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林白城市镇赉县事业单位面向下半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根据《2024年白城市面向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白人社联发〔2024〕1号)精神,镇赉县拟面向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应征入伍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人。具体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从镇赉县应征报名服义务兵役的男性适龄青年。
 
  2.学历条件:符合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学历认证条件。
 
  3.年龄条件:18周岁至24周岁(2000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4.户籍条件:具有镇赉县户籍,落户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
 
  (二)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应当已报名参加2024年下半年镇赉县男兵征集,并经兵役机关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后方可报考。其中体检合格为:经兵役机关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体格检查合格;政治考核合格为:经兵役机关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政治考核合格(如政策调整,以国家颁发的最新规定为准)。
 
  (三)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报名参军入伍时仍未取得全日制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5.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未满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往年参加过义务兵征集并被批准入伍后的二次入伍人员,上次未服满义务兵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
 
  7.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员的。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其他回避规则,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六)报名要求
 
  “双合格”预征对象按照镇赉县安排参加报名,每人可报考1个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应聘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镇赉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镇赉县征兵办)、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镇赉县人社局)在报名结束后分别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并由征兵办通知其本人。取消报名资格后不得重新报名。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征兵程序与招聘程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征兵报名
 
  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10日前
 
  符合应征基本条件的人员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镇赉县征兵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征兵体检
 
  时间:具体时间以镇赉县征兵办通知为准。
 
  镇赉县征兵办负责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合格后进行政治考核。
 
  (三)政治考核
 
  镇赉县征兵办对体检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进行政治考核,考核所需材料以镇赉县征兵办通知为准。
 
  (四)招聘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2:00分-4:30分)
 
  报名地点:镇赉县民生大厦12楼
 
  由镇赉县征兵办通知“双合格”预征对象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双合格”证明,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登记表(附件2)等材料,所有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2份,同底红色小二寸照片10张。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应聘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五)加分考生的审核及公示
 
  对符合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二次入伍),经镇赉县征兵办、镇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通过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初始成绩的基础上实行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符合优惠政策的考生,请于8月20日报名时一并提供《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审核表》(附件3)、本人退伍证件、学历及立功受奖等相关材料证件,规定时间内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优惠政策。对于审验合格的考生在镇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名单。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材料和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5年内不得报考镇赉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传真发送学历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报考人员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此项工作全过程。
 
  3.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负责。
 
  四、招聘考试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由镇赉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内容为《通用知识》,满分100分,不设及格线,不设开考比例。
 
  2.笔试考试时间:8月25日上午9:00-10:30,8月26日在镇赉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笔试成绩。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地点为准,准考证发放时间为8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发放地点为镇赉县人社局考试中心(民生大厦4楼)。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为8月31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顺序通过考生当场抽签决定,面试当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
 
  3.总成绩。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4.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请考生及时查询成绩,成绩在镇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未及时查询成绩的考生后果自负。
 
  五、役前训练
 
  笔试结束后,由镇赉县征兵办通知体检、政审“双合格”预征对象进行役前训练,使其感受部队训练管理氛围,了解条令条例纪律要求,提高入伍适应能力,坚定入伍信念。
 
  六、组织考察
 
  “双合格”预征对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预征对象。因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自动放弃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其他岗位未录取且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预征对象。
 
  七、拟聘用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镇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拟聘用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其拟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在新兵入伍起运前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截止到新兵入伍起运仍无法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签订协议书
 
  对招聘公示无异议的,且被兵役机关批准入伍的,受聘人员与镇赉县人社局、镇赉县委编办、镇赉县征兵办、镇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签订《2024年镇赉县面向下半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役安置协议书》(附件4)。
 
  九、全程淘汰
 
  应征高校毕业生在征兵报名至入伍服役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不再符合批准入伍条件的,即刻取消事业单位招聘资格,编制部门不再预留编制。
 
  十、保留岗位
 
  签订安置协议书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包括义务兵、中士、上士),在服役期满退役后3个月内,招聘单位和编制部门预留编制。
 
  十一、退役上岗
 
  受聘人员服兵役结束后3个月内报到,持《协议书》到镇赉县人社局和报考岗位所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报到,镇赉县征兵办会同镇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受聘人员是否出现不符合落编上岗情形进行审核,有不符合落编上岗情形的,通报镇赉县人社局、镇赉县委编办取消其落编上岗资格。未出现不符合落编上岗情形的,由镇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协调镇赉县人社局办理入职手续。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试用期限一般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落编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报考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擅自参加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以下情形不在落编上岗范围:
 
  1.未服满兵役的;
 
  2.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政纪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3.服役期间被选拔为军官的;
 
  4.退役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安置政策的;
 
  5.退役后未按期报到的;
 
  6.因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改革调整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相关岗位不再适合上岗并无法调剂的;
 
  7.因个人情况变化不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镇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lzhenlai.gov.cn/ )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的发布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我局不再另行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
 
  1.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才管理科
 
  电话:0436—7293796
 
  2.镇赉县政府征兵办公室
 
  电话:0436-6967288
 
  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
 
 
 
 
 
  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4日

2024年浙江杭州市胜利实验学校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杭州市胜利实验学校是一所公办小学,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3名编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岗位一:教辅人员(小学语文)1人
 
岗位二:教辅人员(小学音乐)1人
 
岗位三:教辅人员(小学信息科技)1人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工作踏实、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2.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
 
小学语文:中国语言文学类、教育学类相关专业毕业;
 
小学音乐:艺术学类相关专业毕业;
 
小学信息科技:教育学类相关专业毕业;
 
5.具有相关的教师资格证;
 
6.普通话二乙及以上,语文老师要求二甲及以上。
 
三、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
 
2.提交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照片、教师资格证照片、学历学位证书照片;
 
3.有意向报名者,将材料发送至邮箱:404765423@qq.com;
 
4.联系方式:叶老师0571-86560905;
 
5.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中午12:00。
 
四、考录方式及待遇
 
1.学校审核个人简历后,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
 
2.考核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择优录用;
 
2.面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3.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要求和规定,录用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薪资待遇按上城区编外用工标准执行。
 
杭州市胜利实验学校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广西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招聘7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7人(岗位一4名;岗位二2名;岗位三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一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2.本科及以上学历,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法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能独立完成各类行政公文的撰写,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及使用办公软件(Word、Office、PPT等)进行文字、图像等编写和制作。
 
  (二)岗位二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合作精神。
 
  2.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规划、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优秀的文档编辑能力,熟练运用Word进行专业文档编排;熟练掌握Excel的基础操作、熟悉常用的函数和公式、掌握Excel的高级功能,能对表格数据进行组织和数据分析。
 
  (三)岗位三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和信访工作经历者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有一定的公文知识,能独立完成各类行政公文的撰写,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应用技术及使用办公软件(Word、Office等)进行文字编撰工作。
 
  三、上述岗位所招聘的人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四)有严重不诚信行为。
 
  四、聘用方式及薪酬
 
  (一)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一年一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薪酬
 
  按市财政局有关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管理规定和参照市教育局同等条件招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执行。
 
  五、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请在2024年9月19日24:00前将报名表、信息表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1053974389@qq.com邮箱,文件命名为“某某某应聘材料”,逾期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查
 
  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根据招聘公告所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年龄及其他任职条件等进行审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一人报多个岗位,均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面试
 
  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梁老师,0777-3216289。
 
  附件:1.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编外人员报名表
 
  2.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编外人员报名信息表
 

2024年四川成都东部新区(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6人公告

  
 
  为加强成都东部新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研究,成都东部新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数6人,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
 
  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成都东部新区所属中小学公开招聘6名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小学教师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符合以下教学业务条件之一: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2)国家、省级“万人计划”教书名师;
 
  (3)具有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以下荣誉称号之一:名师或名校长,名师或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优秀班主任(十佳班主任,名班主任),优秀青年教师(优秀教师);
 
  (4)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国家级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的成果主研人,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成果主研人;
 
  (5)2019年6月及以后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赛课(技能大赛、展评)一等奖及以上;
 
  (6)办学层次为本科及以上的高等院校在职教师,且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任教学科为中小学学科相关的。
 
  3.年龄要求:
 
  (1)符合教学业务条件(1)、(2)项的人员,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符合教学业务条件(3)、(4)项的人员,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符合教学业务条件(5)、(6)项的人员,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技能。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应聘者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在校(在职)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受过处分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 截至2024年9月23日,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 系现役军人的;
 
  7. 成都东部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含试用期);
 
  8. 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9. 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3日09:00至2024年9月23日17:00。
 
  2. 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https://f.kdocs.cn/g/uQMT4s9u/,此链接为唯一报名通道),在线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同时将相关材料依次上传至网站,并保证您的邮箱能正常接收邮件。请应聘人员务必自行下载填写《成都东部新区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
 
  请应聘人员确保所留联系方式正确无误,招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或逾期不到场参加面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采用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者将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初审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须本人参加资格复审或由委托代理人持本人委托书(原件)参加资格复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
 
  资格审查所需资料:《成都东部新区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二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1张、毕业证书(执国(境)外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个人自荐材料、各类获奖的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材料原件1份(附件3)。以上资料校验原件,收取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资料不予退回,请备份留存)。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提供报名信息和材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核
 
  1.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无学生试讲(说课)和答辩,满分100分。
 
  3.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放宽至2:1;仍达不到2:1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核成绩须不低于80分,否则,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环节。
 
  4.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要求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不影响开考。
 
  5.成绩公布:考核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将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如成绩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在指定医院复检1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由东部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通知,未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进入政审考察人员因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员,在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及入编手续,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手续或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报到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到单位报到,不能按时交验的,取消聘用资格;未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招聘单位有权按照所签订聘用协议中的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上述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招聘人员的管理
 
  (一)拟聘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二)聘用人员在成都东部新区服务最低年限应不低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或辞职。
 
  六、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成都市成都东部新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上述内容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和成都东部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文化旅游体育局:028-81320319
 
  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028-86360115
 
  监督电话:
 
  成都东部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028-86360227
 
  附件:
 
 
 
 
  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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