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岳阳市云溪区选调高中名优教师方案

  
 
  为深入实施科教立区、人才强区战略,持续推进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打造区域高中高质量发展品牌,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云溪区一中面向社会公开选调高中名优教师,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高中名优教师工作由云溪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教育体育局指导,云溪区第一中学具体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察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相关环节监督。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法律法规政策和纪律要求进行,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二、选调原则
 
  此次公开选调名优教师工作,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调计划
 
  此次公开选调高中名优教师3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2024年云溪区公开选调高中名优教师岗位表》(附件1)。
 
  四、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云溪区以外的公办学校在编在职高中教师。
 
  (二)选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4.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6.教师选调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及以后出生);
 
  7.具有三年及以上与所报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
 
  8.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9.干部人事档案中无影响流动调配的问题;
 
  (三)资格条件
 
  须符合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1.具备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县区级及以上名师、骨干教师、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称号,且具有省级示范性高中一届高三毕业班或普通高中两届高三毕业班任教经历;
 
  2.具备县区级及以上高三任教学科个人教学质量优秀(优胜、先进)个人奖励,且具有省级示范性高中一届高三毕业班或普通高中两届高三毕业班任教经历;
 
  3.中学阶段市、州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县、区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获得者,且具有公办高中一届高三毕业班任教经历。
 
  以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24年8月(含)。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流动调配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7.在现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人员;
 
  8.工勤人员;
 
  9.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10.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6、7项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选调公告在云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与方式。采取个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8月10日-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
 
  岳阳市云溪区第一中学教务处(博雅楼一楼)。
 
  3.提交个人材料
 
  ①填写《2024年云溪区公开选调高中名优教师报名表》(附件2),在照片粘贴处竖向粘贴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彩照3张,并手写签名;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任教工作经历承诺书(附件3);
 
  ⑦近三年年度考核表(2021、2022、2023年度)复印件;
 
  ⑧资格条件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⑨所在单位及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报名注意事项
 
  ①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②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③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材料,确保信息和材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提供相关报名材料,由云溪区第一中学按照选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
 
  1.面试时间
 
  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地点
 
  岳阳市云溪区第一中学
 
  考生必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对象的确定
 
  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少数急需紧缺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云溪区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选调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1:2),或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岗位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事项在开考前另行公告。
 
  4.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试教内容主要测评考生驾驭教材和把握重点、难点的能力,以及学科专业素质、课堂组织能力和教学基本能力。面试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教时间为15分钟。
 
  6.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本次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面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平均分数的90%。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7.同分处理办法。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学历(学位)高低的顺序排名;再相同的,以与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层次高低的顺序排名;再相同的,由用人单位管理部门考察研究决定。
 
  8.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岳阳市云溪区门户网公示3天。
 
  (五)体检
 
  体检由云溪区第一中学负责承办。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云溪区第一中学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七)人员递补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由区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若进行递补,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八)公示
 
  1.拟聘对象名单在岳阳市云溪区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
 
  2.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九)流动调配和聘用备案手续办理
 
  1.按规定到云溪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区委编委办理流动调配和聘用备案手续。
 
  2.选调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包括试用期)。聘用合同须明确最低服务年限、违约处理办法等事项。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凡未按要求参加选调程序中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公开选调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岳阳市云溪区门户网”的公告、通知,因考生原因错过的责任自负。
 
  3.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考生和工作人员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查处。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18773087928(李校长)  13807309791(徐老师)
 
  监督电话:0730-8413603(区纪委监察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及附件由云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云溪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岳阳市云溪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1日

2024年河南信阳广播电视台招聘5人公告

  
 
  按照《信阳市参加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总体方案》要求,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信阳广播电视台及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详见《信阳市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期间绿色通道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信阳广播电视台)》(附件)。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要求、时间安排、招聘程序和招聘办法等按照《信阳市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期间绿色通道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三、咨询电话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0376—6659827、6659896
 
 
 
  信阳市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湖南怀化市会同县中医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会同县中医医院建于1964年,位于会同县林城镇中心街31号。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具有中医药特色和专科优势突出、功能齐全、设施配套完整,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急诊急救于一体的二级甲等公立中医医院。是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医院务会集体研究决定,报请卫健主管部门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技术临时工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专业和名额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在我院试用不合格,或因工作期间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吸毒史的人员;
 
  (4)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记录的人员。
 
  (5)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凡属本县公立医疗机构录用人员(如经县卫健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方可报名)。
 
  (二)专业和名额及具体条件
 
  1、医学影像诊断专业 1名
 
  具体条件:
 
  (1)应届毕业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往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影像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
 
  (3)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中医学类)专业 1名
 
  具体条件:
 
  (1)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全日制(中医)专科以上学历;
 
  (2)往届毕业生需全日制(中医)专科及以上学历,获得中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
 
  (3)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01
 
  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会同县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02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24年9月9日—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止。
 
  报名地点:会同县中医医院人事科。
 
  联 系 人:胡馨文13469348132;0745-8822854。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个人简历、本人有效身份证、高中毕业证、相关专业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等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本人一寸免冠证件照2张。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在港澳台、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
 
  (3)《报名表》。
 
  4、资格审查
 
  按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格进行逐一审查,审查合格的,在其《报名表》上签字认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开考比例
 
  按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组织考试。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调整招聘计划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
 
  03
 
  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与地点:2024年9月23 日上午8:30,会同县中医医院儿科三楼小会议室。
 
  (2)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总分100分,内容为专业知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专业技能操作
 
  分值100分(现场随机抽取操作考试项目)。时间:2024年9月23日下午15:00。
 
  3、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实践能力,形象气质、表达沟通、逻辑思维以及对报考岗位的适应能力,按笔试、专业技能操作成绩排名1:2的比例参加面试,分值100分。地点为会同县中医医院儿科三楼会议室。时间:2024年9月24日上午9:00。
 
  4、综合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占50%、技能考核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综合折算后形成总成绩,拟录用。
 
  04
 
  体检
 
  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体检不合格的,则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四、公示和聘用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在会同县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注意事项:所有参加考试、操作、面试者、体检者持有效身份证入场。

2024年广东惠州惠城区马安镇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6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3号)、《关于做好惠州市2024年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的通知》(惠城人社通〔2024〕8号)等文件精神,经区人社局同意,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我镇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
 
本次共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乡村保洁)6个。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或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本省脱贫人口,年龄为法定劳动年龄。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详见《2024年惠城区马安镇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相关事宜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自主招聘、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人民政府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501室)(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群乐路8号),联系电话:0752-3617398。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彩照和《惠城区2024年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详见附件2)到报名地点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的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自主招聘
 
资格审查通过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招募符合条件的安置人员。
 
(三)体检与公示
 
按招聘职位数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被举报并经查实,确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组织聘用人员上岗。
 
(四)聘用及管理
 
1.用人单位(辖区内行政村)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劳务协议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严格执行到期退出机制。
 
2.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可按规定享受岗位补贴,用人单位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村“两委”要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管理,避免“变相发钱”,防止福利化倾向。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五、资金保障
 
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改印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3号)和《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粤人社规〔2021〕12号)规定,补贴资金来源和额度列入中央、省和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惠城区马安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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