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沭阳县司法局招聘工作人员2人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沭阳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辅助人员2名。招录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 江苏沭阳籍户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受治安、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5)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2. 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9日—8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3. 报名地点
 
  沭阳县司法局人事教育科
 
  地址:苏州东路9号综治中心大楼710室
 
  (联系电话:0527-80960766)
 
  4. 报名材料
 
  报名表、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后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试
 
  1. 笔试
 
  采取闭卷形式,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法律知识。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的6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各占50%的比例,累加得出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了解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作风修养、遵纪守法、社会表现等情况。
 
  2.对通过考察环节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3.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等情况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环节只递补一次。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沭阳县人民政府”(www.shuyang.gov.cn)网站及沭阳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法治沭阳)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01岗录用人员与沭阳县司法局签订聘用合同,02岗录用人员与沭阳县司法局下属单位沭阳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续签。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四、人员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各项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本简章由沭阳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沭阳县司法局
 
  2024年7月23日

江苏宿迁沭阳县司法局招聘工作人员2人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沭阳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辅助人员2名。招录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 江苏沭阳籍户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受治安、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5)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2. 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9日—8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3. 报名地点
 
  沭阳县司法局人事教育科
 
  地址:苏州东路9号综治中心大楼710室
 
  (联系电话:0527-80960766)
 
  4. 报名材料
 
  报名表、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后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试
 
  1. 笔试
 
  采取闭卷形式,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法律知识。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的6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各占50%的比例,累加得出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了解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作风修养、遵纪守法、社会表现等情况。
 
  2.对通过考察环节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3.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等情况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环节只递补一次。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沭阳县人民政府”(www.shuyang.gov.cn)网站及沭阳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法治沭阳)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01岗录用人员与沭阳县司法局签订聘用合同,02岗录用人员与沭阳县司法局下属单位沭阳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续签。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四、人员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各项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本简章由沭阳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沭阳县司法局
 
  2024年7月23日


江苏宿迁沭阳县司法局招聘工作人员2人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沭阳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辅助人员2名。招录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 江苏沭阳籍户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受治安、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5)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2. 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9日—8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3. 报名地点
 
  沭阳县司法局人事教育科
 
  地址:苏州东路9号综治中心大楼710室
 
  (联系电话:0527-80960766)
 
  4. 报名材料
 
  报名表、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后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试
 
  1. 笔试
 
  采取闭卷形式,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法律知识。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的6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各占50%的比例,累加得出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了解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作风修养、遵纪守法、社会表现等情况。
 
  2.对通过考察环节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3.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等情况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环节只递补一次。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沭阳县人民政府”(www.shuyang.gov.cn)网站及沭阳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法治沭阳)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01岗录用人员与沭阳县司法局签订聘用合同,02岗录用人员与沭阳县司法局下属单位沭阳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续签。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四、人员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各项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本简章由沭阳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沭阳县司法局
 
  2024年7月23日


江苏宿迁沭阳县招聘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180人公告(第四批)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拟公开招聘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第四批次)180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及相关要求等详见《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2024年招聘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第四批次)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5日至2006年4月25日之间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等文件规定);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教育局联合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报名前通过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uyang.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通过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所有报名者免收考试费用。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7日8:30-11:00。
 
  报名地点:淮阴师范学院长江路校区崇文楼大厅(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长江西路111号),考生由长江路南门进校园。
 
  报名考生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要求等,于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有效证件和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和资格审查。具体如下:
 
  (1)《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2024年招聘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第四批次)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
 
  (3)所在学校出具的信息完整且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证明或《成绩表》;
 
  (5)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2张。
 
  上述1-6项证明材料均要求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
 
  2.报名与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后,应保持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2)考生务必诚信报名,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聘用资格。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4年4月27日11:30-12:30。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请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2.考生应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考试实行全程封闭管理,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考生笔试成绩不得低于试卷总分50%,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资格。
 
  (四)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请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采取演课的形式,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如下: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组织考察、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直接现场签订协议书。
 
  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名单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uy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动(调出县外),未满服务期离职须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在考察、体检、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如考察、体检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察、体检、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考察、体检、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凭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到沭阳县教育局办理有关手续。对提供材料不全或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办理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527—83595162
 
  县教育局? ?0527—8369023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0527-83990110
 
 
 
  沭阳县人社局 沭阳县教育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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