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戏剧学院附属戏曲学校招聘简章

  
 
  上海戏剧学院附属戏曲学校前身为上海市戏曲学校(以下简称“戏校”),成立于 1954年3月,是一所以培养戏曲表演人才为主的多剧种、多学科、综合性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其中戏曲表演专业为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示范性品牌专业。2002年,学校划归上海戏剧学院,更名为上海戏剧学院附属戏曲学校,校址为莲花路211 号。学校为上海首批传统戏剧综合类非物质化遗产传承基地、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戏曲表演艺术传承教育基地,被授予“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上海市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相应的专业教学能力和专业理论水平,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学习能力。
 
  5.身心健康,能胜任艺术类学校教学及创作实践工作。
 
  (二)专业要求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要 求

 

专业技术岗位

7名

 

教师7名

戏曲表演教学

(文丑)

1名

戏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及以下,具备高级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热爱教师职业,责任心强,具有较高的舞台表演水平;有相关教学工作经历者优先。

戏曲基本功教学

2名

本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及以下,具备高级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具备较强的戏曲腿功、身训、把子等专业技能,能完成学校规定的戏曲基本功教学,工作积极、吃苦耐劳、专注教学有奉献精神,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有相关教学工作经历者优先。

戏曲武功教学

2名

本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及以下,具备高级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具备毯子功专业理论知识和娴熟的抄把技能;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热爱教师职业,责任心强;身体健壮,反应灵敏,能吃苦耐劳,有团结协作精神;有相关教学工作经历者优先。

舞美化妆

1名

本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及以下,具备高级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团结协作,严于律己;熟练操作各类化妆与包头技术,准确知晓各类化妆、包头的名称和用途,了解京昆剧目各种人物扮相;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舞美道具

1名

本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及以下,具备高级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团结协作,严于律己;基本掌握戏曲道具操作技能,能根据日常教学实践演出的需要,负责相关道具和教具的配置、制作、保养和维护;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1.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 9月1日截止。
 
  (2)报名要求:凡符合本次招聘范围、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为:http://xixiaozp.sta.edu.cn:8011/ (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打开)。
 
  (3)应聘材料: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居住证、如有职称及获奖情况的提供职称、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它岗位相关资料,所有应聘资料在试讲(实操)时递交复印件,通知面试时带原件审核。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日。对从外省市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应届毕业生,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1年限制。
 
  2.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试讲(实操)及相关考核。
 
  3.考核
 
  考核方式采取试讲(实操)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第一轮进行试讲(实操),主要考核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根据分数由高到低按不低于1:2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第二轮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般采取答辩等方式进行。
 
  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进行审核,面试事宜另行通知,不参加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4.体检
 
  按照试讲(实操)、面试成绩确定初步拟聘人员,安排体检。未进入拟聘人员名单者不另行通知。
 
  5.考察
 
  由上海戏剧学院附属戏曲学校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对于正式录用的人员,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照本市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报名网址为:http://xixiaozp.sta.edu.cn:8011/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莲花路211号 邮编:201102
 
  联系电话: (021)24287238
 
  联系人:马老师、张老师
 
  监督邮箱:shxqxxzp@163.com
 
  上海戏剧学院附属戏曲学校
 
  2024年07月25日


2024年河南商丘市科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 ”实施细则》(豫人社〔2022〕26 号)和《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商丘总体实施方案》(商招才办〔2024〕1 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商丘市科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 4 名。现公告如下:
 
  一、条件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年龄 35 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且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6、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人才、年龄5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相应专业正高级职称人才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特别办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现役军人、高等院校在校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 单位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含民办性质单位)、国有企业在职 人员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同意的;
 
  5、按照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 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 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
 
  二、招聘岗位
 
  见附件 1
 
  三、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才引智公告在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https://www.zghnrc.gov.cn/index.html)、商丘人事考试网(http://www.sqrsks.cn/)发布。
 
  (二)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https://www.zghnrc.gov.cn/index.html)、商丘人事考试网(http://www.sqrsks.cn/),查询《商丘市科学院 2024 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选择符合要求的岗位投递简历,简历应包含具备岗位设置条件的相关材料。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qskxyrsk@163.com。
 
  2、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以上材料放在一个压缩文件内,该文件命名为“专业+姓名 ”。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9月7日8:00-9月15日18:00
 
  (三)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由商丘市科学院进行线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 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 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 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商丘人事考试网官网予以公示。
 
  (四)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
 
  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引进的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在试用期内如发生或发现有严重违纪违规、严重疾病(含各类精神病症状)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取消聘用。
 
  (七)工作方式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招聘工作人员采取“政企双聘、政聘企用”的工作方式,聘用后派驻到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科研平台从事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工作5年期满后自主选择留在服务单位或返回商丘市科学院工作)。聘用人员除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外,派驻企业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人才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
 
  加报名、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人才引进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0—3023007
 
  监督电话:0370—3202116
 
  地址:商丘市示范区归德路与宋城路交叉口东南角
 
 
 
  商丘市科学院
 
  2024年9月5日

2024年浙江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经研究,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儿童保健医生1名。目前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编外卫技人员月工资绩效已实行同工同酬管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舟山市第三人民医院、舟山市妇幼保健院、舟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是一家集医疗、保健、科研、教学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形式为差额拨款。医院现有职工983人,其中高级职称209人,硕士69人,浙江省“151”第三层次人才6人,浙江省医坛新秀5人,浙江省中青年临床名中医1人,舟山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资深人才)3人。医院开放床位425张,设 11个病区及 ICU、 NICU。医院临床专业齐全,妇产科、儿科医疗技术水平市内领先。医院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救治中心辐射全市,生殖医学中心、产前诊断中心、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为市内唯一。
 
二、招聘要求
 

需求专业

需求学历学位

备注

研究生:儿科学、临床医学(儿科方向)

本科:临床医学、儿科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后出生);

2.2023年及之前毕业的研究生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二)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五)户籍不限。
 
四、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16:00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邮箱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并转换成PDF格式发送到指定邮箱:fbrsk5040@126.com。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4.《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5.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核
 
资格初审结果会于2024年9月20日20:00前以邮件形式发送给报名人员,请报名人员及时查看邮件。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
 
五、考试方式、时间、地点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入围对象。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65040。
 
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
 
2024年9月6日
 
 

2024年河北邯郸市中心医院第二批博硕引才95人公告

  
 
  根据《邯郸市2024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院人才需求情况,采取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的方式进行,选聘博硕士研究生95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的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非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单位、岗位及组织方式
 
  具体选聘单位、岗位详见《邯郸市卫健委2024年第二批博硕引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
 
  报考市中心医院、市第一医院的考生由用人单位组织选聘,报考委属其他单位的考生由市卫健委统一安排,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名条件
 
  选聘对象为硕士学历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须于 2025 年7 月31 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硕士研究生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1988年9月6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1978年9月6日及以后出生);急需紧缺或特别优秀博硕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符合岗位需求的专业及专业代码等相关要求。
 
  (四)在邯郸市区域内工作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的同意报考函。
 
  (五)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它要求,视不同情况请结合《邯郸市卫健委2024年第二批博硕引才需求信息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已通过邯郸市2024年人才引进其他事业单位测评的人员;
 
  9.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10.失信被执行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起,2024年9月17日24时截止报名。考生只能报考一家单位,须填写《邯郸市卫健委2024年第二批博硕引才报名表》(附件2)及《邯郸市卫健委2024年第二批博硕引才报名汇总表》(附件3)。报考中心医院的考生须将上述表格发送至邮箱:hdwjwrcyj1@163.com,邮件名称为考生报考邯郸市中心医院+姓名。
 
  五、资格审核
 
  (一)提交材料
 
  填写完整的《邯郸市卫健委2024年第二批博硕引才报名表》,在邯郸市区域内工作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的同意报考函,及《邯郸市卫健委2024年第二批博硕引才需求信息表》岗位条件中的各类材料
 
  (二)审核地点
 
  邯郸市中心医院人事科。
 
  六、选聘程序
 
  (一)考核或测评
 
  组建专家评审小组,进行测评工作。博士研究生通过考核选聘,即采取听取工作、科研情况汇报等方式进行;硕士研究生采取非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选聘;依据考核或测评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核或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70分,按照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和选聘专业计划数额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具体加试形式由专家小组确定。
 
  (二)资格复审
 
  通过考核或测评的人员,由市卫健委进行专业学历学位书面资格复审。复审通过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核或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录用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四)网上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各用人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专业引才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编制、人社等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回避规定
 
  选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七、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接到录用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三)本次选聘工作中在测评、体检和考察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四)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已经聘用后查实的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市卫健委负责解释。
 
  邯郸市卫健委人事科:  0310-8168015,8168013
 
  邯郸市中心医院人事科: 0310-2112609 2112916 2112226
 
  监督电话:   0310-8168206
 
  本公告转自《邯郸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第二批博硕引才公告》邯郸市中心医院部分。
 
 
 
 
  邯郸市中心医院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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