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德宏盈江县中小学校教师跨校竞聘公告

 

根据《盈江县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盈江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规定》(2024年5月修改稿)精神,结合盈江县教育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跨校竞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择优竞聘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竞聘岗位
 
本次跨校竞聘岗位为盈江县第一小学等21所学校124个学科专任教师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盈江县中小学校(园)在编在岗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正式教师。
 
(二)身体健康,男性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8月31日)。
 
(三)小学岗位学历要求专科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要求小学及以上;初中岗位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要求初中及以上;高中岗位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要求高中及以上。
 
(四)山区乡镇学校教师到坝区乡镇学校竞聘的,需工作满4年及以上,山区乡镇学校教师到城区学校竞聘的,需工作满5年及以上;坝区乡镇学校教师到城区学校竞聘的,需在坝区乡镇工作满6年及以上;坝区乡镇学校之间跨校竞聘,需工作满3年及以上;城区学校教师到坝区乡镇学校跨校竞聘的,需工作满3年及以上。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不算跨校竞聘工作年限,跨校竞聘工作年限从入编时开始计算。外县调入我县的,需在我县工作满3年及以上方可参加跨校竞聘。
 
城区学校:县第一高级中学、县民族完全中学(含高中部)、县民族初级中学、县第一初级中学、莲花山中学、县民族小学、县第一小学、县第二小学、县第三小学、县第四小学、县第五小学、平原镇中心学校、县幼儿园。坝区乡镇学校:新城乡中小学、旧城镇中小学、弄璋镇中小学、太平镇中小学。山区乡镇学校:城区学校和坝区乡镇学校以外的学校。
 
(五)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要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或全日制学历毕业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方可参加报名;除音乐、体育、美术及信息技术岗位外,其他岗位需近六年内任教学科有两年及以上与竞聘岗位学科一致方可报名;初中、小学岗位不能交叉竞聘(除油松岭中小学、铜壁关中小学及九年一贯制学校以外)。
 
(六)根据报考情况,取近三年学年末全县统一水平测试成绩(成绩计算办法详见附件),若近三年成绩出现空缺的,逐年往前推算三年,根据教学成绩分加教龄分加班主任分的综合得分排名,按岗位数1:3比例确定进入教学技能测试。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不受报考人数限制,其他学科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报名人员均进入教学技能测试。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跨校竞聘。
 
1.受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近五年(2019年以来)因违反师德师风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近三年(2021年以来)因违反相关纪律和规定受到岗位调整、诫勉问责等组织处理及有违反其他师德师风行为的。
 
3.有其他违纪违法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视情节而定。
 
四、竞聘方式
 
以教学技能测试、教学成绩、教龄、班主任年限量化相结合。
 
五、竞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8月1日8:0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盈江县教体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近三年年终考核证明复印件、《2024年盈江县中小学校教师跨校竞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2024年盈江县中小学校教师跨校竞聘个人教学成绩表》(附件3)。
 
(二)资格审查
 
由盈江县跨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教学技能测试
 
1.教学技能测试。采用说课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占总成绩的60%(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专业教师教学技能测试占100%)。
 
2.说课教材
 
(1)小学体育教师岗位使用八年级全一册《体育与健康》现行教材内容进行说课。其余小学学科教师岗位使用四年级下册现行教材内容进行说课。
 
(2)初中体育教师岗位使用八年级全一册《体育与健康》现行教材内容进行说课,初中化学教师岗位使用九年级下册《化学》现行教材内容进行说课,信息技术岗位使用八年级第十一册《信息技术》现行教材内容进行说课,其余初中学科教师岗位使用八年级下册现行教材内容进行说课。
 
(3)高中历史教师岗位使用高二年级上册现行教材内容进行说课。
 
3.测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8月16日
 
地点:盈江县第一高级中学
 
复审合格后进入教学技能测试的教师,请于2024年8月13日7:3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盈江县第一高级中学阶梯教室报到,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教学技能测试。
 
(四)成绩计算
 
1.总成绩。音、体、美、信息技术岗位总成绩=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分+教龄分+班主任分,其他岗位总成绩=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分*60%+近三年教学成绩平均分*40%+教龄分+班主任分。
 
2.教学成绩。近三年学年末全县统一水平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2022年7月、2023年7月、2024年7月三次统一水平测试成绩(成绩计算办法详见附件4)。按“岗位优先,年份最近”原则使用成绩,近六年内有所报岗位学科三年及以上成绩的,取最近的三次学科成绩;无三次所报岗位学科教学成绩的,先取所报岗位学科成绩,后取最近年份的其它学科成绩补充。同一学年有跨年级、跨学科现象的,按“岗位优先”原则取平均分。近六年无三次统测成绩的,无教学成绩分。
 
3.教龄加分。在山区乡镇学校任教一年的在总分上加0.3分,以此累计加分;在坝区乡镇学校任教一年的在总分上加0.2分,以此累计加分;交流到县直学校和平原镇辖区内学校任教一年的在总分上加0.1分,以此累计加分。
 
报考人员为县外调入盈江县的,教龄分按到盈江任教起始时间计算;曾到城区学校、坝区学校、山区学校交流的,教龄分按实际在岗学校计算;抽调到县教体局的,教龄分按城区学校类别计算;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计入教龄分年限范围;抽调到教育系统外单位的,抽调期间不计教龄分。城区学校、坝区学校、山区学校按上述第三条第四款中的内容界定。教龄分年限计算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不满周年的不计入计算范围,一年内同时在不同类别学校任教的,按分值低的学校类别计算。
 
4.班主任分。班主任工作年限一年加0.2分,未满一周年的不加分。
 
(五)确定拟聘人员
 
1.根据总成绩按各学科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教师。报名人数与岗位数相等的,拟聘人员综合成绩分不低于其他聘用岗位的最低分。
 
2.若总成绩相同,优先聘用学历高的;若学历仍相同,优先聘用全日制学历毕业的;若同是全日制学历的,优先聘用教龄较长的;若教龄相同,则优先聘用年龄较大的。以上办法仍不能确定的,采取再次进行教学技能测试的方法确定。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盈江县教育体育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跨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1.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提供的信息资料、经历、证明证件等失真的,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2.跨校竞聘所设岗位拟聘人员确定后,若设岗学校有教师参加跨校竞聘聘入其他学校出现空岗的,在竞聘本校同岗位的教师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聘任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岗位表中的职称聘任办理聘任手续(县直学校全部聘任在初称岗位,其他学校根据空岗情况由学校按规定聘任)。
 
六、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只能选择1个岗位,不能多报或重报,报名期间不调整岗位。
 
(二)报考人员的任教时间(教龄)按周年计算,从起始时间(参加工作起薪当月)至2024年8月31日止。
 
(三)对自愿到山区乡镇学校任教5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城区学校优秀骨干教师,次年开始可申报高级教师,服务期满,可根据本人意愿回原学校聘任或留在山区乡镇学校聘任。自愿到山区乡镇学校任教和因夫妻分居、照顾父母需在山区乡镇学校之间调整任教,并且满足跨校竞聘年限的,于2024年8月9日前将申请书递交至县教体局人事股,逾期不受理。
 
(四)对故意扰乱跨校竞聘工作秩序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两年内不得参加跨校竞聘,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未尽事宜由盈江县跨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24年广东深圳博物馆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深圳博物馆成立于1981年,是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直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集收藏、保护、研究、展示、教育于一体的大型总分馆制博物馆。我馆现有同心路馆(古代艺术)、金田路馆(历史民俗)、深圳改革开放展览馆、东江游击队指挥部旧址4处馆址。为做好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欢迎有志于投身文博事业者报名应聘,为深圳博物馆的发展增添力量。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部分岗位工作人员。招录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截止日(即2024年9月19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热爱文博事业;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法律规定不得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9月深圳博物馆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其中岗位学历要求为应聘者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岗位专业要求为应聘者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公告发布在深圳博物馆官网(https://www.shenzhenmuseum.com/)首页的“通知公告”中,以及深圳博物馆官方微信公众号。应聘者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9日,如实准确填写《深圳博物馆劳务派遣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2)。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者将填写好的《深圳博物馆劳务派遣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2)以及学历、学位、技能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szbwgrs@163.com。邮件及报名表均以“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性别+年龄”的格式命名。
 
3.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深圳博物馆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所填信息虚假,或未按要求填报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我馆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4.我馆将根据应聘者投递的报名材料,以1:5的入围比例择优选取初审通过人员,并以邮件或电话的形式联系资格初审通过者。资格初审不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
 
5.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形式
 
深圳博物馆将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最终将按照笔试加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聘人员。
 
五、拟聘、体检及聘用
 
1.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体检人员名单,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组织到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标准。
 
2.如出现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况的,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人选,或减少、取消相关岗位招聘。
 
3.聘用:拟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我馆指定的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福利待遇按《深圳博物馆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期两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我馆批准未按期办理入职手续的,不予聘用。
 
六、其他
 
1.应聘人员须对应聘时提交的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出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不良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
 
4.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博物馆所有。
 
咨询电话:0755-88125812(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报名邮箱:szbwgrs@163.com(仅用于接收应聘材料,不回复咨询问题。)
 
 
 
深圳博物馆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河北石家庄市第二医院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人公告

  
 
  根据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现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选聘质量。
 
  二、选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选聘的岗位、数量和选聘条件详见《石家庄市第二医院2024年公开选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选聘公告发布之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社会实践(实习或规培)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不在选聘范围内人员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四)不得选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9月13日至9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 14:30—17:30
 
  报名地点:石家庄市第二医院(华西路53号)门诊6楼人事科
 
  报名咨询电话:0311-87022091
 
  资格审查有关安排: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应聘者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工作人员:1.简历;2.身份证;3.已取得的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4.岗位要求须取得的资格证、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5.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二)考试
 
  本次选聘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选聘单位可结合实际加试笔试。面试考察应聘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独立打分。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得分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
 
  根据同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有笔试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后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无笔试时,按面试成绩排名)。遇有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并列人员仍不能确定排名先后,则现场加试。
 
  (三)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选择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审档
 
  由选聘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石家庄市第二医院官网(http://www.sjzsdeyy.com/)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无异议的,由选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市人社局备案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石家庄市第二医院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辽宁锦州市事业单位面向2021年入伍2023年退役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退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实现军地人才融合,根据《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退役高校毕业生的通知》(锦政办发〔2021〕5号),经锦州市政府批准,锦州市事业单位面向退役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规定;
 
  (三)2021年入伍且服役满2年后,正常退出现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在2021年9月1日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入伍前为锦州地区户籍并在锦州市应征入伍;
 
  (六)驻锦高校2021届应届大学毕业生在锦州市应征入伍,不限户籍;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锦州市事业单位面向2021年入伍2023年退役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以下人员不予招聘:
 
  (一)不符合报考的基本条件人员;
 
  (二)因故未服满2年义务兵役人员;
 
  (三)服役期间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人员;
 
  (四)在部队服满2年义务兵役后,继续留在部队服役(转改士官、提干、考取军校)或退役后不回锦州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办法等详细信息,可通过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查询。
 
  咨询电话:0416—5055237,5055239。
 
  (二)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对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考人员提前下载《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打印填写完毕(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
 
  2.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入伍前为锦州地区户籍并在锦州市应征入伍的人员需提供入伍前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入伍批准书、退役证、2张本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片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
 
  3.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9:00—9月19日16:00(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址: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72号)。
 
  未按时参加报名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只允许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现场,其他陪同人员严禁入内。
 
  2.报考人员只能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号报名。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真实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笔试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客观性试题,考生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楼(锦州市太和
 
  区市府路72号)。
 
  准考证发放: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8:00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门前统一发放准考证。
 
  请各位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8:20前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门前集合,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笔试相关规定,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聘用(不得参加面试、体检、岗位选择、考察等环节)。笔试成绩通过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查询。
 
  五、面试组织
 
  1.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为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面试人选名单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公布。
 
  2.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测试应试者是否具备事业单位工作能力和素质。每名报考人员面试时间为8分钟。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聘用。
 
  3.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楼(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72号)。
 
  请各位考生于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上午8:10前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门前集合。
 
  相关事宜经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通知。
 
  六、体检
 
  1.人选确定
 
  体检人选为面试合格人员。
 
  2.体检
 
  体检工作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定点医院进行。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将在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岗位选择
 
  1.排名
 
  根据体检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总成绩相同者,依据面试成绩排序,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通过面试加考确定最终排名。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全部小数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0.5+面试总成绩×0.5=总成绩)。
 
  2.岗位选择
 
  本次招聘岗位分为专业岗位和非专业岗位。首先,由符合专业岗位要求的报考人员,依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选择专业岗位。其次,放弃选择专业岗位及未选择到专业岗位的报考人员与其余报考人员依据总成绩重新排名,并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非专业岗位。在非专业岗位选择中放弃选择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结束时,考察组如实形成考察报告。
 
  九、公示
 
  经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不举办任何培训、讲座等活动。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培训、讲座、售书、售光盘等活动,均与本次招聘的主管机关无关,与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无关。
 
  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岗位选择、考察、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自动弃权。
 
  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本公告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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