主要内容:考察对象的政治面貌、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个人信用记录、应聘资格、回避情形,以及家庭成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桂林警讯”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规定办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的,经核实后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八)聘用及管理方式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适合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工作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凡在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调整后工作待遇不以招聘公告薪酬待遇为准,与实际岗位工资挂钩。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每月3000元(含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部分及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后根据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确定工资。享带薪年假、四险一金、年度健康体检、人身意外险等待遇。
 
  五、建立人员候录库
 
  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但未聘用人员全部纳入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我局可结合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可聘用为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六、其它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填报的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报告招聘单位。凡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已通过桂林市公安机关组织的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各项环节,非因不可抗拒原因,放弃受聘资格的或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的,不得再次报考。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桂林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招聘咨询电话,0773—8995187。
 
  附件:
 
 
 
 
  桂林市公安局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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