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盐城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5人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结合射阳教育实际,2024年盐城市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名。现就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4年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能适应相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5.自愿在射阳县相关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6.报考01-03岗位的考生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且不低于岗位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已参加相应岗位学段的教师资格认定证明,并提交个人承诺书,确保在2024年8月2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报考04岗位的考生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且不低于岗位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提交个人承诺书,入编后三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7.具备《2024年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条件。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8月20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截止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应聘相应的岗位。
 
  以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可应聘相应的岗位。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和学位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简章)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不得报考;
 
  ④2024年8月20日前,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eyang.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30日至7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
 
  射阳县第三中学(射阳县幸福大道和双山南路交叉口西南侧)。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4.咨询电话
 
  江苏省射阳中学石老师:13815531668
 
  射阳县盘湾中学安老师:13485225310
 
  射阳县海都中学钟老师:15861978695
 
  射阳县第六中学成老师:13813217180
 
  江苏省射阳中等专业学校夏老师:13921867261
 
  5.报名注意事项
 
  每位考生只能选择《2024年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兼报,并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一致。
 
  每位报考者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2024年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见附件2),并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所在高校出具的已参加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以及报考01-03岗位的考生在2024年8月2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聘的承诺书。报考04岗位的考生提交个人承诺书,入编后三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4)本人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毕业生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20日。
 
  (5)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有效期内)。
 
  (6)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7)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还须提供退役证和县(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8)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上述报名表、相关证明及证书复印材料一律用A4纸。
 
  6.资格审查
 
  射阳县教育局相关下属事业单位、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核工作。本次公开招聘中,所有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如果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从收到审核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县教育局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7.报名相关事项
 
  (1)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的考生笔试费100元/人。
 
  (2)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24年8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凭居民身份证到射阳县第三中学(射阳县幸福大道和双山南路交叉口西南侧)领取笔试准考证。
 
  (3)报考者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三)组织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本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分数线。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结束后,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准考证号、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核定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进入),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教育局网页公布。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所有岗位面试形式均采用上微型课。微型课内容为报考学段学科相对应的相关教材某一课时,备课时间40分钟,微型课上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面试成绩:所有岗位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四)组织体检和考察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核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教育局网页上予以公布。
 
  射阳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和体检工作。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确定递补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选岗
 
  报考需要选岗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为序依次进行选岗 (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进行选岗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因个人放弃等原因产生岗位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需要选岗的岗位在选岗以后因个人放弃等原因产生岗位缺额的,将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入编聘用手续,新聘人员首聘服务期为3年,所聘人员享受射阳县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性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所有通过拟聘用公示的人员个人档案须于2024年8月20日前邮寄到射阳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档案室(地址:射阳县滨湖大道10号,邮编:224300)。2024年8月31日前可凭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射阳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证件不全、手续不完备、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四、招聘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射阳县教育局相关下属事业单位、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中共射阳县纪委监委第六、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射阳县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0515-89291409。
 
  中共射阳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0515-89291405。
 
  附件:
 
 
 
 
 
 
  射阳县教育局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3日

2024年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招聘15人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人才强校战略,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广西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岗位征集的通知》、《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参加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社厅组织的广西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招聘15名专任教师及管理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65年,隶属于自治区商务厅,是一所以培养适应现代商务事业发展需要的国际化应用人才为宗旨的国家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
 
  学校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先后荣获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首批“全国青年创业示范园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中国职业院校世界竞争力50强、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自治区职业教育攻坚示范性高职院校等称号。
 
  学校现有南宁市大学路校区、东盟校区,占地总面积1200余亩。学校设立有13个二级学院、教学单位,面向全国13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招生。截至2023年12月,全日制高职在校生26000多人。学校拥有优秀的师资队伍,其中高级职称130多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自治区级优秀教师4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3人、广西技术能手1人。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博士或副高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共15人,其中事业编制7名、教职人员控制数8人。详见《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非全日制在读博士待业人员可报考);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曾有学术不端或严重师德师风负面清单或失范行为的;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gxibvc.net)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面试公告、公布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官网(http://swt.gxzf.gov.cn/)、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gxibvc.net)发布。
 
  (三)本次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gxibvc.net)发布。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8日至10月15日18:00。
 
  2.报名方式为网上填报。
 
  报名网址:http://gkzp.gxibvc.net/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zpgw
 
  应聘人员要根据自身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拟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选择应聘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者则作为无效报名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岗位条件有专业要求的,应聘人员应使用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报名,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如所学专业未能对应《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则参考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3.材料要求
 
  应聘人员须登陆网址,通过身份验证后,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填写个人信息,并按材料目录(附件3)要求上传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主要为报名表、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如报考人员认为本人所学专业符合招考职位专业要求,但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将专业核心课程成绩单上传至系统。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及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其本人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报考过我校并在进入考核、体检及入职等环节后放弃相应资格的,及曾有其他不诚信情形的人员,纳入我校诚信档案,不接受再次报名。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各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学历学位和专业匹配性审查),确定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学校将在官网公布资格审查结果,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人员于报名时间结束5个工作日后自行查询。
 
  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发现应聘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不实,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形式
 
  岗位1-6符合应聘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岗位7-11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未超过1:5(含1:5)的可直接进入面试,如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超过1:5(不含1:5)的须先加考笔试,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试讲内容等提前3日在学校官网上公布,不再个别通知。
 
  (1)岗位1-6面试形式为试讲+开放性面试。试讲主要考评应聘人员的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和运用教学方法能力等方面。开放性面试重点考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素质、潜在能力及岗位的匹配性等方面。试讲和开放性面试分别采取100分制评分,再按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面试成绩,即面试成绩=试讲×50%+开放性面试×50%。
 
  (2)岗位7、8的面试方式为试讲。
 
  (3)岗位9、10的面试方式为试讲+技能测试。试讲和技能测试分别采取100分制评分,再按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面试成绩,即面试成绩=试讲×50%+技能测试×50%。技能测试时间将依据测试内容难易程度由命题专家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
 
  (4)岗位11的面试方式为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分别采取100分制评分,面试成绩=技能测试×50%+结构化面试×50%。技能测试时间将依据测试内容难易程度由命题专家决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结构化面试方式为当场答题,时间共10分钟(包括审题和答题时间),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应变能力、实际操作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2.试讲要求
 
  ①教案编写
 
  应聘人员分岗位类别或专业,按照公布的试讲内容分别准备教案,准备的教案中不得出现个人姓名、单位、年龄等个人基本信息。教案要求一式八份。
 
  ②试讲
 
  试讲时间为1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课堂组织及反应能力。内容是通过现场课堂教学,展示教学过程设计,包括本节课教学思路的设计及其依据、教学内容重点及难点的处理、各教学环节的时间分配等方面。
 
  3.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考官按评分标准给予打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体操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5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成绩公布
 
  每一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即时宣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当天面试结束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官网、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
 
  (四)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1:1的比例,按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主要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考核过程中,如因考生个人或相关协助考核单位的原因,造成考核工作未能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的,由我校人事部门向考生发出限时配合完成考核工作的通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仍未能配合完成考核工作的,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考生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考生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考生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考生有违法违纪行为且在影响期内的;
 
  5.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所对应岗位招聘人数的,可从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确定拟聘人选
 
  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对象,根据考核工作小组的考核意见,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广西人才网和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岗位、拟聘人员基本情况等。
 
  (八)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入职后按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及高层次人才引进协议,硕士研究生实行3年聘期管理,副高级职称人才实行6年聘期管理,正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人才实行8年聘期管理。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已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
 
  3.202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考生与学校在职教工凡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含中层领导)的岗位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凡与学校校级领导有亲属关系的考生,不得应聘分管部门岗位,也不得应聘学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
 
  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
 
  (二)监督与违纪处理
 
  本次招聘考试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七、本公告内容由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八、有关说明
 
  (一)年龄要求: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计算截止报名首日。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9月8日(不含当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9月8日(不含当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二)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严老师0771-3277992;王老师 0771-3142366。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9月5日

2024年云南民族中学第二次招聘5人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经云南省教育厅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24年云南民族中学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云南民族中学公开招聘人员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云南民族中学第二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24年云南民族中学第二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报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4年9月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 现役军人;
 
2. 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对新招聘的教职人员应统一提交司法机关进行核查,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
 
3.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2024云南民族中学第二次公开招聘统一在云南民族中学门户网站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可登录云南民族中学门户网站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登录云南民族中学门户网站(网址:www.ynmzzx.net)→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禁止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拍照上传)→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注:电子证件照为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能小于295像素,高度不能小于413像素,蓝底或白底均可。
 
(二)时间安排
 
1.提交报名申请时间:
 
2024年9月19日9:00至9月25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9月19日9:00至9月26日18:00;
 
3.网上缴费时间:
 
2024年9月19日9:00至9月27日24:00;
 
4.岗位改报时间及该报网上缴费时间:
 
2024年10月10日9:00至16:00;
 
5.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4年10月28日9:00至11月2日10:30;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云南民族中学负责,采用人工审核方式进行。所学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云南民族中学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应聘人员可同步查询初审结果。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4年9月27日24:00前完成缴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确定的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每科50元收取。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11月2日10:30前登陆网站(网址:www.ynmzzx.net)打印准考证。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不低于3:1方能开考。未达到3:1的,根据缴费人数予以裁剪或取消。招聘计划裁剪公告于2024年10月9日前在云南民族中学网站(网址:www.ynmzzx.net)发布。
 
(六)报考岗位调剂
 
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取消岗位且已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以在2024年10月10日9:00至16:00,登录云南民族中学门户网站,选择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审核通过即视为改报成功。
 
前期报名阶段已确认并缴费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从原缴费渠道退还报名费用。
 
(七)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个人电子照片确认上传后无法更改,因照片非本人、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进入考场、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4.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5.应聘人员报名确认后,其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6.报名完成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7.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
 
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笔试具体考试地点、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上的要求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免笔试。
 
(二)笔试科目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2),考试分为2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和中小学教师类(D类),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24年12月6日前,在云南民族中学网站(网址:www.ynmzzx.net)通知公告栏目公布。成绩公布后3日内接受应聘人员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应聘人员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云南民族中学(电话:087165133180)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四)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12月6日前在云南民族中学门户网站(网址:www.ynmzzx.net)通知公告栏目查看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七、面试
 
(一)资格复审
 
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前,由云南民族中学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等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民族中学门户网站(网址:www.ynmzzx.net),保持电话畅通。
 
(三)面试比例及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所有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75分,等额面试的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80分。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按实际到场人数进行面试。所有岗位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和等额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
 
八、综合成绩计算
 
(一)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免笔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九、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云南民族中学组织开展考察工作,可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根据中小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用的主要依据。
 
十、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云南民族中学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与聘用
 
由云南民族中学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民族中学门户网站(网址:www.ynmzzx.net)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云南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管理,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
 
十三、招聘纪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展公开招聘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四、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民族中学门户网站(网址:www.ynmzzx.net)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民族中学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参照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报名时按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http://yz.chsi.com.cn)。
 
(三)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未尽事宜由云南民族中学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5133180
 
(二)监督电话:0871-65911838
 
(三)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30349
 
 
 
 
 
云南民族中学
 
2024年9月5日

2024年贵州黔南州独山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33人公告

  
 
  为深入推进我县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根据工作安排,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33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数量
 
  此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33名,具体引进职位、引进条件等详见《独山县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引进人才的范围及原则
 
  独山县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所有职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职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引进对象为截止2024年9月8日及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及职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的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以研究生学历报名参加引进的,须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如本科或研究生阶段为国外及港澳台学历的,须提供本科或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9月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满足引进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七)以下人员不得参加引进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或其他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截止到2024年9月8日仍未满服务期限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7.现役军人;
 
  8.近两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情况的人员;
 
  9.不符合引进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0.截止到2024年9月8日仍为独山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11.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12.截止到2024年9月8日为独山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或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不足一年的人员;
 
  1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聘用后即实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1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人才引进工作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引进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测评、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人才引进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通过独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dushan.gov.cn )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9月9日9:00—9月13日17:00期间登录“智考中国”服务平台(网址: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640)进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对照公布的职位一览表只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测评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选定所报职位后,须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表》,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正确提交《报名信息表》。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应聘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报名信息表》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测评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逾期未按规定进行报名和经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的,视为报名失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引进资格。
 
  报名人员须规范上传以下附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扫描件,以及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报考职位学历要求为普通高等教育一本及以上的考生需上传毕业学校或生源地招生办等出具的第一批次录取证明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3)以研究生学历报名参加引进的,除上传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和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外,还须上传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和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4)本科或研究生阶段为国外学历的,须上传本科或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5)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上传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于2024年9月8日及以前取得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资格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6)机关、事业和国有企业单位在职人员需上传经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盖章(中、小学教师还须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聘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证明示例见附件2;
 
  (7)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证书等原件的扫描件(如职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材料)。
 
  2.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9月9日9:00至9月14日17:00。各用人单位审核人员根据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照《独山县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以下简称《引进公告》)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等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
 
  对已提交并确认的报名申请,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应聘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
 
  应聘人员请在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职位不得修改)的,须本人向独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修改。
 
  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截止2024年9月13日17:00)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4年9月13日17:00至9月14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自行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三)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要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工作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本《引进公告》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委托他人报名,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测评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现场资格审查对象为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会议室(独山县经济开发区创客大厦三楼338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或现场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网上打印的《独山县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原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报考职位学历要求为普通高等教育一本及以上的考生需提供毕业学校或生源地招生办等出具的第一批次录取证明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4)以研究生学历报名参加引进的,除提供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外,还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的、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本科或研究生阶段为国外学历的,须提供本科或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1份;
 
  (6)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于2024年9月8日及以前取得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资格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机关、事业和国有企业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经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盖章(中、小学教师还须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聘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证明示例见附件2;
 
  (8)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如职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四)测评
 
  对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测评,测评方式具体如下:
 
  1.报考中共独山县委、县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独山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独山县社区矫正中心、独山县法律援助中心)、独山县中医医院、独山县人民医院、独山县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岗位,经报名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采取面谈加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谈结合岗位工作实际,在独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应聘人员专业技能、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等进行测评。测评可不指定题目,测评组成员均可向考生提问了解专业知识、应变能力、在校表现及其他履职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全方位了解每一位考生,根据面谈情况确定拟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人选。
 
  第一,测评工作组通过提问了解考生专业知识、应变能力、在校表现及其他方面情况,对考生的专业技能、学习情况、履职能力等进行测评。第二,面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凡面谈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结构化面试资格。面谈成绩仅作为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的条件,不计入结构化面试成绩。第三,面谈结束后,根据面谈结果,原则上在达到面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到低按面谈人数与引进职位计划数3:1比例拟定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报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引进职位参加面谈人员均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的,该职位暂停引进。第四,进入结构化面试人数与引进职位计划数不足3:1的,由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减少引进计划。职位引进计划减少的,参加该职位的应聘人员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在面谈结束后对减少、暂停引进的职位在独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dushan.gov.cn )进行公布。
 
  结构化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凡结构化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职位考生结构化面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由人才引进领导小组追加考试内容,根据追加考试成绩,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每个职位在达到结构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的考生中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方能参加面谈和结构化面试。
 
  2.报考独山高级中学、独山县第六中学岗位的,测评方式视报名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情况来确定,如报名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数超过25人的,采取面谈加试讲的方式进行;如报名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为25人及以下的,直接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面谈结合岗位工作实际,在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应聘人员专业技能、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等进行测评。测评可不指定题目,测评组成员均可向考生提问了解专业知识、应变能力、在校表现及其他履职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全方位了解每一位考生,根据测评情况确定拟进入试讲环节人选。
 
  第一,测评工作组通过提问了解考生专业知识、应变能力、在校表现及其他方面情况,对考生的专业技能、学习情况、履职能力等进行测评。第二,面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凡面谈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试讲环节资格。面谈成绩仅作为进入试讲环节的条件,不计入试讲成绩。第三,面谈结束后,根据面谈结果,原则上在达到面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到低按面谈人数与引进职位计划数3:1比例拟定进入试讲环节人员名单,报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引进职位参加面谈人员均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的,该职位暂停引进。第四,进入试讲环节人数与引进职位计划数不足3:1的,由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减少引进计划。职位引进计划减少的,参加该职位的应聘人员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在面谈结束后对减少、暂停引进的职位在独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dushan.gov.cn )进行公布。
 
  试讲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凡试讲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职位考生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由人才引进领导小组追加考试内容,根据追加考试成绩,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每个职位在达到试讲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的考生中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方能参加面谈和试讲。
 
  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每个职位引进计划数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结构化面试成绩或试讲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必须在人才引进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同意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特殊情况由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同意后由考务机构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在规定时间未到体检地点或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和省州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有本公告第三条“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第(七)点“以下人员不得参加人才引进”所列任何一项的人员;
 
  2.进入考察人员须将个人档案在规定时间内邮寄到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若在规定时间内未邮寄档案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聘用及备案
 
  对符合引进条件且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独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dushan.gov.cn)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引进(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应按聘用文件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聘用人员为正式事业编制人员,聘用后在独山县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五周年(含试用期)。因个人原因,要求辞职或调出独山县工作的,须按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所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
 
  五、纪律要求
 
  人才引进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六、有关人才引进事宜发布在独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dushan.gov.cn),请考生密切关注网上公布的人才引进相关信息。网站公布的信息,因考生未认真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引才单位或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本公告由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人才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4—32211603236118
 
  监督电话:0854—3367367
 
 
 
  独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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