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北票市招聘教师144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等规定,结合教育发展实际,经北票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44人。其中:小学教师68人,初中教师45人,高中教师11人,幼儿教师20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和北票市域外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户籍:幼儿教师岗位限北票市户籍;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岗位不限户籍。
 
  (三)年龄:1.应往届毕业生报考幼儿、小学教师岗位要求1994年8月16日(含)以后出生,报考初中、高中教师岗位要求1989年8月16日(含)以后出生。2.北票市域外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报名,要求1984年8月16日(含)以后出生。
 
  (四)学历:①报考幼儿教师岗位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大专学历考生必须为师范类);②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③报考初中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④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师范类)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学历的考生报考高中教师岗位,本科学段所学专业必须为师范类。
 
  (五)教师资格:考生须持与报考岗位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名(幼儿教师岗位必须持幼儿教师资格证报名)。参加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报名时可提交本人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屏影印件(有“认定通过”字样);在考察阶段规定时间内,考生必须提交本人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纸质证书暂未制发的,以认定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否则,自动丧失考察资格。
 
  (六)报名者须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七)招聘岗位要求的户籍、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和其他条件认定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得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2.现役军人。
 
  3.北票市在编在岗教师。
 
  4.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流程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公告、通知以及各类公示信息等一律在北票人事人才网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8月16日(8:30-11:30  13:30-16:30)。
 
  3.报名地点:北票市教育局人事股(北票市新华路28号)。
 
  4.报名材料:报名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等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
 
  (1)《北票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复印正反面)
 
  (3)《户口本》(复印首页和本人页)
 
  (4)《教师资格证书》或本人2024年参加教师资格认定官方网站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屏影印件
 
  (5)《毕业证》、《学位证》
 
  《北票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招聘专业条件要求“研究生阶段专业为【**研究方向】或(**)和本科阶段专业为【**方向】或(**)”,但毕业证书中未注明专业(研究)方向的,需提供高校出具的《关于考生所学专业(研究)方向的证明》(附件4)。
 
  有师范类要求的招聘岗位报名,毕业证未体现“师范”字样的,可提供《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其上须印有“师范”字样;或由考生毕业高校出具的《关于考生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附件5)。
 
  (6)《北票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7)《北票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同意申报说明》(附件6)(域外在职教师报名提供)。
 
  (8)语文学科报名须提供二级甲等或以上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其他要求
 
  (1)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2)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4)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有效,公开招聘过程中如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人员严格按照公告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6)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全部参加笔试,核发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在“北票人事人才网”公布。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各科合格分数线由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结合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无面试资格。
 
  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岗位招聘计划与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人数未达到1:2的,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全部参加面试。
 
  (四)面试
 
  幼儿教师岗位面试包括试讲和才艺展示(绘画、钢琴、舞蹈)两部分,分别组织进行,时间各为1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试讲分数与才艺展示分数按6:4的比例计入面试成绩,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面试成绩=试讲分数×60%+才艺展示分数×40%。
 
  小学、初中、高中招聘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0分。
 
  试讲备课时间40分钟,使用教材为北票市相应学段各学科现行教材。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无体检资格。
 
  (五)成绩汇总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5:5权重计算考生招聘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总成绩排列方法:总成绩高者列前;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列前;面试成绩再并列者,学历层次高者列前;学历层次再并列者,学位层次高者列前;学位层次再并列者,加试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和心理学内容,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加试笔试成绩高者列前。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生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之比不足1:1,本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全部参加体检。体检项目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项目,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自理。规定时间不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生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安排复检,仍未达到体检标准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在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的面试合格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七)考察
 
  对拟考察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会同相关部门对涉罪信息进行查询。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规定时限内不能提供本人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直接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个人放弃或考察不合格产生岗位空缺的,在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的面试合格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岗位选择
 
  报考相同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在选择招聘单位时,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成绩高者优先选择招聘单位,岗位选定后不再更改。因个人放弃或其他原因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依据岗位选择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北票人事人才网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所有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聘用到农村学校的,在北票市农村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得少于5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名,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且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注明是否已满试用期和服务期。其他在职人员报名,需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行解决。
 
  在职人员应聘,由本人负责办理原单位的人事调出(辞职)手续,因任何原因在正式通知办理入编手续一个月内不能出具调动(辞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直接取消其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试辅导培训,试题答案以授权委托的命题机构提供的答案为准。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招聘考试无关。
 
  (二)招考过程中出现未尽事宜,由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定解决。
 
  (三)本公告解释权归北票市教育局。
 
  咨询电话:北票市教育局人事股 0421-5811810
 
 
 
 
 
 
 
  北票市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北票市教育局
 
  北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日

2024年黑龙江鸡西市鸡东县校园引进人才31人公告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开展鸡东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企事业单位人才31人,其中事业单位引进28人,企业引进3人,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详见《鸡东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企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表》(附件1)。企业引进人才由企业自行组织。鸡东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指导下开展招聘。
 
  二、招聘对象
 
  事业单位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一)事业单位非急需紧缺岗位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二)急需紧缺岗位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企业单位招聘对象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1988年9月6日2006年9月5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与岗位相关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含)以下(1983年9月6日及以后出生),与岗位相关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3.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且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一致(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应于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4.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鸡东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企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表》(附件1)。
 
  6.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6.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7.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二)企业单位招聘条件
 
  由参加引才活动的企业自行确定。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招聘会时间安排:
 
  1.北京(中国农业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中国农业大学就业中心三楼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
 
  2.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22日(星期日)下午14:00-16:00
 
  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启航活动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3.成都(四川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就业中心3楼专用招聘会场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24号
 
  4.南京(南京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9日(星期六)下午14:00-16:00
 
  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图书馆一层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
 
  5.长春(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预计10月25日(星期五)下午,东北五校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确定后,另行通知
 
  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体育馆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前卫南区
 
  (二)事业单位招聘方式
 
  不设开考比例,直接面试(面谈),面试合格的,签订引才协议。面试时长15分钟,总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签约结束后于“鸡西先锋”微信公众平台公布岗位缩减或取消情况以及签约人员公示。
 
  (三)事业单位报名方式
 
  招聘会现场报名。
 
  特别提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岗位,统一在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专场招聘会上现场接收、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在哈尔滨工程大学集中开展急需紧缺人才面试。
 
  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学校出具的大学学业成绩表(教务章)、在校证明(内容中对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要求表述准确)。
 
  2.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时间应为报名前一个月以内)。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者如实填写的《鸡东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企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
 
  (四)事业单位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贯穿招聘始终,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五)事业单位考察、体检
 
  拟聘用人员参照公务员标准进行考察、体检,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予以聘用。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六)事业单位公示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最终成绩及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鸡东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聘用人员反映问题属实且影响聘用结果的,取消该人员聘用资格,所空岗位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档案转至鸡东县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落编等手续。未能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后的各项环节,均以“鸡西先锋”微信公众平台或鸡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发布,请各位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及公众平台发布的信息,以免影响报名及考试。
 
  (三)人才引进网址及微信平台
 
  1.“鸡西先锋”微信公众平台二维码:
 
  2.鸡东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jidong.gov.cn/
 
  六、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引进人才政策等问题请咨询0467-5569677。岗位情况、报名、考试等具体问题请拨打招聘单位联系人电话进行咨询(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本公告由鸡东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鸡东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领导小组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人公告

  
 
  为更好落实“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及“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齐齐哈尔市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齐齐哈尔市审计服务中心隶属于齐齐哈尔市审计局,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为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提供服务保障;为大数据审计工作提供服务保障。完成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1人,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齐齐哈尔市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
 
  3.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10日);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并受到处分处理的;
 
  2.在近3年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4.其他不适宜聘用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2-2400500转9304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2日至10月31日止,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报名事宜。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将岗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扫描压缩后以文件名“姓名+专业名称”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sjjrjk605@126.com。报名人员须在上传材料当天的工作时间与市审计局进行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452-2467813。
 
  (三)报名需上传材料
 
  1.《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齐齐哈尔市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照片(电子版)。
 
  (四)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应当向齐齐哈尔市审计局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2.由齐齐哈尔市审计局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核结果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qqhr.gov.cn/newIndex.jsp)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试
 
  根据“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相关规定,本次招聘采取直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分值为100分,低于60分人员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齐齐哈尔市审计局通知,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面试结束后,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公示3个工作日,并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员。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将采取加试方式排出顺序。
 
  (六)考核与体检
 
  考核和体检由齐齐哈尔市审计局组织实施。考核时主要复审考生的报考条件,同时从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多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侧重了解考核对象近两年来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核合格者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齐齐哈尔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齐齐哈尔市审计局对新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注意事项
 
  1.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不符合报考资格、弄虚作假的或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2.2025年毕业生应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如不能按时取得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3.现场确认、面试等相关信息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因个人原因错过公开招聘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4.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相关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纳入齐齐哈尔市机构编制管理,享受在编人员相应待遇。
 
  (二)被聘用人员的聘用岗位及职称兑现,由聘用单位结合实际岗位职数设置等情况确定。
 
  (三)最低服务期为5年。
 
  五、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齐齐哈尔市审计局的安排。对在招聘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市审计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齐齐哈尔市审计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广东佛山三水区大塘镇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因工作需要,现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3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职位
 
灭火救援战斗员3人。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管理。
 
3.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体学历、年龄等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大塘镇现有专职消防员待遇发放。
 
(二)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三)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
 
(四)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每月休息8天,工作日24小时在单位工作(试用期2个月,期间每月休息4天,试用期内只发放80%基本工资)。
 
(五)队员需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至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专职消防队三楼办公室(佛山市三水区240国道与恒生路交叉口西240米),联系电话:0757-87298119。
 
4.报名材料包括:
 
(1)《三水区大塘镇2024年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1份(附件3);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小一寸相片2张(同版);
 
(5)退役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招考单位对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条件的初审。经初审合格的考生,发放准考证。考生在进行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报考该职位且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中按笔试和体能测试综合成绩分数从高至低的顺序递补面试对象。
 
(三)考试
 
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消防基础知识》,内容可参考《佛山市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笔试复习参考题库》(附件4)。试题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60分或以上人员可进入体能测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
 
测试对象为笔试合格的考生。依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4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俯卧撑和10米×4往返跑,体能测试成绩=1000米跑步成绩×50%+俯卧撑成绩×25%+10米×4往返跑成绩×25%(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三个体能项目均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予以淘汰。
 
所有项目仅有一次考试机会,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和体能测试综合成绩分数从高至低的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且三个体能项目均取得有效成绩的人数确定。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纳入为体检、考察人员。
 
4.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程序
 
体检、考察人员选定方式:按笔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数1:1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广东省招考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参照录用公务员考察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和考察合格确定为最终录用人员,对考生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5.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经提请镇党委会研究后,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大塘镇网页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集训试用期2个月,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集训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六、其他事项
 
从本次招聘考试中被录用人员正式入职之日起六个月内,若大塘镇专职消防员职位有空缺的,可从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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