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工业大学招聘21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规定,按照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度事业编制岗位人员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内蒙古工业大学坐落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法、文、经、艺术相结合,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的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学校设有22个教学单位,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现有20个国家级、10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现有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建筑学等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与内蒙古大学共建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5个。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入选自治区一流拔尖培育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建筑学入选自治区一流建设学科,力学入选自治区一流培育学科。工程学科、材料科学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二、岗位需求
 
  2024年度,学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1人,其中,招聘在呼和浩特市工作的新城校区和金川校区心理咨询教师1人、专职辅导员10人,招聘在鄂尔多斯市工作的新能源学院管理人员10人。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和精神,本次招聘计划的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满2年),部分岗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具体岗位和招聘人数分配情况详见《内蒙古工业大学202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2年度、2023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2)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三、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31日(不含)至2006年7月31日(含)期间出生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31日(不含)之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需求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不含二学位专业、辅修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岗位需求表》中所列条件)。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年限要求
 
  1.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要求应聘人员必须为2024年7月31日(不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4年7月31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在大学期间参军入伍的,退役时间以取得毕业证时间起计算;大学毕业后参军入伍的,退役时间以退伍时间起计算。
 
  2.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其他条件(含《岗位需求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本公告和《岗位需求表》无特殊说明,截止日期均为2024年7月31日(不含)之前。
 
  3.部分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须具有的相关工作经历(具体详见《岗位需求表》),是指在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分两个阶段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每一阶段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相应阶段新的报名申请,但是在资格初审结束前,已经报名的人员如果被退回,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补充信息后应聘原岗位。
 
  第一阶段:“项目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9:00至8月5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5日20:00,交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5日24:00。第一阶段报名交费结束后,通过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取消开考或减少的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转为普通岗位(或追加相应招聘计划数至普通岗位)在第二阶段继续接受报名,相关岗位第一阶段未成功报名的人员,可自愿参加第二阶段报名。调整后的岗位,第一阶段资格初审结束后在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上公布。
 
  第二阶段:普通岗位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7日9:00至8月12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20:00,交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24:00。第二阶段报名交费结束后,通过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2024年8月14日09:00至11:00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12:00,对改报不符合条件或放弃报名的应聘人员予以退费。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
 
  3.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
 
  4.应聘人员在填写应聘信息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条件,未能在所填写信息明确反映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应聘面向“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应聘人员,需要填写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单位。
 
  5.《岗位需求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等提出。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应配合提供相关说明和佐证材料等。
 
  6.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写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应聘人员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及时修改(提示: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7.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8.应聘人员确定意向岗位后应尽早报名,以免因后期过度集中报名造成网络拥堵,导致报名失败。
 
  (二)资格初审与交费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根据报名情况随时进行,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岗位需求表》中涉及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在报名期间已提交了报名申请但被审核退回的应聘人员,如因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的,在资格审核期间未按要求修改、提交报名信息的,视为报名失败;如因不符合当前岗位应聘条件的,可以在资格初审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在此期间未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报名失败。被初审为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初审期间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资格初审结果无异议。
 
  3.学校将在资格初审期间对初审结果进行多次复核,所有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初审期间应经常登陆报名网站查看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即使是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也要在每一阶段资格初审截止前经常登陆查看,避免因复核未通过错过改报时间导致报名失败。因个人未及时登录查看复核结果、未及时修改提交报名信息、网络拥堵等原因导致报名失败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4.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需要交纳考务费120元(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
 
  5.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以及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免交考务费,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考务费。这三类应聘人员采取“先交后退”的方式,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由本人(或他人代办)到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
 
  办理退费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7日,申请人需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低保证明或低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低保证明在2024年8月18日以后由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低保证应有2024年1月1日以后有效的年检信息,没有年检信息的,由当地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在原件上另行加盖公章,要求落款时间在2024年1月1日以后。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成功办理退费手续应聘人员所交费用自动退到交费的银行卡里,到账日期以实际到账日期为准。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
 
  1.各岗位笔试的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
 
  2.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4年8月16日至17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3.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150分,总分300分,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
 
  4.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5.笔试时间为2024年8月18日(星期日)8:30-12:00,具体各科时间安排见准考证。
 
  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两个科目的考试。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
 
  6.笔试考场设在呼和浩特市,具体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及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7.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政策加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根据自治区统一要求,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1.25分。
 
  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或漏填少数民族信息的,不再进行加分。
 
  8.笔试成绩发布后,由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从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在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另行通知。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和《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4.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1)《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服务)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说明具体证明事项、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在不同单位有效工作(服务)时间可累计计算。
 
  (6)应聘“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聘“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7)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应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所在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
 
  (8)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9)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单位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五)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在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持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及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满分100分。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总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进入面试环节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在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发布。
 
  (七)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也并列的,由面试组织方进行加试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1.体检
 
  体检在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部门)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询违法犯罪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
 
  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和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岗位,将深入有关单位,采取座谈了解、考察公示、调阅考勤记录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由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和试用期全过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其他影响聘用的情形。
 
  学校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有关说明
 
  1.本次公开招聘结束后,未完成的岗位招聘人数,经学校研究后,可继续实施1+N补充招聘,允许应聘人员使用本次笔试成绩重新改报、直接面试。请应聘人员继续关注后续公告通知。
 
  2.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应聘人员应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除笔试、资格审查外,应聘人员其他环节放弃的将被记录在案。
 
  3.应聘人员凡与学校(或岗位所在部门)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4.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5.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6.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及未尽事宜由学校人事处解释。
 
  六、咨询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的相关通知、公告均通过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统一发布,重要内容通过“内蒙古工业大学招聘”微信公众号适时推送。
 
  2.本次公开招聘过程设置咨询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
 
  报名技术咨询:0471-6600198、6601168(考试机构)
 
  招聘政策咨询:0471-6575701(学校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471-6575724(学校纪委办公室)
 
 
  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
 
  2024年7月25日

2024年上海开放大学学科带头人招聘公告

  
 
  上海开放大学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批准成立,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的新型高等学校,学校前身为上海电视大学,创办于1960年。
 
  学校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远程开放教育为主要形式,主要面向广大学习者提供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和社区教育,是上海学习型社会建设和终身教育体系建构的重要承载者。学校学历教育注册在读学生目前约10万名,是上海在校生人数最多的高校。学校努力建设具有上海特点、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一流开放大学,为上海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不断贡献新的力量。
 
  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3名。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五)学科带头人年龄原则上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曾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序号

部门

拟安排

岗位

岗位性质

需求人数

专业

要求

学位要求

职称要求

其他要求

1

经管学院

学科

带头人

专技

1

经济

管理类

博士

正高

原则上45周岁以下,有高层次课题研究经验,人力资源管理研究方向者优先

2

理工学院

学科

带头人

专技

1

机械电子工程或相近专业

博士

正高

原则上45周岁以下,科研成果较多,在学术界拥有一定影响力;有专业建设、教学改革项目实施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以及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者优先

3

人文学院

学科

带头人

专技

1

新媒体设计、艺术设计、艺术与科技等相关专业

博士

正高

原则上45周岁以下,有文化创意相关背景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
 
  2.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本人简历及其他材料(含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获奖、科研成果等)通过网上招聘系统进行投递,具体网址为: https://zhaopin.shou.org.cn/。通过其他形式投递的简历材料恕不受理。
 
  3.注意事项
 
  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留学归国人员一般应于2024年9月底之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安排综合测评。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虚报资料、隐瞒重要事实的,学校均可以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请应聘者务必确认本人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三)综合测评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采取试讲、面试、面谈及心理测评等形式,对其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各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四)政审
 
  学校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遵守社会公序良俗情况、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于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考察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五)体检
 
  拟聘人员需向人事处提交指定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政审、体检结果,对拟聘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依照学校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一人一策,具体面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1-25653951
 
  招聘系统技术支持:吴老师、袁老师,联系电话:021-25653695、021-25654088
 
  上海开放大学
 
  2024年09月10日

2024年黑龙江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引进人才公告

  
 
  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招聘范围及毕业时间
 
  本次招聘面向2025级在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可不受应届毕业生限制。
 
  (二)学历、学位及年龄
 
  1. 学历、学位
 
  报名参与本次招聘的考生,应具有招聘计划中各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表2024校园招聘.png

 
  2.年龄
 
  报名参与本次招聘的考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应不超过35周岁(1989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应不超过40周岁(1984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3. 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应聘人员最高学历、学位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6. 应聘人员需要在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7. 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人员。
 
  6. 属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的应回避关系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三、享受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活动不设开考比例。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2日9:00至11月1日16:00。
 
  2. 报名方式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考生登录网站(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后,选择“黑龙江省科学院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招聘考试”进行报名。
 
  将本公告下方的《黑龙江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1),以及校方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在读证明》(附件2),两个材料发至单位邮箱(znzzyjs@sina.com),邮件标题为“岗位代码F01/F02/F03—姓名”。
 
  (二)审核与考试
 
  1. 网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活动按照本公告中的招聘计划,根据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发送邮件中的附件及其他材料,对报名考生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以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2. 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活动的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打印面试准考证的时间及面试有关事宜的通知将在黑龙江省科学院网站及单位网站(http://www.haai.org.cn/category/58/list)发布,请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随时留意网站。面试主要考察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等能力,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三)公示考试成绩及名次
 
  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及名次在黑龙江省科学院网站及单位网站(http://www.haai.org.cn/category/58/list)公示3个工作日。
 
  (四)考核与体检
 
  考试成绩及名次公示结束无异议进行考核、体检。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等,由应聘人员毕业院校负责填写。考核通过人员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黑龙江省科学院网站及单位网站(http://www.haai.org.cn/category/58/list)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试用期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招聘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
 
  (二)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的;考试、考核、体检作假舞弊的;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报上级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报名人员所留邮箱及联系电话为通知各项事宜的重要途径,请填报时认真审核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本次招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用人单位所有。
 
 
 
  黑龙江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湖南怀化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怀化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怀化学院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怀化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1个,招聘计划5名,具体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怀化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htc.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0日至9月20日。
 
  2.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材料
 
  ①请应聘者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怀化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各学历阶段均需提供备查)、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学历阶段均需提供)、个人简历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和2寸高清照片电子档(以1寸/2寸+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清晰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用人部门+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并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邮件大小不可超过50M)。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境)留学人员学历(学位)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认证证明)必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通过人员名单在怀化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到怀化学院东校区宽也楼618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占综合成绩的7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等。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与教务秘书工作相关的实际操作能力、分析处理问题能力等。
 
  设置笔试成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怀化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党委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怀化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咨询电话:0745—2851007(怀化学院人事处)
 
  举报电话:0745—2851030(怀化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
 
 
 
  怀化学院人事处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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