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兰州工业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精神,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3.学历层次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4.年龄为1988年7月26日以后出生;
 
  5.岗位需求专业、招聘条件见公告后附《兰州工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附件1)。学校已根据各岗位要求和特点,对岗位所需专业为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进行了明确设置,毕业证书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须与《岗位列表》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请考生对照自身所学专业选择匹配岗位进行报名。国(境)外学历相近专业、高校相近自设专业是否符合岗位列表招聘条件,依据所学专业课程设置等情况,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6.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入职后,除承担教学科研任务外,根据学校和部门工作需要,须从事一届学生(教学)管理工作;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采取强制措施的。
 
  (2)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且未过处分期的。
 
  (3)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篡改、伪造人事档案等材料情况的。
 
  (6)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失范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6日10:00至2024年8月1日16: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网站http://bm.cptae.com/tip/,进入报名系统注册,报名时请准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提交报名申请,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二)资格初审
 
  1.初审方式。主要审核应聘人员年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应聘人员可在成功提交报名申请后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日17:00。
 
  2.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及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提供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招考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失误或在最后一天(8月1日)报名,未通过初审而导致无法改报其它岗位的,责任自负。
 
  (三)报名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1.缴费。根据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次1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24年7月27日9:00至8月1日18:00通过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规定时间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成功的考生个人原因弃考、资格复审未通过等情形,不予退还报名费。
 
  2.打印准考证。2024年8月4日9:00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助打印准考证(A4纸)。准考证为应聘人员参加招聘笔试的必要凭证,请妥善保管,遗失责任自负。
 
  (四)笔试
 
  1.时间为2024年8月5日,由学校统一组织,委托第三方命题。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开考比例按岗位招聘计划与参加笔试人员的1:3确定,不足1:3的岗位,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取消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3.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时长120分钟,总分100分。教学科研岗位笔试内容为招聘专业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包括岗位要求的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验和职业能力知识等。
 
  4.参加笔试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二者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离开考场。
 
  5.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两日内,在兰州工业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3比例确定。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为最低控制线60分及以上的考生参加资格复审。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不通过、放弃、提供虚假材料或不能按时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1.复审时间:2024年8月8日9:00-12:00,14:00-17:00。
 
  2.复审地点:北校区行政楼1楼会议室(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坪东路1号)。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系统中导出的《报名信息表》一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与报名系统上传照片一致的1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1张;
 
  (4)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国(境)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2);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原件(由组织关系所在党委或党总支出具)(附件3);岗位代码“2024207”还须提供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TEM-8)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应真实准确。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4.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领取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参加心理测评、面试、体检等环节。
 
  (六)心理测评
 
  对复审通过人员进行心理测评,运用标准化量表测试,以考察其性情、意志、品质以及反应等心理素质,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面试成绩。
 
  (七)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8月9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教学科研岗面试分两部分,即专业能力面试和综合素质面试。其中,专业能力面试主要通过试讲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教学技能等。授课内容由应聘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自主选定专业基础类内容(综述、前言、导论、复习等章节除外),板书和PPT相结合进行现场讲授。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试题委托第三方命制,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仪态仪表等。
 
  (3)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试题委托第三方命制,主要内容包括辅导员工作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文件、思政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内容。
 
  (4)整个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姓名、准考证号、籍贯、就读学校、导师、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违者取消其招考资格。
 
  (5)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划定60分最低控制线,低于60分者取消其招考资格。
 
  (八)总成绩确定
 
  (1)教学科研岗应聘人员总成绩的核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60%+(专业能力面试成绩×6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40%。
 
  (2)辅导员岗应聘人员总成绩的核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3)总成绩按比例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若笔试成绩仍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也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
 
  (九)体检
 
  体检人员以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且不低于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次等额递补。
 
  (十)考察
 
  学校采取函调、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形式对应聘人员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考察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妨碍考察工作行为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且不低于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次等额递补。
 
  (十一)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
 
  学校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招聘计划数量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兰州工业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二)审批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聘用意见,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批备案。
 
  (十三)聘用
 
  经审批备案后的聘用人员,由学校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兰州工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次招聘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四)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五)兰州工业学院将于近期整体搬迁至兰州新区,入职后工作地点在兰州新区校区。
 
  (六)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取消手机短信拦截,因本人填报手机号码有误造成信息不能及时准确送达,后果自负。
 
  (七)本公告在学校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省人社厅同步转载。查看非官方渠道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失误,责任自负。
 
  学校人事处咨询电话:0931-2867559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931-2861447
 
  (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兰州工业学院
 
  2024年7月26日

2024年广西桂林市公安局辅警招聘8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0号)《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2018〕29号)等文件精神,桂林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年度第三批警务辅助人员80名(详见附件1《职位计划表》)。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8月3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六)身心健康,无既往病史;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曾被判处刑罚的;
 
  3.受过行政处罚、司法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被桂林市公安局,各县(市)、分局或其他单位开除、辞退、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等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含合同期未满辞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属桂林市公安局在职在岗警务辅助人员的;
 
  11.全日制在校生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原则
 
  招聘秉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设置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环节。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流程。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上门、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0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桂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桂林市金鸡路11号)
 
  报名时提交《桂林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两份(附件2)、2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须提供个人信用报告(详细版)。以上材料未带齐,不接受报名。
 
  3.报考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聘用。
 
  4.资格审查由桂林市公安局负责,且贯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报考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设置见附件3。
 
  报考人员须参加全部三项体能测评。参加者凡有其中一项不达标或放弃,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仅为1次。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报考人员在参加体能测评前,应充分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考;若本人身体状况欠佳,建议放弃参考。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上机考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上机考试。上机考试时限45分钟,满分100分,现场评分,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考试范围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上机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原则上按照报考人员上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职位拟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仪表举止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将在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于考场外公布,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
 
  (五)个人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上机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与政审考察
 
  根据各职位计划招聘人数,对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按1:1比例,依据个人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1.体检
 
  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有关要求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政治考察的主要内容:考察对象的政治面貌、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个人信用记录、应聘资格、回避情形,以及家庭成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桂林警讯”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规定办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的,经核实后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八)聘用及管理方式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适合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工作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凡在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调整后工作待遇不以招聘公告薪酬待遇为准,与实际岗位工资挂钩。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每月3000元(含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部分及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后根据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确定工资。享带薪年假、四险一金、年度健康体检、人身意外险等待遇。
 
  五、建立人员候录库
 
  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但未聘用人员全部纳入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我局可结合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可聘用为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六、其它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填报的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报告招聘单位。凡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已通过桂林市公安机关组织的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各项环节,非因不可抗拒原因,放弃受聘资格的或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的,不得再次报考。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桂林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招聘咨询电话,0773—8995187。
 
  附件:
 
 
 
 
  桂林市公安局
 
  2024年9月9日

2024年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总部招聘公告

  
 
  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成立于2005年2月6日,是致力于高雅艺术发展的非营利表演艺术集团,以“坚持原创性、民族性和公益性,彰显经典性、国际性和艺术性”为宗旨,积极发挥集成优势、整合资源,围绕上海文化品牌和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目标,努力建设成为中国最具品质和国际影响力的演艺文化机构。目前下辖上海大剧院、凯迪拉克·上海音乐厅、上海文化广场、上海歌剧院、上海芭蕾舞团、上海民族乐团等六家剧场和院团以及正在建设中的上海大歌剧院。未来,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将继续壮大剧院管理品牌,运营好YOUNG剧场,走向长三角及全国市场,力争形成全国剧场空间版图,擦亮管理服务和内容输出的金字招牌。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党政办公室干事1名(基建项目管理方向)
 
  二、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党政办公室干事(基建项目管理方向,管理岗位)
 
  招聘对象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
 
  2、五年以上基建管理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建设工程审批、报建、竣工验收等相关流程;
 
  3、熟悉国家及地方政策、报批报建流程,熟悉土木工程或造价管理,有资质证书的优先;
 
  4、具有1个以上完整基建项目管理的工作经历;
 
  5、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乐于发现问题和承担责任,工作有规划及主观能动性。
 
  岗位职责说明:
 
  主要负责艺术中心及所属单位新建、改扩建项目的工程管理及质量、安全、合规等方面的监督工作。
 
  1、负责基建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和申报工作;
 
  2、负责基建项目的流程管理,包括申请、验收等节点的现场踏勘工作;
 
  3、负责基建项目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等流程管理工作;
 
  4、负责收集、编辑、归档与基建工程相关的重要电子、纸质资料和文档;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5日17时止。
 
  2、报名办法: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通过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招聘页面进入报名系统。为确保附件资料能顺利上传,推荐使用电脑端进行报名操作。
 
  招聘页面网址如下:
 
  https://hr.sgtartsgroup.org.cn/r.do?
 
  method=portal&o=5DE3EAACECC4FC3B8AEDE916D324F9ADAC0B6880C439241D&
 
  p=01908913EC48146D906AF314C1BC72A2A35E29A953DA1FD6&oursInWindowDialog=true&windowId=win_142022093994870156
 
  应聘人员需要提供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上传至报名表“作品或其他附件”一栏):
 
  (1)身份证(正反面);
 
  (2)外省市社会人员需提交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3)最高学历、学位证明;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详见“学信网”),留学回国人员请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
 
  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对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
 
  笔试范围包括行政综合能力、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日期、地点另行邮件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若报名考试人数较少,该岗位比例最低可调整为1:2)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日期、地点另行邮件通知,未进面试名单者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面试现场,在面试前进行再次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工作能力及团队合作意识等,综合判断与岗位的匹配程度。
 
  (五)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该岗位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如有考生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录用体检人选。
 
  (六)考察
 
  由本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如有考生考察不合格,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与考察人选。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邮箱:hr@sgtartsgroup.org.cn(电子邮箱仅供咨询,不接受报名)
 
  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
 
  2024年09月10日

2024年山东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26人简章

  
 
  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是济南市唯一的市属公立三级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防治专业医疗机构,是在济南市卫健委领导下的集预防、医疗、教学、科研、急救、康复、健康管理于一体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中心对6大类重精患者全部实施免费救治,试点心理健康信息化管理,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省级试点工作,开展抑郁症、焦虑症、睡眠障碍全民筛查,建立心理健康数据库。
 
  中心致力于“打造国内一流的精神卫生中心”的发展目标,立足“大专科、小综合”的战略定位,秉持中西医结合、心理先行的发展理念,擘画以京鲁睡眠医学中心、智慧减压中心、健康管理中心、中医康复中心“四大中心”为特色引领的发展蓝图。重视综合科室建设,开设内科、外科、妇科、口腔科等科室,以我院优质的医疗水平为依托,以先进的医疗设备为基础,以专业的医疗人才为引领,为患者提供放心、安心、舒心的医疗环境和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为进一步充实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中心现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在校生、现役军人、曾受到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应聘。
 
  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9月以后出生);应聘副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9月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及专业素质高者,年龄、学历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专业及要求
 
  精神科、内科、外科、心电图、影像、心理、公共卫生、文秘综合、音乐治疗、护理、信息技术、急救车驾驶等专业(附件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入职后服从中心统一调剂。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9月30日16:00
 
  如此次报名人数未达到岗位需求,未录满岗位将延长报名至2024年12月30日。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邮件标题注明:2024年招聘+岗位+姓名格式,按照“应聘岗位+姓名”的方式命名压缩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jnsjswszxzzrs@jn.shandong.cn。报名材料如下:
 
  1.《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表内需粘贴近期1寸免冠电子照片)(附件2),需手写签字的扫描件;
 
  2.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提供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应聘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劳务派遣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需手写签字的扫描件。
 
  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招聘程序
 
  1.资格初审
 
  我院对应聘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将电话(或短信)通知,不合格人员不再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2.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根据专业要求不同进行相关基础知识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面试人选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要求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弃权。
 
  4.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选名单确定之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5.面试考核
 
  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须高于80分,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进行考察体检。
 
  6.体检考察
 
  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集合,集体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在考察体检人选范围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执行相关薪酬待遇,缴纳五险一金。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咨询电话:0531-89618677。
 
 
 
 
  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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